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在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应用

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在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应用

【摘要】:为此,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它作为中国基督教的组织结构,已经演变出圣徒相通、“细胞教会”的团契模式。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大抵上就是在中国地方社会—文化中找到的一种合适的存在方式。

三、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church building-fellowship spot)

源自西方差会的教派分立和宗派演变的模式,已经在中国基督教这种“堂—点模式”之中得到基本的消解,表现为一种本土化、地方化的结构转换。其中的主要意义,可能就是基督教教派组织及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之间的适应关系,而不可能是教会或教派组织模式是否能够直接移植到中国社会语境里的问题。其中,很有可能就是,中国基督教超越宗派主义或后宗派主义、宗派后模式的制度建构问题。

为此,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它作为中国基督教的组织结构,已经演变出圣徒相通、“细胞教会”的团契模式。堂—点的组织结构之上,甚至还能区分出若干级组织,以配合更高一级科层组织实施统一管理。[7]所以,“以堂带点”,作为中国社会处境化或者地域化的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基本管理原则。在其地域化的建构过程中,它将与“被传讲的基督教”(Christianity preached)及其在历史变迁中的教会传统、中国基督教的主导型制度模型紧密联系,进而与基督教社会功能的表达形式、社会资源宗教资本的建构过程密不可分。

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大抵上就是在中国地方社会—文化中找到的一种合适的存在方式。特别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中国基督教实行联合礼拜,教堂与教堂之间得以建构起来的并非是教会与教会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组织机构、行政管理之间的关联形式。只有教堂,才在一定程度上演变出教会的组织功能。

以教堂为中心的“堂”的模式,是指以基督教活动场所为中心的教堂或堂会制度,教会的信仰和崇拜均以教堂为中心。崇拜空间的处理,是中国基督教组织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制度原则是经济、圣工、人事的相对统一,并以规模比较大的教堂连带若干个聚会点,有的还在“点”的下面附带着若干个祈祷会等等。至于以聚会点为中心的“点”(spot for fellowship)的模式,是指那些在固定教堂之外的崇拜与聚会点,所谓祈祷处、聚会点、家庭教会、独立教会等等。它们不具备教堂的格局,主要以信徒的聚会为核心。[8]在此聚会形式之中,人际关系、地方利益、权力秩序等因素,决定了这种聚会的形式和规模。在“堂”与“点”之间,它们之间或可变化,由“点”扩大为“堂”;或者是“堂—点”并立,或同构合作,或彼此资源共享。

就堂—点之间的变化关系来说,它们之间也呈现了一种基本的演变倾向。这就是堂点分立式和堂点升级式。

堂—点分立式:分立的原因,主要是采用以堂带点的管理模式,并且以教堂为中心,教堂实行圣工、人事、经济的统一管理方式,使“点”的管理基本于教堂。在此基础之上,隶属于教堂的聚会点,一般是无法自由升级、扩大为教堂。一个教堂,常常会隶属有若干个聚会点。

堂—点升级式:堂—点之间的宗教资源能够两处流动,信徒也可以在堂—点之间自由走动,但堂—点的活动空间基本固定。惟有空间的大小在改变、依据信徒的多少而进行调整。比如,传道人的流动,能够解决不同堂—点之间的教牧关系,而信徒的去向则基本不会流动,固定在某堂某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聚会点可以扩大为教堂。(www.chuimin.cn)

中国基督教教会的“堂—点”模式,可说是中国基督教信仰群体的聚会模式,它以“堂—点”为基础,使基督教信仰群体的活动,主要就环绕这两个中心来展开。既非单纯的教会组织,亦非直接的政府行政管理。所以,“堂”与“点”之间,它们之间或可变化,但是,它们直接大多是同构合作,相安无事。或者由“点”扩大为“堂”;有的则是“堂—点”并立,也有的是以“点”的形式长期存在。

教堂为中心的模式,主要以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布局为基础,其中,内涵了政府、信徒与宗教团体在一定情境下的互动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说明了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布局,其中包括了一个场所合理化的要求,基督教活动场所及其信徒人数的增加与否,可以通过有效的行政制度安排获得缓解。而这个合理化的管理要求,基本只能在教堂为中心的经济、圣工、人事诸事统一的大教堂,才能够得到基本的体现。就基督教的社会服务方式而言,教堂乃是教会与社会交往的一个主要单位。传统的公益事业依然还是它们的社会服务主体,并且在这种服务方式之中,能够使其他力量如国家权力、不同的社会关系,同时进入了基督教活动领域。但是,教堂作为基督教的主要活动方式,基本上难以直接具备一个教会组织所能够具有的组织功能,难以直接具备进入社会的准入机制。它的空间化特点,只能以近似于教会的功能,实践着教会的组织功能,但又直接局限了这种基督教组织形态进入社会的空间和可能。

聚会点和家庭聚会,是以聚会点为中心的基督教活动模式。

它是基督教“天堂在我家”的团契方式。它作为走出教堂、或在教堂之外的信徒团契方式,实际上是“以个人事奉”为中心。他们能够把宗教资本视为一种社会资本,人际互动,小组关怀,细胞组织,关系聚会。在不同的小组聚会之间,似无竞争关系,如果具有竞争关系的话,其原因不在于“制度张力”,而在于人际关系的纠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在这种模式之中,基督教讲“家”,常常把教会视为信徒们属灵的家。所以,基督教比较其他宗教—社会价值体系,把“家”讲得更有特点。它已经把“家”的概念,落实在基督教徒的宗教生活之中,成为中国基督教地方教会的一种基本活动范式。教会建构了家庭资源,深入家庭生活,建构家庭成长模式,提供社会关怀家庭的方向。特别是基督教所具有的宗教资本,可以为此而建立为家庭生活资源,甚至可能使家庭聚会功能,取代了单一的家庭功能,进而提供了社会关怀家庭的新方向和新范围,建构出家庭团契化、社团化的新发展形态。

然而,相对于都市来说,农村更加需要堂—点模式中以点为中心的聚会方式。因为农村教会在神职人员和经济资源上都普遍缺乏。于是,教堂之外的家庭聚会,就成为了中国基督教在教堂之外得以发展的一个极大补充。而这些延伸性家庭系统(extended family network),是许多地方基督教——家庭教会的社会基础。它们最能适应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的深层基础。

然而,中国基督教的堂点存在模式,它们共有的一个特征,就是它们都缺乏一种社会组织及其得以建构起来的公共关系,从而缺乏一种直接进入社会的制度机制。如果它们要进入社会、服务社会,就必须通过其他的组织机构方才可能。这就是说,它们进入社会的中介,必须要通过行政和教务的双重关系来加以表达。这就影响到了宗教组织的公共性建构和表达。基督宗教的社会性不能建构和顺利表达,基督宗教的公共价值观为此就要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