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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衡量和评估

【摘要】:这就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别和评估。因此,所谓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问题,实质上就是对科研成果的价值进行测定和衡量。比如对于马克思主义这一人类最伟大的思想成果,无产阶级认为它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就是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现了事物发展的新规律,该成果就是具有相当高的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研究成果评价

社会科学研完成果如何评估?这是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面临的一项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助于科研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而且有利于科研成果质量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识别与发现。因此,深入地探讨这个问题,十分必要而又有着重大意义。同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物质产品一样,作为精神生产部门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也生产自己的精神产品。这个精神产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研究成果。社会科学研究出来的成果,对于人类社会和国家民族有没有用途?有多大用途?这就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别和评估。因此,所谓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问题,实质上就是对科研成果的价值进行测定和衡量。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同于工厂的产品和自然科学成果,可以通过实验室以及已有的定律、定理、公式等手段进行推导、演算、分析、测试来评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就不那么简单。它呈现出十分复杂的情况。由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以及各种社会现象,而纷纭复杂的社会和千奇百怪的社会现象反映到每个人头脑中就产生了差别和不同,从而每个人对它的认识也就不会完全相同。又由于每个人所处的阶级地位,社会地位之不同,各种思想更会打上阶级的烙印而出现复杂的情况,有时甚至同一个问题会有完全相反的评价。比如对于马克思主义这一人类最伟大的思想成果,无产阶级认为它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而反动统治阶级由于其狭隘的阶级偏见和维护本阶级统治利益的需要,则极端仇视它,把马克思主义视为“异端邪说”、洪水猛兽,千方百计诬蔑它,甚至不惜施展一切卑劣的手段篡改它、“围剿”它,意欲连根拔除而后快。同一项研究成果,人们竟有这样泾渭分明、截然相反的评价,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即就是同一阶级的人,由于各人所处的地位、环境、掌握的资料、看问题的角度、研究问题的方法不同以及他们的能力的差别,对同一问题也会出现不同的看法,甚至完全相反的意见。特别是社会科学研究所涉及的大都是政治领域以及敏感的社会问题,更会引起各种强烈的反应和来自各方面的评论,所以说,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和十分困难的问题,必须严肃、认真、细致、慎重地进行,任何粗枝大叶和不负责任的态度都是要不得的。

1.评价标准

(1)创新性

要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首先必须有个评估的依据、评价的尺度和衡量的标准。这个评估的依据、评价的尺度和衡量的标准从何而来呢?应该从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中寻找,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要给人类知识宝库增添新的东西。在前人研究成果面前没有勇气突破或仅仅限于重复别人的东西不能算作研究成果,从本质上说,社会科学研究是探索性的脑力劳动,是复杂的、特殊的、创造性的劳动,是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手段探索未知的领域。有人曾经说,科学是人类知识的壮丽的探险,而社会科学工作者,正是探索人类社会和思维方面奥秘的英勇无畏的探险家。因此,创新性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灵魂和社会科学研究最主要、最根本、最独特的特点,同时,也是我们评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标准和尺度。这就是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

衡量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有无创新,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是否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所谓提出新见解、新观点,就是对事物或问题提出新的认识、新的看法。而这些认识和看法必须是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科学论证所得出的科学结论。如果一项研究成果提出了前人所没有提出的新的见解、新的观点、新的看法和新的认识,那这项成果在学术上就具有一定的价值。

第二,是否增加新知识、新理论。所谓增加新知识、新理论,就是看能否提出有关人类社会各知识领域的一些专门的系统的认识成果和经验的结晶、概括,并在反复的实践过程中和反复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创立某个知识领域的概念、原理、范畴的体系。

第三,是否发现新方法或新方法的理论。所谓发现新方法,就是说在社会科学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的研究上,成功地运用了传统方法所从来没有采用过的研究途经、研究程序、研究方法等;或在传统的方法论体系中贡献了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论;或创造了有别于传统的方法论体系的新方法论体系。

第四,是否发现新规律。所谓发现新规律,是指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的调查研究或科学实验,并对种种现象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作,发现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或本质的关系,揭示出事物必然的发展趋势和运动规律。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现了事物发展的新规律,该成果就是具有相当高的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五,是否贡献了新材料。马克思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资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因此,材料的问题,是科学研究得以进行的第一等重大的问题。只有在大量占有新的材料的基础上,才可能得出新的观点和新的认识。同时,对材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也是一项创造性的复杂劳动。所以,如果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提供了新的资料和有价值的材料,那么这项成果就应该具有学术价值。

第六,是否开辟了新领域或对其他领域有促进作用。所谓开辟了新领域,是说一项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增添了新的思想和扩大了学术研究范围,以及对建立新的学科有着促进和启发作用;或者本身直接起着建立新的学科的作用;或者能对相邻的学科起促进作用。如果是这样,这项研究成果就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应用性

以上是评价社会科学成果重要的标准和尺度。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还有另一重要的标准,即:它是否具有应用价值和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实际效益。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任务,不仅在于使人们透过纷纭复杂的社会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面貌,不仅在于揭示事物运动的内在规律,而且要为改造世界提供新的武器,即新的手段、方法和理论根据。因此,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能在社会上发挥某些有益的积极作用,或产生某些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实际利益和实际效果,或解决了社会某领域中的现实问题,那我们就说这项成果具有应用价值。其应用价值的大小与这项成果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产生的影响和实际的效果以及解决的问题的大小成正比。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来,应用性乃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特点,失掉了应用性,也就失掉了社会科学存在的依据,也就失掉了社会科学的价值原则。我们党和国家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于社会科学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有益的成果。如果这项研究成果,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毫无用处,那就很难设想这项研究成果有什么价值。所以说,社会科学研究不但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而且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正确方法。从根本上说,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所在。那种空而又空、玄而又玄的研究,实在是没有什么出路的。

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价值的衡量,应着重看以下几点。

第一,是否提供了社会主义社会某一方面全面、系统、真实的情况,或某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历史变迁、发展状况及其原因,使党和国家在认识和解决某方面问题时能够“胸中有数”。

第二,是否通过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领域的现实情况的研究,为党和国家制定方针政策提供系统的、全面的、有价值的见解和专门知识。

第三,是否对社会主义社会某个领域现实问题的研究,作出理论上的概括和说明,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第四,是否为解决社会某一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可行性的方案、建议、措施和方法。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有的是直接表现出来的,有的则是间接表现出来的。一般说来,社会科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科学价值要大些,应用理论和具体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应用价值比较大些。但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它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对每一项成果应进行具体的分析。

(3)学术价值标准

所谓学术价值,是指成果在认识和揭示某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性上是否得出了新的认识和结论,即有无创新,有无突破,以及突破的程度和在学科建设上贡献的大小。具体表现在是否提出了新观点、新理论、新资料、新方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些观点、理论、资料、方法反映和揭示客观真理的深度,在学术界产生的影响和广度。当然,这些新必须建立在对准确、全面的事实和数据的分析上,是对客观真理不断接近的“新”,决不是脱离客观事实的标新立异和主观臆断。学术价值一般用直接评价标准(即定性分析指标)和间接评价标准(即定量检测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评估。

(4)社会价值标准

所谓社会价值,是指成果在实际应用上,即在改造社会,指导实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类思想文化进步,推动社会前进方面所起的积极影响和作用。这种积极影响和作用越大,适用性、可行程度越高,范围越广,获得的社会效益越显著,成果的社会价值就越大。社会价值一般用直接评价标准(即定性分析指标)和间接评价标准(即定量检测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评估。

有了科学的评估标准,并不能说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就能恰如其分地准确地进行评价了,因为标准总得由人去掌握,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能否被科学地评估,最关键之处还在于成果的评估者以及评估机关。对成果的评估者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第一,必须是懂行者,最好是专家

因为只有懂行者和专家,才了解本学科的已有知识和研究现状,才能发现研究成果的独到之处和不足之点,从而作出恰当的评价。目前有的学术委员会或成果的评估机关,是行政人员或别的学科的专家,这就很难给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第二,必须是作风正派、公正无私的人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已给成果的评估造成了障碍和不利的影响,有的以自己的好恶作为衡量社会研究成果优劣的原则。有的则嫉贤妒能,特别是当某些名人的“权威”或“荣誉”受到挑战时,就不惜把很有创见的成果判以“死刑”。类似这些情况在科学发展史上已有先例。所以,成果的评估者应该是一些有识才之眼、容才之量、爱才之心、公正无私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恰当地评估出研究成果的价值。

以上两点,应该是对成果评估者最基本的要求。有了正确的评估标准,有了能够忠实公正执行标准的称职的人,评估的公正、客观,科学就有了前提和保证。

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一是,同一学科的学者、权威、专家的评估;

二是,学术委员会的集体评估;

三是,论文答辩会的评估;

四是,刊物编辑部的评估;

五是,党政军等实际工作部门的评估。

这些方法各有利弊。究竟采用什么方法才能更准确更科学地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估,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是,我们必须牢记一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社会实践,才能最可靠、最准确、最科学地评估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真正价值。对于一些有争论的成果,不妨放在实践中去进行衡量和仲裁。

总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社会科学工作者对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一种主要形式,是社会科学工作者辛勤劳动和心血的结晶。因此,对成果的评估是一项极其严肃和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它关系着人才的发现,关系着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人类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领导者和科研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搞好研究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应用。

2.评估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估是权威性的仲裁,既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遵循社会科学的客观规律,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及社会历史运动规律的由众多学科组成的知识体系,这些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为一定的阶级或阶层服务的。因此,社会科学评估法规必须建立在正确导向的原则基础上,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科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理论战线作为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刻也不能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衡量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优劣,首要的一条是政治标准,即坚持正确的导向。坚持正确的导向,一是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思想性和学术性的统一;二是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必须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相结合,涉及党和国家历史中的重要问题,必须与党的有关决议一致;三是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着力研究重大的现实问题,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四是要扶持前瞻性的研究,即运用理论研究的抽象思维方法,通过对历史进程中大量的社会现象和规律进行全面的总结和科学的概括,敏锐地把握某一领域的研究现状、本质、特点、发展趋势,从而揭示出该领域的特殊规律,拓展新的视野,丰富和完善科学的理论,为一门新学科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首创、领先的特征。

(2)客观性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所具有的客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的对象和所使用的材料是客观的;二是研究得出的结论应是客观对象运动规律的体现和表述。由于研究者知识水平的高低和立场观点的不同,以及在研究活动中运用的方法不同,所掌握和运用的材料不同,研究者不可能把握影响事物发展的所有因素,所以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不同的程度上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同时,由于社会事物运动发展所受到的影响因素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这样,成果的客观性程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客观性特征,决定了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如下的客观属性:

第一,相对性

在社会科学领域,由于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产生重合,由于社会现象的变化较自然现象有更大的或然性,其规律性难以捕捉,由于占有资料的匮乏和信息的不准确性,对研究成果的评估,往往会发生测不准的现象。同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不完整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科学就是用理性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归纳、分析、比较、观察和实验是理性方法的主要条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恰恰缺少实验检验这个过程。因此,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只能采取相对的比较方法,而不能绝对化。(www.chuimin.cn)

第二,时效性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估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对未来不可预见的客观事实,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只是对研究成果在规定时限内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对学科建设的推动作用作出的阶段性的认证。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更新,考证手段的提高,这种评估的某一项结论,极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阶段被新的结论所推翻或更替。这种后浪推前浪的现象,在日新月异的科学进步史上是很正常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和奖励只是一种形式和手段,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繁荣,促进社会的进步,而不是盖棺定论。二是社会科学的一些前瞻性研究成果,其影响和作用往往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才能显露出来,因而,现阶段的评估会出现测不准的问题。弥补这一缺憾的有效途径是,在评估体系中加入历史认定程序,即经过实践检验确属优秀的成果,可不受时间的限制,在其影响和作用显露的阶段参与评估,给予实事求是和客观的认证。

第三,实用性

社会科学学科林立,类别繁杂,其中多数学科又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其研究成果的价值往往不是直接体现出来,具有折射性、间接性、潜在性和长远性的特征。因而,必须把握住社会科学研究评估带有普遍性的规律,确立一种比较科学的能够反映社会科学评价本质特点和客观规律的评估办法和标准。其办法应易于操作、实用;其标准宜简不宜繁,宜粗不宜细,尽量弱化人为因素占主导作用的定性分析比重,确保评估体系的应用价值。

(3)公正性原则

公正的原则,就是在评估时,从成果的客观实际出发,根据评价标准,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要求社会科学评估法规必须尊重社会科学的客观实际,反映社会科学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体现社会科学的特征;其次,社会科学评估法规依据的客观实际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应赋予新的内容和新的使命;最后,根据社会科学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实现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统一。

(4)民主的原则

民主方法是社会主义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社会科学评估法规的制定,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经有关权力机关审议后,以正式法规形式颁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5)稳定性与适时变化性相统一的原则

稳定性是法律的内在属性之一。所谓稳定性,是指法规的制定和公布必须保持其科学性和稳定性,决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但是,这种稳定性又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根据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补充和完善。

(6)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原则性,是社会科学评估法规制定的前提。但是,只有原则性,而没有在每个发展阶段上实现原则的适当措施和方法,原则性就无法实现。这种灵活性,既是实现原则性的必要条件和保证,也必须服从原则性,以原则性的实现为目的。

3.评价方法

从评价主客体设置方案划分,有两种评价方法:一是三级会审的评价方法,即由初、中、高三级评审机构采用评委集中会审的办法,对成果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层层筛选,择优认定,三级会审的评价方法是纯粹的评委主体行为。二是主客体分审的评价方法,即首先由作为客体的成果作者对各自的成果作出评价;其次,实施专家函询评价法,聘请三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非评委同行对同一成果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价意见;最后,由主持评审的机构聘任未担当专家函询评价工作的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参考作者自我评价和专家函询材料,对成果进行会审,并予以认定。这种方法虽兼顾了主客体的利益,但因对专家函询中可能出现的非公正因素涉入难以控制,而使操作趋于复杂,也比较费时。

从评审的技术手段划分,有三种评价方法:一是直接评审的评价方法,即评审人员对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做出直观的评价。这种方法对评审人员的要求很高,必须具备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学科发展的趋势和最新动态,人品素质较高等条件。这种方法的弊端是,评委的主观意愿占主导地位,评审质量不可避免地受非公正因素的影响,加之评审人员自身条件的局限性,也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意见。二是运用间接指标评审评价方法。这种方法的立论根据是,一项成果发表或出版后,一定会在不同程度上在社会上引起相应的反应。用成果走向社会后的各种客观反映和成果本身存在的形式等为客观依据拟定一定的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手段对成果进行比照和评定,是这种方法最基本的特征。评审人员不介入任何有特指对象的具体评价,而只介入制定一套确定性的、无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间接体现成果界定要素指标项的构建。这种方法因其不涉及成果本身的价值,因此只能作为辅助方法。三是直接指标评审与间接指标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这种方法是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属性和科学评价的规律制定的。直接指标评审是将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衡量标准,用一定范围的分值来界定的评审方法。间接指标评审则是用来辅助直接指标评审方法的。上述方法,既可以减少非公正因素的涉入,客观地、全面地展示成果应有的价值,又可以兼顾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对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各自所占的比重,难以精确地界定,目前以7:3为宜。

4.评价指标体系

对社会科学成果进行量化的评估,是加强社会科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减少社会管理成本的根本途径。社会科学成果的量化评估指标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程度越高,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工作中的盲目性或不恰当的人为因素就会相应地减少。建立比较规范、合理而准确的社会科学成果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可以促进社会科学的高效率研究,确保成果评奖、职称评审和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公正性。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研究受官本位的利益关系左右,社会科学缺乏科学研究的独立性品格,极大地妨碍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并造成了社会科学投入的极大的浪费。社会科学成果的量化评估,对于抵抗官本位势力对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摆布,捍卫社会科学研究的独立性和尊严,至少在当前还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科学成果的量化评估是冲破官本位科研体制、形成按照学术研究自身规律运作的科研体制的重要途径,这就是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的价值所在。

(1)指标设计的基本思路

社会科学成果的量化评估,关键在于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学术研究的科学性和逻辑性、学术研究的难度、学术研究的创新性、解决问题的完备性等指标的确定。其中,学术创新和社会价值分别是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最重要的指标。量化以上指标,是社会科学成果评估的首要前提。诸多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在量化过程中如何才能得出操作性较强而又为不同的学科和不同的专家都认可的计算方法,以及这些指标的相互关系如何确定才能评估成果的等级,是社会科学成果评估课题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笔者有以下思路:第一,将成果按应用性的研究报告、学术专著、学术论文、资料工具书和译著分类,分别提出各自的指标。第二,将上述指标再进一步分解成子指标,研究每一指标中各种子指标的相互关系。第三,根据不同的成果类别,确定不同的指标的价值或权重,以学术创新指标和社会价值指标为核心,提出确定不同的指标之间相互关系的分值和计算方法。第四,提出外在指标(比如出版社和报刊级别、课题级别、奖励级别、选题规模、引证水平等)的具体换算方法,作为以上内在指标的补充,并指出外在指标与内在指标相关的范围或限度。第五,提出各种不同的研究成果之间的指标换算的方法。第六,提出专家评审的科学方法(如专业范围内的随机抽样原则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第七,提出运用本指标体系确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工作量和职称评审的模式。如果解决了以上问题,人文社会科学评估的指标体系将具有操作性和规范性。

(2)应用性研究报告评估指标系统

应用性研究报告的指标,笔者认为可以选取选题来源(立项课题的级、课题受资助的幅度等)、难易程度、社会价值(包括社会需求和实践能力)、成熟程度(真实性或可行性)、采纳范围(采纳的级别及采纳的程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反响)、出版层次、获奖层次等八个指标,通过确定它们的权重和相关性来进行评估。在这八个指标中,社会价值、采纳范围、社会效益三个指标关系到应用性研究报告的基本价值,在权重方面必须给予特别的重视。选题来源与以上三个指标有密切的相关性,在权重方面也应给予重视,但在操作中应注意避免在价值评估上与前三个指标的重叠。难易程度、成熟程度、出版层次和获奖层次指标在权重方面的重要性低于另外四个指标。有必要指出的是,成熟程度指标是应用性研究报告是否合格的试金石,这个指标不合格,则其他指标的评估是毫无意义的。至于八个指标的相关性,笔者认为,社会价值、采纳范围、社会效益三个指标的评估价值必须占总评估价值的60%以上,正常值应当在总评估价值的70%至80%之间。而选题来源指标的评估价值若不与这三个指标的评估价值相重复,应占总评估价值的10%至15%左右。因此,这四个指标的权重值应该相当于另外四个指标的权重值的4倍或4.5倍。如果将指标的权重值定为20分,则社会价值、采纳范围、社会效益、选题来源四个指标的权重值必须占到16分。获奖对于成果评估是有意义的,应列入指标范围,但由于获奖本身就是其他评估指标综合评价的结果,因此不宜设计过高的权重分,以避免重复。

(3)专著类成果评估指标系统

笔者认为,专著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估的核心指标是学术创新或理论创新。因此,创新程度的指标在权重值方面应接近整个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的30%。在专著类成果评估指标系统所设定的20分权重值中,创新程度的权重分被设定为6分。为了进一步反映学术创新或理论创新的程度,笔者还提出了选题来源、难易程度、成熟和完备程度、成果价值、出版层次、转载反响、获奖层次指标,认为这些指标也具有关联性作用。比如,由于专著类成果对于某一领域或某一学科的研究的完备性也反映着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学术价值,成熟和完备程度指标在专著类成果中具有比论文或应用研究报告更大的评估价值;而成果价值指标本身则是学术创新指标的进一步的具体表现,因为学术创新总是会体现出对社会各个层面的正面价值,包括当下可实现的价值和潜在的、将会产生的价值,或可操作的价值和无形的、内在的价值。由于社会价值这个指标的复杂性以及与学术创新指标在理论价值方面的某种程度的重叠性,不宜给这个指标设计太高的权重分,同时也不能设计得太低。考虑到出版层次和转载反响是评价学术专著的主要硬指标,社会价值指标的权重分定在比出版层次指标低一个档次,又接近转载反响指标较为适宜。至于选题来源、出版层次、转载反响、获奖层次四个易于量化的硬指标,能与专家在创新程度指标的评估形成一种有益的互补。

(4)论文类成果评估指标系统

论文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专著类成果在评估方面是同质的,评估的核心指标也是学术创新或理论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学术论文在创新方面的要求比学术专著的要求更高,但在理论的体系性或完整性方面的要求就较为淡薄一些。学术论文在学术创新或理论创新方面的权重值不能低于30%,应该接近整个权重值的三分之一左右,否则整个评估指标体系就不可能有操作价值。同专著类学术成果一样,选题来源、难易程度、成熟程度、成果价值、出版层次、转载反响、获奖层次指标,与学术创新或理论创新指标也具有关联性作用,尤其是选题来源、出版层次、转载反响、获奖层次、会议入选层次五个硬指标,能与专家在创新程度指标的评估形成一种有益的互补。其中,选题来源指标虽然与学术创新指标有着重要的关联,但它对于学术论文的重要性程度比不上研究报告和学术专著,因此选题来源指标的权重分的设置应该低于3.2分。考虑到学术论文一般较少得到课题资助,得到课题资助者往往是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的研究项目,因此选题来源指标的权重分也不宜过低,笔者认为设计为3分较适宜。资助课题内的论文可以依据其所解决的课题任务决定其在指标中所占分值。出版层次是衡量学术论文常用的硬指标,这个指标和转载或引用指标组成衡量学术论文的一个重要依据。出版层次指标的权重分不可高于选题来源指标的权重值,但过低将使学术论文的评估失去重要的凭据。此指标的权重分可设置为2.4分,而转载或引用指标的权重分为1.8分。关于成果价值指标的考虑与学术专著类指标体系的考虑相同,这里不再重复。由于学术论文具有不同于学术专著的特点,成熟程度指标在学术论文体系中的权重分应该低于学术专著体系中的权重分,笔者以为不宜高于1.3分。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学术思维的复杂性,不能过分强调此指标与学术创新指标的相关性。比如,像哲学那样的学科,往往运用辩证逻辑方法进行超越理性推理的哲学体验,而以形式逻辑去评价哲学体验,难以避免瞎子摸象的弊病,就如同以加减算法去评价微积分。考虑到以低一层次的正确思维方法评价高一层次的正确思维方法所可能带来的悖论,以及学术评价角度的多重性,笔者认为,在学术论文成果的评估中还是坚持学术创新指标和成熟程度指标的弱相关性为宜。

考虑到学术论文是参加学术会议的主要交流方式,设一会议入选指标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学术论文区别于其他研究成果的特点。但是,由于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一般都将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故而此项指标不宜设计过高的权重值,以免在论文发表后发生计算值的重复。

(5)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类成果评估指标系统

笔者认为,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类成果也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成果,特别是像古籍整理那样的工作,带有很强的研究性质。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的研究成分越多,对学术研究的作用也越大。但是,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除了对学术的贡献外还有自身的独特价值,为此,笔者设置了选题来源、难易程度、选编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成果价值、出版层次、获奖层次六个指标,除了对其学术价值保持足够的重视外,力图对其独特价值作出充分的反映。由于考虑到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成果较之报告类、专著类、论文类成果在科研劳动方面消耗更少的劳动量,因此在权重值方面的设计要少于以上三项。其中,选题来源、出版层次和获奖层次三个指标的内容同于研究报告类指标体系,权重分别为1.9、1.5、1.1,约占本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的45%。

(6)译著类成果的评估指标系统

译著类成果虽然是一种语言功夫,但也往往含有译者的学术阐释。因此,译著类成果的权重值应与学术资料类和工具书类成果的权重值相当。根据译著类成果的特点,设置选题来源、难易程度、译作质量、学术价值、出版层次和获奖层次六个指标。其中,选题来源、出版层次和获奖层次三个指标的内容同于研究报告类指标体系,权重分别为1.9、1.5、1.1,约占本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的45%。由于获奖取决于其他指标的评估,因此本指标体系的内在指标与外部指标的比例其实为5.5比3.4。考虑到译著类成果极少得到课题立项或资助,立项资助者一般都是十分重要的内容,故选题来源给予1.9分的权重是合适的。通常译著类成果内在指标与外部指标的比例都是5.5比1.5。

(7)不同指标体系之间的换算方法

以上评估指标体系没有对成果内容的数量设置相应的指标。由于数量指标关系到不同指标体系之间的换算问题,因此笔者认为需要作为一个单独问题加以阐述,以避免重复。以上的指标体系可以在评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质量的时候作为一个单独系统运用,在涉及到工作量换算及职称评审时可根据指标体系与数量指标的关系具体计算。

应用性研究报告依不同的内容量可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档:2000至5000字;二档:5001至7000字;三档:7001字10000字;四档,10000字以上。权重值分别为:2.5、2.6、2.7、2.8。工作量换算方法为:指标系统值×0.1×权重值。

专著类研究成果以万字为一个单位,工作量换算方法为:指标系统值×0.1×总字数与万字的比值。

论文类研究成果依不同的内容量可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档:3000至7000字;二档:7000至10000字;三档,10000至15000字;四档:15000字以上。权重值分别为:2.5、2.6、2.7、2.8。工作量换算方法为:指标系统值×0.1×权重值。

学术资料类、译著类、工具书类的成果以两万字为一个单位,工作量换算方法为:指标系统值×0.1×总字数与两万字的比值。

(8)指标体系的专家评审原则

第一,在特定学科或主要方向的诸多专家学者中采用随机抽样的送审原则。

第二,送审材料尽量匿名。

第三,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考虑选择非近亲专家。

第四,参评者不得作为被选择的评审专家对象。

第五,专家评审只评估软性指标。

第六,送审的材料、对象、时间、地点保密。

第七,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送评者支付评审费用的方法。

第八,避免专家会审制度。选择在约定被确定的情况下单个评审的方法。

【注释】

[1]波罗斯洛夫斯基:《普通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