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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汉译的文化资本解读

【摘要】:就本课题的研究而言,《圣经》汉译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论前提。因此,基督宗教的传播史实际上就是《圣经》被翻译为各民族语言的历史。消解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张力,也使《圣经》翻译构成了一个特殊的斗争场所。关于语言与宗教关系问题的研究,构成了《圣经》翻译研究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圣经》自产生以来,作为一种能够支配人们信仰、思想、意识形态将近2 000年的经典,它必然具有其内在的张力,具有一定伸缩性与可塑性,同时也肯定具有与时代同步发展的余地,即使在中国,它也经历了上千年的翻译传播历史。无数的人,满怀着对上帝的敬畏与虔诚,对《圣经》进行了不断具有超越性的翻译。如果翻译只是关涉到原文作者、原文语言、原文文本或者译者、译文语言、译文的话,问题就简单多了;如果翻译只是不同语言文本的简单转换,那么,关于翻译的讨论肯定不会吸引这么多的关注。然而事情远非这么简单。就本课题的研究而言,《圣经》汉译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论前提。

第一,《圣经》翻译是基督宗教传布的需要。

任何一种宗教的传布都是依赖于该宗教教义文典的翻译。《圣经》是基督宗教的经典,是基督教所有教派信仰的共同基础,基督宗教的根本信仰和教义皆见于《圣经》。因此,基督宗教的传播史实际上就是《圣经》被翻译为各民族语言的历史。目前,《圣经》已经被翻译成近2 000种文字,凡有文字的地方都可见《圣经》的踪影。纵然《圣经》翻译的主观意图是传教而非传播文化或文化交流,但《圣经》翻译不可避免地带有文化传播的性质,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特别是中西文化交流做出了难以估量的贡献。

而传播必然意味着一种宗教进入到另外一种异质文化,由此也必然会遭遇到来自异质文化的抵抗。文化是人类具有的独特现象,它既包含对文化自身的加工,又体现出文化调整的需求。不同的文化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如果简单地标示这是基督宗教文化、那是儒家文化,并不能说明文化差异。而简单地将两种文化糅合在一起,也必然会由于其中的张力而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圣经》所体现的外来文化在进入异质文化领域之际,必定会引起两种文化的深层冲突与磨合,宗教与文化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宗教如何在不同文化中能适切地被传播甚至被接受成为广受重视的问题。消解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张力,也使《圣经》翻译构成了一个特殊的斗争场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宗教团体的各色人等,在这个特殊的场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运用着不同的斗争策略。比如,早期正统派的传教士对当地的原有文化通常采取全面排斥的态度,坚持《圣经》是圣灵所启示的书,虽然经过人手所写,却是神自己的话,主张在不同的文化以及社会处境中忠实地表达。近代的传教士,尤其是自由派的传教士以批判的角度来看《圣经》,认为《圣经》是人的作品,往往对当地的文化不假思索地“照单全收”。而当代的新正统派在承认《圣经》独特性的基础上,强调个人的、主观的、当下的体验,主张由本土的信徒领袖来从事《圣经》翻译,认为只有本土的信徒才能对自己的文化有最深刻的了解、对承载文化的语言有最深刻的体会。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翻译是基督宗教传布的需要,借助于翻译,可以将世俗的文化负载神圣化。历来从事《圣经》翻译或使用《圣经》的读者都有以下的神学假设:神借助语言与人沟通,人借助语言认识或者经历神,人借助语言互相交流有关神的事情,而且人与神、人与人的交流是可以超越时空的。但与此同时,我们又必然要认识到,每一个文化都应当拥有表现其独特文化的符号系统。

第二,《圣经》汉译的基础是跨语言交际问题。

《圣经》汉译必然涉及语言,但当我们强调《圣经》汉译是语言问题的时候,我们实际要强调的是,基督宗教是强调语言的宗教,是以语言作为其存在的“物质”基础。基督宗教的造物主用言语或者命令创造了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万物,因此,语言构成了基督宗教的存在基础,并且,语言为基督宗教的传承、传布提供了“物质”保证,为基督宗教的传承、传布奠定了坚实的文化根基。因此,在历史上不乏语言与宗教关系的研究。关于语言与宗教关系问题的研究,构成了《圣经》翻译研究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对于这道风景线中的背景人物,可以列举出许多学者的名字。费尔巴哈(Ludvig Feuerbach)说,基督教不是建立在启示与感官上,乃是建立在语言上;宗教的本质乃是语言的本质。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mer)认为,只有语言才能本真地传达人与世界的内在关系,人永远是以语言的形式拥有世界的,人只有借助语言才能理解存在,语言给予人一种对于世界特有的态度和世界观。而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指出,语言的本质既非意谓所能穷尽,语言也绝不是某种符号和密码。因为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所以我们是通过不断地穿梭于这个家园中而通达存在者的。而在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又译作“布尔迪厄”)看来,语言是各种经由共识而建构起来的沟通符号体系。凡此种种关于语言的认识,都向我们展现了这样一种启示:要想进入一种代表着某种文化和宗教观念的世界,必得先进入承载该文化的宗教语言符号系统。对此,卡西尔(Ernst Cassirer)说得更加明白:“事物的界限必须首先借助于语言的媒介才能得到设定,事物的轮廓必须首先借助于语言的媒介才能得到规划,而人类活动之从内部组织起来,他关于存在的概念之获得相应的明了而确定的结构则是随着所有这一切的完成而完成的。……神的概念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才真正获得其最初的具体发展与丰富性的。”[32]

我们知道,《圣经》这一典籍构成了基督宗教的文化符号,成为了它区别于其他宗教的文化表征。而承载基督宗教《圣经》文化的是其语言,语言建构了基督宗教的思想观念。《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开篇就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一句话,整个基督宗教思想观念就是在语言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

语言不仅建构了基督宗教思想观念,而且建构了教徒的社会关系。语言对于形成教徒的社会网络,对于教徒相互理解、结成基督宗教群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布迪厄的观点:语言是经由共识而构建起来的沟通符号体系。但是,我们还需进一步认识到,语言一旦被运用,一旦和特定的社会关系、社会情势、社会力量、历史事件相结合,它就变成了语言使用者及其背后的社会势力和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和权力竞争关系。

一般来说,语言对于教徒社会关系的建构作用是通过教会来实现的。按照宗教神学的观点,教会是神所选定的人间社团。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教会不过是具有共同信仰的人所组成的“共同体”。对于教会这样一种形式的共同体的形成,大多数宗教研究者把它理解为共同的信仰所致。

但是,共同的信仰并非是教会构成的根本要素。我们知道,新教天主教具有基督宗教的共同信仰,使用同一部圣书,却形成了彼此独立的两个教会。米德认为,人类社会组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可能,就在于人类社会成员间的“沟通”。这种沟通不仅使他人在自我当中出现,而且形成他人与自我认同,将自我置于其他人的态度之中,并且运用有意义的符号进行沟通的过程[33]。而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认为:共同体的存在在于“默认一致”,即共同体内部的成员对共同的行为规范、思想信念作为共同体的整体认同,这种认同是把所有成员粘合在一起的特殊社会机制。而在这一特殊机制中起作用的是语言,“默认一致”就是以语言为前提的交换承诺和相互理解、相互接受所表示的行为[34]

整合乔治•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与斐迪南•滕尼斯的理论言说,我们可以认识到,宗教共同体的形成离不开语言,语言以它特有的情感信息沟通功能将拥有不同文化背景、历史传统的人联结在一起。因此,我们又可以说,以教会形式存在的宗教共同体是教徒在言语交往活动中通过运用共同的语汇系统和语法形式构建而成的社会“言语共同体”。在这个言语共同体中,教徒不仅运用同一种语言,而且通过意义的理解和经验的分享形成独特的群体。

语言不仅建构了宗教和宗教共同体,而且建构了宗教与宗教共同体的权威,通过权威的确立,维系了宗教与宗教共同体的发展。从宗教文化史的角度看,历史上各种宗教之间的竞争,不仅是教义、教理等方面的竞争,而且是一种文化实力的竞争。布迪厄说:“存在于一个特定的场内,就意味着存在于差异性之中,就意味着区别于他物,就意味着必须维护其差异性。”[35]竞争和维护差异性离不开宗教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按照知识社会学的观点,权威是通过话语这一象征符号体系来建构和维系的。在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话语权力”理论中,话语不仅是一种言说,而且是一种权力象征体系。权力的产生是通过话语权力制造的手段实现的。在《话语的秩序》一书中福柯分析了话语权力的三种表现形式:一是通过对元文本和对象文本的阐释实现的;二是通过树立权力体制所认可的理论话语权威所实现的;三是通过知识的框架性条件和理论视野的给定和限制实现的。他还认为,无论何种社会统治形式,在建立自己的权威并维护这种权威的实践中都必须确立和完善一种“话语排斥和阉割机制”,运用掌握的权力制定话语的规范,对话语的对象、语境和话语行为者实施限制,以控制话语的生产,维护话语的权威,从而维系一种社会结构的秩序。

基督宗教各个教会的“话语排斥和阉割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通过对《圣经》翻译的控制来实现的。首先,教会拥有对《圣经》诠释的绝对权威;其次,教会通过对某些话语的命名来确定其各自的独特性;再次,教会还在《圣经》翻译中通过运用特定的语言以及话语形式确立并维护其各自的“话语的权威”[36]。(www.chuimin.cn)

第三,《圣经》汉译是宗教问题,也是社会性问题。

《圣经》作为基督宗教的经典,对它的翻译必然要涉及宗教。这里所说的宗教,不仅仅是关乎基督宗教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传统中国文化中已经长期流传并已经在中国传统中确立为主流的宗教,如佛教。作为夹带着西方文化的基督宗教,在进入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国度,必然会遭遇到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主流宗教文化的阻抗并形成一个特定的宗教资本斗争场所,或者说形成独特的语言交换市场。因此,脱离宗教问题来探讨《圣经》汉译问题是不现实的。而宗教问题本身就是社会性问题。

对此,涂尔干曾做过这样的表述:“宗教明显是社会性的。宗教表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表现;仪式是在集合群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它们必定要激发、维持或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所以说,如果范畴起源于宗教,那么它就应该是社会事务,以及集体思想的产物。至少——正因为我们了解到了关于这些事情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才应该谨慎行事,避免一切过激和专断的论述——我们可以推测出它们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因素。”[37]西美尔(George Simmel)从另外一个角度也曾论述道:“宗教范畴是灵魂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体验世界的方式,作为洞察和行为潜能,它抓住了此在的内容,并因此而获得了面对由它建立起来的对象世界的可能性,即相对于作为内在性的无对象状态或节奏的宗教虔诚的宗教世界。宗教虔诚在一定程度上充满或占有的内容都是些社会形态,从中越来越看到,它们的结构注定了它们要成为宗教本质的生活和活动场所。”[38]但正如李向平指出的,“中国的宗教和信仰往往不是单纯的宗教和信仰,它们常常被镶嵌在权力和秩序之中而难以得到一种纯粹的呈现形式”[39]

其实,并非只是中国的宗教和信仰不是单纯的宗教和信仰,任何一种宗教,一旦嵌入现实社会结构,就往往成为了一种不能被单独个体所独享的神圣资源,就具有社会性了。个体所独享的神圣资源不能被视为宗教。所以,宗教必然是一种某一社会群体共同拥有的资源,而对共同资源的拥有意味着对共同利益的追求,由此而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圣经》被认为在造物主的启示下撰写而成,是基督宗教共同体的神圣资源,但由此而产生的问题是:造物主的启示和耶稣的话如何由人的语言来表达并被人所理解?由一种语言传达的上帝启示和耶稣的话如何在另外一种语言中表述?这就导致宗教的问题又必然要用社会的符号来表征。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关联。

除此之外,翻译不仅仅将主导文化的抽象支配合法化了,而且还在日常实践中保证了那些把持着这种文化的人对其他人的支配地位。通过翻译,基督宗教将其文化资本体现于《圣经》汉译译文,借用布迪厄的话来说,“成功地将先天特性的特权地位与后天获得的成绩结合在一起”。并从而使基督宗教这样外来的宗教在汉语世界里具有独特的适应性。我们可以继续沿着布迪厄的思路,把《圣经》汉译看作是“社会炼金术”(social alchemy)运作机制,经由这一运作机制,其宗教传布的目的以文字传播的形式被掩饰起来,并且通过翻译过程中词语的玩弄,使不同基督宗教的派别区分开来。因此,《圣经》汉译就构成了一个特定的权力斗争场所,并且不断地生产着可以使自我宗教派系取得支配地位的文化资本产物:《圣经》汉译译本。

从表面上看起来,天主教《牧灵圣经》和新教《圣经和合本》在关于最高主宰者概念的词语表达上体现为“天主”和“上帝、神”的区别,实际上这里包含的却是各种彼此对立的宗教观念和神学表达。通过词语的独特表现,各自的宗教派系将翻译作为自我维系的手段。问题在于,在翻译促进构成了信仰团体的时候,我们怎样才能避免翻译跳出信仰的约束?从《圣经》汉译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翻译一直与权威及权力相关联。福柯(Michel Foucault)曾指出:“每个社会都各有其真理体制,其真理的普遍政治,即指那些被接受,并发挥成真理的论调,包括那些帮助人分辨真假论点,真理被确认的体制及实例,那些形成真理并赋予价值的技巧及步骤,那些有权提出什么属于真理的人的地位。”这不禁使我们要问:什么是真理?谁拥有真理?谁有权阐释真理?难道这些可以脱离社会来探讨吗?

第四,《圣经》汉译折射的是基督宗教在汉语世界的生产与再生产。

诠释《圣经》汉语翻译,如果不从多元系统的角度,那么无论从语言的角度还是教义的角度,无论从交际还是沟通的角度,也无论是从社会符号或者符号象征的角度,都难以对《圣经》汉译现象中的一些问题做出一劳永逸的解释。显然,《圣经》汉译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历史过程,自唐朝景教碑以降,汉语《圣经》版本已不下百种,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至今依然还在翻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显然难以用传统的关于宗教和语言的研究视角予以解答。布迪厄的符号权力理论认为,阶级关系是通过符号斗争进行调节的。阶级关系的一个关键方面是为了使关于社会世界的特定的定义和分类合法化而进行的斗争,这个争夺符号权力的斗争包括命名能力和分类能力,实际上就是创建社会群体的能力[40]。布迪厄的符号权力理论促使本人试图从另外的视角来对《圣经》汉译予以研究,这个视角就是把《圣经》汉译放到一个历时性社会背景中,假设《圣经》汉译体现了异质文化并以文化资本的形式进入汉语世界,从而折射出如何使《圣经》文本转换为代表中国文化的汉语《圣经》文本,进而凸现《圣经》汉译文本的形式过程是一个特有的符号权力争夺的过程。

对这一现象的初步研究,引出了本人对汉语《圣经》翻译的几个主要问题:《圣经》在汉语世界中传播的社会意义是什么?《圣经》汉译究竟在基督教的中国本土化进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以及中国固有文化对基督教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凸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圣经》汉译最终以汉语《圣经》译本的形式成为影响汉语世界生存者的社会价值与文化价值取向的财富,它以隐含着社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形式彰显为一种文化资本的形态,具体表现为异质文化与本土传统文化冲突、融合而成的特殊文化资本,并以资本的形式生产、流通、消费、积累,在流通、消费并且积累的过程中影响着汉语世界生存者的意识形态与价值取向,同时也在流通、消费并且积累的进程中代代相传。简而言之,《圣经》汉译反映的,是参与翻译的各色人等在《圣经》汉译这一领域中的斗争行为。本人试图运用“文化资本”概念来分析《圣经》汉译的社会文化关系,力图揭示出《圣经》汉译如何通过文化资本的积累和投入方式,从而使其效用达至最大。为此,本人尽可能地把《圣经》汉译与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关系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时空向度与具体的社会时间和场合结合起来。

本书采取的路径并非不同时期的《圣经》汉译文本的简单比较,也不是着重于译者是如何翻译的,而是通过分析不同时期的《圣经》汉译文本产生的时代背景,特别是《圣经》汉译过程中对一些关键词的选用,从而展现基督宗教与中国本土文化之间的文化冲击,力图透析《圣经》汉译作为一种文化资本在文化融合中的积累过程及其作用。但正如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ord Gertz)所指出的,“文化分析本质上是不完全的。并且,更糟糕的是,它越是深入,就越是不完全,它是一门奇特的科学:它说得最多的论断恰是其基础最不牢靠的论断;在这门科学中,想在眼下问题上取得任何进展恰是在强化你自己和他人的怀疑:你恐怕没有弄对”[41]。因此,本书不可能对文化冲突中的所有问题都予以涉及,本书拟从《圣经》对主体的建构层面予以更多的关注。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强调了行为主体如何建构自我的文化资本,从而使自己处于社会行为较为有利的位置,但本书运用文化资本理论却还要进一步解释《圣经》汉译文化资本对他人——《圣经》汉译文本的受众——如何产生影响,或者说,《圣经》汉译文本的读者如何从这一文化资本中受益?也就是说,笔者力图通过文化资本概念来探讨基督宗教在汉语世界的生产与再生产。

有鉴于文化资本概念在本课题中的地位,本书首先梳理了文化资本概念,进而分析了《圣经》汉译文化资本化历程,最后通过分析《圣经》汉译文化资本投入与输出的两个基本要素:权威和身份认同,探讨《圣经》汉译参与者与受众之间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