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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与超越:中国士大夫的平均主义思想

【摘要】:这种“中庸”思想构成了平均主义意识的心理基础和伦理前提。与儒家圣贤一样,先秦诸子大都宣扬过平均主义思想,晏婴提出“权有无,均贫富”,提醒统治者对人民要“知其贫富,勿使冻馁”。老子的“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就是“清静无为”和平均主义思想的产物。平均主义思想与儒家的伦理规范是吻合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均主义是儒家伦理

协调的现实精神和唯伦理性的思维方式赖以建立和巩固的经济基础,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这种封闭狭隘的小农经济同时也构成了封建大帝国的命脉。维系封建秩序的两个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孝”和“忠”,正是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滋生出来的。小农经济的命运变迁,直接关系到中国封建社会的兴衰存亡。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史和政治史,就是小农经济的盛衰史。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的发展一直围绕着土地兼并和反兼并这一主线运动,它的理想始终没有超出平均主义的窠臼。每一个新王朝创建伊始,照例要演一出“均田减税”、“与民休息”的太平闹剧。曾几何时,随着社会财富的日益集中,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丧失了土地的小农日益成为豪强、堡坞主、形势户的部曲、庄客和荫户,大量类似于中世纪西欧庄园的田庄涌现出来,从而使封建帝国的财源、役源和兵源枯竭,导致农民起义和藩镇割据,出现动乱局面。气数将尽的统治者频频采取各种变法措施,欲抑制兼并,挽回颓势,但是终究无力回天。应运而生的“新王”在乱世中削平群雄,建立起新的帝国,重振封建秩序。新王朝的第一条经济措施往往就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在新舞台上重演旧戏。如此循环往复,人物不同,情节类似,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就是在这样的悲喜连环剧中发展的。

历代统治者们都能或多或少地意识到小农经济为封建制度 的立国之本。他们至少朦胧地懂得:一旦土地兼并超出了封建帝国所允许的限制,自成一体的庄园经济压倒了小农经济,农民由“我的附庸”沦为“我的附庸的附庸”,帝国的经济基础必将崩溃,作为帝国的精神支柱的封建伦常也将灰飞烟灭。因此,在唐代以前,封建统治者们采取了种种“限田”、“均田”的措施来限制土地过分地集中于私人地主之手,力图维持“贫富有度”、“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状况,巩固封建帝国的经济基础。唐宋以后,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日益让位于“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的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形式已经牢不可撼地确立起来,帝国的统治者对这种现状只能扼腕而叹,不得不将“均田”改为“均赋役”,其目的仍然在于确保帝国的财政收入,缓和作为主要的赋役承担者的农民们的不满情绪,以巩固现实的封建统治。

这种限制贫富过分悬殊的平均主义思想也是中国唯伦理性思维方式的产物。唯伦理性思维方式以“德”为核心,以“中庸”为准绳,强调人的行为应该中立不倚,刚柔适度。为人处世,当安身知命,毋庸奢求。这种“中庸”思想构成了平均主义意识的心理基础和伦理前提。

孔子以德为本,以财为末。“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礼记·大学》)君子当重义轻利,舍财取德。孔子虽然不反对贫富之分,但他认为国家当以均为基础,《论语》中有一句话表现了孔子的平均主义思想:“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孟子更是以“仁”为出发点,主张建立“经界正、井地均、谷禄平”的井田制。他反对过分的贫富分化,提出“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的思想。他劝导统治者要使耕者有其田,薄其税敛,不可“夺其民时,使其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他告诫道:“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清楚地认识到小农经济对于国家安定的重要性,把“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当做“仁政”的重要内容。与儒家圣贤一样,先秦诸子大都宣扬过平均主义思想,晏婴提出“权有无,均贫富”,提醒统治者对人民要“知其贫富,勿使冻馁”(《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老子的“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就是“清静无为”和平均主义思想的产物。《老子》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管子主张“贫富有度”,《管子·国蓄篇》说:“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墨子的“兼爱”包含着人生而平等的先进思想,同时也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他认为从根本上来说,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墨子·尚贤上》)贫富贵贱的差别虽然是现实存在的,但是每个人“脱贫致富”,由贱迁贵的机会却应该是平等的。(www.chuimin.cn)

秦王朝用武力统一六国后,由于不懂得养民生息的道理,横征暴敛,穷兵黩武,滥派徭役,推行苛政,仅存二世即短命而亡。西汉王朝建立之后,吸取秦灭亡的教训,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罢兵归田,授民土地,抑制兼并,减轻租税,导致了“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使得自耕农数量剧增,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到西汉中期,董仲舒承袭孔子“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认为一切社会动乱皆由贫富过分悬殊而始,“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因此要制定规范,“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致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春秋繁露·度制》)基于这种想法,他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汉书·食货志》)“限田”的主张在王莽的“王田制”中得以实施,然而面对着不可逆转的土地私有化的潮流,限制土地买卖和兼并,以期恢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古老所有制形式的“王田制”注定难逃失败的厄运,“限田”措施也就随之成为泡影。后来西晋的占田制,北魏及至唐代的均田制都先后以不同的形式重操“限田”的旧调,但是它们都终究抑制不了如洪水猛兽般的土地兼并,只能在推行伊始暂时地缓解一下贫富分化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唐代以后,土地私有制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兼并已成为朝廷无从干涉的私事,在这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形势下,平均主义的思想在士大夫阶层中就由“抑兼并”转而表现为“均赋役”,其焦点从土地问题转移到徭役赋税问题上来。例如中唐颁布的两税法,北宋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明代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清代雍正时推行的“摊丁入亩”,等等,都是均平赋役的尝试。然而,土地兼并既然已成难回之势,均平赋役当然也就成为一纸空谈。

平均主义思想与儒家的伦理规范是吻合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均主义是儒家伦理在经济中的典型表现。儒家伦理的基础是以私有制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的小农经济,家族、郡县和国家所缀成的三点一线结构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恒定不变的基本结构。家族由血缘亲属关系组成,是整个封建秩序的基础,它的核心规范是孝;郡县由官吏主持,是联系家族与国家的中介,它的核心规范是忠;国家则以帝王为代表,是封建社会的灵魂,它的核心规范是仁。三者各尽其德,则为义。没有小农经济,封建的家族关系就无以存在,而平均主义思想正是保证小农经济不被土地兼并的浪潮所冲毁的堤防。平均主义对于土地兼并的缓冲作用如同封建道德规范对于政治腐败的缓冲作用一样,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封建社会的固有矛盾。而且二者具有某种历史的对应性,每当政治比较清廉,社会道德风气比较纯正时,也恰恰是平均主义比较有效地遏制住土地兼并的时候,例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天宝盛世”等时期;而每当土地兼并猖獗之时,也正是政治腐败、封建道德沦丧之日,如西晋“八王之乱”、唐末“牛李党争”等时期。当然,从根本上来说平均主义和儒家伦理道德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只是彩色的理论气泡,它们从来不曾真正消除过现实社会中的贫富不均和政治腐败现象。但是它们作为封建统治者一贯标榜的两块贴金招牌,至少在形式上对上述腐败现象起着遏制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封建制度超出它存在的“度”,使其能够长期苟延残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