(一)消防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消防责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消防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罪危害了公共安全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但笔者赞同上述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二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是准确的。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火灾预防情况,《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2023-08-15 理论教育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消防责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消防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罪危害了公共安全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但笔者赞同上述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二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是准确的。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火灾预防情况,《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2023-08-15 理论教育
事实上,要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主体必须是从事某项“业务”的人,主体特征仍然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三资企业的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是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所以,规定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不但符合立法原意,而且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可以为规范三资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2023-08-15 理论教育
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许多玩忽职守罪的危害后果得以发生,并不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玩忽职守行为所必然导致的。与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偶然性相适应,许多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呈...
2023-08-15 理论教育
日本曾有判例赞成这种观点:“过失犯罪成立,是由于行为者对于行为之结果虽然可能认识,且应予认识,然因违背注意义务,且欠缺注意而未予认识,以致使其结果发生。”但是,同意第一种学说的学者实际上却并没有将注意义务限定于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上的意思。这表明持该学说观点的学者也是赞同把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包括在注意义务的内容中的。预见义务和回避义务统一于注意义务之中,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023-08-15 理论教育
根据前两节论述,明确了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有利于正确认定危险物品肇事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请求依法判处。本案应定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还是无罪是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从上述法院、检察机关以及辩护方的意见可以看出,危险物品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正确认定本罪的关键所在。...
2023-08-15 理论教育
法院审理判定刘某、王某甲、王某乙分别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和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行为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徐某、王某二人立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市公安局某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要求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
2023-08-15 理论教育
两种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对失火事故引起的严重后果的过失心理态度,都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失火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由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特定的消除火灾隐患的义务。失火罪的严重危害后果是由行为人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用火不慎引起的。...
2023-08-15 理论教育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这点是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的首要区别。再次,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负刑事责任。此外,如果由于过失而引起爆炸后果的危险本来能够及时补救或者消除,但故意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放任爆炸后果的发生,就应当构成爆炸罪,而不是过失爆炸罪。...
2023-08-15 理论教育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 犯罪。因此,放任这一意志因素不是间接故意犯罪所独有,直接故意犯罪中也可能存在放任的意志因素。而间接故意犯罪则不同,只有发生了某些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间接故意犯罪。...
2023-08-15 理论教育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点是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伤害罪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区别的关键所在。...
2023-08-15 理论教育
爆炸行为和严重后果发生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爆炸行为人对严重后果承担较重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过失引起爆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构成过失爆炸罪,而不是构成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
2023-08-15 理论教育
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职责的勤政性原则,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但根据玩忽职守罪的本质特征可知,本罪侵犯的两个客体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职责的勤政性原则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是主要客体,国家和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是次要客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违反职责都要受到刑法处罚,更不是都要以玩忽职守罪来定罪处罚。...
2023-08-15 理论教育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的特征。个别情况下法律将时间、地点规定为犯罪的特殊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对时间、地点以及手段的认识也是故意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至于故意犯罪的认识要素是仅包括违法性认识,或者仅包括社会危害性认识,还是必须两者兼有?...
2023-08-15 理论教育
失火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引起火灾发生,并且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失火罪客观方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1. 行为人必须有失火行为行为人用火不当,引起公私财产燃烧。行为人的吸烟行为与火灾没有因果关系,缺乏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因而对王某不能以失火罪论处。因此,应当构成失火罪。...
2023-08-15 理论教育
所以,我国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主观形式也只能是一种罪过形式。1997年《刑法》修正时,正是考虑到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存在的显著区别,才单独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因此,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理解为故意是符合立法原意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3-08-15 理论教育
过失爆炸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都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两者在主观上和客观造成的严重后果上相同,但从构成要件上说,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完全相同。过失爆炸罪的行为对象,法律没有特殊的限制,可以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任何爆炸物品的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特殊危险物品。...
2023-08-15 理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