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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审美经验观念史中的自在自为过程

【摘要】:实体的存在是一个自在自为的过程,也就是说,其主体性、其动力就在于自身,这一点突出表现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上面。黑格尔把这样的否定过程分为逻辑、自然与精神三个阶段。黑格尔的本体论不但和他的辩证法,而且与其认识论也是同一的。

一、黑格尔与理念秩序

康德对“物自体”世界的解释可以看出,这是科学理性不能归约的领地,康德把它划给人的自由意志,其实意味着理性归拢世界的失败。不管这里面包含着多少思想智慧以及对世界的深邃认知,但对当时的理性主义者而言,不甘心是难免的。因此,康德的继承人费希特(Joh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年)把哲学变成认识论,扩大了康德经验世界的范围,让经验吞没了物自体,认为所谓的物自体也无非是理智的产物,知识的质料与形式都是先天性“绝对自我”的产物。然而,由于绝对自我(先天精神性实体)要受到“非我”(经验现象界)的限制,所以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1775~1854年)认为,费希特错把绝对的一个方面(自我)当作了绝对本身,却又受非我限制,因而并不是绝对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谢林把自我与非我的对立当作是绝对的属性,而绝对则是一种同一性的精神实体,是自我(主体)与非我(客体)尚未分离开的本原;作为实体,这个神秘的本原就是需要艺术来加以直观的不可知的上帝。

与康德相比,费希特和谢林都力图消解康德哲学中的二元论因素,从而建立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反映在对经验的看法上,他们也都不认为经验只是先天认识形式的单纯精神演绎,而是理性因素(自我、主体)与经验感性因素(非我、客体)对立统一;也正是通过这种统一,他们消解了康德的物自体。然而,他们并没有真正解决康德的问题,没有真正建立起形而上学体系,因为一方面费希特自我与非我的对立过于绝对,而缺少统一性;另一方面谢林的主客体对立最终还要求助于经验之外超验的上帝,这些正是两个人形而上学的软穴所在。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沿袭了费希特和谢林的做法,目的也是建立一个形而上学体系。一方面,他发展了自我与非我、也就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观点,把这种对立统一演化成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又不同于康德的辩证逻辑;另一方面,他既反对费希特把对立统一的一方(自我)当作实体(绝对),使自我与非我、精神与自然成为绝对对立的双方;又反对谢林在这种对立双方之外找一个外在、不可知的上帝(绝对),并以此来推动对立统一进程的做法。在他看来,自我与非我、精神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不过是“绝对”存在的两种方式;绝对不是不动的,而是能动的;绝对不是精神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本原,绝对就是依次出现的自然与精神本身;绝对“并不产生运动和生命,它就是运动和生命;它并不凌驾于事物之上,它完全就在事物之中。”[2]这也就是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主张。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活的实体又是存在,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3]

这样,经由费希特和谢林,黑格尔就把人的理性因素抽象为世界的实体,而且是个能动的实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它本身又成为世界的主体。实体的存在是一个自在自为的过程,也就是说,其主体性、其动力就在于自身,这一点突出表现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上面。“辩证法”(Dialektik)这个概念源于希腊的Dialektike,本义是“对话”。当初苏格拉底用它是指两个人的问答对话,借以形成本质性的看法;黑格尔一方面保持了苏格拉底关于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更重要的是又赋予了它新的意义。那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仅是主体内部思想观念本身的对话,而且也体现了外部世界本身的本质规定性,即一种“客观思想”的运动。因此,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既是方法论的,又是本体论的。从本体论的意义上看,黑格尔的辩证法突出表现在否定性上面。对此,他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这样讲道:

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惟其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是这种漠不相干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所以惟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而原始的或直接的统一性,就其本身而言,则不是绝对的真理。[4](www.chuimin.cn)

所谓否定也就是实在从自身分裂出对立面,并把自己规定在对立面中,之后对立面继续否定自身;经过这样一系列的否定过程,实在就在终点——即“圆圈”过程的起点“成为自己”(sichselbstwerden)。这样的否定不像以往人们所理解的那样,是以一方消灭另一方为目的,而是生命的成长力量,是在否定的同时也肯定。黑格尔称这样的否定为“扬弃”(aufheben):“既意谓保存、保持,又意谓停止、终结。”[5]因此,辩证的否定不仅仅意味着否定,同时也意味着保留积极的东西,进而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黑格尔把这样的否定过程分为逻辑、自然与精神三个阶段。在逻辑阶段,作为实体的“绝对精神”以纯粹思想和范畴的形式存在,它自身否定自己就成了自然对象,即精神的异化或外化表现;但“自然界的目标就是自己焚毁自己,并打破自己的直接的东西与感性的东西的外壳,像芬尼克斯那样焚毁自己,以便作为精神从这种得到更新的外在性中涌现出来。”[6]于是,绝对精神就发展到了精神阶段,也就是人类社会。此阶段又分为三个渐次发展的环节,即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在最高阶段的艺术、宗教、哲学中返回了自身,即现实化的绝对精神终点。在这个圆圈式的辩证否定发展过程中,绝对精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否定中摇曳多姿、不断成长:它在逻辑阶段是潜在的,在自然阶段是异化的,在精神阶段则是现实的。所以说,绝对精神对黑格尔而言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不断增长、成熟的过程。这种理性自我认同的圆周运动,首先是由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一书中做出的,他把这种自我认识分为感觉、直观、想象、知性、判断力和理性六个阶段。[7]但费希特受自己思想的限制,并没有像黑格尔这样,把理性精神看作是一种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的过程,特别是没有注意到“非我”这种对立面的积极作用。

黑格尔的本体论不但和他的辩证法,而且与其认识论也是同一的。在他看来,认识对象并不是与我们的思维相对立的东西,因为“思想不但构成了外界事物的实体,而且构成精神性的东西的普遍实体。……当我们把思维认为是一切自然和精神事物的真实共性时,思维便统摄这一切而成为这一切的基础了。”“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作为客体存在的本质是思想,主体的本质也是思想,那么存在于思维就是同一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所谓“真理就是思想的内容与其自身的符合”。[8]由辩证的否定环节可以了解到,这里的“符合”并不是一种复制或反映,而是一种增长,一种经过“扬弃”后的知识增长和发展。

绝对精神的这种自我认同,其实也就是它对经验世界的归拢过程。这种归拢大致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都可以视为绝对精神的成长、辩证的否定过程,或者是思维的认识过程。广义经验的主体是绝对精神,客体则是逻辑、自然、精神三个不同阶段的不同对象;狭义的经验的主体才是人的精神,其客体则囊括三个阶段的所有对象。由于人本身也是绝对精神的一种外化表现,所以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经验,其绝对的主体只是精神。

由此可见,在康德那里得到高扬的人类主体性(尽管仍是抽象主体)在黑格尔这里却弱化了,这并不是说黑格尔不重视人,而是说他出于用理性规约整体世界的需要不得不如此。因此,尽管黑格尔建立起一个庞大、前所未有的形而上学体系,通过“客观思想”消解了对象世界的“物自体”;尽管他以否定的辩证法赋予了经验以现实的活力,并以绝对精神将理性与感性因素连接在一起;尽管他把经验看作为一个现实的具体化辩证发展过程,但由于他出于建立体系的需要,而把人的精神抽象为客观存在的实体,并把它当作外部事物的存在根基,所以严格说来,黑格尔毕竟是以想象代替了现实;以无法证明的假设代替了事物存在的依据;以虚拟、抽象的经验主体(绝对精神)代替了现实的经验主体(作为整体的人)。因此,形而上的冲动才会让他像谢林一样,为自然唱起精神的赞歌。这些都是黑格尔哲学、也是整个西方古典哲学无法解决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令黑格尔建立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古典形而上学体系的同时,也将形而上学推到了绝路。自此之后,西方哲学陷入了巨大的阵痛,不得不在阵痛中另辟蹊径,期待并寻找别样的智慧灵光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