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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和合共生的宗教共同体

【摘要】:纵观所有可选途径,建立一种宗教间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宗教共同体可能是化解诸宗教对立冲突、协调其伦理行动的唯一有效办法。康德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伦理,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人们最终会发现,宗教信仰是建立人类共同伦理的有效力量,而宗教共同体是构建伦理共同体的有效保障。

四、伦理维度

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道德衰败使世人普遍深受其害,窒息了社会的共同生存发展,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重大顽症。康德认为,道德的本质是人们内心的自律。[8]马克思也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9]这无疑是关于道德本质的最深刻洞见。但社会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如何才能从人的内心建立起自律?事实证明,法律、强制措施、政治号召等等都是外在的他律手段,治标不治本,单独不足以在人的内心建立起自律。宗教信仰可以提供足够强大的力量促成人的持久自律。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而道德的本质是要求人们限制或克制自我,尊重并维护他人和公共的权益,以实现和维护人们共同的权益。在自私本性与利他要求的冲突中,需要有一种神圣的压倒性精神信仰作为基础,以战胜人的自私本性,形成人们发自内心的自觉意识和自律行为。然而,这种神圣性难以人为制造而长期维持。对信仰者来说,来自神的道德要求是神圣而不容违犯的,应该得到无条件的自觉遵从。这就是宗教信仰能促成道德自律的原因,也是其能有效维护和提升道德的基础。历代无神论和有神论的有识之士都推崇神道设教,原因也在于此。世界人口中超过95%是信仰者和准信仰者,使得通过精神信仰认同建立人类道德自律共同体成为可能。

现代社会中道德水平江河日下、屡治无效就是因为道德主张中缺少了信仰的神圣性和约束力,因而不能有效转化为公民自觉的遵守意识和自律行为。东西方社会的状况都能证明此理。例如,中国社会自文革毁灭传统宗教信仰体系之后,社会道德严重衰败,重建社会道德的努力由于缺乏信仰体系而效果差强人意。又如,西方社会自实行政教分离之后,通过宗教边缘化失去了具有神圣性的道德教化和约束力量,致使社会道德水准明显下降而苦于无法应对。现代西方一些著名学者如哈贝马斯等人大力倡导宗教融入公共领域,重振社会道德,就是因为看到除宗教信仰之外,其他社会力量难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但这些学者面临的困境是: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宗教间的对立冲突扩散到公共领域,如果没有找到解决宗教间对立冲突的有效办法就让宗教重返公共领域,原先极力避免的宗教间冲突肆虐会重回公共领域,为害社会,结果又回到害大于利的原点。

哈氏等人的主张用意很好,关键是如何才能解决宗教间的对立冲突问题,以便让宗教顺利融入公共领域,重振社会道德。各宗教能就社会伦理达成共识吗?纵观所有可选途径,建立一种宗教间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宗教共同体可能是化解诸宗教对立冲突、协调其伦理行动的唯一有效办法。再看各宗教的道德准则,各宗教都主张扬善抑恶,彼此之间原本就有“己所欲,施于人”的道德规则,各宗教有充足的道德教化资源可以用来构建伦理共同体。笔者曾将各主要宗教的道德规范列表比较,发现各宗教大多数主要道德规范相同或近似,相互抵触的几乎没有。[10]由此可见,在宗教共同体的背景下构建伦理共同体,是解决现代社会道德衰败的现实可行途径。(www.chuimin.cn)

全球化时代需要构建人类共同伦理,作为人类社会新秩序的基础,已经不是最新认识了。20世纪末宗教思想家汉斯·昆等人就发起了著名的全球伦理运动,在1993年的世界宗教议会上通过了《全球伦理宣言》,并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只是由于缺乏落实行动的主体基础和机制,该运动陷入停滞状态。在宗教共同体的背景下构建伦理共同体,能够有效解决全球伦理缺乏主体和机制保障的问题,为全球伦理注入生机,可能是实现全球伦理的有效方式。

宗教信仰具有强大的道德功能,有待人们的发掘和利用。与此同时,宗教也应当积极发挥和发展其道德功能,争取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使自身得到健康发展,凸显其道德教化功能。康德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伦理,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人们最终会发现,宗教信仰是建立人类共同伦理的有效力量,而宗教共同体是构建伦理共同体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