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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心性学说结构及其重要意义

【摘要】:孔子的心性学说结构[1]杨泽波“是”与“应该”的矛盾是西方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圆满解决。一孔子心性之学结构的第一个层面,是利欲问题,一般的作法是套用西方哲学的概念,称之为感性。因为总的来说,西方的感性和理性处于两分结构的两极,彼此对立,而孔子心性结构中的利欲与其他层面是一种价值递进的关系,并不构成绝对的对立。所谓仁性,亦即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因是从心性结构层面上讲,故以性字相连,合称仁性。

孔子的心性学说结构[1]

杨泽波(复旦大学)

“是”与“应该”的矛盾是西方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圆满解决。但这个问题在孔子那里根本就不存在。因为与西方道德哲学通常的感性、理性两分的情况不同,孔子心性之学有欲性、仁性、智性三个层面,由于多了仁性一个层面,“是”与“应该”之间就有了一个过渡性的桥梁,“是”本身就是“应该”,从而形成了孔子的心性之学的重要特色。

孔子心性之学结构的第一个层面,是利欲问题,一般的作法是套用西方哲学的概念,称之为感性。但孔子眼目中的利欲与西方人眼目中的感性,并不完全一致。因为总的来说,西方的感性和理性处于两分结构的两极,彼此对立,而孔子心性结构中的利欲与其他层面是一种价值递进的关系,并不构成绝对的对立。如果仍以感性一词称谓之,不容易注意到这种区别,也不容易彰显儒家哲学的特点。为此,本文根据《论语》中的有关论述,权且称之为欲性。

孔子并不反对一定程度的利欲。孔子生当乱世,立志高远,以行道为其历史责任,以从周为其政治使命。但他毕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中,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条件,这就决定了他并不否定欲性的作用。《论语》中许多记载,如“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7.4——表示《论语》7卷4章,下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10.6),“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等,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孔子不仅不反对一定程度的利欲,甚至还表露了求富的思想。“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7.12)“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8.13)当然,这两章的重点都在后半句,即坚持吾之所好,反对不义之富贵,但前半句毕竟也反映了孔子的真实思想。如果能得到财富,即便不起眼的差使,也愿意干;如果天下太平,自己仍然贫贱,便是耻辱。这就表明,孔子对待生活的态度是很实际的,并非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清高和迂腐,连最基本的利欲都不屑一顾。

但是孔子毕竟是孔子,因为他选择的价值层面很高,决不以利欲为满足,始终以道义为鹄的。孔子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划分的标准,即在于君子志于道,小人怀于利。而孔子自己以崇高的价值选择,为后人树立了君子的楷模。“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7.16)颜渊也是这种楷模中的一员。“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6.11)这即是后儒赞许不绝的“孔颜乐处”。一个人的生命或高大或渺小,全在于自己的价值选择,选择的价值层面高便高大,选择的价值层面低便渺小。君子(士)以行道为己任,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必须有高层面的价值选择,以崇高的人格承担起道统的重担。反之,以利为重,便不足为士了。

既不排斥一定程度的利欲,又要追求高层面的价值选择,这之间有一定的矛盾。解决的办法,全在一个义字。利欲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主要看是不是适度。《中庸》讲“义者,宜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凡利都要看是不是合义,合义,即是正确的,可以接受;不合义,即是不正确的,不可以接受。所谓“见利思义”(14.12),就是讲的这个道理。原思担任孔子家的总管,孔子不管他本人的辞让,坚持给其一定的报酬(6.5);公西华齐国去做使者,孔子反对给其母亲过多的周济(6.4);颜渊死,孔子不以车以为之椁(11.8),而且不赞成为其厚葬,弟子们厚葬了,孔子还进行申辩(11.11)。在这些情况下,孔子之所以这样做,都不能由利的大小多少来解释,只能说是义之所当然。

质言之,孔子对欲性的看法有三个基本点:第一,欲性本身不是恶,只有贪多无厌,突破了义的限度才是恶;第二,君子不应以欲性为重,而应当时时处处以义为目的;第三,欲性和义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价值选择的关系。

在感性层面之上的,是仁性。所谓仁性,亦即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因是从心性结构层面上讲,故以性字相连,合称仁性。

为了对仁性有比较深刻的认识,首先应该对仁性的特点有所了解。概括地说,仁性有四个特点,即情感性,内在性,自反性,流失性。

仁性的第一个特点是情感性。阅读孔子仁的有关论述,处处可以体会到浓厚的情感色彩: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12.22)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13.19)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12.2)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4.3)

情感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应该如何对待别人,只要设身处地,问问自己的好恶情感就可以知道了;自己不愿意的,也不应该对人,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愿意的,也施之于人,这叫“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自己不希望受到愚弄,也不应愚弄他人,所以“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6.26);自己希望得到爱,对人也就应当施之以爱,所以有子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2)。

情感总是内心的感受,并不存在于外边,这就决定了仁性的第二个特点——内在性。宰我觉得三年之丧太久了,主张改为一年。对此,孔子与宰我有一段对话。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17.18)

在孔子看来,仁与不仁的根源只有一个,即心之安与不安;仁与不仁的标准也只有一个,亦即心之安与不安。仁与不仁的根源和标准都取之于心,心是内在的,所以仁是内在的。

由于仁内在于心,所以能不能得到仁,完全在于自己,即仁有自得性,这是仁性的第三个特点。“得”字屡见于《论语》,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7.15)“欲仁而得仁,又焉贪?”(20.2)其实自得的思想在孔子是一贯的,类似的提法很多: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12.1)

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4.6)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7.30)

自得性是一个总原则,具体途径是内省自讼。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4.17)

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12.4)

虽然通过内省自讼可以自得于仁,但仁的境界很高,很难保证时时处处与之相合,这就形成了仁性的第四个特点——流失性。

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6.7)

颜渊虽说已达到三月不违仁的境界,但也只能保持一段时间,其余时间便不能保证了,也就是说流失了。正因为仁有流失性的特点,所以孔子决不轻易以仁相许,即使他自己也不以仁自许,“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根据仁性流失性的特点,可以说这绝非孔子自谦之语。

以上是讲仁性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我们可以说,孔子心性结构中的仁性是人在伦理道德领域中特有的一种心理境界,或简称为伦理心境。这种伦理心境起码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1)它属于伦理道德领域;(2)它内在于心,是心固有的;(3)这个心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包含丰富的情感;(4)它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不是一般的状况,它具有相当的高度和相对的稳定性;(5)这种伦理心境通过逆觉反证可以体察得到,一旦体验到它的存在,它即可以指导人的言行。

这种伦理心境,从根源上讲,是本文化单位(部落、民族、国家)优良习俗(包括传统制度)在个人内心的积淀。优良习俗通过积淀凝结在个人心中;个人也在这个过程当中具有了优良习俗的“复本”。孔子为仁列举的孝悌忠恕等三十多种表现,无不可以在当时鲁国风俗中找到原型。反过来说,鲁国的优良风俗也无不凝结在孔子身上。我们说仁性的心理境界是“固有”的,主要不是从遗传角度讲,而是从习俗的熏染积习上讲。也就是说,在鲁国这个特别重视伦理的国度中长大的人,由于受其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内心都具有这种伦理心境,即都有仁性。

这种伦理心境又可称为“诸德之家”。仁的核心是什么,论者历来有不同看法,有的说是“爱人”,有的说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希望以此把众多的仁的表现统一起来。但这种方法无论如何努力,都难于自圆其说。因为仁的表现实在是太丰富了,而其中的每一个表现都是一个“子项”。“爱人”、“立人”、“达人”也不例外。要想用一个子项,哪怕是大一点的子项,去统一其他子项,怎么可能呢?于是有论者主张仁为全德之名。既然是全德之名,就可以统属仁的众多表现了。这种办法自然有其可取之处,但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因为这种方法还没有说明究竟什么是全德,全德的根源何在等问题。所以,我们主张仁为“诸德之家”。“诸德之家”与“全德之名”并不相同,“全德之名”是把诸种德性归在一起,而没有指明其来源,来源不明,“全德之名”亦悬在半空,无法落实;而“诸德之家”恰似一个“蓄水池”,通过文化积习蓄满了水,并不断向外溢流,诸种德性都由它所出。可见,仁性不仅仅是诸种德性的总和,而更重要的是其居所和源头。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说,仁性并不同于西方道德哲学中的理性。理性这个概念的内涵很宽泛,但主要的一个涵义是相对于感性而言,指认识事物本质和道德法则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仁性与理性有明显的区别。(1)仁性不只是一种能力,本身就包含一定的内容。理性主要是一种能力,通过这种能力可以建构和认识道德法则。仁性除是一种能力外,本身即有内容在,遇事它会告诉你如何去做,如王阳明所说,遇父告你去孝,遇兄告你去悌,而不只是教你如何认识道德法则。(2)仁性不排斥情感,本身即含有好恶之情。理性为了保证其纯粹性,不得不贬抑情感,因为从理性的角度看,情感都是感性的,而感性是没有普遍必然性的。仁性与情感并不相互牴牾,仁人遇善能好之,遇恶能恶之,与好恶之心相符,还会感到莫大的愉悦(乐),决不认为这种愉悦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消极的自得之乐。(3)仁性不依靠推理,而来自直觉。理性必须依靠逻辑推理,思维思考。仁性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内在于心中,不虚不伪,能不能得到它,全在于静气平心,逆觉反证,而这种逆觉反证从方法论角度看,并不能明确其过程,所以是一种直觉。

理性的另一个主要涵义是相对于神权而言,主张人类自主,反对神权崇拜。在这个意义上,将孔子的仁性称为理性,固无不可。但这个意义的理性在现代已经很淡化了,在解决“是”与“应该”的问题上并不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一旦把仁性称为理性,也不便于突出孔子三分而不是两分的心性结构,所以本文也不在意义上把仁性称为理性。

要之,仁性是孔子心性结构中十分重要、十分特殊的一个层面。因为在孔子看来,人要成就道德必须有这样一个环节,它并不同于西方道德哲学中的理性,明确这一点对彰显孔子心性结构的特色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www.chuimin.cn)

孔子心性之学还有第三个层面,这就是智性。

智性一词源自子贡语。“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3.2)显然,智指孔子关于学习的思想。《论语》知智不分,大致知偏重于认识和学习的过程,智偏重于认识和学习的结果,为了避免与康德知性”(nuderstanding)一词混淆,这里统称为智性。

在孔子思想体系中,智性即是在人之为人的过程中,通过学习使人成就道德的一种性向,也就是说,人要成就道德,光有仁性还不够,还必须不断向外学习。所以智性在孔子心性结构中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个层面。孔子明确讲过:

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17.7)

仁、知、信、直、勇、刚,都是美德,不学则不明其义,有可能转为不美。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7.3)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8.13)

孔子有四忧,其中之一就是学之不讲。守其善道有两条,一条是笃信,另一条就是好学。可见学习之不可或缺以及智性之重要。

在成德过程中学习不可或缺,这是由学习的内容决定的。孔子的学不是军旅之事、稼圃之事,而主要是学诗学礼。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17.8)学诗有三大功用:一是诗尚比兴,可以激发人之志趣,感动人之情意,观天地万物,莫不兴起人之高尚情志。二是诗之教,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故学于诗,达可以群,穷可以怨。近之事父,远之事君,又为群道之首。三是从小处讲,至少可以多知道些草木鸟兽之名。这三项中最重要的是第二项,学诗可以使人学会合群而处,事父事君。所以孔子又说:“不学诗,无以言。”(16.13)

再就是学礼。孔子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6.27)此处之“文”,概指诗书礼乐、著作义理,特别是典章制度。只有博学才能会通,才能知其真义;只有知其真义,才能见之行事,约使归己;只有约使归己,才能不背于道。由此可见学习诗文在成德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所以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16.13)

在孔子心性结构中智性不可缺少,已很明显。问题在于,既要仁性又要智性,两者的关系如何呢?从《论语》有关论述分析,智性仁性互不相离,相互为用,以其层面而言,以智性为上,以其所本而言,以仁性为重。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以下具体证之。

先谈第一点:以其层面而言,以智性为上。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文学。”(1.6)

孝、悌、信、爱、亲仁,这些都是仁的表现,属于仁性范围。而只重仁性,不学于文,则心胸不开,志趣不广,无以考圣王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达深远之大境,仅为乡里自好之士。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5.29)

此处忠信,与前章所言孝悌信爱一样,同属于仁性。好学则属于智性。十家小邑,其中必有如孔子一样讲究忠信之人,但不如孔子好学。从本章辞气上看,孔子认为他比其他人要高一些,是因为其他人不如他那样好学。

将这两章联系起来,可以看出,在孔子看来,要一般地做到忠信孝悌并非多么困难,但仅仅这些是不够的,要想成为圣人还必须学习。学才能成为圣人,不学不免为乡人。圣人与乡人的区别只在一个学字上。这就说明,在孔子心性结构的欲性、仁性、智性三个层面中,一般忠信之人只能达到仁性这个层面,行于忠信,合于伦理,而圣人则可以达到智性的层面,学而不厌,熟于礼文。

再谈第二点,以其所本而言,以仁性为重。达到了智性并不是不要仁性了,这就涉及到了两个“一以贯之”的问题。

两章“之”字略有不同。告曾子吾道一以贯之的“之”指道。孔子说,我平日讲的道都有一个头绪贯穿着,曾子根据自己的体验,告诉其他门人这个头绪就是忠恕。这个理解是否合于孔子本旨,或曾子另有更深的体会,因忠恕易于把握,仅以忠恕言之,已不得而知。但《中庸》讲忠恕违道不远,孔子自己也说,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者其恕乎。可见以忠恕释孔子之道,虽不中亦不远。

告子贡予一以贯之的“之”指学。孔子恐怕子贡只以多学而识学圣人,故明言以告予(学)一以贯之,恰如《诗》之一贯在于思无邪,《礼》之一贯在于与其奢而宁俭。能够统贯于学的,只能有二:一是行,学是为了力行;二是仁,学是为了成仁。故行和仁都可以指代这里的“一贯”。而《中庸》述孔子之言云:“力行近乎仁”,仁与行又是一致的。所以以仁释这里的一贯,离孔子本义亦当不会太远。

两个一以贯之,表达了这样一个思想:学诗学礼的智性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力行成仁。孔子不是一个空头学问家,而首先是一个笃志践行的实践者,缘由概出于此。所谓“以其所本而言,以仁性为重”,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将以上两点合起来无非是说,智性和仁性在一起,仁性是目的,而要更好地成就仁性,必须要有智性,因此,仁性比智性的意义重,智性比仁性的层面高。由于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孔子的心性结构,所以把智性放在仁性之上,成为其心性结构的第三个也是最高的一个层面。

由上可见,和仁性相比,智性与西方哲学意义的理性就比较接近了。这是因为智性主要表现为一种能力,通过这种能力可以认识外在的事物,恰如柏拉图通过理性认识理念,康德通过理性认识道德法则一样。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智性称为理性。不过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把理性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康德把这种分类推向了极致,而孔子的智性只是学诗学礼,只相当于西方的实践理性,所以称智性为理性应注意到这种区别。本文为了突出这种区别,同时也是为了与欲性、仁性的提法相一致,故不泛称为理性,而用智性的提法。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4.15)

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15.3)

最后,我们再从西方道德哲学的角度,考察一下孔子心性结构的意义。

“是”与“应该”的矛盾,被称为西方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的发现始于休谟。休谟注意到,自然哲学所用命题的连系词是“是”与“不是”,而道德哲学所用命题的连系词是“应该”与“不应该”,前者属实然律,后者属应然律,由前者无法直接必然推出后者。这个新发现震撼了当时西方的整个道德哲学,“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而且休谟满怀信心地相信,“这样一点点的注意就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人性论》,页509—510)。

康德继承了休谟的分类,认为以自然为对象的一切科学判断都是叙述式,而道德哲学判断的表达则是命令式,这就决定道德哲学与自然哲学不仅内容不同,而且形式也不同。这样“是”与“应该”之间就有了一条巨大的鸿沟,这条鸿沟也为康德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他公开宣称,理性要求我们尊重立法原则,“直到现在,我还说不清尊重的根据是什么”;“我们确实不明了道德命令的无条件的实践必然性”(参看该书页53、页120—121苗力田译本)。既然肯定了道德法则是正确的,却无法保证它必然过渡到“应该”,这不能不说是件遗憾的事情。卡尔·波普尔称这种方法为伦理学上的二元论。

这种二元论一直影响到现代。本世纪初,G.E.穆尔提出了分析哲学,主张哲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善的意义问题,善不能定义,一定要通过直觉来认识,而不能由任何推理过程加以证明。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驳斥了直觉主义,他们严格坚持事实与价值的分离,认为道德只是价值领域中的事,主要表达人的情感,无真假可言。二次大战后,出现了一种“充足理由法”的理论,这种理论主张,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确在为道德理论和行为提供理由,其中有些理由是充分的,所以道德不完全是直觉和情感问题。这样,道德行为似乎可以由社会事实提供证明,事实与价值的分裂也开始受到怀疑。

但是“是”与“应该”的矛盾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解决。W.K.弗兰克的名著《伦理学》明确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说如果有人(甲)问,我为什么要有道德呢?乙会说,这对群居的人们是必要的,否则社会就乱套了。甲可能说,人有道德对社会有好处,这并不错,可为什么我偏偏也要有道德呢?对此可能有两种回答:从义务论意义上,乙可以说,这是你的义务,因为你是有理性的,这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如果甲知道自己是有理性的,他就不应该提出我为什么要有道德的问题了;从目的论意义上,乙可以说,这对你有好处。这种好处有两种含义:一是非道德意义的,这种意义的好处并不能完全保证,因为道德常常意味着牺牲;二是道德意义的,也就是说人应该追求一种道德上的优越生活,但这同样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甲可以继续追问,我为什么要追求道德上的优越生活呢?(参见Wi11ian K.Frankena EIHIGS,页96以下,1963年)看来,乙无论如何无法向甲提供人应该有道德的必然理由,无法由“是”必然过渡到“应该”,尽管作者本人主张应该有这样的过渡。

这种困难的产生,究其根源,在于西方道德哲学感性与理性的两分结构。西方道德哲学,尤其是近现代以来,一般认为,人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感性,一是理性,感性为恶,理性为善。感性和理性形成鲜明的对立,人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两者之间没有一个过渡性的环节。这样,一旦理性认识到了真理,认识到了道德法则之后,感性为什么必须按它去做,就缺少必然的理由。而为了保证法则得以实行,必须依靠法律,这就是他律。康德强调人本身即是目的,感性必须服从理性的自我立法,变他律为自律,实现了伦理学上的哥白尼式革命。但由于他依然没有打破传统的两分结构,因而仍然不能解决事实与价值的分裂问题。西方道德哲学到了现代,尤其是二次大战以后,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已开始受到怀疑,但由于仍然局限在感性、理性的两分结构之中,所以在解决这个困扰道德哲学家数百年之久的理论难题方面,至今没有革命性的进步。

比较起来,西方道德哲学中这个理论难题,在孔子身上根本就不存在。孔子从来没有考虑过“人为什么应该有道德”,“人为什么应该按正确的去做”这类问题,这是由孔子心性之学的内在结构决定的。

如上所说,孔子心性之学有三个层面:一是欲性,二是仁性,三是智性。欲性的功用是保证人的生存,但发展无度,失却中庸,就会成为恶,所以需要合于礼义。智性的功用是学诗学礼,使人有知有智,利于用礼行礼。这两者和西方的感性理性虽有区别(如欲性本身不为恶,只有不合礼义才为恶),但就作用讲大致相当。孔子心性之学的特色,在于欲智二性之间还有一层仁性。根据上面的分析,仁性即伦理心境,是社会习俗(包括传统制度)在内心的积淀,由于社会习俗自古就有向善求好的内容,所以由它熏染积习而成的伦理心境,就使人有一种不断向上的力量。在这种力量的驱使下,凡是正确的就应该去做。凡是善的就应该去求,否则内心就会不安稳。如果有人非要追问我为什么要有道德,想必孔子一定会这样回答:因为你是人,是人内心就有仁性,有仁性就应该按正确的去做,否则你就不是人。

可见,仁性是欲性和智性之间非常重要的过渡环节,这样一个环节的存在,使孔子心性之学与西方道德哲学有了截然的不同:第一,孔子心性之学不是感性理性两分的对立结构,而是欲性、仁性、智性三分的价值层级结构。人不能仅仅满足于欲性的享受,而更应该保证仁性智性的满足,使自己上进为仁且智的圣者贤者。这就解决了人为什么要过道德上优越生活这个难题。第二,“是”与“应该”的分裂不再存在,仁性于穆不已,封闭不住,当下呈现,量无穷,逼使你向善求好,按事实要求的去做,“是”本身即是“应该”。这样,困扰西方道德哲学数百年之久的理论难题,在孔子那里,由于多了仁性一个环节,却并非什么难题。

总而言之,由于仁性层面的存在,解决了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的矛盾,这是孔子心性之学结构相对于西方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特色。

【注释】

[1]我是1986年9月正式到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到1992年7月博士毕业,屈指算来,在“潘门”共读了六年书。这六年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凡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感叹上天对我不薄,让我赶上了好时机。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潘师的功劳,是潘师给了我学习的机会,让我进入复旦,从一个“大兵”升华为一个学者。“六年师恩不敢忘,寸草难报三春晖。”在纪念潘师八十寿辰之际,我特意把这篇旧文找了出来。这篇文章发表于《哲学研究》1992年第5期,是我在潘师名下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撰写的一篇较为重要的稿子。这篇文章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中提出了儒学研究的一种新的方法,即所谓的三分方法。这种方法的提出,是我读博士期间最大的收获,决定了我其后学术研究的一个基本走向。我这些年来的学术研究,就是一直坚持这种方法并将其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重新把它拿出来作为为潘师庆寿的礼物,略表弟子的感激之情。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从“潘门”毕业已有二十个年头了,自己也已到了“耳顺”之年。今后的日子并不宽裕,老老实实抓紧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争取为弘扬儒家文化做点事情,将“潘门”弘扬起来,至少不给“潘门”抹黑,这可能算是弟子对老师寿辰最好的纪念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