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学术问题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问题的一个前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学风,而在笔者看来,这一点恰恰是董文所缺乏的。这样一种对马克思主义主观武断却又自以为是唯一正确的权威解释的态度,难道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学风吗?......
2024-01-10
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
王干才
摘 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体论、世界观,也不是学界普遍认可的“人学”,或不少学者主张的“物质—实践本体论”,其功能更不是直接为人们提供涵盖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在内的所谓整个世界存在、发展的普遍规律。它的实质、核心内容、“理论硬核”是从实践观点出发认知、理解、把握、评价事物的思维方式,即“实践思维”。因而从整体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应是突出方法论侧面,融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三者有机统一的学问、规定及人民的要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人学 物质—实践本体论 实践思维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这是学界近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至今未能获得共识,本文想对此谈些粗浅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同仁。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
时下,仍有不少学者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本体论、世界观的理论,它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提供一幅关于总体世界的正确图景”[1]。
为了论证本体论可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科学,为了论证“哲学的核心部分”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这些同志虽然承认哲学的研究对象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但仍然认为变中仍有不变的东西,这就是“以整体的世界及其一般规律”为对象的本体论,换句话说有关世界观的问题是哲学始终不变的中心内容。这种论断既不符合哲学史的事实,也不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内在逻辑。
在哲学的发端时期,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囊括了当时各种科学的知识成果,根本没有与“智慧学”相对独立意义上的其他科学,正因为这一点,当时哲学的主流才是直接面对整个世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说它以本体论即世界观的问题为核心内容是准确的。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人们也在思考“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
至于近代哲学,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几次明确指出过,认识论是核心问题。为了满足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反对神学统治、发展生产、发展科学的要求,以培根、洛克为代表的经验论者,以科学实验为武器,以人的知识是先天就有的,还是后天获得的为中心内容,矛头指向以所谓整体世界为对象的“形而上学”。而以笛卡儿、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唯理论者则主要以心灵对自身认识能力的反省为内容。二者的共同点都是关于思维如何反映存在,主体如何把握客体为研究的重点。发展到康德更是到了一个明显的转折时期,他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命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思维如何正确把握存在”的同义语。黑格尔是可以看做在洛克、康德之后企图恢复本体论的一个典型人物。但是他在企图建立“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体系的同时,又明确认为“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哲学的最高目的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显然,这是黑格尔对哲学的对象、功能、性质几个方面所作的说明,归结起来,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或者更明确些说,是思维如何把握存在的问题。因此,虽然认为黑格尔哲学是本体论的典型有一定道理,但应该明确的是:①黑格尔的本体论绝不是古代哲学中那种可以和认识论明显区分开来的本体论,而是完全实现了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者统一的哲学。②但是不管怎样,黑格尔毕竟又是企图建立“科学的科学”的哲学体系,从而也就不可能完全冲破古代哲学的藩篱,最终只能落个“终结”、“流产”的悲惨下场。[2]可见,在哲学和科学已经分化的时期,还要建立和古代哲学相同性质的、与认识论相对立的本体论是难免要碰壁的。
再则,当代西方有两大哲学潮流,一是科学主义,一是人文主义。两者都不是把“作为整体的世界及其一般规律”作为对象。前者以罗素、维特根斯坦为代表,他们认为科学哲学面对的直接对象就是科学理论。后者以尼采、海德格尔、萨特为代表,主要研究的是人的存在、意志、感情、价值等。再如语义哲学,以语言如何准确表达思想、进而表述世界为中心课题,所有这些显然又都是思维如何把握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当今具体情况下的表现。
为了给哲学的对象就是本体论的对象,本体论可以成为相对独立科学的观点找根据,这些同志还提出:“辩证唯物主义也是本体论。”且不说,这里犯了把要证明的结果拿来当证明的前提的错误,而且也没有提出足够的事实根据。实际上,除了《反杜林论》的有关内容似乎比较接近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哪一篇著作是以论述整个世界为对象的呢?相反,像《费尔巴哈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实践论》等不都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以思维如何正确把握存在为中心内容而展开的吗?
正是在科学地总结哲学前期发展事实的基础上,恩格斯才作出了“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的明确判断。很难设想,坚持本体论是哲学核心内容的观点与哲学史的事实,以及恩格斯的主张是一致的。
主张相对不变的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仅符合哲学史的事实,也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内在逻辑。人类认识事物只能是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笼统直观到分门别类地进行。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自从把自己与周围事物相对区分开后,为了生存和发展,成为认识对象的自然是外部的自然界。又因为各门科学还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地位,没有相对独立的对象,因此,很自然地作为全部知识总汇的“哲学”就只能把世界整体作为对象。随着实践活动范围的扩大、深入,随着部门科学的独立,当然哲学的对象也就必然从“整体世界”逐渐发生变化。可以这样说,只要有一门科学分化出去,它的对象就必然会从“整体世界”拿掉一块。到了近代,人们又逐渐地认识到,为了正确反映、把握外部世界,为了在各种科学中获得对于特定对象的真正科学认识,就必须对作为认识主体的人自身进行认识。因此,近代哲学中所出现的人类反省自身认识能力的情况是完全符合认识发展的内在逻辑的。所以从整个哲学史来看,前一段,可以说侧重于本体论,后一段可以说侧重于认识论,只是到了康德才比较自觉地把哲学研究引上了把主体和客体、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结合进而完全融合的道路,才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以前所未有的尖锐形式提到哲学面前。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活动都是沿着这一方向,把哲学研究继续推向前进的。
其次,把哲学的对象规定为整个世界,还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作为整体的世界,到底应当怎样去研究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对象问题实际上也是会落空的。
面对这个问题,一些学者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第一,认为哲学主要的“是通过对各门科学成果的总结和概括”去研究整体世界。但是这样一来,还能坚持说哲学直接面对的是整个世界本身吗?显然不能。而只能说,它所面对的是各门实证科学,这不是又和自己关于哲学对象的规定互相冲突了吗?第二,一些学者还说:“研究者并不限于通过各门科学进行研究这一途径,而且有必要直接研究客观世界。”直接研究客观世界的哲学到底有没有呢?有的,但那也只是发生在哲学的开端阶段。正是因为采取和实证科学没有本质区别的直接观察、感觉的手段去研究客观世界,所得到的结果就只能是朴素的、朦胧的认识,科学性非常有限,绝大部分只能依靠幻想、预测去补充。
随着实践范围的扩大和深入,实证科学一个个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并分别确定客观世界的某一部分作为自己的特定对象,而且借助于科学仪器进行观察、实验、分析、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结论。那么哲学怎么办呢?既然把整体的世界作为研究对象,而又认为可以直接研究,到底是怎么个直接法呢?怎么样能像实证科学那样,把整个世界作为观察、实验、分析、计算的对象和材料呢?事实上,哲学和实证科学的划界不仅在于前者属于理论思维科学,后者属于具体经验科学,因而学科性质不同;不仅在于前者的对象是思维如何把握存在,后者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某个具体领域,因而对象不同;更重要的还是在研究的道路、途径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黑格尔曾明确指出: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意指跟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这里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只是”、“思考”几个字,它说出了问题的症结。这表明哲学研究的途径只能是,或者基本上是对各种实证科学所得到的结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所遇到的失败教训进行再思考、再认识,从中挖掘出客观世界的规律以及思维如何把握存在的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才明确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明确肯定:哲学史,因此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并明确叮嘱我们,要进一步发展哲学、研究辩证法,就必须要研究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注意+心理学+感觉器官的生理学……显然,如果同意这些同志关于不从总结认识史的角度,而从类似实证科学的角度去直接研究客观世界的观点,哲学能称其为哲学吗?
再次,一些学者还从哲学应起的作用、应有的功能角度进行论证,径直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担负着描绘世界总图景的任务。”即建立关于整个世界及其一般规律的“科学的本体论”、科学的世界观的任务。针对着这种看法,可以提出这样两个互相联系着的问题:①时代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务到底是什么,是“描绘世界的总图景”、“建立科学的本体论”呢,还是突出其方法论职能?②作为一门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在现代知识体系的分工中应当占有什么样的地位,能否担当起“描绘世界总图景的任务”?
从历史事实出发,我完全同意这些同志所谈的“每一个时代都有建立在当代科学水平上的各种世界图景,历史上有过牛顿力学图景、热力学图景、现代宇宙学图景、系统论图景”。但是,遗憾的是在所列举的种种世界图景中,哪一个是哲学所描绘的呢?可以说,一个也没有,只有给这个系列补充进“自然哲学图景”才比较完整,并且和哲学的联系也就会比较直接一些。可是众所周知,这个“自然哲学图景”恰恰只是发生在哲学的初始阶段,其科学性的程度,大家都是很清楚的。
我认为当代世界的总图景只能由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所有科学部门共同去描绘才有可能。这不是由哪一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由科学分化的事实和现实知识体系的结构所决定的。
古代世界总图景之所以由当时的“哲学”担当起描绘的任务,正是因为那时它具有知识总汇的性质。各门学科如物理学、数学、天文学、地学等都是哲学的组成部分,而随着实践的发展,科学分化的趋势日益明显,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是向中世纪神学的宣战书,开启了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先河。接着经过搜集、整理材料两大阶段,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从19世纪到现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着。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各门新兴的学科更是层出不穷。社会科学则以唯物史观的出现为界,在这之前,各个领域,包括历史、经济、法律、文学、宗教等都积累了许多资料。自从唯物史观诞生以后,社会科学各部门都逐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科学体系。“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一样”,“臆造人为的联系”逐渐被清除,而代之以“现实的联系”。思维科学的发展相对于前两者来说比较晚,但研究意识低级形式即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就已经有了萌芽,而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学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经培根、莱布尼茨到黑格尔,再到罗素日趋完善,上世纪50年代以来,思维科学各部门在大踏步地前进。
科学分化的事实表明:①作为整体世界的各个局部都已经先后由不同的实证科学部门去研究,比起以前来,科学性日益提高。②实证科学不仅分门别类地研究整个世界的每个特殊部分,而且也研究这一部分在整体中的联系、地位。当此之时,如果再像以往一样,借助于猜测去形成有关整个世界的科学显然是不科学的,对于这一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中曾多次做过明确论述。
如果说恩格斯在100多年前讲的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了是真理的话,那么根据最近一个时期科学分化的事实与前景,我们完全可以说,哲学也将要被从纯粹的、直接以心理现象为对象的思维科学中驱逐出去,而要依靠这样的哲学去直接描绘当今世界的总图景,去建立所谓“科学的本体论”、科学的世界观,是难以办到的。
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时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如何?它的职能又究竟何在?我认为作为科学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赋予它的任务主要应突出其方法论、认识论职能。也就是说,它不能再像旧哲学那样去直接面对整个世界,去提供实证经验性的科学知识,而主要是担负着为自然、社会、思维科学的各部门提供方法论指导的任务。指导他们应当如何在自己各自的特定领域中把握自己特定的认识对象。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它所要面对的直接对象就只能是各门实证科学,以及各门科学发展史,而不是直接面对客观世界。它只能通过从总结各门实证科学的成果中,以及各门实证科学在把握特定对象的经验和教训中去发现、总结一般性的、普遍适用于各门实证科学思维如何把握存在的规律。而按照恩格斯的有关主、客观辩证法规律关系的论述,思维如何正确把握存在的规律与存在本身即客观世界的规律本质上是同一的,只是在表现方式上不同而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又确实体现了世界观的职能。因此,只有这样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是完全实现了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三者统一的哲学。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学”?
现时,国内外都有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是人学。其根据主要有这样几点:①“人”是哲学的永恒主题,当代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应以人为主要研究对象;②“人学”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空场”,现在应弥补这一空白,填充这一空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更充实,更丰富;③人学研究在社会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当代哲学只有以人学为主要形态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迫切要求。
不可否认,自从哲学产生之日起,“人”的问题确实就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说它自始至终都是哲学的永恒“主题”,恐怕难以成立。虽然古希腊德尔雯神庙大门的上方悬挂着“认识你自己”的匾额,普罗泰戈拉虽然提出过“人是万物的尺度”,既是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事物不存在的尺度,但正如上文所述,古代哲学却主要是以万事万物的“本原”、“本质”即“本体”为中心的本体论哲学。近代虽然研究的重心已经转移到关于人的认识能力问题上,表面上看来与人离得更近,但它毕竟仅涉及人的某一方面,只是考察认识发生、发展的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一时期的哲学称为认识论形态的哲学比笼统地称为“人学”显得更为贴切。哲学发展的丰富史实表明,从古至今,以西方哲学为例,它的研究对象、理论性质、中心内容、研究方法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并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主题。说本体论是哲学“研究对象中的‘变中的不变’”不能成立,同样,说“人”是哲学研究对象中“变中的不变”也是不能成立的。
至于讲道:人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空场,应当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人学部分,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中的一块飞地”,在我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这是因为,以苏联学者20世纪30年代编著的教科书为代表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存在观点出发、遵循单纯客体性思维、论述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典型。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人类社会是总体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的存在、发展都是世界物质统一性,以及世界发展有规律性的具体体现,等等。显然,人在其中所占的位置微乎其微,即使谈到人,也只是在作为“物”的附属品,统一于物,受物的支配、统治的意义上才涉及的,至于人自身的地位、价值、意义则很少或根本没有论及。
理论上的失误导致实践领域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具体到诸如苏联、我国这样一些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长期而充分的发展、带有不同程度的封建主义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情况就更加突出。斯大林时期的“个人独裁”、“领袖崇拜”、“肃反扩大化”,我国“文革”时期的封建法西斯专政,都是把人不当做人、藐视人、不尊重人、扼杀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具体表现。数以万计、十万计、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志士仁人的鲜血证实了这样一条真理:人的解放与自由本来是马克思主义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为什么在号称以马克思主义立国的国家反而出现了这样触目惊心的问题,惨痛的教训表明必须把关于人的问题的研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但能否依此为据认定当代哲学应以人学为主要形态呢?恐怕不能。承认人的问题是“苏联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忽略了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下大力气予以研究,与对当代哲学整体形态的认定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在这个意义上,萨特关于努力建设马克思主义人学,借以丰富、充实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的建议是可取的,但我们若就此规定当代哲学形态就是人学未免过于轻率。
再则,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实践的发展,人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至今还承载着沉重封建主义负荷的国家来说,“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更是显得尤为尖锐。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人的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是切切实实解决其他一切问题的关键或前提。但能否因此就确认当代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人学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原因并不难理解。问题首先在于“人学”本身是一个很宽泛、笼统的概念。用它来规定、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难免给人一种内涵不清、界限不明的模糊印象。比如,既有学科中的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医学、文艺学等哪一门不是“人学”,或者说不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人学如何与这些学科加以区别呢?如果把人学看做是这些学科的总汇或者看做是凌驾于这些学科之上的学科,那不就是又回到“科学之母”或“科学的科学”老路上去了么?显而易见,此路不通。
此外,上列任何一门学科都是研究人的某一方面,都是通过观察、实验、实证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如果确定人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话,那又怎样开展这项研究呢,是研究人的某一方面,还是研究它的整体呢,是采取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呢,还是采取总结、概括各门具体科学的成果,从而得出具有普遍性规律的方法呢?如果是前者,其理论性质显然是实证科学而非哲学;如果是后者,那么它所处理的问题又只能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说得详细一点,即认识关系、实践关系、评价关系、理解关系、解释与把握关系等等。而这些关系说到底又无非是一个人从什么样的观点或立场出发,去认知、理解、评价、把握周围事物及人自身的问题,换句话说,即方法论或思维方式的问题。显然,与其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为主的哲学形态还不如说是以方法论为主的哲学形态更为贴切。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实践本体论”?
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讨论中,许多学者一致认为用“实践唯物主义”概括、规定、标志、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较为准确。意在突出“实践观点”、“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基础、本质性地位与作用,但对于该命题的理解却相去甚远。
一些学者认为“既强调实践,又坚持唯物主义,二者不可或缺,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也就是马克思的世界观、存在论、本体论的基本内容”[3]。这些同志还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实践本体论,也即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元论”[4]。显然,这是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诠释“实践唯物主义”命题的。
“本体论”概念最早出现在1613年高克兰纽斯(RODOLF GOCLENIS)编定的哲学词典中。其意是关于存在本身的理论,也即存在作为存在具有的本性和规定的学说。提出这一观点基于这样的思考之上:人们凭感官直观到的东西并非事物本身,超感官的、隐藏在直观对象背后的、作为它得以存在基础和根据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存在。这表明把存在的本质和存在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割裂开并对立起来是“本体论”学说的基本思想前提。近代哲学家们又把本体称作“实体”。笛卡儿认为所谓实体,我们只能看做是能自己存在而其存在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这种“存在自身是不能为我们所观察到的,不过我们很容易根据实体的任何属性来发现实体,我们的发现就凭借于这样一个公共意念,就是任何属性或性质,都不能没有一种东西作为依托”。斯宾诺莎指出:实体,我们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实体本身是“不生不灭”的。由此不难看出实体既是自身存在的依据,又是他物(属性和性质)存在的依托;是深藏于事物内部而非感官能够直观;是万事万物存在、发展的根源而非形形色色直观到的具体事物;是永远存在而非有始有终。自因性、内在性、本原性、永恒性是本体、实体的固有属性。一种事物能否成为本体,那就看它是否具有这些属性。(www.chuimin.cn)
作为一种系统的哲学理论,本体论虽然是在近代形成的,但它的思想胚芽却早在哲学的发端时期就已经孕育萌发了。古代的人们从自己直观到的经验事实中发现:一个祖先繁衍出众多的子孙后代,一个事物能够变化、发展为另一个事物。当他们考虑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并力求从与神话幻想的对立中求得比较合理的解释时,便自然产生了“祖先”、“一个事物”是“本原”、“基质”,“众多子孙”、另一个事物是“变体”、“现象”的思想。巴门尼德提出的“纯存在”和诸多具体事物的对立,苏格拉底、柏拉图提出的单一“善的理念”和众多“善的行为”的对立,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所从出者”、“所复归者”和现存多样性事物的对立,以及古代中国哲学中“理一分殊”、“月印万川”的命题无不包含有这样的内容。
这些充分说明,“本体”概念无论就其起源形态还是就其成熟形态,严格说来都是只包括两种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含义:一种是相对于“变体”而言的“原体”,即“本原”、“始基”的内涵;另一种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的“本质”即“根据”、“依托物”的内涵。提出“物质—实践本体论”自然应从这两种意义上加以引申,可惜无论哪一种都难以说通。
众所周知,首先,实践是社会主体借助物质手段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并同时改造自身的感性活动。作为感性活动其实现的基本条件是客观世界的现实存在,否则就失去了自身所要作用的对象和规定其性质的客体。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5]再则,实践是人的活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现实存在也是实践的根本前提。人是实践活动过程的发动者、组织者、控制者、承担者。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6]。其次,实践主体对客观对象的作用,必须借助于实践手段和工具,这是实践所以为实践、并有别于动物式本能活动的重要特征。因而手段和工具也就成了实践得以进行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这些足以表明实践活动绝非一种独立自主的存在形式,离开相关前提和条件,就无现实的实践活动可言。实践既不具有自因性、本原性,又不具有永恒性。既如此,它又怎么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的“本原”或“基质”了呢?
对此,这些同志辩解说:“实践之成为世界的本原,是以它物化在物质上面,改变物质的存在形态为前提的。”[7]不错,实践是要物化在“物质”上面的。但这样一来,第一,这不是内含着承认物质比起实践来更根本、更“本原”吗?否则“物化在上面”又从何谈起呢?既然实践以物质的先在为前提,怎么能够说实践是世界的“本原”呢?难道说“世界”是把物质排除在外的吗?第二,退一步说,这里的“物质”有两重含义:一重是指在实践活动之前存在的原始物质世界和人的实践之外存在的非人化物质世界;一重是作为实践活动的结果、产物存在的“人化物质”。若仅从第二重含义来看,“本原”的道理似乎能够说得通,其实并非如此。因为,首先人们不仅要问:你所说的“实践”包不包括目的、需要、意志、感情等精神性的因素在内,如果不包括,显然有悖于科学的“实践”范畴内涵;而如果包括,并且按照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物化”、“对象化”本来主要指的就是人的本质即目的等精神性因素的现实化说的,那么将这样的实践结果即“人化物质”归结为世界的“本原”,岂不成了精神性或包括精神性因素在内的东西成了世界的本原了吗?如果这样的“物质—实践本体论”能够成立的话,那还有什么样的本体论不能够成立呢?其次,实践的结果和实践本身能够等同吗?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看,实践是整体,实践结果仅是其中的部分、要素,实践结果只是实践过程的终点,而非实践全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实践本身是一种动态活动,而实践结果却是一种静态结晶,实践结果和实践根本不同。如果从实践“物化在物质上面”可以推出实践是世界本原的结论,从而把实践的某一要素可以提升到世界本原的地位的话,那么依此逻辑,作为实践另一要素——即实践目的不也同样可以成为世界的本原了吗?显然这是违背常识的。
还应看到物质和实践是两个不同序列的范畴:其一,物质同精神相对应,它的根本属性是在其同精神的关系中得到规定的,即物质的唯一属性是不以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性,这里物质和精神的对立是明显的。而实践之中则包含着精神因素,即实践目的、意志、情绪、激情等。它不仅不同精神绝对对立,还因了内含精神因素而使自身获得能动性、自觉性。其二,二者的抽象层次不同。恩格斯指出:“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8]即是说物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包括宇宙、自然、社会共同本质的最高概括。列宁指出:“现在试问,在认识论所能使用的概念中,有没有比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感觉、物理的和心理的这些概念更为广泛的概念呢?没有。这是些广泛已极的概念。”[9]而实践则只是对社会运动形式和人的本质的抽象概括,其抽象层次显然低于“物质”范畴。其三,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类型。物质属于实体范畴,实践则属于关系或运动范畴。既是这样,将“物质”与“实践”并列提出,形成“物质—实践本体论”命题就有混淆不同层次范畴之嫌,就是主张处于比物质抽象层次低的范畴或者说主张物质的某种具体运动形式可以同物质一道平行并列地成为世界本原,这显然与本原的含义不符。
再则,既然“物质”和“实践”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标志着完全不同的内容,那么“物质—实践本体论”实际上就是一种二元本体论。从本体论的原意来看,作为本体的事物归根结底只能有一,不能有二,否则两个本体之间,哪一个更根本些呢?哲学史上笛卡儿虽然提出过物质和精神两个本体平行并列,但最后不得不承认二者都源于上帝,上帝才是最高的本体,二元论在逻辑上不可能贯彻到底,最终要倒向一元论,真正的二元论并不存在。
因此,“物质—实践本体论”如果要坚持理论和逻辑的彻底性,就必须在物质和实践之间作出谁先谁后、谁派生谁、谁依赖谁、谁决定谁的理论抉择。如果说物质居占先地位,那么在物质后面加上实践这一后缀,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比起现行的理论体系先进在什么地方呢?
相反,如果说实践居占先地位,主张实践一元论,那么就是明确肯定实践先于物质、派生物质、决定物质。我们知道,人及其实践活动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在自然界之后的东西怎么能够派生和决定在它之前早已存在的世界呢?在人的实践活动范围之外尚存在着无限广袤的物质世界,实践又怎么能够派生和决定它尚未涉足过的事物呢?这些似乎都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但在“实践本体论”、“实践一元论”的逻辑中都是无法解决的矛盾。此外,退一步说实践是否能够完全派生和决定实践范围之内的“人化自然”呢?也不能。马克思指出:“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10]还说,人在实践中“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11],而不能改变物质本身,显然说的都是这个道理。
把实践提升到本体论高度的同志,其愿望是为了进一步强调和高扬实践的地位和重要性。然而以这样的方式重视实践又往往得出降低实践地位、违背实践本性、事与愿违的结论。我们说实践是人自觉进行的感性物质活动,是以承认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而“实践本体论”则把实践抬高到高于物质世界及其规律的地步,企图超越外部世界及其规律的客观制约性,这样势必把人的实践活动引向失败。再则,实践又是开放的不断向未知和自在的领域进军的过程,实践的开放性是以肯定在实践之外存在着一个无限的自在世界为根本前提的。而“实践本体论”者仅倚重于较之自在世界十分狭小的“人化世界”,认为只有它才是对人有价值的、重要的。这种偏颇在逻辑上必然会导致否认实践开放性、肯定其封闭性的结论。这种哲学世界观同人类认识的无限性和科学发展的无限性显然也是不相容的。“物质—实践本体论”不仅逻辑上说不通,更重要的是与科学发展所揭示的无数事实不符。
从纵的、历史角度考察,人类出现只不过是大约300万年前的事情。而地球形成以后十几亿年内就根本没有生物,只有进行着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和化学运动的无机界。后来从无机界中分化出有机界,再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才出现了人类,有了人才可以谈到人所从事的以生产劳动为主的实践活动。既如此,怎么能把它和无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物质拉在一起而作为先它几十亿年前就已存在着的世界的本原了呢?
再从横的角度,从现存世界的实际状况来看,天体力学、天体化学、天体物理学等不仅证明了太阳系中的太阳、行星和地球具有同样的物质基础,而且揭示了其他天体的物理运动和地球的物理运动具有同样的规律。当代科学还证明,来自遥远天体的宇宙射线中的粒子和高能加速器中产生的粒子是同样的;化学家从无机物中创造出有机物,证明了无机物和有机物之间的联系;生物学证明生命现象是无机物长期发展的结果,生物体不过是成分和结构十分复杂的特殊物质形态;DNA双螺旋结构和遗传密码的发现,揭示了物质运动同时间、空间的统一;量子力学关于微观粒子的波——粒二向性说明了连续性和间断性统一的物质基础;脑科学和心理学证明:意识是人脑这种物质高级形态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表明,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发展的高级阶段,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不仅都以物质的客观存在为前提,而且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都源于物质、归于物质。所有这一切都证实了恩格斯所揭示的真理:“世界的真正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诚然,与此同时应当承认,实践在人化世界具有基础性地位,具有一定的世界观意义,从这一点出发突破传统哲学将其局限于认识论领域之内是对的,但是由此把它提升到整个世界本原的位置,从本体论的框架中去界定它的内涵却是明显地有悖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揭示的无数事实。
为了论证“物质—实践本体论”得以成立,这些同志还摘引了许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但是从这些论述中我们看到的是:第一,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哲学称作是“物质—实践本体论”,而且在他们具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中几乎连“本体”、“实体”、“本体论”这几个范畴都没有运用过。这表明,用“物质—实践本体论”去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是这些同志从自己的理解出发、引申出来的。第二,从他们所摘引的论述中是不能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实践本体论”结论的。以大家经常引证的马克思的一段论述为例:“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这段话究竟是批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的理解方式呢,还是批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仅仅是分别坚持“物质”、“精神”一元论的本体论呢?是主张从“人的感性活动”即科学的“实践”观点出发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呢,还是主张仅说物质或精神是世界的本原、本体是不对的,必须在说物质是世界的本体的同时再加上实践也是世界的本体才对呢?在这些同志看来,只能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在我看来却恰恰相反,只能是前者而不能是后者。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从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大量论述来看,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世界不统一于物质,客观存在不是第一性的。而是说仅仅看到这一点还不够,还应看到:从科学的实践观点出发,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人们承认物质的先在性、本原性、客观性并不是目的,人们承认这些最终是为了正确地认识、把握、改造它们,让它们为自身的目的服务,统一于人自身的需要,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一个根本的贯彻始终的问题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问题,其他哲学问题都为此而展开,为此而服务,并由此获得价值和意义。同其他哲学范畴一样,物质的意义也是因在解决主客体统一中的作用而获得的。离开主客体的现实的统一,物质是没有意义的。马克思关于应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去理解事物、现实、物质的论断,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的。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物质,其意义就在于为实践、为主客体的统一提供了一种客观性原则。这里面丝毫没有用实践去作为整个世界本原的意思,有的只是让人们确立一种新的、既区别于任何一种唯物主义,又区别于唯心主义的对事物、现实、感性的理解方式——也即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我们看来,正是奠基在科学的实践观点基础上的“实践思维”。
此外,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还有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从哲学应当具有的功能角度出发,主张“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功能上的本质特征”,“理论地坚持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地坚持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正是实践唯物主义的两个题中应有之义”[12],“按人类本性来‘改变世界’这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本质所在”[13]。显然,在这些同志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优越于以往哲学的基本之点在于这种哲学不仅能够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去解释世界,而且在于把这种唯物主义哲学用于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在我看来,这种理解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做是“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层含义,但却不是它的本质含义,如果以此为限就片面了。因为正确地理解、说明世界是正确地改变世界的前提,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是从唯物主义观点去解释世界,而且超越、扬弃了以往任何形式的唯物主义,是从实践观点出发、遵循着实践思维的逻辑去解释世界的。这就是说,不仅在社会功能上,即使在理论观点本身,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原则的区别。不然的话,如何理解马克思一再阐明的要从“现实的人”、“从人的感性活动”即“从实践”出发去理解对象、理解现实的基本原则呢?这就表明只有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理解、把握、解释、评价事物,才是抓住了马克思相关论述的真谛;只有从思维方式的角度去阐释“实践唯物主义”才是真正抓住了这一命题的真理;只有用“实践思维论”去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是真正抓住了这一哲学的本质特征。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思维论”
用“实践思维论”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概括,势必会产生一个疑问:它和“实践本体论”(含“实践一元论”、“实践唯物论”)、“实践功能论”的区别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实践思维论”是个简称,说得详细一点应是关于“从实践观点出发的思维方式”的理论。显然,从整个命题来看,它首先应归属于思维方式系列,而“实践本体论”却属于本体论系列。至于“实践唯物论”,则属于唯物论系列。唯物论是相对于唯心论提出来的。无论是“唯物”还是“唯心”,其核心问题是世界万物究竟是统一于客观存在还是统一于精神,也就是说世界存在的本原、本体,万物发展变化的最初始因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是存在还是思维,因此从二者相同之处来看,都又理应属于本体论系列。它和“实践本体论”的区别是大范围内的低层次,即世界的本体究竟是物质、精神,抑或是实践的区别。当我们把“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思维论”并列提出时就理应把它看做和“实践本体论”实质一致,只是问题提出的角度不同而已。
那么,“实践思维论”和“实践本体论”,用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话来说作为两个不同的“科学研究纲领”,其用以区别的“硬核”何在呢?我以为归根结底在于“思维方式与本体”之间。这个问题明显的是和对于把哲学究竟看做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具体内容、功能如何有关。用“实践思维论”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它与其他思维方式有何不同,但它毕竟是把哲学看做是一种用来启发人们如何才能正确把握、评价客体的理论思维性质的科学,而用“实践本体论”来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那就无论它与其他本体论有何不同,但归根结底毕竟是把哲学看做是一种向人们提供有关世界的本原是什么、万物究竟是统一于何物的实证性质的科学。前者的研究对象是如何正确处理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所分化了的自在世界和人化世界,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世俗世界和天堂世界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的研究对象则是直观世界的本体、基质及其发展运动的普遍规律。前者主要给人以方法论的启迪,后者告诉给人们的则主要是客观世界自身的面貌。
在思维方式内部,“实践思维”是相对于“单纯客体性思维”和“单纯主体性思维”提出来的。“单纯客体性思维”要求人们认识、把握、评价、改造对象时应绝对排除认识者、评价者、改造者,即主体自身对于认识对象、评价对象、改造对象(客体)的干扰、渗透,以纯客观、纯客体的方式去处理一切问题,甚至于把主体自身也看做仅仅是自然客体长期发展的产物,只能消极地顺应、服从对象。由此出发去处理主客体、主客观之间的关系只能是片面强调自然对象的本原性作用,否定主体所具有的积极创造作用。“单纯主体性思维”与此恰恰相反,它的立足点是主观意识或绝对精神。认为现存一切无非是意识、观念、精神的现象性表现,或者是它们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外化的结果,因而任何客观对象的存在、发展与变化都要受主体、主观意识的制约。由此出发去处理主客体、主客观之间的关系又只能是过分夸大、强调主观思维、意识、精神的能动性,贬低甚至抹杀客体的制约作用。与此二者相区别,“实践思维”是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即人们的具体实践出发,既强调自然世界、客体相对于人化世界、主体的本原、基础性作用,又强调人化世界、主体对于自然世界、客体的能动性作用,既承认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规律对于主观意识的前提、决定性作用,又强调主体驾驭、利用规律,既超越客体又不断超越自身限制的积极创造性作用。总之是从既看到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区别、对立,又看到二者内在统一的基础上去启发人们如何才能正确认识、把握评价和改造客体的。显而易见,和古代哲学、中世纪哲学、近代初期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单纯客体性思维”,和近代中、后期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单纯主题性思维”相比,“实践思维”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更多的合理性。据此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往哲学变革的实质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硬核”,应当是行得通的(关于“实践思维”得以确立的现实根源与思想理论根源、它的基本特征等,请参阅拙著《实践思维导论》[14];《实践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研究》[15])。
由此,我提出与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作“实践唯物论”,还不如直截了当地称其为“实践思维论”,更为简洁明确,更易消除歧见。
(作者简介:王干才,1948年出生,哲学博士,原任鲁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现任西京学院特聘教授。)
【注释】
[1]黄楠森、丛大川:《本体论能否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科学》,《哲学研究》1985年第12期。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徐崇温:《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载《光明日报》1988年4月18日第3版。
[4]徐崇温:《用马克思的思想统一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认识》,《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2页。
[6]《资本论》第1卷,第201—202页。
[7]参见《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第19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6页。
[9]《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138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
[12]夏甄陶、欧阳康:《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
[13]王于、陈志良、杨耕:《我们时代的旗帜——实践唯物主义》,《江海学刊》1989年第2期。
[14]王干才:《实践思维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5]王干才:《实践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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