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国的民族问题民族现象是一种比较复杂而敏感的社会现象,这主要是因为民族总是伴随有民族问题发生,而且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总会有民族问题如影随形。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这一问题会得到解决。民族权益是民族关系中的基本问题。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阶级对立也已消失,但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存在的阶级斗争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
2024-01-25
第一章 中国的多民族国情
在中国,生活着56个民族,他们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构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得益于诸多民族的贡献,是历史上一脉相承发展而来的。中国的古今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创造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为尽快实现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第一节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
统一的多民族中国是漫长历史演进的必然产物。在其形成过程中,各民族不仅拥有各自独立发展的历史,相互间也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个过程的重要特征是以汉族为凝聚核心,不断与其他民族相融合,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并在不断的发展和巩固的前提下,最终形成了自觉的民族实体。
从远古开始,中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最初的奴隶制国家夏、商、周。“三皇”“五帝”时代,是中国原始社会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和国家逐渐形成的时期。黄帝时代,在中原、南方和东方生活着华夏、苗蛮、东夷等部落集团,他们后来演变为以炎黄部落集团为主干的华夏族。公元前21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建立,取代夏朝的商族属于东夷的一支,而灭亡商朝的周族则兴于戎狄之间。春秋战国之际,在空前动荡的局势下,中华大地迎来了以华夏族为凝聚核心的前所未有的“五方之民”的大融合。“五方之民”即西戎、东夷、北狄、南蛮、中华夏。
秦、汉是中国的大一统时期,汉族在华夏族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壮大。中原之外,北部有匈奴、鲜卑、乌桓、挹娄等,南部有百越、南蛮等,西部有西域各族和羌。建立中原政权的汉族与这些周边民族的交往与联系,在政治大一统的作用下,更为密切,以此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中国。魏晋南北朝之际,中国再次陷入了大动荡、大混乱时期,从东汉末到西晋,匈奴、鲜卑、羯、氐、羌各族陆续进入中原,纷纷建立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大动荡、大混乱再次促进了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大融合,汉族在融合其他民族的基础上,继续以“滚雪球”的方式发展壮大,其核心凝聚力也随之增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建立的“五胡”政权中,还掀起了中华正统之争,“中华”意识因此得到了再一次地提升。
隋唐之际,中国重获统一。唐代号称“开明盛世”,中华文明发展之高度,为世界难以企及。唐代经济社会与文物制度的兴盛,极大地加强了汉族的文化影响力,也加强了汉族与国内各民族、境外各国和地区的往来。唐末至宋代,中国再度陷入分裂割据状态,不仅有“五代十国”,还有契丹辽国、女真金国、党项西夏等政权与宋并立。这些政权,连同汉唐之际的匈奴、突厥、吐蕃、南昭、大理等,均致力于其势力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从而为中国历史的整体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元至清末,蒙古族、满族分别建立了全国政权,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版图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与巩固,西藏正式纳入到了政治一统之中。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饱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然而,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各民族人民在奋起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共同的民族意识得到激发,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正是在饱受屈辱、面对列强的时候,有了深深的自觉意识,并在共同反抗、救亡图存的伟大斗争中,具有了更加鲜明的自我意识与一体意识。然而,中华民族的崛起,却经历了相当漫长的道路。
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是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最早提出来的。“多元”是指现今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一体”是指由这56个民族组成的有机整体。中华民族居于最高层次,它包容了56个民族,56个民族则居于基层。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实质上就是确立国家政权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的高度统一和完整。各个民族在历史、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各自的特点,民族多元是多民族国家的显著特征,要将这些多元并存的不同民族纳入到统一的政治体系之中,在民族多元的前提下实现政治一体就成为多民族国家所要达到的目标。
知识窗
“中华多元一体”理论
1988年,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题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长篇演讲。次年出版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他概括论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认为它的主流是由许多民族的相互交往,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是费孝通先生对中国民族学的杰出贡献。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多元一体即多个民族作为“多元”共同生活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个“一体”之中。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多元”和“一体”各有不同的指代和含义。具体地看,“‘多元’是指每个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社会各具特点,从而区别于其他民族;‘一体’是指各民族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与整体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1]。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中华民族是包含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这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在这个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第二,形成多元一体格局经历了从分散的多元到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经过几千年不断发展壮大,融合了众多其他民族的汉族。汉族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汉族遍布各地并大量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汉语逐渐成为许多民族的共同语言,由此形成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这个网络正是多元一体的骨架。由于汉族的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这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第三,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的认同可以并存不悖。在不同层次认同的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高层次的民族实质上是一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其间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差异的一致,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多变不息的内外条件,从而获得这一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国特定条件下多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几千年的密切交往中,共同的地理疆域、共同的历史使命、共同的传统文化使56个民族形成了一个“多元一体”的复合型民族——中华民族,因此也必然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传统。这一历史规律和历史传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尊重和发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从国情出发,确立并实施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政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不断得到升华和加强。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巩固和发展有重要意义。民族团结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保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一体格局发展的内在动力。
中国是56个民族共同缔造的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影响多民族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民族压迫和民族之间政治、法律上不平等的历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民族关系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但由于历史发展进程和社会发育程度的不同,各区域之间和各民族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局部地区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急剧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使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感有所加强,利益动机有所强化,民族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也随之逐渐显露。同时,随着各民族间相互交往的增多,各民族的包容性逐渐增强,相互依存、相互需要、相互促进的趋势大大增强,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各民族的流动和交融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因此,多民族国家民族分布及构成的特殊性和多元化,要求我们应更加审慎地处理民族问题,重视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合作与协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形成并巩固尊重多元、促进一体的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第二节 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贡献
一、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贡献
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是由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根据大量的考古发现、历史文化遗存和浩瀚的古典文献资料得知,各个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祖国的灿烂历史,在书写中华民族历史的过程中,各民族都做出了贡献。
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华大地上就生活着各种不同的人群,代表这些不同人群的文化遗存主要有: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北方的细石器文化,南方的长江中下游文化和百越文化等。原始社会末期之后,在中国境内开始逐步形成了许多民族,居住在北方的统称为狄,在黄河下游和淮河流域一带的统称为夷,生活在长江流域及岭南地区的称为越、蛮等,生活在西部地区的称为戎、羌、氐。黄帝之族最先进入中原地区,后来与炎帝部落联合起来,又逐步吸收了许多周边的其他民族和部落成员,从而奠定了华夏族的基础。
公元前21世纪,夏朝的建立形成了华夏族的雏形。经过商朝和周朝的发展,春秋时期,在黄河流域主要居住的夏人、商人、周人,逐步吸收了周围的羌、夷、戎、狄、苗、蛮、越等,形成了一个势力较大的华夏族。华夏族与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更加密切,加快了祖国统一和经济、文化发展的进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战国以来封建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西南、岭南、北部地区少数民族的统一,完成了秦始皇的统一大业,秦朝的疆域实现了“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这样一个版图辽阔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开辟了新的一页。各民族在统一的政权之下,共同创造和发展了大中华的政治经济文化。同时,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定统一,成为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愿望与历史大趋势。
两汉时期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发展时期。汉代在华北、东北地区设置“幽州刺史部”,管辖勃海、上谷、渔阳、辽东、辽西等地。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中原与西域的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设置了西域都护府,管辖天山南北和巴尔喀什湖南部到帕米尔地区的36个地方政权,后增至50个地方政权。《汉书·西域传》记载,西汉政府为生活在西域的各民族的376位首领授印,在西北的羌地和东北的乌桓地区设置“护羌校尉”“乌桓校尉”。在北方,汉朝统一了南匈奴,设置“朔方刺史部”,管辖朔方、五原、河西、上郡等四部。在南方,汉武帝平定南越及邻近地区,建立南海﹑郁林﹑苍梧﹑合浦﹑儋耳﹑珠崖﹑交趾﹑九真﹑日南九郡。
隋唐时期是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更大发展的时期。唐朝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较长时期的分裂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一个疆域空前辽阔,更加集中统一的封建王朝。中央王朝将各地的少数民族首领册封为都督、刺史等,成为唐朝的地方政府。由于唐朝统治者对边疆少数民族采取“恩惠抚和”的政策,得到了众多少数民族的拥护,所以唐代的民族关系比较融洽。在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下,唐代的经济文化发展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鼎盛时期。
唐末之后的五代十国以及宋、辽、夏、金时期,国家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即使在分裂割据状态下,由各民族或同一民族建立的不同势力的地方政权,无不谋求着国家统一的大格局。
13世纪初,蒙古族统治者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征服战争,先后消灭了西夏、金、大理、吐蕃、南宋等政权,完成了多民族国家的空前统一,形成了有利于各民族文化交流发展的环境。元朝统治者实施的民族政策和文化政策,使古代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交融和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气象。在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元朝政府官员的民族成分最为复杂;元朝是中国统一王朝史上第一个多民族文字并用的王朝;中原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儒家经典著作被翻译成蒙古文印行,漠北、云南等偏远地区首次出现了教授儒家文化的学校;中国首次出现了由中央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蒙古人、契丹人、女真人和色目人中涌现出一大批汉文著述家;西域各民族文化进一步向中原流传,藏传佛教在中原地区得以传播,海南黎族的木棉种植和纺织技术推动了中国棉纺业的发展。同时,在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下,各民族间的交融也进入了又一个高潮期,契丹、女真、党项等族融入到蒙古族、汉族和其他民族之中。
明朝疆域在嘉靖以前大体上是“东起朝鲜,西据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十里”。明朝建立后,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恢复社会的经济生产,同时确立“里甲制”,配合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的施行,落实赋税劳役的征收及地方治安的维持,经济长足发展,全国人口大大增加。朱元璋曾多次派军北伐蒙古,取得多次胜利,最终在捕鱼儿海打败了北元朝廷,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清朝是由满族建立的统一的封建王朝。清朝的人口数达到历史最高,清末时达到4亿以上。清朝开疆拓土,鼎盛时领土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康熙年间,收复了台湾,并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期,平定准噶尔、回部叛乱,统一了新疆。这不仅解决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同时发展了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交通,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力和凝聚力。
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才使得中华民族的历史能够传承至今,持续发展。
二、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程度较高的汉族起了较大的作用,同时,各少数民族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在某些方面还相当突出。所以说,中国56个民族共同创造、培育、丰富了中华文化。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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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
民族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精神财富。中国是人类文明史上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文化遗产举世无双。在历史上,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丰富,具有鲜明的文化性、民俗性、传承性和民族性,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保护少数民族地区丰富多样的文化、自然遗产,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布达拉宫、丽江古城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一)少数民族对物质文化发展的贡献
历史发展证明,任何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依靠自身的力量,依靠自己的劳动和生产。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各自的生活区域对物质文化进行建设,他们开疆拓土,勤于耕作,擅长手工,发展医药,为中国物质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少数民族开拓边疆,为统一奠定了基础。中国少数民族生活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全部或大部分地区。各族人民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不同的自然条件,各自探索出了适合本地区、本民族生存的经济发展模式,创造出了各具特色的经济生活和经济文化,拓宽了人类生存环境,为开发中国东北、西北、西南边疆地区做出了贡献。
在中国历史上,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经济主要是由少数民族承担的。北方游牧民族驯养的马、驼、羊,自古有名。西域各族和匈奴驯养的驴、骡被称为“奇畜”。游牧民族除了将大量牲畜输入农业地区外,还将优良畜种和驯养技术传入农业民族中,汉族养殖的驴、骡,就是汉朝时从匈奴等族学来的。除游牧经济外,在农业粮食作物中,大麦源于青藏高原的民族,小麦则是天山南麓的民族最先种植的,水稻源于南方民族。经过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互相学习,这些重要的粮食作物在中国普遍种植,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财富。
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手工业方面,中国少数民族更有许多历史悠久并独具特色的创造。维吾尔族的地毯,柯尔克孜族的刺绣擀毡,彝族、白族的漆器,阿昌族的刀具,苗族、瑶族、布依族等的蜡染,土家族的“西兰卡普”等,都是少数民族独特的贡献。
在与自然和疾病的斗争中,每个民族都积累了一定的医药知识和经验,进而发展为比较系统的医药学。蒙古族医药学家的著作有《饮膳正要》《方海》《蒙古正典》等。唐时吐蕃王室的御医玉妥宁玛·云丹贡布著有《四部医典》,对人体病理、病症分类、治疗方法、药物制作等做了全面的论述,他被藏族称为“医圣”。同时,回族、维吾尔族、苗族、侗族、白族等也发展了比较系统的医药学,成为中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少数民族对精神文化发展的贡献
任何一个民族离开精神文化都不成其为一个民族,中国各少数民族创造了独特的精神文化,这种精神文化对于维系民族认同、保持共同习俗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繁荣中华文化做出了贡献。他们语言多样,文化丰富,精于历法,能歌善舞,宛如盛开在中华文化大花园中一朵朵艳丽的奇葩。
除个别情况外,中国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随着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很多民族在语言的基础上创造和使用了文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上使用过、现已不再使用的文字有佉卢文、焉耆龟兹文、于阗文、突厥文、回鹘文等。以上文字虽然是历史上存在的和多已消失的文字,但它们记载的文书、碑刻等,却是研究中国历史的重要资料。少数民族创造并且现在还在使用的文字有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傣文等。这些文字有着悠久的历史,不仅是表达语言和书写的工具,也是显示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天文历法颇为发达,其中少数民族做出了杰出贡献。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各民族的天文和自然知识不断发展,许多民族都创造了适用于本民族的历法。如藏族的藏历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是一种阴阳合历,以麦熟为岁首月。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使用伊斯兰历。彝族、白族、哈尼族、纳西族、普米族等于农历六月举行火把节。傣族于傣历六七月间(公历4月)举行泼水节。
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社会经济生活,为其文学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众所周知的《红楼梦》是清朝满族人曹雪芹所著,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瑰宝。在诗歌创作方面,少数民族更是人才辈出,硕果累累。北朝时期,民歌是当时文学发展的主要特色。民歌的作者主要是鲜卑族和北方其他少数民族,如流传深远的《敕勒歌》是北方鲜卑族的民歌。北朝民歌艺术成就最高的是长篇叙事诗《木兰辞》,这首诗一直为广大人民所喜爱,它和汉乐府的《孔雀东南飞》一起被称为中国诗歌史上的“双璧”。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各民族的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谜语、谚语等作品,是构成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宝库。(www.chuimin.cn)
少数民族的绘画艺术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少数民族在绘画方面的贡献主要在于石窟艺术。闻名于世的甘肃敦煌莫高窟是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宝库之一,它充分表现了中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卓越才能。另外,南北朝时期修建的山西大同云冈石窟在艺术上堪与敦煌莫高窟等石窟艺术相媲美,也是研究佛教史和古代西域各族人民社会生活、建筑、绘画及雕塑等的重要史料。
少数民族的歌舞是祖国文化的一朵奇葩。少数民族能歌善舞,创造了大量千姿百态、极富民族特色的传统舞蹈。蒙古族的安代舞、维吾尔族的刀郎舞、藏族的热巴舞、壮族的绣舞、土家族的摆手舞、傣族的孔雀舞等,丰富了中华民族的艺术生活。另外,少数民族传统乐器也非常丰富,其中有数十种传入中原,如羌笛、琵琶、胡琴、唢呐等,广为内地人民所喜爱,并在中国乐器方面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三、中国各民族共同维护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整体性
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幅员辽阔的国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厚重的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各民族诞生、发展、交融并共同缔造统一国家的历史。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历史上,相继有秦、汉、唐、元、明、清等强大的多民族统一政权统治中国,其间虽然有分裂割据时期,但却乱而不散,分而复合,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始终没有中断。而且,每一次新的统一,都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联系和交流,促进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在今天,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主权国家,中华民族是指作为在本国行使主权之主体的中国人民,是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因此,中国和中华民族这两个概念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现代政治学认为,国家是指具有领土、国民、政府、主权四个要素的政治团体。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指国家所统辖的土地,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包括陆地、领水、领海及领空。国民通常指居住在一国内具有应享权利与应尽义务的人。主权是指国家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利,分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政府是国家统治机关的总称,为近代国家构成要素之一,凡具有制定法律及执行法律权力的政治组织,称为政府。从领土、国民、政府和主权这四个构成要素看,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领土要素来看,历史上中国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和发展的,历史上中国的边疆也是各民族人民共同守卫的。中国的版图是由中原和边疆共同组成的,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历代统一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一般采取所谓“守在四方,羁縻不绝”的政策。委任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在政治上给予很大程度的自治权。中央则保持设官置守、屯田驻军、册封授印、调动军队、纳贡质子等权力。这是根据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上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管理体制,是一种在国家主权统一领导之下的特殊隶属关系。在分裂时期,边疆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而建立的地方割据政权,对维护和建设边疆,为以后新的大统一时期得以延续汉代所奠定的固有疆域,也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二,从国民要素来看,中国国民是由多民族构成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多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天的中国版图是几千年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历史上所有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民。而且,各兄弟民族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共同努力。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密切联系,消除了各民族及地区间的隔阂,是中国逐步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的基本保证;各民族在经济上的密切联系,是中国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前提;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密切联系,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以发展与巩固的思想基础。
第三,从政府要素来看,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都为国家的统一发挥了作用。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在中原或边境地区建立的政权,都不自外于中国。而且,由汉族建立的政权中,有许多少数民族参与任职;而一些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大量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进入其政权机构。东晋十六国时期,前赵的匈奴人刘渊,初建国号为“汉”,自称汉王,“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宋、辽、金对峙时期,辽、金自称为北朝,称宋为南朝。党项人建立的西夏,其先祖被唐朝赐姓李,宋时改姓赵,也以中国正统自居,自称“西朝”,称宋为“东朝”或“南朝”。李元昊立国时,仿效唐、宋典章制度,于州制以外,设十二监军司,其中央政府所设中书、枢密、宰相、御史大夫以下,多用汉人。
第四,从主权要素来看,国家主权是国家要素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指国家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所谓对内的最高权,是指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最高的权威。所谓对外的独立权,是指国家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完全自主,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无论是在中央政权统一强盛时期,还是在中央政权分裂割据时期,中国历代中央政权都对全国各地行使着有效的管理,设立官职,征收赋税,实施国家法律,派驻军队等。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屡遭帝国主义侵略、欺凌,中国各族人民陷入被压迫、被奴役境地。在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御外侮,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各族人民深切体会到:伟大祖国是各民族的共有家园,只有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各民族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发展进步。中国各族人民只有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第三节 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一、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确立了统一国家的基本格局。历史和现实表明:国家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不可动摇的意志和神圣的使命。因此,各族人民都要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一)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共同生存的基础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华文明繁荣兴盛、绵延不绝的基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饱受列强欺凌。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剥夺和侵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的生存权,汉族和其他民族人民处于饥寒交迫、人口锐减的生存困境之中。一些人口数量较少的民族在国家陷入灾难之际,更是濒临灭绝的境地。例如,19世纪70年代,赫哲族有5000余人。日本占领东北期间,侵略者把沿江居住的赫哲人强行迁至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区。赫哲人无法捕鱼狩猎,饥寒交加,疾病肆虐,大量死亡。到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赫哲族只剩300多人。今天,中国56个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区域自治,使各族人民有共同生存的基础。所以,只有国家的统一才能保证各族人民的共同生活。
(二)国家统一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保障
各民族共同发展,就需要和谐相处,需要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民族是相对独立的开放系统,任何民族的发展都与民族之间的交流有密切联系。中华民族五千年发展史一再证明:“合”则利“和”,“分”则失“和”。中国自古以来就奉行“大一统”的国家理念,将国家统一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最高原则。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的共同发展都以国家统一为保障。国家统一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本保证。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在中国历史上,社会生产力实现重大发展的盛世,总是国家统一得到保持的时期。反之,国家陷入积贫积弱,总是国家统一受到破坏的时期。特别是近代以来,面对国权沦丧、国力衰微的悲惨局面,中国人深刻地认识到:欲图国家富强,必保国家统一。
中华文明千年传统连绵不断的主要原因,在于民族社会的发展得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政权的保障。联系现实社会,从东部沿海地区带动的改革开放到以民族地区为主战场的西部大开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离不开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如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交流、发展与创新,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等,都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给予少数民族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需要国家进一步在统筹中创建。
(三)国家统一是维护中华民族共同尊严的前提
只有国家统一,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四分五裂,纷争战乱不已,经济社会发展停滞倒退,必然给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近代以来,中国一度陷入分裂的危机,在世界上被称为“东亚病夫”,任人宰割,民族尊严受到严重伤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浴血奋战,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空前团结。中国成功地运用“一国两制”的方针,不仅顺利地解决了香港、澳门的回归问题,还将妥善解决海峡两岸的统一问题。中国共产党总是从维护中华民族共同尊严、维护中华民族共同生存条件、维护中华民族共同发展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认识台湾问题,努力排除外国敌对势力的干扰,坚决反对“台独”的分裂行为。在国际环境下维护祖国利益,主要表现为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就国内而言,公民个人利益和某个民族的利益只是国家的局部利益,由各民族共同利益构成的国家利益才是至高无上。在局部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任何个人或民族的利益都必须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因此,各族人民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关系,以国家利益为重。
今天,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里之所以如此和睦平安,是因为他们有着五千年历史奠定的文明基石,有着广袤的共同家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中华文明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社会意识、道德观念和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每个公民的崇高责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已深深地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对“台独”“达赖分裂集团”“东突三股势力”,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坚决反对,正是这种民族深情和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所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不容侵犯,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决不动摇。
二、爱国主义是各族人民的优良传统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源远流长,代代相传,从未间断,激励和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中华儿女。这一传统与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一样,始终保持着历史的连续性。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也就是一部爱国主义的奋斗史。在中国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都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爱国主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知识窗
历经艰难回归祖国
土尔扈特部是明朝瓦剌的后代,明末清初时是中国蒙古族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世纪30年代,迁徙到伏尔加河下游,受到沙皇俄国的压迫。土尔扈特部始终心系祖国,1771年1月,在首领渥巴锡的率领下,土尔扈特部历时半年,行程1万多里,历经千难万险,损失了全部牲口,付出了人员减半的巨大牺牲,终于踏上了家乡故土,投入了祖国的怀抱。影片《东归英雄传》讴歌了这一爱国壮举,影片中的插曲《鸿雁》成为脍炙人口的歌曲。
南北朝末期,广州刺史欧阳纥发动以脱离陈朝、分裂祖国为目的的叛乱,要挟俚族女首领冼夫人参加。冼夫人不仅没有参加,反而全力助陈平叛,后来又帮助隋朝统一了岭南地区。明朝为平定倭寇,民族英雄戚继光不仅训练浙江等地的汉族民众,还曾征调湖广、广西的土司兵参战。湖广的土家族与苗族官兵建立了“东南战功第一”的军功,广西壮族、瑶族等官兵中还涌现出像瓦氏夫人杰出的女英雄。他们与汉族军民一起并肩作战,共击倭寇,维护了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明朝末年,汉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斗争,同样得到了台湾各族人民的热烈响应与支持。清朝康熙皇帝则在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平定三藩叛乱,打败沙皇俄国的侵略军,平定准噶尔,稳定西藏局势,摒弃那些在台湾问题上“宜迁其人,弃其地”的错误主张,毅然在台湾设府置县,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疆域,维护了祖国统一。1771年,土尔扈特部的回归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光辉篇章。
近代,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各族人民的爱国精神更是可歌可泣。鸦片战争时期,在广东前线作战的汉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羌族、苗族、土家族等族的将士,涌现出了许多像土家族军官陈连升壮烈殉国的民族英雄。当时,祖国西南边陲的阿里地区也遭到了投靠英国的印度锡克族一部“森巴”政权的侵略,清廷无暇西顾,西藏军民奋起抵御外侮,赶跑了侵略者。1855年,尼泊尔亲英政府又大举入侵西藏,具有反抗外来侵略光荣传统的藏族广大僧俗群众再次击退敌人的入侵,表现出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后,英国取得了派人进入西藏的特权,他们以勘探为名在西藏地区进行各种非法活动,继而又武装侵略西藏,藏族军民依然进行了坚决抵抗。英国政府后来于1903年派遣远征军侵入亚东,发动侵藏战争。勇敢的西藏各族军民奋起保卫家园,狠狠打击了侵略军。在祖国的西北边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汉族等各族人民携手抗敌,誓死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如1864年,中亚浩罕国阿古柏入侵新疆并与英国勾结,沙皇俄国也乘机出兵伊犁,遭到清朝驻军和当地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各族人民的顽强抵抗,清政府最终收回了对伊犁的主权。同时,清军在当地各族同胞的大力支援下,迅速击溃阿古柏的主力,收复新疆,维护了祖国领土的完整。在云南和广西边境,壮族、苗族、瑶族、白族、彝族、傣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等族人民也奋起抗英抗法,给帝国主义侵略者以沉重打击。
在外敌入侵的危急时刻,中国各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西方列强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共御外侮,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过程。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00年义和团运动,包括各民族地区许多次英勇的反帝斗争,粉碎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阴谋。经过长期的历史选择,民族民主革命斗争的洪流终于汇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为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初,各民族优秀儿女参加了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并在其中发挥了先锋作用。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号召“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建立了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引下,各族人民组成东北抗日联军、海南琼崖纵队、滇桂黔边区纵队、冀中和渤海回民支队、大青山蒙古族游击队等,与全国抗日力量一起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百年以来中华民族反侵略战争的第一次完全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空前团结。党和政府领导各族人民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雄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纵观历史,历经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延续且愈发充满生机和活力,原因就在于这种始终能够把各民族凝聚在一起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不仅积淀了不同历史时代具有不同特点的爱国风尚,而且在同一历史时期,也总能把不同利益和政治态度的各阶级、阶层和个人的爱国表现纳入范畴。不同时代的爱国主义总是带有不同时代的烙印,其具体内容和现实表现也会因历史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无论哪个时代的爱国主义都具有共同的特征和根本的评价标准,即都是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为了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在同一历史时期,属于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存在着不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取向,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行为都具有爱国的性质,他们中的杰出人物都能成为伟大的爱国者。正是由于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积淀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爱国风尚,同时又把不同表现的爱国主义行为纳入自己的范畴,因而显示出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精神恢弘的伟大气势。
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传统培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爱国主义具有经久不衰的凝聚力、亲和力、感召力,是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友好与合作,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和稳定,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的最重要的精神动力。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贯穿中华民族精神从古至今的一条极其鲜明而清晰的主线,所有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都是紧紧围绕着这一主线而发展和丰富的,各种民族精神现象都奠定在爱国情结这一共同点上。爱国主义从总体上规定着中华民族精神的根本性质和特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财富。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一个民族首先属于一个国家,只有国家强大和统一,才能保证民族安定和幸福,国家强盛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承担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责任,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义务。中华民族认同是对中国各族人民的不可分割的政治上的统一性和整体性的认同。所以,维护中华民族认同与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具有同等的含义,这是民族国家,尤其是多民族国家存在之普遍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其合理性要求”[2]。
首先,维护国家统一之所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是因为各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一起。从历史上看,虽然中国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总的方向是汇聚成为统一的中华民族,都是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一员。正是由于国家的长期统一,以及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特别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关系,把中国各民族的命运紧紧地与祖国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其次,维护国家统一之所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是因为维护国家的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是民族繁荣发展的关键条件。国家统一可以避免战争和民族分裂,同时也为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和平环境;国家统一可以打破地方割据和民族隔阂的界线,有利于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发展;国家统一是保证中华文明连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国家统一保证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从而使社会走向一个又一个鼎盛时期;国家统一可以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极为重要;国家统一可以形成反对外来侵略的强大力量。所以,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也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和政治原则。
最后,维护国家统一之所以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是因为这对公民而言,是宪法和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的对象是自治机关,但同样适用于一切公民。”所以说维护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对于各族人民来说,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具有国家意志力和强制性。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要认识到这一点,还必须处理好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国家利益是指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它是全体人民政治利益和物质文化利益的总和,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民族利益是指每一个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主要表现在政治权利、平等地位、经济发展等方面。在中国,国家利益即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高于一切。但是,应该看到在一定条件下,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具体利益,并有时可能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这时,各民族应该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和需要。
国家利益与各民族的具体利益相比,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特征,关系到中国各民族的盛衰荣辱,关系到各民族的命运和前途,是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和最高利益。相反各民族的具体利益则具有局部性、非根本性和低层次性的特征。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实质上是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国家利益必然高于各民族的特殊利益、具体利益。
因此,在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伟大事业中,我们必须懂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利益,每个民族也有自己的民族利益,正确认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离开这个统一体,如果离开了这个伟大的统一体,不仅整个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要受到损害,具体到某一个民族的繁荣发展也是不可能的。今天,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少数民族,这是中华民族实现繁荣发展的必然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思考题
1.作为当代大学生,你是如何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
2.你属于哪个民族?这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贡献是什么?
3.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国家利益和各民族具体利益的关系?
【注释】
[1]费孝通:《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9~10页。
[2]孙振玉:《论西方自由主义民族理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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