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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邓玉娇:摆脱悲情,追求真正的自由

【摘要】:邓玉娇中国公民免于悲情的自由人物档案邓玉娇,1987年生,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服务员。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2009年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最终作出了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二者的交锋,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它更关乎“公平”、“公正”、“公开”,关乎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能否拥有免于悲情的自由。

邓玉娇 中国公民免于悲情的自由

人物档案

邓玉娇,1987年生,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服务员。2009年5月10日,野三关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来雄风宾馆消费时,和邓玉娇发生争执。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死者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经查明,案发前,死者曾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拿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

事件发生后,国内外媒体和网络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2009年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最终作出了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历史天幕

邓玉娇事件之所以受关注,也许是因为它的种种要素涵盖了当代中国种种敏感的问题:案件的一方是一个弱女子,另一方是一个有着公职身份的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双方地位的落差很容易让人想起近年中国所出现的其他一些热点事件——云南“躲猫猫”案、河南灵宝跨省抓捕发帖人王帅案等。

所以,民间对“邓玉娇案”的关注已经超越了对一个孤立的刑事案件的关注。在一系列类似公共事件的积累之后,该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被贴上了弱与强、普通公民与公权代表的标签。二者的交锋,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它更关乎“公平”、“公正”、“公开”,关乎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能否拥有免于悲情的自由。

往事回放

2009年5月10日晚,一件突然发生的事情让全中国人认识了一个山野之乡的姑娘。她叫邓玉娇,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的服务员。

正处人生花季的邓玉娇在此之前肯定不止一次想象过自己的人生。她不敢有太高的奢望。有一份自己的事干,最终有一个安稳的家庭,对于她这样的乡村姑娘来说,就已经很不错了。

命运,对于邓玉娇似乎格外不公。幼年时,父母离异,母亲带着她改嫁。少年时候,她的生父因车祸而去世,这对邓玉娇的性格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学还没有毕业,邓玉娇便离开了学校,远赴福建、浙江打工。回到家乡之后,邓玉娇来到雄风宾馆的“梦幻城KTV”工作。

邓玉娇怎么也预料不到,2009年5月10日晚7点30分发生的事件,将会给她的命运带来巨大的变化。

2009年5月26日的《重庆晨报》这样报道了邓玉娇的律师向警方递交的控告信上对事件的叙述:

案发当晚(即5月10日晚)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服。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

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邓玉娇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控告书中描述接下来的细节: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邓贵大骂道:“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

邓贵大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

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

邓贵大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www.chuimin.cn)

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经抢救后保住了性命。

事情如此突然,但它却像平地里刮起了一场风暴,从巴东县刮到了恩施(巴东属恩施),又一直席卷了整个中国。

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天,也就是5月12日,《三峡晚报》、巴东新闻网等媒体报道了事件的大致经过。这很快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跟进。当“女服务员”、“娱乐城”、“政府官员”、“刺杀”等具有强劲冲击力的字眼涌入人们视线之后,邓玉娇事件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

有网友在论坛发帖,认为此案是邓玉娇在面对几个男人对她的强奸威胁时,做出的正当防卫,并“建议大家一起用行动来帮助这个用修脚刀(实为水果刀)捍卫尊严的姐妹”!还有网友专门赶到巴东,探望了邓玉娇,并会见邓玉娇的爷爷及父母,说服他们让律师介入。网友还联系了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向邓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两位律师很快便赶到了巴东。

不过,此后,事态的发展却颇耐人寻味。有几个问题引起了舆论的普遍质疑。

第一个问题是:邓玉娇是否有“精神疾病”?

邓玉娇的家人说,邓玉娇并无家族精神病史。不过,她从南方回到老家之后,常常因睡眠不好而服用安眠药。而警方从邓随身的背包里发现了抗抑郁药。有人指出,警方和邓玉娇的亲属都要求对邓玉娇进行精神病鉴定,不过,双方的出发点似乎差别较大。邓玉娇的亲属是为了证明邓玉娇的清白。而警方说邓玉娇可能有精神病,是为了将棘手的案情简单化,好把案件办得“圆满”,因为只要能“肯定”邓玉娇有精神病,那邓贵大的死就能有说法了。

第二个问题是:物证为何突然消失?

案发后十多天内,警方一直没有提取此案的关键性物证——邓玉娇的内衣。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邓的内衣案发后留在其母张树梅家里一直没有清洗,律师会见邓玉娇后向媒体指出,邓的内衣上可能会保存一些物证。然而,此消息发出的当天晚上,邓的内衣就被其母亲清洗了,理由是“发臭了”。“物证”问题爆出后,邓母没有和两位律师做任何事先的沟通便解除了委托关系。

第三个问题是:邓玉娇究竟是被“按倒”还是被“推坐”的?

在巴东警方最初公布的案情中,事发时,初次挣脱了黄德智纠缠的邓玉娇进入休息室之后,被尾随而至的邓贵大两次“按倒”。不过,后来,在警方重新发布的事件细节中,“按倒”已经变成了“推坐”。警方的解释是,现场是一只单人小沙发,不可能“按倒”。

无论是“按倒”还是“推坐”,都可以证明邓玉娇被施以暴力,她有防卫权。但是,“按倒”和“推坐”的不同,决定了对邓玉娇的行为定性的不同: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这些问题,在媒体的报道和警方的结论之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说法。

不过,在汹涌的民意的强大压力之下,事发仅仅一个月多一点的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迅速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指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虽然还留着一个“故意伤害罪”的阴暗尾巴,但是,弱女子邓玉娇,还是重新获得了自由。

法庭宣判之后,邓玉娇对判决结果“表示意外”。她没有提出上诉。今后,她想找一份工作,好好生活。她的家人商量着准备给她取个新的名字,叫“邓清零”,它意味着邓玉娇的生活将重新开始。

命运追踪

邓玉娇案落下了帷幕,但舆论对于案件的思索并没有结束。有论者认为,邓玉娇胜利了。它不仅仅是邓玉娇一个人的胜利,它也是千千万万个像邓玉娇一样的弱者的胜利,它更是中国社会中道义与良知的胜利,这一“仗”,公众赢了。

不过,对于案件的评说,还有更加理性的声音出现。《南方周末》著名时评家笑蜀先生就认为:

制度缺失导致悲情故事几乎是无限量的供给,公众的关注却是有限的。唯有从制度上真正落实司法独立,人人免于司法不公才会成为可能,公众免于对司法不公的恐惧也才会成为可能,舆论与司法的彼此信任和彼此尊重也才会成为可能。而这不仅需要坚忍的个案堑壕战,更需要从个案提炼普遍意义,以之改造整个的司法体制。否则,如果不能从体制上突破,个案上的激情不能推动体制上的理性,那么个案的无限量累积就会最终令公众困倦,甚至令公众绝望,导致社会非理性情绪的爆炸性增长。这对所有人来说,无疑都是最危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