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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体化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虽然中国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下,反复表示中国的和平意愿,多次公开表达和平崛起、不称霸的决心,但至今,美国对中国的敌视仍然没有消除,不仅遏制中国的态度不变,而且总是拿中国的民主、人权等内政问事。

四、解读美国一体化对中国的若干启示

本书无意对美国信念及其宪政制度和内外政策做主观评价,只是尽量以事实为依据,力图根据所掌握的材料对其进行解读。应该承认,美国的民主、自由理念与其实际实施之间确实存在过很大距离,并且至今仍然存在距离,因而我们也有理由认为美国的民主存在一定的虚伪性。同时,因为美国对外政策中的双重标准也使美国戴上了“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在行追求利益之实”的帽子。对此,连美国历史学家加里·纳什(Gary B.Nash)也说:“上帝支持美国的信念更坚定了美国人的决心,但同时也鼓励他们给自己的利益赋予神圣的意义,并为自己的行为找到方便的借口。”[9]确实,这些都不能否认。但承认上述观点并不影响以下结论:若没有宗教的整合作用,这个由多元移民组成的国家,在自由、民主的旗帜下是难以走远的。因而,解读美国政治一体化意在两点:首先是对于在全球化背景下无法回避的中美关系来讲,力求为知彼尽一点尝试性的努力,以期探讨新的文化交流渠道;其次是争取对美式民主、自由有一些背景了解,以免在一个没有相应背景的社会里,盲目追求自由、民主,造成社会失序。

对于上述第一点,笔者想要表达的是:美国在当今以及未来可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即便是受到金融风暴的袭击,也不能低估美国的整体实力,因而,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如何处理中美关系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战略问题。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美关系就一波三折。虽然中国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下,反复表示中国的和平意愿,多次公开表达和平崛起、不称霸的决心,但至今,美国对中国的敌视仍然没有消除,不仅遏制中国的态度不变,而且总是拿中国的民主、人权等内政问事。不能不承认,处理中美关系牵制了中国相当一部分精力。为什么美国对中国如此不友好呢?中国学者李慎明2008年11月在给中国全国高校第11期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报告中讲,他曾与美国决策高层顾问有过直接交流,对方称对中国硬实力的崛起并不担忧,但如果中国的软实力对美国的价值制度构成挑战,则美国不会等闲视之。其语气中再次响起塞缪尔·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回音。因此,美国对外战略中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因素并没有消失,其对中国的敌视和战略防范也主要是对中国意识形态的敌视和战略防范,这与本书中表达的美国干涉主义外交战略中携带的根深蒂固的清教“天命”意识有关。所以,处理中美关系也不得不重视美国的意识形态因素。因而,研究美国意识形态形成的根源,了解其执着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是实现不同文明间对话的前提。中国古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不能把握其意识形态的本质,文化交流就难以进行,各自固守自己的成见,就易产生误会和冲突。应该承认,中美之间确实存在许多相互理解上的误区,这也不是说中美之间缺乏文化交流,而是说这种交流还存在深层的隔阂。中国自近代被西方枪炮打开国门后,就被迫与西方文化正面接触,先后经历了向西方学习技术的“洋务运动”和学习制度的“维新变法”和“清末新政”,辛亥革命失败之后,又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将目光进一步投向了西方的思想领域,试图引入西方民主、科学理念来改造中国的国民性,即试图用西方思想取代儒家思想,而1919年发生的“五四运动”使这一路径没有继续深入下去,从而转向了他途。后因多种原因,西方文化的基础——信仰层面,始终未能进入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视野。而恰恰是信仰层面才是西方文化的根基,西方民主、科学理念都是由这个根基生发出来的。不深入了解这个信仰层面,真正的文化交流就很难做到。今天,全球化的发展已使文化的交流和碰撞无可避免。在西方物质文明开始占领中国市场的同时,不仅个人主义、自由、民主理念在中国广泛传播,基督教也开始悄悄深入中国内地。对此,简单的抵制和排斥不仅是非理性的,也是不可能的。因而,作为回应,中国也开始在全球创办孔子学院,向世界输出自己的文化,并且通过举办国际活动,打开国门,向世界展示自己悠久灿烂的文明,以抵制西方文化单方面的入侵。但无论是中国向西方输出孔学,还是基督教文化得到中国主流文化的认同,都必须建立在对二者相互了解的基础上。

究竟基督教表达的是一种什么信息和什么理念?为什么同样是基督教,对于教会的组织形式和对上帝的崇拜仪式,东正教与天主教的理解不一样,而新教与天主教的理解又不一样,新教内部不同派别理解的仍旧不一样?他们之间有哪些共识,又有哪些分歧?难道只有新教抑或只有清教徒才掌握着真理?是不是就只有美式民主宪政制度才是符合《圣经》的制度?美国人建设基督化社会理想的“天命意识”有多少《圣经》依据?美国自身对民主、自由的认识不也在变化发展吗?所以,我们要驳斥美国干涉主义对外政策的不合理因素就要找准其干涉的根源,而要寻找其干涉的根源,就要去研究。对于一个基督教国家,我们要研究其立国的根源,而不能固执地只以利益诉求为唯一角度对其对外政策进行判断,否则,就难以找到其对外政策的根本动因,也难以进行深层对话和沟通,隔阂也难以消除。我们也许能从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中得到某种启示:黑人民权运动的领导人马丁·路德·金不正是从基督教理论中寻找到了民权运动的合理依据,而不是从世俗理论中找根据,才唤起了美国社会的共鸣,并最终赢得了黑人民权运动的成功吗?否则,今天黑人奥巴马能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同样,当罗伯特·菲尔麦依据《圣经》认为人类没有自由时,洛克等启蒙思想家正是从《圣经》中寻找到人类有自由的依据,为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奠定了合法性。那么,当美国声称自己负有干涉别国事务的“天命”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基督教理论中找到驳斥其干涉别国的依据呢?这就需要我们去研究,就不能简单地固守“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和“基督教是殖民主义的工具”等教条,而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去研究,实事求是地研究西方宗教对其社会各层面的影响和作用,为真正的文化沟通建立依据。

事实上,基督教也并不是西方文化固有的成分,如果将基督教的传播当作西方文化的入侵,则西方自己早在两千年前便遭受到外来文化(或曰东方文化)的入侵。但这种入侵并没有给西方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反而正是基督教与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希伯来文化的结合才产生了灿烂的西方文明。中国文化向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曾成功实现了儒家文化与道教文化、佛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的会通,并且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因此,我们应该有理由相信,中国文化仍然能够与基督教文化会通。本书无意探讨各种文明的优劣问题,只是认为,应正视在全球化背景下无法回避的文化交流问题。事实上,儒家文明和基督教文明在许多价值观念上是能够交流的,如,儒家的“成仁”和基督教的“成圣”基本上是一致的,儒家的“忠”、“孝”、“义”、“信”,在基督教里基本都能找到对应的含义。二者的主要不同在于对价值起源和实现方式的不同看法上,即对“成仁”和“成圣”的实现方式的认识不同。儒家认为价值深藏于人的内心,通过省察、修身等自我努力、自我超越或教育等方式可以实现;而基督教则认为价值来源于全能的上帝,人因罪堕落而失去回到价值源头的能力,只有依靠上帝的救恩才能实现。两种文化看似矛盾的观点其实也是相通的,即二者都强调对人类狭隘自我中心的超越:基督教强调将一切荣耀、权能都归给上帝,就是要去除人的骄傲,即去除人类自我中心的本能;而儒家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弘扬的也是一种对“本我”的放弃。而对自我中心的放弃恰恰是实现社会合作的前提。这说明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实现社会合作方面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另外,儒家思想与超然之间的断裂并不意味着孔子否认超然的存在。孔子十分谦虚,他认识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道理,所以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对超然的无知,不去贸然谈论,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即“敬鬼神而远之”。儒家思想不关注人类史前史和人类史后史,并不等于排斥超然,孔子自己也深信在人之外、人之上有一个“天”,这个“天”是人类命运的主宰,但因对这个“天”不了解,所以避而不谈。基督教虽然声称只有依靠上帝的救恩才能使人成圣,但并不排斥个人的努力。“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句话本身就说明个人努力的重要性,虽然前提在于承认上帝的恩典,其目的是防止以人的荣耀窃取神的荣耀,陷入人类自我中心中,而不是强调人类无所作为。而且,《圣经》中多次强调“天国是要努力才能进入的”,这也说明“成圣”并不排除个人努力,这与儒家“修身”的观点也有相通之处。此外,孔子的“我欲仁,斯仁至矣”与基督教的“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基督教和儒家文化对于人类应当舍弃自我中心,进行社会合作,和通过一定的个人努力达到“成仁”、“成圣”的途径具有很多一致性,因而,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不是不可能的。当然,具体探讨基督教文化与儒家文化的会通点不在本书范围,也非笔者力所能及。本书只是试图说明文化交流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对于处理国际关系的作用,以期获得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如果中美之间在文化上找准了会通点,也许正是打开中美关系之结的关键所在,甚至也许能为儒家文化的复兴找到生机。

至于第二点,笔者正是在对美国民主、自由理念形成和生长背景探讨的基础上认为: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美式自由、民主制度并不适合每一个社会,因为促使美国实现一体化的三个因素并不是在所有社会中都具备。

首先,美式自由、民主并不是一种单独存在的价值,它是基督教文化的派生,服从其整体价值:即追求自由和民主以守法和守序为前提,追逐个人利益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原则,守法、守序、负责就是服从上帝。这种共识在一个没有上帝的国度里,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如果引进一种反政府、反权威的意识形态,容易造成社会失序和解体。如中国辛亥革命推翻传统权威后,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间几十年未能就社会权威问题达成一致,造成几十年的社会动乱。美国搞两党竞选,虽然也吵吵闹闹,但结果出来,大家也就接受事实,而中国的共产党与国民党于20世纪上半叶在战场上厮杀了许多年,至今仍各守一方,尚不具备和平竞选的条件。究其原因,中国学者徐勇做了解释:中国政党“是一种主义性政党”,而西方政党“是一种政策性政党”。[10]美国搞两党制,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上台,都服从同一个宪法,同一个上帝,不存在社会权威的争论,只是政策稍有不同,不至于引起大的价值观念改变和社会方向的改变。而中国政党则“是一种主义性政党”,共产党和国民党所主张的主义是不一样的,不能就价值观念和社会权威问题达成一致,难以朝着统一方向前进。所以照搬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反而易引起社会动荡和分裂。2009年3月9日,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明确指出,中国“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11]。这正是根据中国现阶段国情得出的结论。

其次,美国庞大成熟的教会体制对民主机制运行的支撑并不是在所有的社会中都具备。可以说,任何国家都有相应的意识形态,并且都有一套宣传意识形态的体系。然而绝大部分社会灌输的都是服从政府、服从权威的意识形态,似乎唯独美国宣传的是一种反政府、反权威的意识形态,可是我们却没有注意到其教会在对信徒进行服从、诚信、关爱的毕生教育。这种教育是任何学校教育都难以比拟的。因为一个人在学校受教育的时间有限,而且是在早期经济不独立、不能独自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时期,人一生中能够独自担当社会责任的整个成年时期恰恰最需要道德约束,学校教育不能弥补这个真空,可是宗教却能够。托克维尔说:“法律虽然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但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12]每周一次或多次的教育对一个人所起的提醒和督促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何况基督教反复强调要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上帝,而不只是限于理解,更不只是流于形式。这种方式对灵魂的净化作用不是一般形式可以比拟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都拥有类似的途径,比如我们中国就没有。我们若引进一种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在既缺乏对民主、自由的整体认识,又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时,很容易造成社会混乱。我们可以从近年来中国内地陆续报道的食品安全危机中感觉到这种隐忧。因为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自由竞争的经济,但自由竞争中如果缺乏必要的诚信和守法自觉性,就会导致十分混乱的后果。

第三,美国达成民主、自由共识的社会基础不是所有社会都具备。美国形成民主、自由的共识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既是一种认识深入的过程,也是一种认识普及的过程。这说明民主、自由共识的形成不是轻而易举的,尤其是对民主、自由含义的全面了解和实践不是一蹴而就的。《尚书·说命》中讲,“知之非艰,行之惟艰”,说的是理解一种价值不难,但要实践起来就很难了。事实上,有时理解一种价值也是不容易的,何况去做了。从早期清教徒只承认“选民”民主到《独立宣言》公开宣称“人人平等、自由”,花了一百多年时间,而美国从公开标榜人人自由、民主到大致兑现承诺,又经历了两个多世纪。这说明理解自由、民主不容易,实践自由、民主更困难。何况,这还是在一个自由、民主理念自生自长的本土环境里,若在完全异样的文化环境里,恐怕这个过程更艰难、更漫长了。因此,在一个没有相应文化背景和接受相应洗礼的社会,对民主、自由的导入需要小心谨慎。个人主义在本质上具有解体性,它在美国之所以没有成为社会裂变的因子,是因为它受到其建构性因素的消解。而当自由、民主离开其生长土壤而移植到一个陌生环境时,可能产生变异。个人主义易被没有相应文化背景的社会理解为利己主义,而物质主义则易被理解为拜物主义,自由易被理解为不受约束,平等则容易理解为可以不尊敬权威,其文化中的精华或中性因素在被吸收过程中易变成负面因素。如此则对社会危害不浅。

因此,我们应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全面深层理解和宣传。我们要认识到,个人主义首先强调的是个人责任,其次才是个人权利。我们不应忽视为什么华盛顿在其《告别辞》中要语重心长地告诫美国人:“人民有建立政府的权力与权利,这一观念乃是以每个人都有责任服从所建立的政府为前提的……”[13]我们同样不应忽视为什么美国要在《新移民者的指南》中郑重其事地告诉新移民:“身为永久居民,您有许多权利和自由,相对地,您也有许多责任。”[14]并随时不忘对进入美国的短期访问者进行规则和法律意识教育。如果我们对个人主义责任意识的宣传没有到位,我们就不要忘记个人主义诞生初期对欧洲大地裂变性的冲击。我们更不能忘记为什么托克维尔要说:“当政治纽带松弛而道德纽带并未加强时,社会怎么能免于崩溃呢?”[15]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自由、民主的个人权利是与社会责任对等的,对自由、民主的弘扬终究应以遵守社会法律和秩序为前提,对自己个人权利的捍卫应以尊重别人个人权利为基础。在对社会的教育还没有达到使这种认识普及之前,对自由、民主价值和制度还是采取谨慎的态度为好。因为,个人主义就像一匹野马,在没有足够的信心将其制服前,最好不要冒险骑上去。

【注释】

[1][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36—337页。

[2]《新约圣经·马太福音》22:37—38;《新约圣经·马可福音》:12:30。

[3]《新约圣经·提摩太后书》3:16。(www.chuimin.cn)

[4]《旧约圣经·以赛亚书》55:8—9。

[5][美]加里·纳什等:《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刘德斌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383页。

[6]奥巴马就职演讲全文《凝聚力量重塑美国》,http://news.163.com/09/0121/01/5054JAUT0001121M.html。

[7][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41页。

[8]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9][美]加里·纳什等:《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刘德斌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203页。

[10]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23页。

[11]《长江商报》,2009年3月10日,第A03版。

[12][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39页。

[13][美]约翰·杜威等:《自由主义》,杨玉成、崔人元编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页。

[14]Wel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A Guide for New Immigrants,U.S.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1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