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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休学手续及规定

【摘要】:因病休学的学生,还需校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并签署意见。一学期内因故请假的时间累计超过四周者,或者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应当在学校批准休学之日起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节 休学

所谓休学,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暂时中断学业,待导致休学的原因排除后,再复学继续学习的学籍管理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本科生的学制一般为四年,在我校,建筑学的学制为五年。我校规定的在校修业年限为七年。即学生在我校修业时间最长为七年,包括休学时间。学生在休学期间,由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注册生的所有待遇。

一、一般休学的几种情况

根据我校的情况,学生办理休学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病休学。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要接受一系列不间断治疗,不能在校坚持学业,包括精神性疾病、骨病、各类慢性病等。

(2)因事休学。包括家庭事故、家庭经济、困难但又未能申请到助学贷款、出国前接受相关培训等。

(3)个人原因。包括因心理因素造成的厌学、网瘾造成的逃学等需要进行心理调节的情况。

二、办理休学的流程

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家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休学。因病休学的学生,还需校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并签署意见。一学期内因故请假的时间累计超过四周者,或者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学生应当在学校批准休学之日起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一周后由学校直接执行其休学程序,要求学生离校。(www.chuimin.cn)

休学申请在送达教务处后,即时审核,即时办理手续(图5-1)。

图5-1 休学流程

三、休学后的有关问题说明

学生休学期间的有关事宜,按以下规定处理。

(1)学生每次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学期,总修读年限不得超过规定修读年限。学生休学时限的计算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2)学校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和行为负责。学生休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休学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休学学生的户口可暂时保留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