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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烹饪酱卤制品:调味和煮制技巧

【摘要】:在水中加食盐或酱油等调味料以及香辛料,经煮制而成的一类熟肉类制品,称为酱卤制品。酱卤制品突出调味与香辛料以及肉的本身香气,食之肥而不腻,瘦不塞牙。酱卤制品的加工方法主要有两个过程:一是调味,二是煮制(酱制)。调味是制作酱卤制品的关键。其方法是将整理后的原料肉投入沸水中,不加任何调料,用较多的清水进行煮制。其方法是将清煮后的肉放入加有各种调味料、香辛料的汤汁中进行烧煮,是酱卤制品加工的关键性工序。

在水中加食盐或酱油等调味料以及香辛料,经煮制而成的一类熟肉类制品,称为酱卤制品。

酱卤制品是我国传统的一类肉制品,其主要特点是成品都是熟的,可以直接食用,产品酥润,有的带有卤汁,不易包装和贮藏,适合就地生产、就地供应。酱卤制品突出调味与香辛料以及肉的本身香气,食之肥而不腻,瘦不塞牙。酱卤制品随地区不同,在风味上有甜、咸之别。北方式的酱卤制品咸味重,如符离集烧鸡;南方制品则味甜、咸味轻,如苏州酱汁肉。由于季节不同,制品风味也不同,夏天口重,冬天口轻。

酱卤制品的加工方法主要有两个过程:一是调味,二是煮制(酱制)。

一、调味

调味就是根据不同品种、不同口味加入不同种类或数量的调料,加工成具有特定风味的产品。如南方人喜甜则在制品中多加一些糖,北方人吃得咸则多加一些盐,广州人注重醇香味则多放一些酒。

调味是制作酱卤制品的关键。必须严格掌握调料的种类、数量以及投放的时间。根据加入调料的作用和时间大致分为基本调味、定性调味和辅助调味等三种。

基本调味:在原料整理后未加热前,用盐、酱油或其他辅料进行腌制,以奠定产品的咸味,叫基本调味。

定性调味:原料下锅加热时,随同加入辅料如酱油、酒、香辛料等,以决定产品的风味,叫定性调味。

辅助调味:原料加热煮熟后或即将出锅时加入糖、味精等,以增加产品的色泽、鲜味,叫辅助调味。

二、煮制

煮制是酱卤制品加工中主要的工艺环节,其对原料肉实行热加工的过程中,使肌肉收缩变形,降低肉的硬度,改变肉的色泽,提高肉的风味,达到熟制的作用。加热的方式有水、蒸汽、油等,通常多采用水加热煮制。

(一)煮制方法

在酱卤制品加工中,煮制方法包括清煮和红烧。

清煮又称预煮、白煮、白锅等。其方法是将整理后的原料肉投入沸水中,不加任何调料,用较多的清水进行煮制。清煮在红烧前进行,主要目的是去掉肉中的血水和肉本身的腥味或气味。清煮的时间因原料肉的形态和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为 15~40 min。清煮后的肉汤称为白汤,清煮猪肉的白汤可作为红烧时的汤汁基础再使用,但清煮牛肉及内脏的白汤一般不再使用。

红烧又称红锅。其方法是将清煮后的肉放入加有各种调味料、香辛料的汤汁中进行烧煮,是酱卤制品加工的关键性工序。红烧不仅可以使制品加热至熟,更重要的是使产品的色、香、味及产品的化学成分有较大的改变。红烧的时间随产品和肉质不同而异,一般为1~4 h。红烧后剩余之汤汁叫老汤或红汤,要妥善保存,待以后继续使用。制品加入老汤进行红烧风味更佳。

另外,油炸也是某些酱卤制品的制作工序,如烧鸡等。油炸的目的是使制品色泽金黄,肉质酥软油润,还可使原料肉蛋白质凝固,排除多余的水分,使肉质紧密、定型,在酱制时不易变形。油炸的时间一般为 5~15 min。多数在红烧之前进行。但有的制品则经过清煮、红烧后再进行油炸,如北京盛月斋烧羊肉等。

(二)煮制火力

在煮制过程中,根据火焰的大小强弱和锅内汤汁情况,可分为大火、中火、小火三种。

大火又称旺火、急火等,大火的火焰高强而稳定,使锅内汤汁剧烈沸腾。

中火又称温火、文火等,火焰较低弱而摇晃,锅内汤汁沸腾,但不强烈。

小火又称微火,火焰很弱而摇晃不定,锅内汤汁微沸或缓缓冒气。

火力的运用,对酱卤制品的风味及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除个别品种外,一般煮制初期用大火,中后期用中火和小火。大火烧煮的时间通常较短,其主要作用是尽快将汤汁烧沸,使原料初步煮熟。中火和小火烧煮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其作用可使肉品变得酥润可口,同时使配料渗入肉的深部。加热时火候和时间的掌握对肉制品质量有很大影响,需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