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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偶记:凡例七则-闲情偶记

【摘要】:是集惟《演习》、《声容》二种,为显者陶情之事,欲俭不能,然亦节去靡费之半。其它如《居室》、《器玩》、《饮馔》、《种植》、《颐养》各部,都把把节俭的原则寓于制度之中,在规则中把奢糜摒弃在外,富有天下的人可以实行,贫无立锥之地的人也可以施行。究其日甚之故,则以喜新而尚异也。有心劝世者,正告则不足,旁引曲譬则有余。实具婆心,非同客语,正人奇士当共谅之。

(四期三戒)

【原文】

圣主当阳[1],力崇文教。庙堂既陈诗赋,草野合奏风谣,所谓上行而下效也[2]。武士之戈矛,文人之笔墨,乃治乱均需之物[3]。乱则以之削平反侧[4],治则以之点缀太平。方今海甸澄清[5],太平有象,正文人点缀之秋也,故于暇日抽毫[6],以代康衢鼓腹[7]。所言八事,无一事不新,所著万言,无一言稍故者,以鼎新之盛世,应有一二未睹之事,未闻之言以扩耳目,犹之美厦告成,非残朱剩碧所能涂饰榱楹者也[8]。草莽微臣,敢辞粉藻之力。 

注释】 

[1]当阳:古称天子南面向阳而治。

[2]上行而下效:在上者怎样做,在下者就跟着学。

[3]治:与乱相对,即太平。

[4]反侧:不安分,不顺服。

[5]海甸:临海地区,这里泛指天下。

[6]抽毫:抽笔出套。亦借指写作。

[7]康衢:称颂盛世之歌。鼓腹:拍击腹部,以应歌节。

[8]榱(cuī)楹:榱,屋椽(chuán)。楹,厅堂的前柱。

译文】

圣明的君主当政,尽力推崇文章教化。朝廷之上已经陈设诗赋,民间自然合奏民风歌谣,这就是所谓的上行而下效。武士们的矛戈,文人们的笔墨,是太平盛世与乱世都需要的东西,世道纷乱就用它削平谋反与叛乱,世道安定就用它来点缀太平盛世。现今天下安下清明,太平的气象明显,正是文人舞笔弄墨点缀太平的时机,所以我在闲暇的时日抽出笔来挥毫作文,以代盛世之歌,让人人们拍腹浅唱。本书所讲的八个方面没有一种不新颖,我所写的数万言没有一句话是陈辞滥调,因为革故鼎新的盛世之中应当有一两件人们前所未见的事情、前所未闻的言辞,来开阔人们的耳目,好比一幢峻美、壮观的大厦刚刚落成,那些残剩的红、绿染漆是决不能用来涂饰大厦的房椽、屋柱。象我这样一个生于草莽、官职卑徽的臣子,怎敢推辞这文饰粉藻之的工作呢!

【原文】

创立新制,最忌导人以奢。奢则贫者难行,而使富贵之家日流于侈,是败坏风俗之书,非扶持名教之书也[1]。是集惟《演习》、《声容》二种,为显者陶情之事,欲俭不能,然亦节去靡费之半。其余如《居室》、《器玩》、《饮馔》、《种植》、《颐养》诸部,皆寓节俭于制度之中,黜奢靡于绳墨之外,富有天下者可行,贫无卓锥[2]者亦可行。盖缘身处极贫之地,知物力之最艰,谬谓天下之贫皆同于我,我所不欲,勿施于人[3],故不觉其言之似吝也。然靡荡世风,或反因之有裨[4]

注释】

[1]名教:名声与教化。

[2]卓锥:卓,竖,立的意思。卓锥即立锥。

[3] 我所不欲,勿施于人:语出《论语·颜渊》,原文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句话的意思是自己不愿承受的事物,不要施加给别人。

[4] 裨():补益。

译文】

创立一种新的制度,最忌讳的是误导人们变得奢侈。奢侈起来那么穷人难以施行,却会使富贵之家日趋奢侈,那就是败坏风俗的书,而不是有助于名节与教化的书了。此书中只有《演习》、《声容》两种属子显贵者陶冶情操的事,想要节俭不好做到,不过也节去了一半的奢糜、浪费。其它如《居室》、《器玩》、《饮馔》、《种植》、《颐养》各部,都把把节俭的原则寓于制度之中,在规则中把奢糜摒弃在外,富有天下的人可以实行,贫无立锥之地的人也可以施行。这大概是因为我身处极为贫困的境地,认为人力、物力对我而言是最为艰难的,误认为天下人和我一样贫穷,我所不想承受的事物,就不想施加在别人身上,所以不觉得自己说的话似乎有些铿吝。不过侈靡浮荡的社会风气,也许反而因此受益。

【原文】

风俗之靡,日甚一日。究其日甚之故,则以喜新而尚异也。新异不诡于法[1],但须新之有道,异之有方。有道有方,总期不失情理之正。以索隐行怪之俗[2],而责其全返中庸,必不得之数也。不若以有道之新,易[3]无道之新,以有方之异,变无方之异,庶[4]彼乐于从事,而吾点缀太平之念为不虚矣。是集所载,皆极新极异之谈,然无一不轨[6]于正道,其可告无罪于世者此耳。

注释】

 [1]诡:违背,相反。

[2]索隐行怪:搜索隐秘的事,做出怪异的行为。

[3]易:替代。

[4]庶:希望。

[5]轨:遵循,依照。

译文】

如今奢靡的风俗,一天比一天严重。推究其中日趋严重的原因,是由于人们喜欢新奇、崇尚奇特。新、异都不违法,但新要新得有道理,异要异得有法度。有道理、有法度,总的期望人情、物理要不失正道。由于搜奇行怪的风俗,而想要要求它全都返回中庸之道,一定是不得其法的手段。不如以合乎情理的的新奇代替那种没有原则的新奇,以有法度的奇特改变那种没有规矩的奇特,希望人们乐于施行,而我点缀太平盛世的愿望也不落空。此书所记载的内容,都是极为新奇、独特的见解,但是没一种不合乎正道,我可以向世人宣告自己没有罪责,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

【原文】

风俗之靡,犹于人心之坏,正俗必先正心。然近日,人情喜读闲书,畏听庄论。有心劝世者,正告则不足,旁引曲譬则有余。是集也,纯以劝惩为心,而又不标劝惩之目,名曰《闲情偶寄》者,虑人目为庄论而避之也。劝惩之语,下半居多,前数帙俱谈风雅。正论不载于始而丽[1]于终者,冀[2]人由雅及庄,渐入渐深,而不觉其可畏也。劝惩之意,绝不明言,或假草木昆虫之微,或借活命养生之大以寓之者,即所谓正告不足,旁引曲譬则有余也。实具婆心,非同客语,正人奇士当共谅之。(www.chuimin.cn)

注释】

[1]丽:附着;依附。

[2]冀:希望。

【译文】

奢靡的风俗,犹如人心败坏。要纠正风俗,一定要先纠正人心。然而近来,人的性情是喜欢读闲书,害怕听庄严、正重的言论。有心劝世的人,明白郑重的劝告不足以达到效果,而拐弯抹角地引证、譬喻却游刃有余。这部书,纯粹是出于劝善惩恶,但又不标明劝善惩恶的题目;命名为《闲清偶寄》的原因,就是担心人们把它作一本正经的谈论而避之不读。劝善惩恶的言论,以下半部分居多,前几篇都谈的是风雅韵事。正经的言论不载在文首而是附于后面,是希望人们由风雅到到庄严,逐步深入,从而让人不觉得让人生畏。劝惩的旨意,决不明明白内地讲出来,或是借草木昆虫这类微末小事,或是借活命、养生这样的大题目而寓教其中。这就是所谓的正告不足,旁敲侧击地比喻、引证,就游刃有余。这部书实在是颇有苦口婆心的劝告,决不同于那些客套话。希望正人君子,奇人异士都能体谅我的良苦用心。

【原文】

不佞[1]半世操觚[1],不攘[2]他人一字;空疏自愧者有之,诞妄贻讥[3]者有之;至于剿窠袭臼[4],嚼前人唾余,而谬谓舌花新发者,则不特自信其无,而海内名贤亦尽知其不屑有也。然从前杂刻,新则新矣,犹是一岁一生之草,非百年一伐之木,草之青也可爱,枯则可焚;木即不堪为栋为梁,然欲刈而薪之[5],则人有不忍于心者矣。故知是集也者,其初出则为乍生之草[6],即其既陈既腐,犹可比于不忍为薪之木,以其可斫可雕而适于用也。以较邺架名编则不足[7],以角奚囊旧着则有余[8],阅是编者,请由始迄终,验其是新是旧,如觅得一语为他书所现载,人口所既言者,则作者非他,即武库之穿窬[9],词场之大盗也。

【注释】

 [1] 不佞:谦称,自己。操觚:执简,指写作。

[2] 攘:窃取,盗取。

[3]贻:遗留,致使。

[4] 剿(chāo)窠(袭臼:剿,抄取,袭取。窠、臼指现成格式,老套子。

[5] 刈(),砍断。

[6] 乍(zhà):初,刚刚。

[7] 邺架:唐韩愈《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诗:“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邺侯,即李泌。后因以“邺架”比喻藏书处。

[8]奚囊:唐李商隐《李长吉小传》:“每旦日出,与诸公游,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后因称诗囊为“奚囊”。

[9] 穿窬:.挖墙洞和爬墙头,指偷窃行为。

【译文】

鄙人写了半辈子文章,没有窃取他人一字。空洞粗疏自感惭愧的情况有;荒诞虚妄,被人讥笑的情况也有。至于因袭窠臼,嚼前人唾沫而欺骗说自己舌能生花的新作,此类事情不仅自信没有,即使海内名人贤士也都知道我不屑于此。然而从前零星杂刻的文章,新是新,但还是一年一生的草,而不是百年一伐的树木。草青新时是可爱的,但干枯了即可焚掉。树木即使不能作栋梁,然而当想砍了当柴烧时,人就有不忍之心。所以知道这本书刚出来时是初生的草,等到它陈旧腐烂以后,还犹可作为不忍心当柴的树木。因为它可砍可雕,合于利用。用它来和邓侯李泌书架上的书比较则不足,和李贺诗囊里的诗比较则有余。阅读这本书的人,请从头到尾读,来检验它是新的还是旧的。如果在本书找到一句话是别的书里现成的,或人们已经说过的,那么这本书的作者就不是别的,而是武库的窃贼,词场的大盗。

【原文】

数十年来,述作名家皆有着书捷径,以只字片言之少,可酿为连篇累牍之繁,如有连篇累牍之繁,即可变为汗牛充栋之富。何也?以其制作新言缀于简首,随集古今名论附而益之。如说天文,即纂天文所有诸往事及前人所作诸词赋以实之,地理亦然,人物、鸟兽、草木诸类尽然。作而兼之以述,有事半功倍之能,真良法也。鄙见则谓着则成着,述则成述,不应首鼠二端。宁捉襟肘以露贫,不借裘马以彰富。有则还吾故有,无则安其本无。不载旧本之一言,以补新书之偶缺;不借前人之只字,以证后事之不经。观者于诸项之中,幸勿事事求全,言言责备,此新耳目之书,非备考核之书也。

【译文】

数十年来,写作名家都有著书捷径,能将只言片语酝酿丰富为长篇累牍。如果有长篇累牍,就可以变成汗牛充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把创制的新语写在书的开头,然后集结古今名人的言论附在自己的文章之后来增加书的内容。比如说天文,就把以前有关于天文的事情以及前人所写的词赋来编纂起来填充内容。地理类的书籍也是这样,写人物、鸟兽、草木等全是这样。写作并兼之以引述,有事半功倍的作用,真是好办法啊。鄙人认为著书就是著书,引述就是引述,不应该首鼠两端,摇摆不定。宁可捉襟见肘露出自己的贫乏,也不应借助别人轻裘肥马来显示自己的富有。有仍然是我本来有的,没有就安于自己本来没有。不引述旧书上的一句话来补充新书偶尔缺少的,不借前人字来证明后来事情的荒诞不经。读者对于本书的各个部分,希望不要事事、句句求全责备。这是一本让人耳目一新的书,不是用来供考核的书。

 【原文】

有怪此书立法未备者,谓既有心作古[1],当使物物尽有成规,胡一类之中止言数事?予应之曰:医贵专门,忌其杂也,杂则有验有不验矣,史贵能缺,“夏五郭公”之不增一字[2],不正其讹者,以示能缺,缺斯可信,备则开天下后世之疑矣。使如子言而求诸事皆备,一物不遗,则支离补凑之病见,人将疑其可疑,而并疑其可信,是故良法不行于世,皆求全一念误之也。予以一人而僭陈八事[3],由《词曲》、《演习》以及《种植》、《颐养》,虽曰:多能鄙事,贱者之常,然犹自病其太杂,终不得比于专门之医,奈何欲举星相、医卜、堪舆、日者之事,而并责之一人乎?其人否否而退[4]。八事之中,事事立法者止有六种,至《饮馔》、《种植》二部之所言者,不尽是法,多以评论间之,宁以支离二字立论,不敢以之立法者,恐误天下之人也。然自谓立论之长,犹胜于立法,请质之海内名公,果能免于支离之诮否? 

【注释】 

[1]作古:谓不依旧规,自创先例。

[2]夏五郭公:“夏五”及“郭公”均为《春秋经文脱漏之处。《春秋·桓公十四年》:“夏五。”杜预注:“不书月,阙文。”又《庄公二十四年》:“郭公。”杜预注:“无传,盖经阙误也。”后因以“夏五郭公”比喻文字有残缺。

[3] 僭(jiàn)陈八事:僭,超越本分,这里自谦自不量力。八事指本文所写的八个部分。

[4]否否:犹言不是不是,多用于应对。

【译文】

有人贵怪本书在确立法度方面不够完备,认为既然有心开创先例,就应当使每种东西都一定的规矩,为什么在一类当中只谈几种呢?我回答说:医术贵在专而忌杂,一杂,就有灵验有不灵验了。史书贵在能有缺文,“夏五”、“郭公”,在《春秋》中一字不添,不改正其中的讹误,以表示其中有缺漏,正是因为有缺漏才可信,如果很完备,就会引起后世天不人的疑惑。假使按你所说,事事追求完备,一样东西也不遗漏,那么支离补凑弊的病就会出现。人们将不但对可疑的地方产生怀疑,连可信的地方也会产生怀疑。所以说好的方法不能行于世上,都是由于求全的想法所误。我以一人之力,而不自量力地陈说八方面的事情,由《词曲》、《演习》直到《种植》、《颐养》,虽然说能做许多鄙俗的事情,是地位卑微者的常事,不过还是担心太过庞杂,最终与专门的医师无法相比,为什么还要把星术、相术、医术、占卜、风水堪舆、择日这些事情都来要求一个人懂得呢?那个人听了我这番话,连声说着“不、不走了。此书的八部之中,事事都创立了法度的只有六种,至《饮撰》、《种植》两部所讲的,不都是法度,多夹杂着评论。我宁可以支离分散的形式立论,也不敢为它确立法度,是唯恐误导天下人啊。不过,自认为立论的好处,还是胜过确立法度的。请问海内诸位名公,如果事事求全,它真能不被讥诮为支离破碎吗?

 湖上笠翁李渔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