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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条件与障碍

【摘要】:第五节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条件与障碍《蓝区规划》的批复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各地方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现有行政区划成为限制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障碍。无论是组织安排还是资源调配、产业布局等方面,以山东省作为行动主体,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也构成了合作的有利条件。

第五节 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条件与障碍

《蓝区规划》的批复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各地方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现有行政区划成为限制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障碍。

一、合作的有利条件

首先,《蓝区规划》是一个整体性规划。该规划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在经过大量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经过了国务院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该规划将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南,其中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等规划,明确了各地区的地位、职能,明确了各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重点发展的产品等。这在总体上为各地区之间进行合作、避免竞争奠定了有利条件。

其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主体区和联动区都在山东省省内,有共同的上级政府。青岛虽然是全国计划单列市,但是在山东省辖区内,其他六个地市都是山东省辖区内的地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是站在山东省未来20年经济发展的角度制定出来的,其实施主体是山东省,各地市是实际执行者。无论是组织安排还是资源调配、产业布局等方面,以山东省作为行动主体,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也构成了合作的有利条件。

再次,各地区各具特色、发展水平存在差别。各地市虽然都是沿海地市,但是海域特点并不完全相同,水产、资源禀赋等存在差别。同时,各地市的发展水平也有比较大的差别,发展水平最高的是青岛市,其地方生产总值占比远超出其他地市,其他各地市之间也有较大差别,而且层次比较明显,烟台市、潍坊市是经济总量比较大的地市,而威海市、日照市和东营市的经济总量相对比较小。(www.chuimin.cn)

二、合作的障碍

虽然《蓝区规划》是一个整体性规划,但是由于当前行政区划和政绩考核等体制机制的问题,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仍然存在障碍。

首先,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各地市都是相对独立的,各地市在各自的区域范围内担负着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生等多种职能。各种产业在各地区虽然存在发展基础、发展条件等方面的差别,但是各地区都不想放弃在当地发展的机会,只要能够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只要能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就都会成为各地争夺的对象。

其次,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决定了各地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只要有考核,就必然有排名,只要排名对官员的升迁有影响,官员就会争排名。山东省蓝、黄两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和制定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年度定量考核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四类:综合类、海洋产业、海洋科技和生态文明,各类别所占权重不同,在每一类中又分为若干指标体系,每个指标都有权重。既然以此作为考核指标体系,那么就可能造成各地方政府围绕各种指标进行发展,指标之外的不重视或者重视不足等问题。

再次,地方官员的任期。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是长期规划,确定了未来10年和5年的目标,而地方官员特别是地方一把手的任期虽然是五年一届,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根本不是任满一届或者在一届政府换届选举的时候更换,而是随时可能更换,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和短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