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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学生学习指南:课程考核方式及规定简介

【摘要】:第一节课程考核方式课程的考试方式是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及学习情况确定的。个别课程的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30分钟。期末考试期间,为加强考风考纪,教务处根据《湖北工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对监考实行交流制,即不安排本学院教职工监考本学院学生。

第一节 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的考试方式是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及学习情况确定的。考试方式通常有笔试、口试、操作考试等。这几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情况组合使用,原则上要求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大家需了解的是,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各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全校课程考试和本单位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等。所以进入大学后,大家要经常关注教务处的一些信息发布,尤其是要经常浏览教务处的网站(http://dean.hbut.edu.cn)。

大学期末考试根据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同,分为抽考和非抽考两种形式。抽考课程和非抽考课程在教学与考试的意义上是同等重要的,学校分抽考课程和非抽考课程主要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每学期学校集中对每班抽考2~3门课程,其余的课程考试分散进行,这样有利于学生轻松备考,同时对于一些公共基础课程因考试涉及班级较多,且是跨学院考试,由单个学院安排较为困难,则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可以集中协调,同时也可以集中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一、抽考课程考核

1.抽考工作安排

抽考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以笔试为主。抽考的课程主要为必修通识教育课和专业基础课。每学期每班抽考课程的门数原则上不超过3门(毕业班不超过2门),短学时(少于32学时)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辅修课、双学位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原则上将不抽考。抽考课程的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学期末的最后两周。

为了更好地做好抽考工作,每学期第四周左右教务处就将对全校学生所修课程预抽考,然后要求学院对所抽考课程进行检查,最终在第九周左右最终确定抽考课程。学生如对抽考课程有好的建议,也可以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教学科。

2.抽考命题

对于抽考的课程,命题方面会严格按《湖北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现略为介绍一下,以供学生了解。考试命题均由相关课程的2~3名教师组成的命题小组负责;课程不足3名任课教师的,会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提出意见。命题执行A、B卷制,要求两套试卷难度相当,题目重复率不能超过5%,并且同一份试卷中不能出现有重复的内容,不能直接选用近4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题目或试卷。学生层次、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是统一命题的;同一门课程有不同层次学生、不同教学要求的,要分开命题。命题的内容应能够综合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侧重考核能力。

根据学校规定,命题的内容应能够综合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侧重考核能力。试题的难度要恰当,份量要适中。试题难度分难、中、易三个等级,其比例为3∶5∶2。考试选用试卷最终由教务处从A、B卷中随机进行抽取。理论课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个别课程的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30分钟。

3.抽考课程考核方式

抽考课程试卷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纸张规格),闭卷考试在试卷上注明“闭卷”字样,开卷考试会在试卷上注明“开卷”字样,如果试卷上未标明开闭卷的,则一律视为闭卷。

期末考试期间,为加强考风考纪,教务处根据《湖北工业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对监考实行交流制,即不安排本学院教职工监考本学院学生。同时安排巡视员加强对考场考风考纪的监督。

实行抽考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统一流水阅卷。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卷面成绩占70%。

二、非抽考课程考核

非抽考课程,学院可根据课程的性质、教学特点及学习情况而灵活确定考试方式,但命题的要求和难易程度及考试的试卷选用与抽考课程一样。非抽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的一两周内进行,由学院教学办具体统筹安排相关考务工作。另对于定为非抽考的跨学院的公共基础课程,经相关学院申请后,可由教务处况统一安排。

每门课程考核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教务处教学平台公布,同学们可凭学号和密码进行网上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同学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查询手续。

具体步骤为:

第二节 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注意事项是对学生考试各环节要素的提醒,分为考前、考中、考后三个部分。

一、考前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抽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会在每学期的第十六周左右公布,学生可在教务处网进行查询。非抽考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在课程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考试时间确定后,学生可根据考试时间和课程的难易程度,做好复习。如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比较剧烈的体育科目考试,应由医院开具证明,由体育部安排保健类别的方式进行考试。另外学校执行学分制管理,一些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的同学复学后对休学期间的未考课程可以在补考考试前两周到教务处教学科申请考试,补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会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七周左右公布。

二、考间注意事项

(1)学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应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调频收音机等。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通讯工具不能作计时工具使用)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考试前,监考老师会进行清场,如学生携带了上述考试有关资料或可作弊工具应主动上交老师。

(4)考生进入考场,按监考老师要求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学生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验。

(5)答题前,考生须在试卷指定位置认真填写学校名称、姓名和准考证号等栏目。

(6)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www.chuimin.cn)

(8)考试进行中,考生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得谈笑、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9)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带出考场的作为违规处理。

三、考后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成绩和补考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后的两周左右公布,学生登录教务处教学管理平台网(http://202.114.176.31)凭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进入教学平台后,学生查看成绩时要注意成绩表中的考次,如果“考次”是1,则表示成绩仍为期末考试成绩,如“考次”为2则为该生参加补考的成绩。

如学生补考成绩公布后,“考次”仍为1时,可到教务处教学科进行查询。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程序进行试卷查询。

四、国家级大型考试

对于大型国家级考试,比如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考试等等,学生要严格按照国家级考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这样的考试,每次组织考试的有关部门考前会做考风考纪的宣传,并在准考证上印制考试注意事项,考生要仔细学习,明白考试规则。

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影响考场秩序的其他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