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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一经验的个性化特征和自我充足性

【摘要】:如此一种经验是个整体,并携带自身的个性化特征和自我充足性。所谓统一,是指“此整体的存在由一个单一的特质所构成,后者不管其组成部分的多样变化而渗透于整个经验之中”。所以经验只要体现出这种统一当中见杂多的特点,不管是什么经验类型,也不管各自的题材有多大的不同,都可以称之为整一的经验。

一、整一的经验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年)的审美经验观念首先来自他对经验范畴的改造。在他看来,经验既不是被某个形而上学本原归拢的东西,也不是认识某个本原的通道;经验作为一个时间性的行为过程,本身展现了生活的全部意义,尤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无论是感性还是理性,都是服务于人实实在在的生活经验。在《经验与自然》一书中他这样讲道:

“经验”是一个詹姆士所谓具有两套意义的字眼儿,好像它的同类语生活和历史一样,它不仅包括人们做些什么和遭遇些什么,他们追求些什么,爱些什么,想念和坚持些什么,而且也包括人们是怎样活动和怎样受到反响的,他们怎样操作和遭遇,他们怎样渴望和享受以及他们观看、信仰和想象的方式——简言之,能经验的过程。……它之所以是具有“两套意义”的,这是由于它在其基本的统一之中不承认在动作与材料、主观与客观之间有什么区别,但认为在一个不可分析的整体中包括着它们两个方面。[2]

在这里,经验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就是日常生活本身。经验无所不包,只要是人的行为,下棋、吃饭、看戏、游泳、甚至梦中呓语等等,都可以是经验。但是从性质上看,不是说所有的经验都能显现出生活的价值与意义,这就涉及了经验的方式问题。在杜威看来,只有从原初生活经验的事实出发,经反省、实验,又回复到经验事物,使后者的意义得到扩大的“直指方法”(Denotative Method),才能令经验具有自己应有的意义。而这样的经验就是审美经验。

经验主体从生活当中的问题出发,采用正确的经验方法,服务于自己的生活,最后取得满意的结果,这样的经验就是审美经验,杜威又称之为“整一的经验”(an experience)。对整一的经验,杜威没有下过明确的定义,却有过一段形象的描述:

一部作品以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完成了;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一场游戏表演得淋漓尽致;一种情形不管是吃饭、玩国际象棋、谈话、写一本书,还是参与一场政治运动,他们所达成的结果都是完满终结而非中止。如此一种经验是个整体,并携带自身的个性化特征和自我充足性。它是整一的经验……在如此的经验中,没有空隙,也没有未被填充的空白,每个连续的部分都自由地向继而发生的事件流动,同时,也并没有牺牲各个部分的自我确定性。[3]

这样的经验有两个主要特征,首先它是个统一的整体。所谓整体,是指一个经验达到了完满终结,其中各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所谓统一,是指“此整体的存在由一个单一的特质所构成,后者不管其组成部分的多样变化而渗透于整个经验之中”。[4]这个“单一的特质”(single quality),杜威有时又称之为“情感特质”或“基础特质”,其实指的就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中的“知觉”(perceiving),即:

知觉就是承认尚未达到的可能性;它是把现在归因于后果,把透视归因于最后的结果,并且从而按照事情间的联系来行动。作为一种态度来说,知觉或察觉就是预测的期望和留意。[5]

行为与结果在知觉中联结起来。这种联系正是给予意义的东西;把握到它是所有理智的目标。这种联系的范围与内容是衡量一个经验内涵意义的标准。[6]

实际上,作为统一力量的知觉就是一种情感的专注,类似于伽达默尔所讲的游戏者的态度。但对杜威而言,知觉更重要的作用是防止理性认识的“越界”,即脱离开生活经验本身,而忘却自己的工具角色。其次,在知觉把经验统一为整体的时候,经验的各个组成部分并未因之失去自己的个性。所以杜威说:

在一部艺术作品中,不同的行为、情节、事件交融为统一的整体,却并未消失,在交融过程中也并未失去其自身的特征——这正如在一次愉快的交谈中,存在着连续的交流与融合,每个交谈者不仅保留着自己的个性特征,而且较其惯常表现显得更加清晰。[7]

统一之中包含杂多。杜威说审美经验的丰富与增长,主要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所以经验只要体现出这种统一当中见杂多的特点,不管是什么经验类型,也不管各自的题材有多大的不同,都可以称之为整一的经验。不过,统一性与杂多性涉及的还只是外部特征,对各种具体审美经验而言,还要体现出一种共同的模式,即需要—阻力—平衡。

需要—阻力—平衡是经验的一般模式,它在现实中体现为“行为” (doing,“做”)与“结果”(undergoing,“经受”)轮流交替的生长过程。用杜威自己的话说即是:“整一的经验之所以具有模式和结构,是因为它不仅仅轮流地做与经受什么,而是因其就是由联系中的两者所构成。”[8]所谓做,就是指行为的操作过程;而经受,则是指阻力克服后的占有与享受。行为,或者做,相当于艺术;结果,或者经受,相当于美,这是传统的一种区分,杜威并不反对。他说:“艺术意味着一个做或造的过程。这一点对工艺艺术或美的艺术都适用……‘美的’一词系指作为鉴赏、知觉和享受的经验。它说明的是消费者而非生产者的立场。”[9]所以,明白了做与经受的关系,也就清楚了美与艺术的关系,反之亦然。(www.chuimin.cn)

杜威很不赞成把“做”与“经受”(艺术与美)分离开的做法。他认为,行为与结果、艺术与美,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而是对同一经验所做的功能性区分,犹如波浪的起伏涌动,高峰与低谷虽有区分,但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杜威抱怨:“既然‘艺术’主要是指一种生产行为,而‘美’指一种知觉与享受行为,那么,缺乏一个范畴指称两者合在一起的过程就是一种不幸。”杜威自己当然也没能创造出这样一个范畴,但他却理顺了两者的关系。这种关系可用他的一句话加以概括:“生产中的艺术过程与有机知觉中的美是相互联系的——正如从事创世的上帝环视其工作时,感到很满意一样。”[10]

为了说明美与艺术紧密的联系,杜威曾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两者的相互依赖性。首先他反复强调,在审美经验过程中,如果没有对美的向往,艺术也就不能成其为艺术。

仅仅是操作上的完美,根据自己所定的条件独自判断,于此,一部机器可能比人的艺术做得要好……

属于艺术的技巧在最终意义上必然是“爱”;它一定要深切地关注其技巧得以践行的题材……

人切削、雕刻、歌唱、舞蹈、做手势,人浇塑、书写与绘画。当知觉的结果具有这样一种本质,结果其作为知觉的特质已控制生产的问题时,做与造才是艺术的……艺术家自身体现了一位知觉者工作时的态度。[11]

通过这三段话杜威告诉人们,艺术本身包容着对美的欣赏,后者不是在艺术过程之外,这就把美还给了艺术操作,把温情还给了机械技巧,把对果实的享受还给了劳动者自己。而自柏拉图以来的古典美学传统则强调,美的和谐与享受,是思想者与劳心的有闲阶级从某个永恒的实体那里拿来的,艺术家与工匠不过是照前者提供的模式复制加工出来而已。他们只是做,而不配享受美的荣耀与幸福。杜威否定了这种观念的分割,指出它是一种人为的划分,创造与享受都是在同一个经验内发生的事情,“工匠”也应该享受自己创造出来的美。这就把美还给了原主,把尊严还给了世俗。

第二,杜威并未因强调美的主导性而忽视艺术的构成功能。在他看来,要在经验中取得美的收获,没有艺术“做”的过程同样不行。所以他继续说道:

当眼与耳的感官愉悦为美之时,就是如此,因为这种愉悦并非是自足的,而是与造成其结果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既然生产自身必然要吸收作为感知到的产品的特质,并为其所规约,所以在另一方面,看、听、嗅,当与一个突出的,赋予知觉之物以特质的行为方式相连时,就变成了美的。[12]

美不是自足之物,而是与经验行为有着内在的关联,是经验行为的自然结果。按杜威的这个意思,审美欣赏自然也就不再是单纯的接受,不再是单纯对美的收获,其间也必然经历欣赏主体的艺术创造,是一种“完全可以与创造者相媲美的活动”。[13]这种观点既是对传统审美观照说的反动,也是对接受美学和阐释学美学的补充。拿后者来说,尽管也承认审美接受和理解具有创造性的成分,但却把这种创造和艺术分割开来,其实就限制了艺术的范围。实际上,艺术的“做”不应该仅仅限于动手的行为,也包括动脑的行为。杜威指出这点,自有其合理的依据。

第三,艺术与美、行为与结果相互之间“是一种互补、累积与连续的工具性关系”。[14]那也就是说,每一次经受(结果)都要求着做的行为;而每一次做的行为也在预见着新一轮的经受。同时,在这种相互的要求中,每一次经受都是一次重构,是旧与新的碰撞与融会。来自过去做的意义在对阻力的经受中得以验证与调整,并在对新的因素的吸收后扩大了自身。扩大了的意义又进而指导下一次做的行为,如此周而复始,像滚雪球一样,形成一种节奏性的累积与连续发展。每一轮由动荡的做到相对平衡的经受的轮回,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意义不断生长的螺旋式上升。在这种富于节奏的上升中,做与经受互为工具,相互吸纳,相互包容。

由行为与结果所形成的模式是一种节奏性的意义生长过程,两者在此过程中有机的联系方式,说明了艺术与美不可分割的相互融会、互相促进的功能性支援关系。杜威对此的解释,从艺术与美两方面为人们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同他的哲学改造一样,这对传统审美经验观念也形成了一次根本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