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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科分类与属性-工程学科

【摘要】:表3.23给出的是目录中的工学门类学科设置。3.3.2.2本科用《专业目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是在1990年的目录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

3.3.2 教育系统的学科专业(专门学业)分类[1]

3.3.2.1 研究生用《学科、专业目录》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也供学位授予单位按照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目录制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图3.6 中国工程院学部专业划分示意图

97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是在1990年的目录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使用了十年的这套《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计12个、一级学科计88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计382种:哲学(1个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数,以下括号内数字含意相同),经济学(2/ 16),法学(4/27),教育学(3/17),文学(4/29),历史学(1/8),理学(12/50),工学(32/113),农学(8/27),医学(8/54),军事学(8/19),管理学(5/14)。

表3.23给出的是目录中的工学门类学科设置。工学门类共有一级学科32个,除光学工程和生物医学工程外,其他一级学科均设二级学科或专业,共计113个。

表3.23 研究生用《学科、专业目录》工学学科一览

续表

资料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

3.3.2.2 本科用《专业目录》

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是在1990年的目录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当时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与研究生用《学科、专业目录》(97版)相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个学科门类,仅未设军事学门类。本科专业目录在其学科门类下设相当于一级学科的“二级类”,计71个;二级类下设相当于二级学科的“专业”,计249种。

教育部在发布该目录的同时,还推荐了新一轮的《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旨在“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国家教育部,1998)。同期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对目录外专业还作了特别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后报教育部审批。”据此规定,高校自主设置的本科专业逐年增多,虽然至今仍保持11个学科门类,但是二级类增加到73个,专业数增加到了615种,不仅突破了98版目录的249种,也突破了90版目录的504种。

现将工学门类的21个二级类及其包含的专业用表3.24表达。表中,专业类名称后的括号内有两项数据,第一项是2006年统计用目录给出的专业数,工学专业计达195种(国家教育部,2006a);第二项是1998版目录的工学专业数,合计67种,在专业名称后用*号表示。

表3.24 本科用《专业目录》工学学科一览(www.chuimin.cn)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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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1998;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2006.

3.3.2.3 高职高专用《专业目录》

2004年,国家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该目录是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一项基础指导性文件,是指导高等学校设置、调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制订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招生,组织毕业生就业,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用人部门选用高等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国家教育部,2004,2005)。

在该套目录中,专业大类共计19个,二级类77个,专业529种,包括:农林牧渔大类(5个类/38个专业,以下括号内的数字含意相同),交通运输大类(7/ 51),生化与药品大类(4/23),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6/44),材料与能源大类(3/ 21),土建大类(7/27),水利大类(4/19),制造大类(4/32),电子信息大类(3/29),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3/15),轻纺食品大类(4/25),财经大类(5/36),医药卫生大类(5/26),旅游大类(2/8),公共事业大类(3/24),文化教育大类(3/39),艺术设计传媒大类(3/30),公安大类(3/29),法律大类(3/13)。

以上19个专业大类中,直接与工程技术相关的有10个大类(见表3.25),共有工程技术二级专业类45个,包含专业286种,占专业总数的54%。表中,专业大类后括号内数字,第一个为专业类数,第二个为专业数;专业类后括号内数字为专业数。

表3.25 高职高专用《专业目录》工程技术专业一览

资料来源: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5.

3.3.2.4 中职用《专业目录》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也有自己的目录。国家教育部(2006b)制订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统计用),把专业划分为14个类,共计286个专业,包括:农林类(含20个专业,以下括号内的数字皆为专业数),资源与环境类(26),能源类(21),土木水利工程类(20),加工制造类(63),交通运输类(18),信息技术类(17),医药卫生类(23),商贸与旅游类(17),财经类(9),文化艺术与体育类(25),社会公共事务类(23),师范(3),其他(1)。

在中职的专业目录中,与工程技术相关的专业类有资源与环境、能源、土木水利工程、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共6类,计165种专业,占专业总数的58%。该专业数少于高职高专的286种,且划分标准和专业名称亦有很大差异,更接近于职业分类和劳动岗位的配置。以能源类为例,它包含的21个专业为:

选煤,石油开采,铀矿开采,电厂热力设备运行,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水电厂机电设备运行,电厂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电厂热力设备安装与检修,水电厂动力设备安装与检修,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水电站与水泵站电力设备,输配电线路施工、检修与运行,电力电缆运行与施工,供用电技术,电气化铁道供电,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电力营销,能源类新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