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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儒家思想与伦理规范的融合

【摘要】:伊斯兰教起初只是在我国西北一隅悄悄发展,在中原和江南并无市场。14世纪以后,中国的伊斯兰教开始出现附儒倾向,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与伊斯兰教的教义相融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伊斯兰教徒谨遵儒家的伦理规范,维护纲纪,顺应现实的统治秩序。由此可见,在注重伦理教化和现世生活方面,中国的伊斯兰教已与儒家思想基本合拍了。

任何一种外来宗教文化的在华命运都取决于它与唯伦理性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能否协调一致。凡能与儒家的伦理规范相吻合者,即被容纳,反之则被拒之于门外。伊斯兰教隋朝开皇年间传入中国【56】,到8世纪初,许多什叶派教徒因逃避倭马亚王朝的迫害,来到我国西北地区。伊斯兰教起初只是在我国西北一隅悄悄发展,在中原江南并无市场。宋太宗建隆年间,布哈拉教主索非尔因避难,率其家族数百人到开封,后又定居于淮河流域,伊斯兰教才开始向南渗透。但势力范围仍只限于狭小的伊斯兰教徒的聚集区(“蕃坊”),画地为牢,由中国政府任命的伊斯兰教判官(“蕃长”)依回教风俗进行治理,在“蕃坊”之外并无大影响。14世纪以后,中国的伊斯兰教开始出现附儒倾向,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与伊斯兰教的教义相融合。元顺帝至正年间,杨受益在其所作的《重建礼拜寺记》中,认为伊斯兰教的教义与儒家思想并无殊异,二者皆“奉正朔,躬庸祖”,维护纲纪伦常。明孝宗弘治五年,王鏊曾在为净觉、礼拜二寺撰写的碑铭中认为穆罕默德与孔子“其心一,故道同也”。伊斯兰教中的“如沐浴以洁身,如寡欲以养心,如斋戒以忍性,如去恶迁善,而为修己之要,如至诚不显,为格物之本”等等,都体现了“千圣一心,万古一理”的道理【57】。而穆斯林译著者们则提出:“无论何教,在于以儒律之。近于儒则为正,远于儒则为邪。斯千古不刊之论矣。”(《清真释疑补辑·唐晋微叙》)明清之际被誉为“学通四教”(儒、佛、道、伊斯兰教)的王岱舆在其所译的《清真大学》中,“会同东西”,把孔圣与穆圣相提并论,“用儒文传西学”,提出忠于真主、忠于君主、孝于亲是“人生三大事”。孟子的性善论,董仲舒的性三品说、阴阳五行说,宋明理学的“理”、“气”、“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等概念和理论也被援入中国伊斯兰教的典籍(如刘智所撰《天方典礼择要解》、《天方性理》,蓝子羲所撰《天方正学》等)中,以解释伊斯兰教中的“道统”、性命、真主独一等教义。在刘智的《天方典礼择要解》中,儒家的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等五伦被称为“五典”,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伦理原则,与伊斯兰原教义中的“五功”(念功、拜功、斋功、课功和朝功)并列。而宗教色彩浓厚的“五功”则被中国人具体化为身、心、性、命、财五个方面的功夫,“身有礼功,心有念功,性有斋功,命有朝功,财有课功”。五功的目的无非是“尽其礼以达乎天”。明洪武年间修建的化觉寺,其建筑风格带有浓厚的儒化色彩,寺内殿宇门前大书:“德乃传家之宝效三公;书为治世之珍追百韵。”可见受儒家伦理意识浸润之深。

伊斯兰教在中国既然如此“识时务”,其际遇当然要顺畅得多,除清朝发生的几次伊斯兰信徒叛乱遭到政府的镇压之外,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像三武一宗灭佛那样的大规模迫害伊斯兰教徒的事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伊斯兰教徒谨遵儒家的伦理规范,维护纲纪,顺应现实的统治秩序(近代传入中国的天主教在这一点上则恰恰相反,故而屡遭禁绝)。王治心先生指出,伊斯兰教(在中国称为回教)“在中国,更有一发皇的原因,就是对于儒家思想的容纳与尊崇。……尤其特别是尊敬孔圣人,读儒书应科举,以孔子的伦理道德为最高道德”,并引用了一首伊靳兰教徒评论儒、道、释三教的诗来说明他们对儒家的推崇:

“僧言佛子在西空,道说蓬莱住海东,唯有孔门真实事,眼前无日不春风。”【58】(www.chuimin.cn)

所谓“春风”,自然是伦理教化之春风;而孔门之所以得到推崇,乃是因为它不远求于虚无飘渺的“西空”和“海东”,而专注于眼前的“真实事”。由此可见,在注重伦理教化和现世生活方面,中国的伊斯兰教已与儒家思想基本合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