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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学生转学费用-按专业标准收费

【摘要】:转专业与转学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节 转学

转学同样也是针对个别的特殊情况,体现我校在教学上以人为本的举措之一。

一、相关规定及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确有特长,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学习。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

(3)由专科层次转入本科层次的。(www.chuimin.cn)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应予退学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办理流程

本校学生如果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校与转入学校同意,并报经本校与转入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外校本科生转入我校,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应当提交转学申请书、学生原始录检表、转出学校同意函、学生表现鉴定书、学生成绩单、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书等各项转学材料。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都必须经过省教育厅批准,转学审批表在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edu.cn上自行下载,填好相关信息,准备好相应材料后交到教务处,每学期的寒暑假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到教育厅办理。

转专业与转学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虑转专业或转学的同时需要一同考虑经济情况。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为保证学校教学稳定和生源质量,我校一般情况下不接收外校学生转入。在此,提醒有转学意向的学生,转学材料的准备应当在每学期结束前办理好,学期末将全部材料交学籍管理办公室,由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教育厅不接收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只接收由学校报送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