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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轿厢的结构与限制

【摘要】:另外,为防止电梯超载运行,多数电梯在轿厢上设置了超载装置。在轿厢整体结构中,轿厢架作为承重结构件,制作成一个金属框架,一般由上梁、下梁、立梁和拉条等组成。载货电梯及未经批准或未受过训练的使用者使用的非商业用汽车电梯,其轿厢有效面积亦应予以限制。

(一)轿厢总体构造轿厢总体构造

轿厢本身主要由轿厢架和轿厢体两部分构成,其中还包括若干个构件和有关的装置。

轿厢架是承重结构件,是一个框形金属架,由上、下、立梁和拉条(拉杆)组成。框架的材质选用槽钢或按要求压成的钢板,上、下、立梁之间一般采用螺栓联结。在上、下梁的四角有供安装轿厢导靴和安全钳的平板,在上梁中部下方有供安装轿顶轮或绳头组合装置的安装板,在立梁上(也称侧立柱)留有安装轿厢开关板的支架。

轿厢体形态像一个大箱子,由轿底、轿壁、轿顶及轿门等组成,轿底框架釆用规定型号及尺寸的槽钢和角钢焊成,并在上面铺设一层钢板或木板。为使之美观,常在钢板或木板之上再粘贴一层塑料地板。轿壁由几块薄钢板拼合而成。每块构件的中部都有特殊形状的纵向筋,目的是增强轿壁的强度,并在每块物体的拼合接缝处,有装饰嵌条遮住。

轿内壁板面上通常贴有一层防火塑料板或采用具有图案、花纹的不锈钢薄板等,也有把轿壁填灰磨平后再喷漆的。轿壁间,以及轿壁与轿顶、轿底之间一般采用螺钉联结、紧固。轿顶的结构与轿壁相似,要求能承受一定的载重(因电梯检修工有时需在轿顶上工作),并有防护栏以及根据设计要求设置安全窗。有的轿顶下面装有装饰板(一般客梯有,货梯没有),在装饰板的上面安装照明灯、风扇。

另外,为防止电梯超载运行,多数电梯在轿厢上设置了超载装置。根据超载装置安装的位置,有轿底称重式(超载装置安在轿厢底部)及轿顶称重式(超载装置安在轿厢上梁)等。

(二)轿厢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轿厢按用途分类可分为客梯轿厢、货梯轿厢、住宅梯轿厢、病床梯轿厢、汽车梯轿厢、观光梯轿厢和杂物梯轿厢。

2.按开门方式分类

轿厢按开门方式分类可分为自动门轿厢、手动门轿厢和半自动门轿厢。

3.按门结构形式分类

轿厢按门结构方式分类可分为中分门轿厢、双折或三折侧开门轿厢、铰链门轿厢和直分门轿厢。

4.按轿底结构分类

轿厢按轿底结构分类可分为固定轿底轿厢和活动轿底轿厢。

(三)轿厢构成的相关规定

电梯轿厢是运载乘客或货物的金属箱框形装置。

1.轿厢的构成

轿厢一般由轿厢架、轿底、轿壁、轿顶、轿门及开门机构成轿厢架由上梁、下梁、立柱、拉条等部件组成。其作用是固定和悬吊轿厢,在上、下梁两端固定有导靴,引导轿厢沿着导轨上下移动,保持轿厢在井道内的水平位置。在下梁上装有安全钳,在电梯超速下坠时,安全钳可在限速器带动下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在上梁上还有固定绳吊板或轿顶反绳轮,起悬吊轿厢的作用。

在轿厢整体结构中,轿厢架作为承重结构件,制作成一个金属框架,一般由上梁、下梁、立梁和拉条等组成。框架选用型钢或钢板按要求压成型材构成,上梁、下梁、立梁之间一般釆用螺栓联结。在上、下梁的两端有供安装轿厢导靴和安全钳的位置,在上梁中部设有安装轿顶轮或绳头组合装置的安装板,上梁上还装有安全钳操作拉杆和电气开关,在立梁(侧立柱)上留有安装轿厢壁板的支架及排布有安全钳操纵拉杆等。

2.轿厢的一般规定

为保证轿厢的功能满足各种使用要求,对轿厢的几何尺寸有相应的要求。各类轿厢除杂物梯外内部净高度至少为2000mm。通常,载货电梯内部净高度为2000mm。乘客电梯因顶部装饰需要净高度为2400mm。住宅电梯为满足家具的搬运,其内部高度一般为2400mm。轿厢门净高度至少为2000mm。

轿厢的宽深比一般是客梯轿厢宽度大而深度较小,以利于增加开门宽度,方便乘客出人。病床梯轿厢为满足搬运病床的需要,深度不小于2500mm,宽度不小于1600mm。货梯轿厢可根据运载对象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宽深度尺寸。

为防止由于乘客拥挤引起超载,客梯轿厢的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表2-2为电梯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关系的规定。

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时,每增加100kg面积增加0.16m2,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电梯的额定乘客数量应根据电梯的额定载重量由下述公式求得:

额定载客数=额定载重量/75

计算结果向下圆整到最近的整数,或按表2-3,取其中较小的数值。

注:超过20位乘客时,为避免轿厢乘员过多引起超载对超出的每一乘客增加0.115m2,必须对轿厢的有效面积做出限制。轿厢的有效面积指轿厢壁板内侧实际面积,国标《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轿厢的有效面积与额定载重量、乘客人数都做了具体规定,如表2-2、表2-3所示。

表2-2 乘客人数与轿厢最小面积

注:超过20位乘客时,每超出一位增加0.115m2

表2-3 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

(注:①一人电梯的最小值二人电梯的最小值;②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时,每增加100kg,面积增加0.16m2,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

乘客数量由下述方法确定:

按公式(额定载重量/75)计算结果向下圆整到最近的整数或按表2-2取其较小的数值。载货电梯及未经批准或未受过训练的使用者使用的非商业用汽车电梯,其轿厢有效面积亦应予以限制。此外在设计计算时,不仅要考虑额定载重量,还要考虑可能进入轿厢的运载重量(货物比重不同造成的差异)。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又难以同时满足对其轿厢有效面积予以限制的载货电梯和病床电梯在其额定载重量受到有效控制条件下(如安装超载限制装置,且保持灵敏可靠)轿厢面积可参照表2-2的规定执行。

专供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使用的非商业用汽车电梯,额定载重量应按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与上述防止轿厢引起超载的方法相比较,不同之处在于这种电梯是以轿厢有效面积乘以单位面积规定能承受的载重量来决定额定载重量,而不是采用限制轿厢有效面积来限制载重量(或人数)。

3.轿厢护脚板规定为了防止轿厢平层结束前提前开门或平层后轿厢地坎高出层门地坎时因剪切而伤害脚趾,每一轿厢地坎均须装设护脚板,其宽度应等于相应层站入口整个净宽度。护脚板的垂直部分以下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大于60°,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得小于20mm,垂直部分的高度应不小于0.75m。

4.轿壁、轿厢地板和轿顶的结构要求轿壁、轿厢地板和轿顶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应完全封闭,只允许有下列开口:

(1)使用者经常出入的入口。

(2)轿厢安全门或轿厢安全窗。

(3)通风孔。

5.紧急报警装置规定为使乘客在需要的时候能有效地向轿厢外求援,应在轿厢内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该装置可采用警铃、对讲系统、外部电话或类似的形式。其电源应来自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或由等效的电源来供电(当轿厢内电话与公用电话网连接时,不必执行此规定)。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应能及时、有效地应答紧急求援呼救。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在轿厢和机房之间还应设置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使维修和检查变得更加方便和安全。

6.轿厢照明规定轿厢应装设永久性的电气照明,使控制装置上的照明度应不小于501x,轿厢地板上的照明度宜不小于501x。如果照明是采用白炽灯,则至少要有两只灯泡并联。轿厢内还应备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照明电源,在正常电源被中断时,它至少能供1W灯泡用电1h,并能自动接通电源。

7.轿顶要求及其在轿顶上的装置规定轿顶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能支撑两个人,即在轿顶的任何位置上,均能承受2000N的垂直力且永久不变形。轿顶应具有一块不小于0.12m2的站人净面积,其短边应不小于0.25m。

如果在轿架上固定有反绳轮,则应设置挡绳装置和护罩,以避免悬挂绳松弛时脱离绳槽。这些装置的结构应不妨碍对反绳轮的检查和维修,若悬挂采用链条时,也要有类似的装置。

轿顶上应安装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