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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一个青年的死亡与法律终结

【摘要】:孙志刚一个青年的死亡与一部法律的终结人物档案孙志刚,湖北黄冈人,生于1976年。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其死亡,终年27岁。孙志刚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焦点集中在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上。它是孙志刚悲剧的根源。由此,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施行了逾20年的收容遣送条例的终结。然而事实是残酷的,孙志刚确实已经死亡。这位朋友也是孙志刚死亡之前最后见到的熟人。

孙志刚 一个青年的死亡与一部法律的终结

人物档案

孙志刚,湖北黄冈人,生于1976年。2001年从武汉科技学院毕业后到广州某服装公司担任平面设计师。2003年3月17日晚,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带到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后被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及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其死亡,终年27岁。

孙志刚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焦点集中在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上。2003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颁发国务院令,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历史天幕

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其核心内容是,对城市街头生活无着的“盲流”强制性收容,并遣送回原籍。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授予了行政机构可以在行为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经审判便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权力。它是孙志刚悲剧的根源。

孙志刚的悲剧,深刻地反映了公权滥用的严重后果,它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社会制度建设和法治进程等多方面的深层次思考。它告诉人们:践踏人的尊严、漠视生命的价值,无论对于时代还是社会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2003年5月14日,北京大学的许志永等三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不久,贺卫方等五位著名法学家也先后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2003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同时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由此,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施行了逾20年的收容遣送条例的终结。它也开创了公民直接建议违宪审查的先河。

往事回放

2003年3月,孙志刚的家人得知了他的死讯。这不啻是晴天霹雳。

孙志刚1976年出生于湖北黄冈,父母都是农民,依靠土地为生。家里有三亩田,孙志刚的父亲会点木工活,有时候帮人做点事,一年下来可以挣个两三千块。母亲身体不好,基本不能下地干活。孙家的经济窘况可想而知。

中学的时候,父母实在不能供应兄弟两个同时读书。上初二的弟弟就主动离开学校,到外地打工挣钱贴补家用、供应哥哥上学。他挣钱不多,每个月只能寄回家里百十块钱。但是,对于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这些钱还是一次次地解了燃眉之急。

孙志刚高中毕业之后,考入武汉科技学院,学习美术设计专业。他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虽说上大学也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但它承载了一个家庭的梦想,也寄托着全村人的希望。

2001年,孙志刚大学毕业时,孙家还欠着几万块钱的外债。而他一次又一次地向父亲表达着他的乐观。他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未来的生活有着无限多的可能性。就在他出事的前几天,从深圳来到广州刚刚20多天的他还给家里打电话,说自己已经在广州找到了工作,让家里放心。

然而,悲剧,毫无征兆地降临到这个家庭。

3月17日晚10点多钟,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了家门,到外边网吧去上网。他不知道,此时,正值广州市“两会”前夕,广州警方正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三无”人员是重点清查对象。当天下午,天河公安分局刚开了动员大会。

孙志刚来广州不久,还没有办理暂住证,正好撞在了枪口上。他被天河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民警带走了。当天晚上,超过一百个“三无”人员先后被带进这个派出所,其中三十多人被收容。孙志刚只是其中的一个。

孙志刚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又辗转了两个地方: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与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中午,孙志刚的朋友得到了一个消息:孙志刚死了,原因是“心脏病发作”。

孙志刚的朋友难以置信。两天前还活力无限的一个青年人,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心脏病,就这样猝然离开了人间。

然而事实是残酷的,孙志刚确实已经死亡。

一个多月之后,《南方都市报》记者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一文对此事做了深入报道。记者的结论是: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3月17日晚,孙志刚离开租住的房子上街不久,就遇上了天河公安分局的警察。后者正在街头对“三无”人员进行排查。喜欢上网的孙志刚没能走进网吧。没有暂住证的他先是被迫走进了黄村街派出所,然后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死亡。

在派出所,孙志刚也曾想到自救。当晚11点左右,他用别人的手机给自己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他讲了自己被带到派出所的事,让朋友带着身份证和钱去派出所把他给保释出来。

然而,一个小时后,当孙志刚的两位朋友匆匆忙忙赶到派出所的时候,却被警察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朋友问为什么,警察并没有讲其中的原因,只是说,“这个人不行”。

朋友眼睁睁地看着许多人都被保释出来。孙志刚不能保释,他无法理解。于是,他们给广州本地的一位熟人打电话询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警方不让保释,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孙志刚做了坏事,二是他和办案人员顶了嘴。(www.chuimin.cn)

朋友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就悄悄地过去问他。孙志刚承认自己跟警察顶了嘴,但他绝对没有“犯事”,他也不认为自己对警察说了什么过分的话。这是朋友最后一次和孙志刚见面。这位朋友也是孙志刚死亡之前最后见到的熟人。

第二天,孙志刚被送到了广州市收容站。在那里,他又打出来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语速很快,说话有点结巴,似乎非常恐惧。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赶快派人来到收容站保人,但是被告知手续不全,不能把孙志刚放出来。总算准备好了材料,公司老板亲自赶到收容站,但此时,收容站该下班了,工作人员不办公,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才行。

然而,当天晚上11点30分,孙志刚被送到了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19日,孙志刚的朋友想要去医院见孙志刚时,医生告诉他,他没有资格,必须是孙志刚的亲属来才能保人。

3月20日中午,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孙志刚的情况时,救治站告诉他: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要想看孙志刚,就在殡仪馆等着,尸体马上就要运到那里。

医院的护理记录这样写着:3月19日晚上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则几乎一直在“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马上采取了一些治疗手段,但十分钟之后就宣布停止一切治疗。

年轻的孙志刚,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护理记录显示,他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死亡之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老家赶到广州来处理后事。

4月3日,孙志刚的尸体被送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送检之前,院方对孙志刚死因的说法是,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猝死、脑血管意外”。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父亲、同学和朋友的反驳。他们从来不知道孙志刚有心脏病。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结论表明:“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孙志刚遗体表面看不出有致命伤痕,但是切开皮肤之后,法医发现,孙志刚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整个背部全是出血区。它表明:孙志刚背部被钝物打击,产生了大面积内伤,这是他死亡的原因。

是谁,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打的人?

在法庭后来的庭审上,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的护工乔燕琴和其余八名打人者(同时又是收容对象)李海婴等被指控为“主犯”。

法院的判决书上,描述了孙志刚被打致死的过程:孙志刚被转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治疗后,3月19日晚,有位病人罗小海要出院,他的七名亲属来接他。孙志刚就摇动着铁窗大叫:“我叫孙志刚,达奇服装公司职工,武汉科技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在里面挨打!”这引起了救治站一名护工的不满。

这名护工叫乔燕琴。此人身高体壮,一份调查报告形容他“一贯霸道,脾气暴躁,其余护工因惧怕而畏服”。乔燕琴与同班护工商量,将孙志刚调至206房间,让房间里的其他被收容救治人员“教训”他。其实,所谓护工,从未接受过任何护理培训。他们穿着迷彩服,提着警棍,病人仍然称他们为保安。之所以对外不称保安,是因为雇用保安必须向当地派出所交一笔钱。救治站为了省下一笔钱,就给他们改了名称。

涉案人员在法庭作证:乔燕琴曾说,孙志刚向上面下来检查的人打小报告,说这里经常打死打伤人,要修理他一下。翌日凌晨,206室的几个被收容者先后殴打了孙志刚。他们用拳打,肘击,脚踩,膝盖撞击背部,用塑胶警棍捅……十个小时之后,救治站的医生才对孙志刚进行了抢救。但是已经晚了,孙志刚已经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那么,同为被收容对象的人为什么要打孙志刚呢?一名涉案人员说:我们不想打,可我们不打,护工就要打我们……

应该说,孙志刚之死,首要原因就是他被收容。若没有被收容,后面的所有一切事情都不会发生。那么,孙志刚为什么被收容?

他的家人后来在派出所的“被收容人员登记表”上看到,上面清楚地填着孙志刚的身份证号,收容站的“城市收容‘三无’人员登记表”上也清晰地写着他所工作的公司。但即便是这样,孙志刚还是被定为“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的三无人员。不过,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现在都已经不知道了……

孙志刚家人赶到广州之后,奔走了将近一个月,找了十几个部门,但都申诉无果。后来,这件事被《南方都市报》报道之后,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地媒体纷纷跟进,就此事展开评论和进行后续报道。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广州市政府宣布:23名政府官员因对孙志刚事件负有责任而受到从撤职到记过的处分。在这同一天,广州市的专案组代表三个赔偿义务机关——广州市公安局、民政局和卫生局与孙志刚家属签署了国家赔偿调解协议。

孙志刚案的涉案人员共18人,其中一人被判死刑,一人死缓,一人无期徒刑,其余15人的刑期加起来大约100年。

更加重要的是,孙志刚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社会制度建设和法治进程等多方面的深层次思考。它启示人们,过时的法律观念和制度安排不被清理,就会阻碍中国的发展。中国的国家制度、法律应当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第381号令,宣布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寿终正寝。

命运追踪

孙志刚的骨灰埋在了他的湖北老家。他的墓碑上,有这样两段话: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碑铭最下方还有两行字: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