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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探索

【摘要】:在没有充足经费支持的情况下,高校不可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质审查,认定工作的准确率很难得到保证。

浅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宋丽波 丁艳华

摘 要: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困难证明过于核心、认定标准比较单一、认定依据有些模糊、客观调查反映不实、资格审查流于形式化等弊端。主要原因是受到成本、人员、制度因素的制约以及责任意识缺失等。今后,需要在立足校园开展调研、细化标准、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正面教育和心理援助、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来改进现行的认定工作,建立科学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推进和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成为高校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仅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教育公平、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已逐步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2007年5月以来国家还增设了专门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些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了对资助的范围。在实际操作层面,如何从学生群体中准确地认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关系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因此,建立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认定办法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多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认定办法都是依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6月颁布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认定程序一般是在学生本人申请(需要提交相应的表格和贫困证明)的基础上,民主(宿舍、班级、年级等范围)评议后由所在院(系)认定、公示,最终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这样的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1.困难证明过于核心

在实际工作中,由家庭所在地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几乎成为认定工作的核心依据。事实上困难证明并非十分可靠,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让群众获得利益,同时又对自身利益无损,便出现了“人人都可开到困难证明”的现象;有些地方受到乡土人情的影响,加之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会出现“真正经济困难的家庭很难拿到困难证明、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困难的学生却可以拿到困难证明”的现象。因此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认定工作的核心依据是不太科学的。

2.认定标准比较单一

有些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十分看重某一项划分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如,以是否拥有电脑为划分标准,而不考虑电脑来源(是否为资助品)、是否必需等。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缺少一定的科学性

3.认定依据有些模糊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一规定中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显得模糊不清。目前高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也较为模糊,提出“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等笼统要求,定性的要求多,而定量的指标少,主观随意性大,客观依据很少。

4.客观调查反映不实

一方面,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强烈自卑与过度自尊心理的驱使下,常常竭力“包装自己”,以掩饰自己在经济方面的不足,在行为上作出一些和自己现实状况不相称甚至相反的举动,这就难免会使民主评议环节反馈出与事实相悖的信息;另一方面,因为区域经济状况的差距等因素也会导致学生之间的经济困难标准存在差异,在认定过程中产生质疑。当民主评议结束之后,辅导员的评价在院(系)认定环节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主评议信息汇总到学院辅导员时,由于辅导员工作十分繁忙而导致无法一一核实,往往以主观印象代替了客观调查。

5.资格审查流于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查往往只是限于材料的审查,而缺乏对于实际情况的调查。这就使得审查流于形式而忽视了本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认定办法的主要制约因素

1.成本因素的制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质审查,往往应通过走访其家庭所在地等方法获得第一手真实、可靠的材料。在没有充足经费支持的情况下,高校不可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质审查,认定工作的准确率很难得到保证。

2.人员因素的制约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承担了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工作量。当前绝大多数高校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都达不到国家规定水平,辅导员人手紧、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导致了辅导员无法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认定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

3.制度因素的制约(www.chuimin.cn)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一方面,整个社会的诚信系统还没有建立,人们对个人信用的重要性重视还不够,对于不守信的现象没有妥善处理办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制度的约束,导致基层政府对所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真实性受到质疑。

4.责任意识因素的制约

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少数人的责任意识缺失,表现为极少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贫困”,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甚至一些并不贫困的学生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也想方设法成为“贫困生”,从而分“一杯羹”。

三、建立科学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认定办法存在一些弊端,这受制于制度层面、社会环境、操作层面等因素,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和消除。因此作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工作者,应该立足现实改进工作,在开展认定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建立起科学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

1.立足校园开展调研,缩小认定工作的误差

高校学生的基本生活圈一般都在校园内,因此对学生校内消费行为进行调查,了解本校学生平均消费水平对认定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凡消费低于平均消费水平的学生即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必要条件之一。这样可以节约认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误差,同时要求关注市场物价的变化,定期开展调研,注意平均消费水平的时效性

2.细化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减少认定工作的主观干扰

在结合高校实际情况设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各项指标的客观性、可信度和可操作性,既要有软指标也要有硬指标,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此来指导民主评议朝正确方向开展,减少主观印象对认定工作的干扰。

3.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加强资助工作的信息化

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和受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指定专人维护数据,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的信息平台,从而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

4.加强专项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保持认定工作的连续性

加强高校从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的队伍建设,稳定队伍,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对专项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心理学知识等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懂政策、精业务、有方法、能创新的专家化队伍。

5.积极开展正面教育和心理援助,培养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的品质

一方面,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加大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力度,营造互助互爱、关爱感恩的良好氛围,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从根源上杜绝“假贫困”现象;另一方面,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援助,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文关怀融入到严格有序的资助工作之中,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现实、勇敢面对贫困,培养他们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

6.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认定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意义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广大师生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认定工作中来,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从而增强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2007,6.

[2]钟一彪,肖东亮,谢泽钢.对高校贫困生界定指标及其资助体系的讨论[J].青年探索,2008(3):67~69.

[3]田彩霞.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几点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6):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