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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汉译解读:宗教文化系统的多元问题

【摘要】:而据本人对宗教的有限理解而言,研究宗教实在是一件危机四伏的事情。问题在于,宗教作为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扮演重要作用并且占据重要地位的特殊文化系统,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多元的、复杂的。更为值得庆幸的是,缪勒甚至认为,在人类智力发展的初期,也就是原始时代,语言、宗教、民族这三者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任何一种特定的语言都是人类长期发展形成的,宗教语言也不例外。因此,语言与翻译构成宗教研究的两个重要方面。

对《圣经》汉译的研究是不能绕开宗教问题的,即使从文化资本的视角也不例外。《圣经》是基督宗教的经典。而据本人对宗教的有限理解而言,研究宗教实在是一件危机四伏的事情。因为,宗教的问题并非仅限于信仰。宗教的范畴实在是太宽泛了,宽泛得让研究宗教的作家、学者都很难给它下一个完整的定义。缪勒(F.Max Muller)认为,凡有人类的地方都有宗教的痕迹。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又译作“迪尔凯姆”)于1915年宣称:“所知的社会都是有宗教的,不存在没有宗教的社会。”[2]他还断言:“宗教产生了社会中所必需的一切。”[3]而另外一位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更进一步地指出,宗教不仅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包含在宗教体系中的观念自身也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并可能在许多重要方面影响社会变化的过程[4]。应该说,涂尔干和韦伯的思想,构成了当今宗教社会学的理论基础。而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Parsons)则通过提出了“模式维持体系”将宗教社会学推向新的发展。帕森斯指出,整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体系中占首要地位的功能方面,即研究与这一体系的整体化有关的结构与过程。一个社会体系的整体化取决于维持它的价值体系的合理性,而这种合理性的根据就是宗教。因此他认为,宗教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对确立信仰和象征体系、行为或道德作用、集体组织形式以及宗教体系和其他体系的相互关系的诸多条件进行分析[5]。帕森斯以降,关乎宗教在社会文化领域中的功能与作用的宗教文化功能研究应运而生。

的确,社会中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归结为宗教问题,而宗教又与文化紧密相连。问题在于,宗教作为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扮演重要作用并且占据重要地位的特殊文化系统,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多元的、复杂的。本人的前视野基本由来自语言学和翻译理论的学养所构成,长期从事语言与翻译的研究与思考必然会在本人目前以及将来的研究与思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所幸的是,“宗教总括世界一切对象;凡是存在着的东西,都曾是宗教崇拜之对象”[6]。更为值得庆幸的是,缪勒甚至认为,在人类智力发展的初期,也就是原始时代,语言、宗教、民族这三者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宗教、社会与语言的关系是那么的紧密,以至于宗教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应运而生。而这些学科的前期研究成果无疑为本人从语言的角度切入宗教、社会研究提供了有效的方法与路径。

从社会学或文化学的角度来理解,宗教是人所生存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图景在人脑中的反映,人把人间的力量以一种超人间的形式反映出来。人通过和这种超人间的形式的交流,来建立一个神圣的世界。其实质就是人类以一种方式来表达世界的形式。虽然,宗教的最早表达形式是各种仪式,但不论宗教是以何种仪式开始,它都必然是人建造的某种意义世界。诚如贝格尔(Peter L.Berger)所说:“宗教是人建立神圣宇宙的活动,换一种说法,宗教是用神圣的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宗教意味着最大限度地达到人的自我外在化,最大限度地达到人向实在输入他自己的意义之目的。宗教意味着以人类秩序投射进了实在之整体。换句话说,宗教是把整个宇宙设想为对人来说具有意义的大胆尝试。”[7]而这种建造意义的活动正是凭借语言来实践的。因为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符号系统,当作用于人与人的关系的时候,它是表达相互反应的媒介;当作用于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的时候,它是认知事物的工具;当作用于文化的时候,它是信息的载体。因此,宗教的存在是一种语言的存在,离开语言,宗教的建构与传布都无从谈起。语言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任何一种特定的语言都是人类长期发展形成的,宗教语言也不例外。任何一种宗教,都面临着将其教义代代相传的问题,而语言正是宗教传递的桥梁。因此,缪勒认为,一切宗教之共同性,不在其形态的一致,而在于它们无论表现为何种形态,其本质都是对无限的体认;尽管尊奉着不同的神灵,但这些神灵不过是人们使用不同的语词和名称来表示无限之物而已[8]

从另一方面,宗教总是具有传布的需要,尤其像基督宗教这样具有“普世性”的宗教,让神(God)的光照耀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更是其追求的理想与目标。因此,宗教也面临着让不同民族、讲不同语言的人理解并接受的问题。而要解决不同语言之间的理解问题就不得不借助于翻译。在某种程度上说,语言建造了宗教,但却依靠翻译才使宗教得以传布,并使宗教的生命力得以壮大并且延续。贝格尔认为,宗教选择的结果,“要进行的基本的理性工作,是一种翻译,将传统的宗教陈述翻译为适合于新的参照框架并与现代世界观相一致的术语”[9]佛教在中国的传布、发展并与汉语固有文化的融合,其根本就在于佛经的汉语翻译。继佛教之后而进入中国的基督宗教,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圣经》的翻译工作。

因此,语言与翻译构成宗教研究的两个重要方面。宗教语言及发轫于《圣经》翻译的解经学、阐释学正是宗教对语言与翻译的认识而发展形成的新兴学科。问题是,无论是语言还是翻译,单向度地针对《圣经》汉译予以研究,本人认为都难以客观全面地理解、解释《圣经》汉译的社会文化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本人将《圣经》汉译作为研究的对象,运用当代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文化资本”,来分析理解《圣经》汉译这一特定的社会文化现象,进而展开基督宗教权威与身份在汉语世界中的构成问题的讨论。

学术研究上,中国的基督教表达并不清晰。就“基督”一词而言,本来源自《圣经》的《新约》。从历史中我们可以知道,全本《新约》都是用希腊文写的,而且是用当时通用的希腊文写成的,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所用的古典希腊文有所不同。“基督”是“耶稣”的尊称,原字Christos是希伯来文“弥赛亚”的希腊文写法,意指“那受膏者”。而“耶稣”(Jesus)是来自希伯来文“Jehoshuo”的希腊文,意指“耶和华是拯救”。(www.chuimin.cn)

一般来说,在汉语世界中存在着广义的和狭义的基督教。狭义的基督教指的是19世纪大规模传入中国的新教(Protestant),这是在香港地区中广为流传的称谓;而广义的基督教则指所有认同新约为《圣经》之有机组成部分的宗教,其中在中国主要包含了唐朝传入中国的景教、元代的也里可温教、明清时代的天主教,以及清末民初的新教、东正教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天主教的《牧灵圣经》还是新教的《官话和合本圣经》,对于“基督”和“耶稣”的称谓符号,都是一样的。本文所涉及的是广义的、所有以《圣经》为正典的基督教,为了与传统中狭义的基督教概念相区别,本文把广义的基督教称为基督宗教,而将狭义的基督教称为新教。

特别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涉及的《圣经》汉译并非涵盖广义的基督宗教,并未将基督宗教的所有教派的《圣经》翻译作为讨论的对象。因为,就犹太教而言,虽然也是把《圣经》作为其正典,但该正典并没有包括《新约》,也不认同基督,所以本文对犹太教并不做探讨。本文所探讨的《圣经》汉译涉及《旧约》与《新约》的汉译,集中探讨的是景教、天主教、新教的《圣经》汉译问题。

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谓的“汉译”,虽然从字面上讲指的是《圣经》的汉语翻译。但是,本文所涉及的汉语只限于用汉语文言文和白话文进行的翻译,俗称深文理、浅文理以及国语白话文,对于用方言与土话进行的《圣经》翻译,虽然汉字形式是一样的,但读音和词语表达形式并不雷同,比如用广东话进行的汉译与用上海本地的方言进行的翻译,其实在文字形式有诸多不同,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也不予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