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故事中国农本思想:伦理意识与超越

中国农本思想:伦理意识与超越

【摘要】:很明显,充满了伦理意识的农本思想和家庭财产继承制决定了他的资财的出路。在这个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不是那种以赚钱或获取剩余价值为绝对目的的近代资产阶级的经济动机,而是以封建家庭的“孝”、“慈”规范为归宿的弃末返本的传统儒家伦理意识和小农意识。如果说小农经济构成了儒家伦理规范的经济基础,那么平均主义和农本思想则是保护小农经济不被土地兼并和商业活动的浪潮冲垮的坚实堤防。

商人的社会地位是衡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一项重要指标。马克思认为,“商人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16】但是在中国,商人对停滞不前的封建社会并未构成一个革命的要素,而是成为封建制度两大社会基石——士和绅(即入仕的知识分子和称霸乡里的地主)的附庸,并且不断地、悄悄地向前两者转化。这种倒逆的现象之所以出现,是数千年来深入人心的“强本抑末”思想以及历代统治者推行的相应政策的结果,而“强本抑末”的思想和平均主义一样也是唯伦理性思维方式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

根据中国传统的“四民”观点,士为首,农次之,工商为末。士与农构成了进退互补的两端,达则入仕,穷则务农。至于工商,则属市井小人之事,为正人君子所不屑。陆游家训曰:

“子孙才分有限,无如之何,然不可不使读书。贫则教训童稚以给衣食,但书种不绝足矣。若能布衣草履,从事农圃,足迹不至城市,弥是佳事。……仕宦不可常,不仕则农,无可憾也。但切不可迫于食,为市井小人之事耳,戒之戒之。”【17】

除仕宦与农务外,一切均为市井小人之事,工商亦在其中。小农经济既为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历代封建统治者自然就以农业为本,以工商业为末。所谓“强本抑末”,即保护农业,限制工商。这种“强本抑末”的思想在战国末年就已奠定,《吕氏春秋·尚农篇》曰:

“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徒非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治,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

由此可见,“强本抑末”的思想是以道德的考虑作为出发点的,民皆务农,则能使社会风气淳朴,国泰民安;倘若舍本事末,则民风日下,狡诈四起,国无宁日。这种观念一直延续了两千年。清代的雍正皇帝在1727年5月的诏令中仍然强调:“朕观四民之业,士之外农最为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小民舍轻利而逐重利,故遂末易而务本难。苟遽然绳之以法,必非其情之所愿,而势所难行。惟在平日留心劝导,使民知本业之为贵,崇尚朴实,不为华巧,如此日积月累,逐成风俗。”(《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七)这样一来,经济目的就与道德目的和谐地融为一体了。由此可见,在封建统治者眼里,“强本抑末”不仅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且也有助于推进道德教化。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却极大地阻碍了资本主义(它的最初杠杆就是商业)在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www.chuimin.cn)

明清之际,商人的地位有所改善,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政治变迁。异族的入侵和统治,传统政治抱负的破灭,使得许多明代遗民和政治上的失意者“弃儒就贾”,从而抬高了商贾的身价地位。“明清之际的政治变迁曾在一定的程度上加速了‘弃儒就贾’的趋势。更重要的是这一变迁也大有助于消除传统四民论的偏见,使士不再毫无分别地对商人抱着鄙视的态度。”【18】黄宗羲提出了“工商皆本”的口号,到了鸦片战争前,官府的公文告示已经把商与绅相提并论了。在山西和徽州这两个明清时期最大的商人集团的产生地,民俗皆“重利之念甚于重名”,重商贾而轻科第。商人的地位虽然在名义上仍排在士与农之后,但是实际上已高于农之上了。

然而即使有了这种新的变化,商人阶层也并没有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革命因素,他们在固守传统观念方面并没有比其他社会阶层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他们把经商所赚的钱或用于捐纳入仕,或用于购置房产,或娶妾宿妓、纵情声色,基本没有把这些钱转入生产领域。从三百多年前一位徽商遗留下来的分产契约中,我们可以看到徽商资财的一般去向:一、在老家购置房屋田地;二、财产诸子均分。很明显,充满了伦理意识的农本思想和家庭财产继承制决定了他的资财的出路。转化为房产田地等不动产的资财是不会自行增值的,而均分给诸子的财产很快就会被挥霍掉。因此这条出路与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剩余价值转化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正好是相反的。

这种情况无疑也是唯伦理性的思维方式的结果。以“孝”、“悌”、“慈”等德目为核心的家族观念使得中国商人囿于狭隘的地域和亲缘关系中,难以产生全局性甚或世界性的眼光,因此在老家广置田产和遗泽子孙就成为他们经商盈利的主要动机。韩邦奇的《大明席君墓志铭》记载,山西商人席铭幼时科举不中,又不愿从事农耕,因而感叹道:“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于世,抑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苑洛集》卷六)可见在中国商人眼里,科举是立功名于世,商业活动则是“树基业于家”。另一方面,农本商末的思想始终强有力地和无形地影响着中国商人,迫使他们不断地把商业资本转化为封建社会最为稳定可靠的财产形式——土地,从而实现由“末”向“本”的发展。

在这一转化过程中,资本流转的终点不是货币形态,而是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形态。在这个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不是那种以赚钱或获取剩余价值为绝对目的的近代资产阶级的经济动机,而是以封建家庭的“孝”、“慈”规范为归宿的弃末返本的传统儒家伦理意识和小农意识。

“强本抑末”的农本思想如同平均主义思想一样,是与儒家伦理和小农经济协调一致的。如果说小农经济构成了儒家伦理规范的经济基础,那么平均主义和农本思想则是保护小农经济不被土地兼并和商业活动的浪潮冲垮的坚实堤防。平均主义和农本思想的内容虽然不尽相同,但是两者的基本格调都是反对经济上的激剧变革,主张平稳、协调和循规蹈矩的经济发展;或者更确切地说,都是旨在维护一种封闭的、小国寡民式的经济状况和以此为基础的其乐融融的道德生活,力拒任何试图打破经济现状和导致道德体系崩溃的超越。这种基本格调归根到底还是由小农经济的现实和唯伦理性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