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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对文学作品的重要意义

【摘要】:柒 历史背景对鉴赏文学作品有何意义虽然古典文学作品大多文笔优美,韵律和谐,富有真情实感,但由于后世读者的生活环境与作者那时大相径庭,所以在鉴赏时不容易产生感同身受的印象,甚至可能会不由自主地过多带入自己的臆想,曲解原作之本意。人们看历史故事时,往往更容易对某个细节的真实性产生疑点,而假如是阅读文学作品的话,则不那么计较真实性问题。南宋文学家洪迈就对这段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历史背景对鉴赏文学作品有何意义

虽然古典文学作品大多文笔优美,韵律和谐,富有真情实感,但由于后世读者的生活环境与作者那时大相径庭,所以在鉴赏时不容易产生感同身受的印象,甚至可能会不由自主地过多带入自己的臆想,曲解原作之本意。因为此故,陈寅恪先生在研究古代文学时,会下很大工夫的去了解当时的社会习俗等背景情况。

人们看历史故事时,往往更容易对某个细节的真实性产生疑点,而假如是阅读文学作品的话,则不那么计较真实性问题。不过,学问越深的文人往往越喜欢在这个问题上较真。

针对白居易的《琵琶行》,人们往往沉浸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忧伤意境中,但也有喜好考据的人对此提出质疑。

南宋文学家洪迈就对这段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他认为:“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羡其风致,敬其辞章,至形以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倡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

在洪迈看来,唐朝的礼法没有南宋严格,但白居易已经处于被贬谪的状态,不应该在夜晚独自到女人的船上饮酒听曲。

南宋时理学盛行,士大夫普遍信奉“存天理,灭人欲”的人生观。南宋拘谨教条的民风,与自由奔放的唐朝社会风气大相径庭。唐朝的士大夫常常宴饮作乐,做诗词让歌妓奏唱(这并不违背当时的法度)。于是在唐朝,不少才貌双全的歌妓与众多文人士大夫关系暧昧,留下一时佳话,故而洪迈说“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但他认为白居易当时刚刚被问责贬官,必然在言行举止上谨小慎微,不应当做出这样容易招闲话的行为,给自己找麻烦。

《廿二史札记》的作者,清朝文学家、诗人赵翼,也对此存有疑惑。他说:“身为本郡上佐,送客到船,闻邻船有琵琶女,不问良贱,即呼使奏技,此岂居官者所为?岂唐时法令疏阔若此耶?盖特香山(指白居易)借以为题,发抒其才思耳。”

在赵翼看来,白居易当时作为江州司马,也是一方要员,送客人到船上时,听到邻船有女子在弹琵琶,也不管别人是良家妇女还是贱妓,就招呼她来演奏,这哪里是朝廷命官该做的事情?难道唐朝的法令执行力松弛到这种地步了?赵毅由此断定,《琵琶行》的故事纯粹是白居易为了借题发挥而杜撰出来的。

由于赵翼在乾隆嘉庆年间做过官,所以他对官员的言行举止规范比一般文人更加挑剔,而且他还是以考据辨伪著称的乾嘉学派的一员,因此他对古代诗文故事的真实性颇为关注。

这两位不同时代的文学大家都认为《琵琶行》的故事不真实,那白居易是否真的是以虚构的故事来抒发自己的郁闷心情的呢?陈寅恪先生不这么看。他发现洪迈与赵翼实际上都是以本朝习俗来质疑前朝故事的,所以他通过查证唐朝时的习俗来为白居易辩护。

陈寅恪指出:“‘移船相近邀相见’之‘船’,乃‘主人下马客在船’之‘船’,非‘去来江口守空船’之‘船’。盖江州司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妇之船,而邀此长安故倡从其所乘之船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

他以诗歌本身的文字为证据,指出洪迈对原文理解有误。白居易是将其所送之客的船移动到弹琵琶女子的船边,然后邀请这位长安退休倡优从其所坐之船进入自己所送客人之船,而不是白居易自己进入对方所坐之船。所以,白居易的行为并没有与法禁相互抵触。既然洪迈提出的违背法禁的疑点不成立,那么借此推翻《琵琶行》故事真实性的理由自然也就不充分了。

陈寅恪先生还指出,唐宋两朝在社会习俗与男女礼法上的确有极大的不同,而洪迈虽然注意到了这个差异,但考虑得不够充分。

陈寅恪先生指出:“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之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乐天亦此新兴阶级之一人,其所为如此,固不足怪也。”(www.chuimin.cn)

唐朝上承南北朝士族门阀社会,女皇武则天虽然革新科举,扩大了取士规模,但还远不能跟宋朝以科举为主导的社会形态相提并论。也就是说,直到晚唐之时,士族地主依然在高层占有很多席位。从某种意义上说,牛李党争就是庶族地主与士族地主之间的较量,而庶族出身的人才大多是凭文词科举进入朝廷。他们不像士族门阀出身的人那样从小接受严格的礼法教育,在为人处世上比较放荡不羁、不拘泥于儒家礼法。白居易就是这个新兴阶级的一个典型人物。

白居易写过一首《小庭亦有月》“小庭亦有月,小院亦有花。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左顾短红袖,右命小青娥……”

白居易在注解中提到:“菱、谷、红、紫,皆小臧获名。”“臧获”是唐人对家妓的称呼。也就是说,诗中提到的几位女子都是白居易的家妓。在唐朝,士大夫蓄妓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白居易的风流也并非像洪迈所认为的那样超出当时风习。只不过耐人寻味的是,白居易在早年还曾经上疏反对大唐皇帝选美,颇有言行不一致的讽刺意味。

由此来说,就是白居易是主动上浮梁茶商外妇的船,对于唐朝士大夫来说,也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洪迈生活在民风保守极其重视礼教的南宋,自然很难感受到唐朝人不拘于礼法的开放习气,故而陈寅恪先生认为,洪迈以宋代风气套唐朝故事,又读文不仔细,才错断了诗歌本事的真伪。

因此,陈寅恪先生通过将《琵琶行》与唐朝社会风习进行对比,对该诗歌所叙之事的真实性,进行了合乎情理的分析。

对于《琵琶行》的女主角的身份,陈寅恪先生也做了细致的考据。他从人物行迹中寻找蛛丝马迹,然后再从各种史籍中顺藤摸瓜。

琵琶女“自言本是京城女”,讲诉自己的曲折身世。由于其叙述十分凄婉动人,导致“满座重闻皆掩泣”“江州司马青衫湿”。根据琵琶女的自述,她原本是唐朝帝都长安人士,十三岁进入教坊(唐朝的青楼)学艺,曾经是教坊的当红乐手,富家子弟们争相追捧的佳人。后来世事变迁,年老色衰,琵琶女嫁给一位商人为妻,但商人长年在外经商不着家,只留她孤苦伶仃独守空门。

然而,陈寅恪先生认为琵琶女的来历并不清晰,她自称“家在虾蟆陵下住”,根据唐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中的说法,“虾蟆陵”就是西汉名儒董仲舒墓之“下马陵”。陈寅恪又根据“下马陵”的记载对琵琶女的身份进行了一番推测,认为她应该是酒家女。

他说:“此长安故倡(指琵琶女),其幼年家居虾蟆陵,似本为酒家女。又自汉以来,旅居华夏之中亚胡人,颇以善酿著称,而吾国中古杰出之乐工亦多为西域胡种。则此长安故倡,既居名酒之产区,复具琵琶之绝艺,岂即所谓‘酒家胡’者耶?”

自从汉朝博望侯张骞开辟中原到西域的通道以来,丝绸之路逐渐形成,许多中亚胡人沿着丝绸之路进入长安定居。他们大多以擅长酿酒且能歌善舞著称。特别是唐朝建立安西都护府后,进入长安的西域胡人越来越多,以致胡食、胡服、胡乐、胡酒也纷纷涌入中原。在中古时代,许多杰出的乐工是来自西域的胡人。《琵琶行》的女主角所居住的“虾蟆陵”,恰恰是长安著名的产酒地区。琵琶这个乐器也并非中原固有,而是从西域传入。所以,陈寅恪先生根据长安故倡住在产酒地区与善于演奏琵琶两个细节,断定她是长安的“酒家胡”,即出身酿酒家的胡人移民家庭。

关于这一点,白居易有一首诗可以作为参考——《听曹刚琵琶,兼示重莲》:“拨拨弦弦意不同,胡啼番语两玲珑。”白居易这首诗里的“胡”与“番”都是泛指周边的少数民族。由此可见,中亚胡人出身的音乐人才在唐朝十分受欢迎。而《乐府叙录》记载了一位“善于拢捻”的琵琶国手,她名叫“裴兴奴”。陈寅恪先生指出:“裴固西域胡姓,奴字亦可为女子之名。”西域胡人中有“裴”这个姓氏,古代有女子以“奴”为名。元朝杂剧作家马致远在杂剧《青衫泪》中把琵琶女的身份设定为“裴兴奴”,而陈寅恪先生认为,虽然此说查无实据,但也毕竟事出有因。

此外,陈寅恪还对《琵琶行》中出场人物的行迹作了梳理,判断两位“天涯沦落人”的人生低谷都与“用兵淮蔡”有关。

前面提到白居易因上书言“用兵淮蔡”之事而被贬谪。宰相武元衡之死不仅没有让朝廷放弃消灭淮西吴元济割据势力的念头,反而更加强化了这一决心。由于战争带来的动荡,民间的生产贸易都受到了很大影响,而琵琶女的商人丈夫常年不回家也可能与此有关。此外,琵琶女说的“弟走从军阿姨死”,也“与用兵淮蔡有关”。

总之,在陈寅恪先生看来,鉴赏诗歌不能只看文字韵律,还应该注意作者及所写人物所处的历史背景。这不仅能让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作者的思想感情,也有助于我们体验作品用词造句中的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