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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清单:自动扶梯电磁辐射、电路接地故障、安全功能失效等危险

【摘要】: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6)围裙板和梯级之间夹住的危险。控制电路接地不良,导致漏电保护开关无法起作用,也会造成人员触电的危险。安全功能失效,产生故障导致不能停梯也会造成危险。自动扶梯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辐射,影响建筑物内的其他设备。变频控制系统中由于变频器的选用不当,令其产生较大的电磁辐射。2)受到外界的电磁辐射危险。在危险状态下,如超速、逆转,发生夹伤事故时,如不

1.机械危险

由于机器设计或接近机器的原因,在自动扶梯上以及紧邻区域可能发生的机械危险包括:

1)与通常情况下公众不能接触到的机械部件(如驱动装置、扶手驱动)相接触。这里的机械部件指的是自动扶梯安装在机身内的机械装置,包括驱动主机、扶手带驱动装置、梯级链等,如果人员接触这些传动部件是危险的,易造成吸入或卷入、摩擦、冲击等伤害。因此自动扶梯除梯级以及可接触的扶手带部分外的所有机械运动部件,必须完全封闭起来。

2)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以及扶手装置之间挤压、剪切手指。扶手装置之间挤压指的是自动扶梯两侧扶手装置与人身体间可能发生的挤压。为了防止人流拥挤时发生扶手装置之间挤压,两扶壁板下部各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其上部对应点间的距离。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之间剪切手指主要指的是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存在剪切手指的危险。为此这个间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大于8mm。

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此种危险指的是相邻的盖板在安装时没有对齐,并且在端部存在毛刺,锋利边缘等,令乘客在乘梯时由于挤压而造成身体中的脚,手等部位的划伤。因此,要求盖板、围裙板的切割边必须打磨去毛刺,并使两件连接板对齐连接,避免突出的边缘造成人员的划伤。

4)与建筑结构(墙、顶、交叉布置)或相邻自动扶梯上的人员碰撞导致的人体撞击危险。此种危险指的是当乘客乘梯时,如把身体的头部,手等部位伸出扶梯护栏外,在扶梯与建筑物或扶梯交汇时,由于相对运动而造成挤压,碰撞,或更为严重的剪切等而造成对乘客的伤害。

5)在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处被拖入的危险。此种危险指的是当运动的扶手带进入静止的入口箱时,乘客(主要是小孩)出于好奇等原因,用手去碰触入口箱,则手有可能被运动的扶手带拖入入口箱,造成与其间隙间的挤压。

6)围裙板和梯级之间夹住的危险。此种危险指的是由于梯级与围裙板间存在间隙(通常要求围裙板与梯级间的间隙因控制在安全的间隙范围之内,单边间隙需小于4mm,两边间隙之和不能大于7mm)和相对运动(运行方向及垂直方向上),而且围裙板本身的摩擦因数不够低,造成鞋、衣物、围巾等与围裙板接触摩擦所产生的摩擦力令其卷入间隙中。

7)梯级与梯级之间卡夹的危险。此种危险指的是当乘客乘坐扶梯时,脚站立的位置比较靠近另一个梯级并超出边界处时,在上下平层弧度段,由于两梯级间存在垂直方向上的相对运动,鞋容易被夹入一个梯级踏面与另一梯级踢面间。此外,最常见的是行李箱婴儿车的滚轮卡死在两梯级间。

8)楼层板和扶手带之间被夹住的危险。

一般情况下,扶手带入口处与地板间存在一定的距离,不太容易有物体被卡夹。但常见小孩在扶梯上玩耍,他们对扶梯上的部件比较好奇,常常想看看扶手带入口箱内是什么。当他们蹲在入口前玩耍时,其头部就有可能被卡夹在扶手带入口箱与楼层板间,造成损伤。因此,要求楼层板与入口箱处的距离不能小于100mm且不能大于250mm,而且如扶手带与楼层板间存在水平夹角时,其夹角不能小于20°,以降低卡夹小孩头部的风险。

2.电气危险

下列原因可能导致危险:

1)人体与带电部件接触。电气元器件及连接件存在漏电现象,当人体与扶梯部件接触时,由于零件间的导电现象易造成人员的触电伤害。控制电路接地不良,导致漏电保护开关无法起作用,也会造成人员触电的危险。

2)不适当的紧急停止开关。由于机械故障或者有雨水等进入,导致电气元器件损坏、短路,使扶梯紧急停止,有可能造成乘客摔倒。由于其他原因或目的,安全回路被短接,检修人员忘记修复即重新投入使用,当某些安全装置被触动时,被短路的安全回路引起运行中的自动扶梯紧急停止,有可能造成乘客摔倒。某种原因的误动作,令自动扶梯紧急停止,有可能造成乘客摔倒。

3)电气元器件的装配错误。安全功能失效,产生故障导致不能停梯也会造成危险。

4)静电现象。由于空气干燥、湿度过低,造成物体间由于摩擦及吸附等产生静电、起火花等现象,特别是毛料衣服等与金属间在冬天时极容易产生静电现象。

5)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外界环境,如雨水、灰尘、沙土等对电气元器件造成的损伤及影响。电网电源质量不稳定、波动较大,超出正常电气元器件的承受范围,造成系统不稳定及电气元器件的损坏。外界其他设备的电磁波干扰对控制系统造成影响,令控制系统失效或产生不可控的意外及事故。

3.辐射危险

1)由机器产生的电磁辐射危险。自动扶梯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辐射,影响建筑物内的其他设备。变频控制系统中由于变频器的选用不当,令其产生较大的电磁辐射。

2)受到外界的电磁辐射危险。控制系统本身设计的抗干扰性能较差,受外界建筑物内其他设备的低频辐射、无线电辐射和微波等影响后,控制系统失去应有的功能及作用。

4.火灾危险

1)可燃材料如纤维、毛发等积聚在桁架内部,未能得到及时清理,在外界某种条件下有可能产生火灾的危险。

2)电气安全系统中所使用的电缆,其绝缘等级及选用的绝缘材料不当,在外界某种条件的诱发下,存在可能产生火灾的危险。

3)由于驱动系统的长期过载,电动机过热,或电缆产生过流而导致过热等,都可能产生火灾危险。

5.设计时忽视人类工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下列原因可能导致危险:

1)忽视使用者的人类工学尺寸。例如,扶手装置的高度、扶手带的宽度及扶手带速度与扶梯速度不同步,引起乘客摔倒。

2)工作场所和进入这些场所通道的照明不足,并且没使用合适的检修用的手提行灯照明,造成维修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光线不足产生意外。

3)工作场所空间不足。在维修保养中,维修工需进入维修间,如空间太小很容易造成维修工意外伤害。因此,GB 16899—2011中明确定义维修间的最小站立面积须不小于0.3m2,且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应小于0.5m,以确保维修工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检查及修理。

4)缺少重物提升装置。由于单个零件的重量较大,如没有相应的控制柜提升装置,直接靠人手提起,很容易造成维修人员的扭伤。同样,如果楼层板的尺寸过大,单件重量太重,如没有恰当的工具时,直接靠一个维修工提起楼层板也容易造成维修工的扭伤。

6.控制电路失效产生的危险

下列原因可能导致危险:

1)危险状态下制停。在危险状态下,如超速、逆转,发生夹伤事故时,如不能有效制停或制停时的减加速度过大,都会引起乘客的摔倒。因此,除了要求自动扶梯发生超速,逆转时需有效制停外,还要求最大减速度值不能大于1m/s2,以保证乘客不会因减速度过大而摔倒。

2)短路。保险管、断路器不起作用,可能会引起火灾。

3)过载。由于乘客的长期过载,引起发热量过大、元器件损坏,从而引发火灾。

4)停止后机器意外起动。断电回路不可靠,令停止后的机器重新启动,可造成乘客意外伤害。软件故障、抗干扰能力差、短路等造成机器停止后又意外地重新起动,可导致乘客意外摔倒。

5)驱动的意外逆转。驱动链由于质量原因断链,造成自动扶梯在重力作用下产生逆转。同时,如附加制动器失效,或被人为短接,或传感器失效,均可能造成意外,引发安全事故。

6)超速。一台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当发生过载的情况下,扶梯加速下滑,产生超速。这时,工作制动器应在超速1.2倍前有效地制停扶梯;如工作制动器失效,附加制动器则应在超速1.4倍前有效地制停扶梯,避免产生意外令乘客摔倒。如工作制动器和附加制动器均失效,或被人为短接,或传感器失效,均会引发安全事故。

7)制停过程中加速度过大。

当制动力矩设置过大时,令刹车过程中的减速度过大,很容易令乘客摔倒。因此,最大减速度值不能大于1m/s2,以保证乘客不会因减速度过大而摔倒。

7.运行期间断裂或破裂产生的危险

即使自动扶梯是按照标准的要求设计,仍可能因下列原因导致特殊的危险:

1)大于规定的使用者和结构载荷作用于桁架上。乘客体重过重,客流数量远远超出设计允许的最大值要求范围。由于地震等意外,造成钢结构受力远大于设计要求,从而令桁架损坏。

2)大于规定的载荷作用于扶手装置上。乘客在自动扶梯上玩耍,人为拉动扶手带,令其所受的作用力远大于扶手带的设计要求。由于有异物卡入,令扶手带产生破损断裂。

3)因为不可预见的误用导致大于规定的载荷作用在梯级或踏板上。由于夹鞋、夹衣物、夹行李、夹婴儿车轮等意外的出现,令超出许用应力作用在梯级和踏板上,并由于该物件与梯级、围裙板、梳齿等产生干涉,挤压及碰撞等令其产生破损。

4)大于规定的载荷作用在驱动装置上。由于不明故障引起,附加制动系统与驱动系统产生对拉,令驱动装置产生破损。

8.滑倒、绊倒和跌倒的危险

多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的危险状态是由于人员的滑倒和跌倒导致,其中包括:

1)在梯级、踏板或胶带上以及在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上滑倒。由于雨天时的雨水、平时清洁中未干的水及不明油污等原因,令摩擦力下降,乘客容易滑倒。因此,对楼层板、梯级、踏板等零件的防滑性能,一般要求室内梯的防滑等级不小于R9级,室外梯不小于R10级,以防止乘客在行走或乘梯时摔倒。

2)扶手带的速度偏差(包括扶手带的停顿)导致的跌倒。由于扶手驱动部件长时间的运行,有可能造成摩擦轮磨损,直径变小,从而令扶手带的速度变慢,与梯级的运行速度产生偏差。当速度偏差较大时,容易引起乘客摔倒。由于链条的质量问题,产生断链现象,造成扶手带停顿,容易引起乘客摔倒。

3)运行方向改变导致的跌倒。由于意外情况,自动扶梯发生运行逆转,令乘客在没有防备或没有紧握扶手带,在重心失稳的情况下,导致跌倒。

4)加速或减速导致的跌倒。由于自动扶梯的运行速度不稳定,造成在乘客乘坐扶梯时意外跌倒。由于制动器部件的质量问题或误动作,如电磁铁的突然失电,误信号等令制动器突然缺乏动作,制停运行中的扶梯,使乘客意外跌倒。

5)机器意外的起动或超速导致的跌倒。由于控制回路不稳定,令自动扶梯意外起动或突然加速,使乘客失去重心跌倒。

6)出入口的照明不足导致的跌倒。

乘客在进入或离开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时,需从静止(或运动)的部件进入(或离开)到运动(或静止)的部方,需要有足够的照明光源给乘客进行判断,防止由于光线不足跌倒。因此,GB 16899—2011中定义出入口的照明须不小于200lx,以提高乘客的安全性。

9.该类机器特有的危险

自动扶梯特有的危险包括:

1)梯级或踏板缺失。进行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检修时,维修工拆除梯级或踏板,以进行内部的检查或修复。完工后,由于遗忘安装回全部梯级或踏板,却把扶梯或人行道恢复到正常的运行状态,造成人员意外跌入空缺的梯级或踏板处,令乘客或维修工产生意外。由于受到外力的原因,使梯级或者踏板断裂,令乘客意外跌入间隙中,产生伤害。

2)被手动盘车装置卡住。由于盘车过程中,用力不当,被回旋的盘车装置卡住,造成维修人员的受伤。

3)运送除人员外的其他物品。例如,购物车、行李车或手推车等。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作为特种设备,对人员乘梯有一定的安全要求。当不恰当地使用购物车、行李车或手推车等时,有可能因这些物品导致人员的伤害或设备的损坏。

4)爬上扶手装置的外侧。乘客因在自动扶梯上进行玩耍,爬上护栏扶手带,跨到外盖板上行走,因重心不稳,造成失足、摔倒及跌落等严重意外伤害。

5)在扶手装置间滑行。乘客因在自动扶梯上进行玩耍,爬上扶手带,当滑梯进行滑行,很有可能因为摩擦力小,滑行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被抛出,与其他建筑物碰撞、摔伤。

6)翻越扶手装置。乘客因在自动扶梯上进行玩耍,爬上扶手带,由于扶手带的运行,因失足、重心不稳等令乘客摔倒、跌落。

7)在扶手带上玩耍。乘客因在自动扶梯上进行玩耍,爬上护栏扶手带当滑梯。由于扶手带在运动,乘客因重心不稳,造成失足、摔倒及跌落等严重意外伤害。

8)在扶手装置附近区域堆放物品。由于有物品堆放在扶手装置附近,阻塞乘客从运动进入静止区域行走空间,令乘客意外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