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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美:重要性原则的审美理想

【摘要】:我们认为,判定重要性原则的定量指标,可以有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因此,按照额定的货币数量作为判断交易或事项重要性程度的指标,可能会产生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从而影响重要性原则的可操作性。

第三节 重要性原则的审美理想

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重申:“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然而,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原则”而已。它并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内容。从会计美学的角度来说,只有定性要求,没有定量要求的原则,必然是会计原则体系中的“美中不足”。

一、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产生的问题

由于重要性原则本身的不完善、不完美,因此,在实践中就产生了两方面的问题。

(一)管理者风险

因为重要性原则并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样的交易或者事项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什么样的交易或者事项不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所以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哪些应该算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哪些不应该算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完全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的主观判断和估计!这就为管理者操纵会计信息,提供了“合理”“合法”的依据。

既然是企业的管理者和会计师说了算,那就必然存在两个显著的风险。

1.管理者和会计师的非道德风险

这是企业的管理者和会计师具有一定职业道德水平前提下所存在的风险。由于管理者和会计师的经验和水平的限制,因而对重要交易或者重要事项的标准不一定掌握得很好。这样,就有可能使原本应该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被低估为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正好相反,原本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可能被高估为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2.管理者和会计师的道德风险

这个风险是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存在一定问题时的风险。由于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有问题,因而管理者和会计师就有可能出于各种目的,有意混淆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的界线。这样,重要性原则就有可能成为隐瞒某些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的借口,从而为会计操纵、伪造会计信息等不良行为提供会计手段。这同样可以使信息需求者的决策产生错误。

(二)社会对企业行为产生怀疑

企业的生产经营要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监督和制约,因此,企业的行为并不完全是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的。可是,由于重要性原则并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样的交易或者事项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什么样的交易或者事项不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因此,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认为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其他相关部门,例如税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和投资者看来,也许根本算不上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反之亦然。这就有可能造成两种不同的后果。一种后果是:企业的这种重要性判断,被误解是“有意”而为,从而被错误地进行各种形式的行政处罚。另一种后果是:企业的管理者被投资者误解,对其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影响“受托管理责任”原有的格局。

无论是哪一种后果,对企业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二、重要性原则论辩

(一)“重要”的真正含义

“重要”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重要”和“不重要”,实际上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是“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对另外一些企业来说,可能就是“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即使对同一个企业来说,在一个时期可能是“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在另外的时期,也许就是“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了。因此,所谓“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和“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实际上是“不完全确定”的。

然而,会计原则应该建立在确定性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应用重要性原则之前,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判断某个或者某些交易或事项,究竟是“重要”的交易或事项,还是“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重要”的交易和事项的判断,常常依靠约定俗成的惯例处理。这种约定俗成的惯例在处理传统的会计业务问题时,也许比较有用,可是在处理新的会计业务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能不能为“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制定一个定量的标准?这是会计美学的一个研究方向。(www.chuimin.cn)

(二)判定重要性原则定量指标研究

2007年出版的一些《会计学原理》的教科书,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例如有的教科书认为:“达到总资产的5%,一般就认为其具有重要性。”[31]

可是为什么是5%,而不是1%,也不是10%呢?教科书的作者们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因此,这5%的重要性量化指标究竟是否科学,也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我们认为,判定重要性原则的定量指标,可以有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

第一条技术路线是:按照货币额的数量来判断其重要性的程度。例如以1万元作为判断重要性交易或者事项的货币额度,那么只要不超过1万元的交易或者事项,在会计实务中就都可以将其作为非重要性的交易或者事项来处理。

第二条技术路线是: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货币额度占企业总资产的百分比来加以确定。例如上述教科书认为的,“达到总资产的5%,一般就认为其具有重要性。”当然,这个百分比到底确定多少为好,应该根据不同企业的业务性质来定。显然,这个百分比应该是由经验来确定的。

以第一条技术路线——按照额定的货币数量来判断其重要性的程度,我们认为并不科学。这是因为:额定的货币数量,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来说,都是额定的。一旦制定出这种判定重要性原则的量化标准,那么所有企业的会计师,在会计实务中就都必须遵守这个量化标准。可是统一划定的这个货币数量额度,对一些小规模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制的企业来说,也许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可是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来说,也许就不是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因此,按照额定的货币数量作为判断交易或事项重要性程度的指标,可能会产生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从而影响重要性原则的可操作性。

以第二条技术路线——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货币额度占企业总资产的百分比来加以确定,我们认为这比较科学。这是因为: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来说,只要百分比相同,那么不管该宗交易或者事项的绝对额度是多少,它对企业的重要性程度应该差不多,而且在贯彻重要性原则的过程中,也具有可操作性。

(三)如何划定判断重要性原则的百分比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百分比到底应该定多少为宜?

行政学中有一条非常著名的“二八律”。其基本内容是:在任何一个行政单位内,80%的工作是由20%最优秀、最重要的员工做的;而余下的20%工作,却是由其余80%的员工完成的。

对于这个定律,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不过我们认为,这个定律确实可以非常好地表现了事件的重要性原则。这就是说,我们只要调动本单位中最能干的那20%的工作人员,就可以完成总工作量的80%。

这个定律在其他方面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推广。

海关征收关税为例:80%的海关关税是由20%最有实力的进出口企业完成的;80%的企业在通关方面有良好的记录,只有20%的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此,海关方面可以运用这个定律实施风险管理:把80%的海关力量,用于20%最重要的工作。例如20%最值得关注的通关企业,20%最可怀疑的企业等。

海关实施的这种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在贯彻重要性原则。

(四)重要性原则的审美理想

我们认为,海关的风险管理,对会计实务有很大的启发。如果在会计实务中,能够把对企业利润最有贡献的80%的交易伙伴、对企业资产最有影响的80%的事项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工作做好,那么,最终的会计报告也一定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因为在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看来,能够掌握企业80%最主要的业务和事项,对他们的决策来说,就已经是足够的了。

具体地说,会计部门应该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分析、综合,在6个会计要素的各个主要的会计科目中,选择出占科目总额80%的交易和事项,在以后的会计实务中,特别注意这些科目中的交易和事项的会计记录和核算,把它们作为重要性的交易和事项来处理。

我们认为,“二八律”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定律。我们在会计实务中也应该引入这个漂亮的定律,使得会计实务中的重要性原则也能成为一个美的原则。

重要性原则的审美理想是什么?我们认为,应该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最重要的会计信息报告给会计信息的需求者。

任何一个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业务量和业务对象基本上应该是比较确定的。因此,企业的价值链也应该是比较容易确定的。只要企业的价值链是确定的,那么运用“二八律”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困难。当然,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通过长期的会计实践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