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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老人和先祖
在早期中华帝国,从某种程度上讲,潜能可以用寿命来衡量。孔子说过“仁者寿”,虽然有很多无法解释的例外,一些汉代思想家仍然坚持这个看法,而且认为理论上就是这样。从而,无论是某个世系还是个人的持久性都归因于来自道德潜能的一种共同资源,这种资源是由正确的言行产生的。在中国社会,早在汉代以前很久,对老年人的尊重就成为一种价值体系。
在孟子描绘的一种理想图景中,照顾老年人具有重要意义:“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然而最后一句话却表明,尊敬老人在当时更多地仅出现在礼仪手册之中,并非在孟子所生活的时代人们就实现了这一点,到了汉代,尊重并照料老人已经成了基本道德。
尊敬长者有几种表现形式。普通给予头衔的赏赐把等级和年龄两者粗略地挂起钩来,因此,在政府组织的宴享典礼上,座次的排序、食物的摆放都更尊重长者。法律还赋予老年人几种明确的权利。在东汉时期,每年中秋,国家都会在都城南边的老人庙祭祀老人星。在这个宴会上,年满七十的老者都会被御赐手杖,还会假设他们都已年老齿稀,手把手给他们喂粥。手杖的头上雕成鸠形,称为“鸠杖”。据说鸠永远不会被食物噎住,这也是给手持鸠杖的年长齿稀的老人的一种祝福。这些手杖由皇帝赐予,也称王杖,被授予的老人可以得到声望和保护。
简牍文书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案例。一位官员殴打一位持鸠杖的老人,老人失手把手杖掉在地上,摔坏了鸠。因为鸠杖乃皇上所赐,这位官员就因此被处斩弃市。汉律强调,乡民们应该给予老人优先权,而且因其年龄差别而享有和地方官员在政府中行使的类似权利。东汉时,由朝廷发起的礼仪汇编《白虎通》也强调,老人具有免除惩罚,免除极度紧张的致哀义务,以及免除强制性的劳役。理想的寿命是 70岁。孔夫子活了72岁,刘向和扬雄活了71岁。墓碑经常会记录那些在五十多岁时去世的人,认为他们死得太早了些。但活过70岁却也是喜忧参半,因为汉代的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人到老年后体质出现的问题:
精神销落,形骸丑恶。龃龉顿挫,枯槁腐蠹。
衰老困极,无齿不食,痔病痏瘵,就阴为室。
耋老鲐背,齿牙动摇,近地远天,下入黄泉。
少年时期和欢乐时光的短暂易逝也是该时期诗歌的一个主题,尤其是《古诗十九首》:
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
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
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www.chuimin.cn)
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
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
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
早期帝国的亲缘结构中的另一个重要元素是祖先的记忆以及他们对崇拜仪式的保留。能把祖先追溯得越为久远,就能号召更多数量的亲戚,也就越能在必要时召集更多的力量。一个家庭如果只能记忆不到一代到两代人,就只能与少量的家庭发生联系,但是如果一个家庭能把他的祖先追溯到数代以前,那么他就能把成百上千的家庭联结在一起。所以,缅怀祖先并为他们骄傲,对建构当前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共同分享同先祖的联系,决定着亲戚之间的纽带。礼仪手册指出,神龛有两个目的:纪念某人的祖先,以及决定家族成员之间关系的亲疏。排列世系的方式是众所周知的“五服”制度。如果是儿子祭奠其父,他将穿上最简陋粗劣的衣服(一种不缝边的衣服,犹如刀割斧斩,故名“斩衰”),服丧时间最长(一直到其父去世后第三年)。如果他祭奠本族曾祖父兄弟的妻子(曾伯祖母),那么他将穿上最轻一等的丧服(缝边,用最细的熟麻布做成,名“缌麻”),期限也最短(三个月)。于是,五等级制形成了一个高度复杂和内容宽广的礼仪体系。如果某人不能归为其中某类,那么就不是本族的一名亲戚。《礼记》指出,根据五服制度,如果你和某位去世者有亲戚关系,那么即便是长途跋涉也要前往凭吊,但你不需要参加一个没有这类关系的人的葬礼,即使逝者是你的近邻。这是一个极端的规定,现在无法断定当时的人在多大程度上遵行它。近年来在马王堆遗址发现了一份带有亲戚表格的简牍,上面所刻的凭吊关系说明,血缘结构是被非常严格的遵循的。
这种对死者的礼节性记忆在汉语关于人的生命长短和生存时间的描写中也有反映。汉语里生命长短称为“寿”,它最为常见的比喻(如同上诗所说)是“寿比金石”。然而,“寿”不仅仅是外在躯体的生命,还指后代关于某位祖先的记忆以及把他保留在祭祀崇拜之中。这是一种基于一个亲缘集团的存在才可能有的社会身份的寿命,或者是文学作品中的一个特例。崇拜者在高祖的神龛前向他祝寿,《孝经》把神龛定义为举行至高的尊重仪式以防止忘却祖宗的一个地方。《道德经》也有类似的说法:“死而不亡者寿。”前引古诗也总结说,尽管人的肉体无一例外会“变形”并过世,但一个光荣的声誉却是一种财富,它将存在于崇拜仪式和文学作品中,经受住漫长岁月的考验。在汉朝的祖先崇拜中,死者的魂魄和当下活在人世崇祀和照料它的人一样生存着。一旦魂魄停止了接受献祭,那么它就会被淡化,直至消逝。这种淡化并非其运气不好,偶然为之。礼仪经典描述了一个“有计划忘却”的过程,在这期间,最老的神主将按顺序被撤去。在国家层面,距当代最近的四代祖先的神主都有神龛,接受后人的献祭。当新的一代祖先被加上去以后,最上面的第一代神主将被撤去,其他几个就顶替上去,依次往后排。正如汉元帝时的少傅匡衡所说:“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示有终也。”
唯一能免于被撤毁神主的人物,只能是帝国的开创者或分封国的首位诸侯王,他们是不能够被忘记的。因此,理论上讲,只有五庙的神主能够接受祭享。据说周代有七庙——当前四庙以及传说中的农神后稷,他在接受封地后,创建了“周”,另外则是文王和武王,他们征服了商朝,把“周”由一个封邑变成一个王国。于是,利用建立王国或者其他持久的形式,祖先魂魄的寿命也就直接将其贡献和宗族的寿命联结在了一起。
到了西汉末期,有异议认为国家开创者并非唯一值得永久记住的君王。最早的异议是为了支持汉武帝,他击败了匈奴,改革了历法,建立了神圣的崇拜制度。在其死后,数代后人仍然能感受到他的影响,所以,他们崇祀他的庙坛也是很合情理的。这种观点被普遍接纳。汉武帝因此和汉高祖一样,成为一个永久崇祀的祖先。
这一步开了一个前例,西汉官员们一直纠缠于谁才够资格接受永久性的纪念这个问题,但到了东汉时期,他们的争论只是哪些人不该接受永久纪念。到了东汉倒数第二位皇帝汉灵帝时(公元168—189年在位),所有以前七位成年的皇帝加上西汉时期的另外一位皇帝,都被赋予了永久崇祀的地位。他们中没有任何一位建立了国家或者获得土地,有的根本没做出过任何贡献。但是,给予某位祖先永久祭祀而拒绝另一位,事实证明这是很困难的。
在帝国层面以下,对死者的永恒记忆也得到提升,人们开始在先人的墓地边为地下的先人树立墓碑。这种大众化的做法和先祖神庙中供奉木主具有同样的性质。有一方石刻这样夸赞:“镌石立碑,勒铭鸿烈,光于亿载,俾永不灭。……先民所臧。载名金石,贻于无疆。”
于是,在汉代发展过程中,对祖先的记忆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寻求寿比金石的永恒。永不衰朽的祖先保证了统治者的血脉传至久远,国祚万年,但是,这一切最终都化为了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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