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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的方法与技巧:实用指南

【摘要】: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成为辩题,只有那些能辨明是非、揭示真理的问题,即有辩论价值的问题才能成为辩题。这就必须依赖于对其言论的仔细辨析了。只有先辨清了对方论点的是非曲直,才能有的放矢,组织针锋相对的辩词,造成强有力的攻势,有效地攻对方之短,最终辩而胜之。

第二节 辩论中的方法与技巧

一、选择辩题

辩题就是辩论双方争辩的问题。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成为辩题,只有那些能辨明是非、揭示真理的问题,即有辩论价值的问题才能成为辩题。

辩论中选择辩题,首先要考虑值辩性。一般来说,有值辩性的辩题,都是对社会、人生、事业有意义的问题,都有认识和教育作用,都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例如,实用辩论中的学术辩论,论题常是正在探讨的对科学进步、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学术问题。

有值辩性的辩题内容,可以是小到日常生活中人们最关心、最敏感的热门话题,如中学生上网吧、物价上涨等问题,或社会普遍存在而又容易引起疑惑的问题,如人才知识结构的博与专、知足是否常乐等问题;也可以是涉及某学科的专门知识,如学术争鸣、论文答辩、法庭辩论等,或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事关重要的外交、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的谈判。

其次要考虑可辩性,就是双方既有共识点,又有争论点的问题。有共识点就是双方对辩题要有共同认可的地方,而争论点就是双方有不同的看法、观点。例如,“治愚比治贫更重要”这个辩题中,双方共识点是“愚”和“贫”都要治,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双方的争论点是哪个更重要,治的重点应放在“愚”上,还是“贫”上。

二、辩论前的准备

1.明确辩题确立论点

首先对辩题的概念,涉及范围,重点难点,来龙去脉,必须研究清楚;然后根据对辩题的分析确立论点。论点要客观鲜明,有针对性。辩者所确立的论点,必须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全面正确反映,不能主观臆断。论点要鲜明,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2.构思辩论内容

辩论前的构思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收集材料:要广泛收集与辩题有关的材料,从中选出正确、典型、充分、恰如其分的材料来论证自己的观点,驳倒对方的观点。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才能使人信服。

(2)估计对方:要推测对方的观点和所持的依据,以及可能发生的攻击点。对之应确定相应对策,考虑好批驳方法,便能临场应对自如。

3.辩者在表述观点时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概念:论点上的分歧,往往表现在对概念的理解上。有时理解上仅有细微的差别,也会成为相互对立的焦点或相互攻击的靶子。因此,在辩论时,首先要明确论点涉及的概念,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2)概括适当:由个别事物或现象概括出普遍性的道理,要使这种推导具有必然性,能由个别必然推出一般,既不扩大,也不缩小,要恰好合适。

(3)注意语言:充分发挥语言的表达力。语言要正确鲜明,幽默风趣,生动活泼;要言之有物,言之有序,逻辑严密,条理分明,紧扣辩题,不讲废话;恰当引用诗词、格言、警句,做到言简意赅。

三、辩论中的听与说

竞技辩论中包含着听和说两个方面。

1.辩论中的听

辩论中,你来我往,互相传递信息。说出来的,必须听进去,且要听准确。因为“辩”离不开“辨”。对方作了一番辩论,你如何去跟他交锋呢?这就必须依赖于对其言论的仔细辨析了。只有先辨清了对方论点的是非曲直,才能有的放矢,组织针锋相对的辩词,造成强有力的攻势,有效地攻对方之短,最终辩而胜之。而“辨”的前提是听,只有听清了对方的辩词,自己才能准确地进行辨析。

在辩论中主要听对方发言的内容、特点和漏洞三个方面。

(1)听内容:这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把对方的发言内容完全听清、听懂,没有遗漏;掌握住对方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这样才能对症下药,把握住对方的要害,确定己方的应答攻守策略。

(2)听特点:就是要求辩手边听边分析,能听出对方的话中之意、话外之音,把握其发言的真谛。在听中能分析出对方各方面的特点,就能够在确定攻守谋略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3)听漏洞:就是要有辨别地听,听出对方发言的对与错、严密与破绽。掌握了对方的错误与破绽,就可以明确攻击目标。听漏洞常见的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听论点有无破绽。论点是议论的中心,必须稳当牢固,才能无懈可击。找到了对方论点中的破绽,也就找到了攻击对方的突破口,可以势如破竹,使对方全线崩溃。

其次,听论据是否可靠。只有真实可靠的论据,才能证明论点。推倒了对方的虚假论据,对方构建起来的理论大厦就有倾倒的可能。这对对方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第三,听论据与论点是否一致。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任何一方都要在辩论中列举或多或少的论据。但或受认识水平的限制,或因仓促引用,即使是真实可靠的论据,有时也未必与论点完全一致。抓住并及时指出对方的论据与论点有矛盾,不能论证其观点,对方的辩论就毫无用处,当然也就没有力量。

第四,听是否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是辩论比赛中常被使用的手段,所以要特别留意对方在哪里偷换了概念,又是如何偷换概念的。

第五,听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辩论比赛中,由于辩手水平不一,或仓促间来不及协调,一队中有时会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发现并指出对方的自相矛盾之处,将造成对方的心理紧张和情绪沮丧,甚至阵脚大乱,斗志瓦解,有利于己方组织有效的进攻。

第六,听有无言辞失误或常识性错误。竞技辩论中,尤其是在自由辩论阶段,双方剑拔弩张,唇枪舌剑,气氛紧张,稍有疏忽,个别辩手就有可能措辞不当,出现口误,或急不择言,把原本十分简单的常识也讲错了。抓住对方的小错误,往往可以给他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乱其方寸。

当然,对方辩论中的失误不止上述这些方面,也不会总是这些方面。除了听对方外,也要仔细听己方辩友的发言,以便配合,协同作战;还应仔细倾听观众的反应,如掌声、笑声等,以便根据观众情绪调整己方的战略战术。

2.辩论中的说

辩论比赛中的说,除了发音准确、口齿清楚、嗓音响亮、语调节奏得当等基本要求外,根据辩论比赛的特点,还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1)针锋相对。就是要针对对方的言论来进行反驳,驳斥对方观点的荒谬与偏颇,揭穿对方论据的虚假与欠妥,暴露对方的种种错误与不足。只有这样,才能算是真正的辩论。否则,相互不交锋,我说我的,你说你的,只“论”而不“辩”,是不能称为辩论的。

(2)注意句式。竞技辩论中的说,除了语句简短,还要力求整齐,以便说起来抑扬顿挫,悦耳动听;要多用排比句,以便说起来流畅顺口,富有气势,先声夺人;要适当选用设问句、反问句,增强辩论力度。

(3)注意语速。比赛有时间的限制,所以在保证听者能听清楚的前提下,要适当加快语速,以便在同样的时间内尽可能增加发言的信息量,更充分地论证自己的观点,阐明自己的立场。当然,对于语速的要求,在辩论的各个阶段应该有所不同,必须灵活掌握。例如,陈词阶段,因为篇幅较长,在段落转换时,除了强调、突出用以表示转换的词语及序数词应适当放慢速度外,还应该有所停顿;而在自由辩论阶段,则可以连珠炮似的把有限的几句话一口气说下去,以便节省时间,还可壮大声势。

(4)声情并茂。竞技辩论时虽然不可能说服对方,但可以征服听众和评委。所以,发言时要精神饱满,充满激情,务求声情并茂,在以理服人的同时,取得以情动人的效果。当然,也要掌握分寸,以免有“煽情”之嫌,这是辩论比赛的大忌。

(5)注意辩论中的问。辩论的问是想要控制对方,自己来掌握主动,以达到立论或驳论的成功,因此常是无须答疑的特意的问。它只是辩护和辩驳的一种手段,它总是要为辩论获取某种目的,或强化己方理论的力量,或抨击对方的要害,注重的是问的临场效果。可以是明知故问,无须回答的反问;可以是拐弯抹角,迂回曲折的曲问;也可以采用引诱对方落入己方圈套的诱问。

(6)注意辩论中的答。在竞技辩论中,答是对问的回复,要用答来冲破问的控制,摆脱问所设的圈套,使问的目的落空,设法变被动为主动,从而陷问者于被动,以达到利于己方立论或驳论的目的。答的方法很多,有谬答、仿答、巧答、趣答等,可参考第六章相关内容。

四、辩论中常用的证明和反驳方法

辩论是为了说服别人相信自己的观点是真实可靠的,辩手要选用真实、典型的论据来证实观点,证实的过程中还要采用合理严密的方法。证实的过程和方法就是论证,论证包括证明和反驳两方面。

(一)证明

证明就是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己方的观点的正确性。证明的方法多种多样,在辩论中常用的有下面几种。

1.归纳法

归纳法就是综合若干具有内在联系的个别事物的共同点,归纳出一般结论的一种证明方法。例如,亚洲有矿床,欧洲有矿床,非洲有矿床,美洲有矿床,澳洲有矿床,南极洲也有矿床,地球是由这些洲构成的,因此说,地球上所有的洲都有矿床。

这里,亚洲、欧洲、非洲、美洲、澳洲和南极洲是个别事物,有矿床是它们的共同点,通过归纳得出结论:地球上所有的洲都有矿床。归纳法在证明中运用得较为普遍。运用时,必须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大量占有材料(其中不得有反例),并以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把握其实质,找出其共同的规律,归纳出正确的结论。这种方法可以加深议论的范围和程度,使阐发的道理更加令人信服。

2.演绎法

它与归纳法正好相反,是指根据公认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普遍原理,推断一类事物中的个别事物也具有某种特征的一种证明方法。例如,地球上所有的洲都有矿床,亚洲是地球上的一个洲,所以亚洲有矿床。

运用演绎法,将不容置疑的论据放在前面,使人们对由此推出的新结论、新观点没有任何怀疑,可以收到先声夺人的效果。

归纳法和演绎法经常结合在一起使用,归纳为演绎提供一般的原理和原则,演绎则反过来证明个别结论的正确性。二者相互配合,互为补充,从而取得更好的表达效果。

3.例证法

例证法是选用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个别事例来证明论点的一种证明方法。这是辩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技巧。例证法和归纳法在思维形式上相同,只是归纳法先摆出若干个别事例,再归纳出结论;而例证法则事先提出论点,再用事例加以证明。运用例证法要注意,所举事实一定要是典型的,因为典型的事例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客观的本质与规律,所表现的道理也最深刻。还要对事例进行深入地分析,揭示和阐发事例与论点之间的必然联系。

4.引证法

引证法是引用权威性言论、成语、典故、俗语、谚语等作为论据来证明自己论点的一种证明方法。辩论中所引用的应是人们所公认的、早已被证明了的真理,无需再从头论证。可以直接引用,也可以间接引用。运用引证法应注意完整准确地理解所引用内容,不可断章取义或牵强附会。

5.喻证法

喻证法就是以人们熟知的具体事物来比喻,从而证明一个抽象的道理的一种证明方法。喻证法运用得好,能将抽象的道理讲得具体生动,使人易于理解,乐于接受。

6.比较法

比较法就是把要论证的道理,与相近或相反的材料进行比较的一种证明方法。运用比较法可以突出所讲道理的特点,从而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增强说服力。

此外,还有类比法、分析法、排除法等。这些方法是相互联系的,在辩论中常将两种以上的方法同时使用。辩手要根据辩论的需要,选用恰当的方法。

(二)反驳

反驳就是指出对方错误之处,说明其虚假性与荒谬性。辩论就要有论有辩,在确立己方正面观点的同时,还要驳斥对方的对立观点。驳斥对方观点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反驳的方法也很多,这里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1.直接破的法

直接破的法就是直接揭示对方立论的不明确、不周密之处,这是驳论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反驳时不管采用何种手段,最终目的是驳倒对方论点,所以这种直接反驳的方法就叫“直接破的”。辩手要抓住对方论点的要害,针锋相对地直接进行反驳,或引用确凿的事实,或从理论上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对方论点的错误与虚假。例如,俄国著名作家赫尔岑有一次应朋友的邀请,参加一个音乐会。可是音乐会的节目演出不久,他就厌烦地打起瞌睡来。

女主人:先生,你不喜欢音乐吗?

赫尔岑:这种低级轻佻的音乐有什么好听?

女主人:啊?你说什么?这里演奏的都是流行的乐曲呀!

赫尔岑:难道流行的东西就是高尚的吗?

女主人:不高尚的东西怎么会流行呢?

赫尔岑:那么,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吗?

赫尔岑用“流行性感冒”作类比,针锋相对地指出并非所有流行的东西都是高尚的,流行音乐也不例外,从而证明了对方论点的虚假性。

2.归谬法

归谬法又叫引申法,就是先假定对方论点或论证是正确的,然后进行合理的引申和推论,使之得出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先要驳斥的那个论点是不能成立的,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目的。例如,一商贩到农家采购苹果,买了50棵树的苹果,却摘了52棵树的苹果,刚想走,被农家发现了,于是争了起来。农家要求商贩补100元钱,商贩不答应。

商贩:算我们不对,不过我们没多带钱。这次就算了吧!

农家:哪有这种事?没钱就可以拿了东西不付钱了吗?照你这么说,只要没有钱,到店里去拿人家的东西,人家发现了也不要紧,照样可以拿走了?我到你水果店里来白拿,你同意吗?

农家使用归谬法,驳倒了商贩的“不付钱可以拿东西”的观点。

3.釜底抽薪

釜底抽薪就是将支持对方论点成立的论据驳倒,从而驳倒对方的论点。因为要证明论点,必须有充分的论据,论据站不住脚了,建立在虚假或错误论据基础上的论点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一般来说,对方论据若是事实,则可以指出其事实是伪造的;对方论据若是理论,则可以指出其引证的理论是不确切的,不足以支持其论点,这样其论点自然无法成立。例如,李大叔将自家的家具堆放在楼道,影响了同楼住户的出入。小张对此提出意见,李大叔非但不接受,还进行狡辩。

李:小张,人家房子大,我家房子小,家具不往过道上放,我把它放在哪儿?

张:大叔,你这话就不对了,这楼上有几家的房子比你大?刘伯、王叔家的房子都比你家的小。他们不把东西往楼道上放,主要考虑到大家都是邻居,要相互关照。

这是例文1中的对话,李以“人家房子大,我家房子小”作为在楼道放家具的论据,张就紧紧抓住这一点进行驳斥,李的论据被驳倒了,其论点当然就不能成立。

4.引人入彀

引人入彀就是为特定目的而预先设置一个圈套,设法引诱或迫使对方来钻。例如,例文2中,林肯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必须事先进行周密的安排,并围绕关键点有计划地展开诱导,使对方最终陷入困境。

反驳的方法还有揭露矛盾、将计就计、欲擒故纵、请君入瓮、顺水推舟等。这些方法往往交错使用,辩论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最佳的反驳角度及反驳方法。

【例文1】

维护权益的辩论(www.chuimin.cn)

张:大叔,我们上下楼不太方便,你能不能把过道上的这些家具搬走?

李:小张,你别管这些闲事,我的家具放在这里几个月了,没有人说三道四,今天你倒数落起我来了。

张:大叔,不是我多管闲事,也不是我数落你,你把家具放在过道上,邻居上上下下都不方便,大家早就想跟你提这件事,后来还是想让你自个儿整理,可几个月过去了,你还没动,我只好来催你了。

李:我摆点家具有什么错?过道是公用的,公用的东西大家都可以用。

张:大叔,过道是公用的,但是提供给大家通行用的。如果大家都往过道上放东西,还怎么上下楼?

李:小张,人家房子大,我家房子小,家具不往过道上放,我把它放在哪儿?

张:大叔,你这话就不对了,这楼上有几家的房子比你大?刘伯、王叔家的房子都比你家的小。他们不把东西往楼道上放,主要考虑到大家都是邻居,要相互关照。

李:小张,我看这事你就别管了,就我一个人放点东西,不碍事。

张:谁说不碍事?现在就已经影响了大家。再说,往过道上放这些东西,万一行人被绊倒了,特别是我们楼上那些老头、老太,他们要是摔倒了,有个三长两短,问题可就大了。

李:你就别吓唬我了,这几个月过去,谁摔倒了?小张,你就别说了,这东西我是不会搬的。

张:不会摔倒?话可不能这么说,世上的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出现了不幸的事,后悔可就晚了。本来呢,法律对相邻通行有明确规定,这种事情法院也会作出处理。我看大叔是明白人,懂事理,这种事情就别闹大了。大叔,我劝你就把这些东西搬走吧,搬给大家看看,你大叔也是通情达理的人。

李:哎,小张,你说的也有道理,就你这话,我现在就把这东西搬走。

评析:上面例文中,前几个回合,小张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对李大叔的狡辩一一予以反驳。接着小张晓之以害,既告知此事可能对邻居造成的危害,更指出了此事对李大叔本人可能引起的后果,让大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后,小张能根据对方的反应及时调整辩论的态度,为大叔铺设了一个体面的下台台阶,最终使李大叔心服口服地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从而达到了维护集体权益的目的。在措辞上,小张的回答得体,采用了“商榷”的方式,左一句“大叔”,右一句“大叔”,注意了辩论对象,符合“邻居”的身份,辩论的气氛轻松愉快,语气比较温和。

【例文2】

林肯的辩护词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有声誉的一位总统。他在担任总统之前,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律师。一次,他得知自己亡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为谋财害命,已初步判定有罪,就以被告律师的资格,向法院查阅了全部案卷。阅后,他要求法院复审。复审进行了。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一位证人福尔逊,因他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清楚地目击小阿姆斯特朗用枪击毙了死者。按照惯例,林肯向福尔逊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质问。

林:你发誓说认清了小阿姆斯特朗?

福:是的。

林:你在草堆后,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两处相距二三十公尺,能认清吗?

福: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认清的吗?

福:不是的,我肯定认清了他的脸庞。因为月光正照在他的脸上。

林:你能肯定时间在11点吗?

福:充分肯定,因为我回屋看了时钟,那时是11点1刻。

林肯问到这里,就转过身,发表了一席惊人的言论:我不能不告诉大家,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10月18日晚上11点在月光下认清了被告的脸。请大家想想,10月18日那天月亮是上弦,11点时月亮已经下山,哪里还有月亮?退一步说,也许他的时间记得不十分精确,时间稍有提前,但那时月光应是从西往东照,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的脸面对草堆,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证人怎么可能从二三十公尺外的草堆看清被告的脸呢?

大家先是一阵沉默,紧接着,明白了,掌声、欢呼声一起迸发出来了。福尔逊傻了眼。小阿姆斯特朗被宣告无罪。林肯这一举动,使他成了全国有名的人物。

评析:在这次法庭辩论中,林肯抓住全案的关键——证人的假证词,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诱使证人为了维护假证词而编造事实,然后林肯抓住对方的破绽予以驳斥,使真相大白。

【例文3】

99国际大专辩论会A组总决赛自由辩论阶段辩词

正方三辩(何晓薇):对方辩友,在您的立论中审美和美有什么不同啊?

反方一辩(樊登):如果美的东西不用“审”的话,那还真叫客观存在呀,但事实上有人脱离过人而谈一个东西是美的吗?对于动物而言,对方同学说都有美的倾向,那么请问对方,对于动物而言美的标准是什么呢?

正方二辩(郑玉佩):我家的猫看到我觉得我很亲切,当我笑的时候它就会朝我走来,那么请问它是不是也感受到我的美的存在呢?再请问对方,审美与美的区别到底在哪儿啊?

反方二辩(郭宇宽):其实对方辩友是把狗想吃骨头的那种生理本能也当成了美,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知道当奶牛听到音乐的时候奶量会提高,那是不是告诉我们奶牛也懂得贝多芬的音乐。(掌声)

正方一辩(陈瑞华):对方辩友长篇大论,还是没有回答我方的问题,请问美与审美之间究竟有什么分别呢?(掌声)

反方三辩(路一鸣):当然有分别,我来告诉对方辩友,美是审美的主观判断结果的一种,因为审美的结果可以有美,可以有丑,可以非美非丑。倒是对方二辩告诉我们,我说她美说对了,有人说她丑说错了,那么这个说错的人为什么说错了,对方二辩,请告诉大家。

(此处有删节)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刚才说,观众说我不美就是错了,我可没这么说。有人觉得我不美的话,那就是审美的角度不同,而您觉得我美的话,您就是从另一个角度发现到我的美。但这不等于说,有人觉得我丑,我的脸马上就变成“母夜叉”了。

反方二辩:我们还是把今天的辩题从对方同学的脸回到美的讨论上吧。对方同学说,对美的讨论要分角度,那么为什么换了一个角度就是唐诗的美,再换一个角度就是宋词的美。假如美像身高一样客观的话,绝不可能换了一个角度,我的个子就比乔丹更高哇。

(掌声)

正方一辩:一个事物有不同的特征,有美的特性,有丑的特性,你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当然能看到不同的特性。请问对方辩友,善良是不是内在美?

反方三辩:什么是客观?客观是不以人的主观为转移的,那么为什么对方二辩的美可以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呢?

正方二辩:当一个事物客观存在的时候,它当然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的脸并没有因为观众的意志而转移呀!

反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既然你们认为没有人的时候也有美丑存在,那么我请问,“蒙特”这个东西美不美?

正方三辩:如果你认为,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影响一样事物的美不美,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如何把蒙娜丽莎的微笑理解成慈禧太后的奸笑呢?(掌声)

反方一辩:对方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呢?“蒙特”这个东西美不美?

正方一辩:对方辩友,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美是主观感受,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那么请问善良什么时候变成不美的?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不能够回答我的问题,是因为“蒙特”这个词是我刚才脑子里突然想出来的,他们根本不知道这“蒙特”是个什么东西,对方辩友根本就不知道它美不美,你无法用客观存在来评判吧!(掌声)

正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难道美就只有外在美吗?请问善良是不是一种美呀?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说善良是一种美,可是我们知道什么是客观存在吗?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才是客观存在。善是什么?本来就是人的主观意志,这还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吗?(掌声)

正方三辩:但是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美是真和善的统一,对方难道要质疑吗?对方难道要说美是不真和不善的统一吗?

反方三辩:如果美是真和善的统一,如果善和美本来就是合二为一的话,为什么现在有个成语叫“尽善尽美”,为什么还要叫追求真善美,而不叫追求真善善呢?(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善不是客观存在的,行为美可以因为你的主观意识而随便更改啊?

反方二辩:亚里士多德说,善就是美!柏拉图还说过实用就是美。所以“大嘴巴”和“箩筐”也是美的。大家看看,这么理性的哲人对于美的认识都不统一,这不更证明美是主观感受吗?(掌声)

(这里删去3次发言共200多字)

反方一辩:让我们来谈论一个实例好不好?为什么同样是杨柳,在李白口中就是“风吹柳花满店香”,到了郑谷手里就是“杨花愁煞渡江人”,这是为什么?请详细解释。(掌声)

正方三辩:不管他们用什么样的眼光去审美杨柳,可是杨柳它毕竟是杨柳,对方能够说,因为许许多多的哲人对月球、对太空的理解都不一样,那么银河系就不再美丽了吗?

反方三辩:杨柳始终是杨柳,可有没有人说过杨柳的美始终是杨柳的美呢?(掌声)对方辩友你论证的是客观存在,还是客观的美呢?

正方一辩:就算我们没有具体论述杨柳的美,但是杨柳的美就因此不存在了吗?

反方二辩:杨柳是因为人去欣赏它,其中投入了人的主观感情,这才是美,这才是审美意义的所在,假如它始终是美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审美呢?

正方二辩:杨柳的美是客观存在呀,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由于我们没有感受到杨柳的美,那么杨柳的美、大自然的美是否都不存在了?

反方一辩:这不是我要告诉对方辩友的,著名的美学家克罗奇就说过:如果没有人的想像活动的话,自然中就没有哪部分是美的。这一点对方应该知道吧?

正方二辩:刚才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所有艺术家都认为这个世界是美的;可是刚才主辩又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人去感受的话,这个世界就是不美的。那么请问,这个世界到底美不美呀!

(下略14次发言共500多字)

评析:在辩论中,正方先后三问“美”与“审美”的区别,穷追不舍,步步紧逼。辩手间相互配合,不时燃起堆堆“烽火”,还利用名人名言来帮助论证己方论点,而且能够抓住对方的自相矛盾之处,及时组织进攻。而反方能够运用类比推理、成语来使辩驳有力,还能设置悬念,主动转移阵地,组织进攻,在辩论中,难免强词夺理,虚张声势。

练习

一、“理直”应该“气壮”,但有的人“有理”却“气怯”,有的人“无理”反而振振有词。请举出生活中有关的例子,并具体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下面是一则在公共汽车上的对话:

甲:同志,请小心点,您踩着我脚背了。

乙:怕踩?有本事坐小轿车去。

以上述对话为基础,开展一场辩论训练。要求注意具体场合,并能根据对方的反应及时调整辩论态度。

三、有的同学对考试舞弊还振振有词:“考试偷看,考个好成绩,能增强学习的自信心。”试剖析其错误所在,并加以反驳。要求概念明确,并适当地运用修辞或采用多样的表达方式。

四、阅读下面对话,完成后面的习题。

甲:钱是姓林的欠的,又不是我姓许的欠的!有人欠你的债,也有人欠我的债,人家不还我,我拿什么还你?我们自己也没钱买原料,你们催得这么紧,这不是雪上加霜?

乙:许先生,你这话就没有道理了。当初经手的确是姓林的,但他是你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是你们公司,而不是他私人,你接手了这个公司,我们当然要向你讨。你也是生意场上的人,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别人欠你们的钱你不去讨或讨不到,是你的事,怎么是你不还债的理由呢?照你这么说,你们不还,我们也可以不还欠别单位的债了。欠债要还,天经地义,怎么是我们给你雪上加霜呢?

1.这段对话是否属于辩论?为什么?

2.乙在上面这段话中使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3.顺着这段话能否再继续辩下去?请你找同学练一练。

五、学练活动。

1.内容:在班中举行一次模拟竞选班干部活动,进行演讲与辩论的系列学练。

2.过程:先由几位同学发表自己的竞选演说,全班同学对他们作评议;经过评议,最后选出甲、乙两位不相上下的竞选者,全班同学按选甲或选乙两种意见分别组成两个组进行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最后,请获胜一方的竞选同学即兴发表就职演说。

3.要求:每位同学至少写一篇竞选演说和就职演说辞;至少作3次以上辩论发言。

六、组织学生观看一场辩论赛的录像,以讨论的方式给予评判。

七、从以下论题中选择一个论题,进行一场团体或个体辩论:

①废除考试;②禁止学生上网吧;③禁酒;④禁放烟花爆竹;⑤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