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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题大小做的观点-《人民法院报》

【摘要】:最后要说明的是,说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并不表示我本人反对大题大做与小题小做。

吕坤良[2]

年龄大了,有些跑不动了,勉强再上一次“两会”,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免不了要“投机取巧”。“投机取巧”的招术就是——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

一、关于大题小做

3月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答记者问,谈的是有关“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问题。“十一五”是一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纲要,与法有关的内容比较少,凡是答记者问又往往主题松散,难以组织成稿。我注意到,马凯在介绍草案形成的过程时举了一些生动的例子,引用了一些具体的数据,正好后来又有记者问到实施“十一五”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我于是就以“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来龙去脉为主线,用《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增民福祉》的题目,报道了这次题材宽泛的记者招待会。

“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我分工把守的阵地,分给我的其中一个主打稿就是代表热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亮点。审查、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本来就是这次人大会议的一大亮点,代表审议中谈到的具体亮点有很多,可惜与人民法院报的主攻面有一定距离,况且经济报道也非本人所擅长。我注意到,43章的规划纲要草案中,有一章的其中一节是关于“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于是就通过一手的直接采访和二手的少数简报资料,凑成一篇《法制保障:软实力与助推器》,从一个很小的切入点算是完成了对一个大主题的报道。

在后来的几次报道中,我这样大题小做得有些上瘾。譬如,报道人大代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内容可以说涉及方方面面,有立法、有监督还有代表工作,就是单纯立法也可以包括很多内容。我就从与人民法院报关系较密切的立法这一块儿着眼,再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小角度入手,试图收到“窥一斑见全豹”的效果。再譬如,我的另一篇主打稿是报道人大代表热议法院队伍建设,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不但大而且敏感,有些问题不大好写进稿子。我就从金桂兰这个典型切入,选取金桂兰家乡黑龙江省尤其是牡丹江市的几位代表,有人大的、法院的,有政协的、政府的,还有企业界的,让他们结合金桂兰事迹谈法院队伍建设,虽然切入点小但他们很有话说,关键是很有我们需要他们说的一些话。

还有一篇没有见报的稿件,这是有关每年“两会”的重头戏——总理答记者问的稿子,由于需要全文发表温总理答记者问以撑起一个“两会”周刊,而我写的稿字在内容上难免有重复,最后只能遭到被枪毙的命运。不过我在写这篇稿子的时候,也是注意从与法有关的内容着眼,从两个外国记者都问到的有关中国的言论自由问题入手,再加上一些记者招待会上的花絮内容,力图“四两拨千斤”。

写下上面的这几段话,连我自己也觉得实际上这是在“小题大做”,因为所谓的“大题小做”,无非就是记者通常所说的选角度,达到“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效果。记得有一年的“两会”,刘岚从一个外国记者所感受到的变化,报道了过去一年中国的发展与进步。我一直认为那是一偏“小角度大主题”的好作品。

记者为什么要选角度,要“侧看横岭即成峰”?不光是因为记者对“峰”有偏爱,厚此薄彼,也是因为描绘“岭”往往需要大手笔,需费大工夫,而有限的时间往往由不得你去精工细笔,更何况有限的版面空间、频道波段,也容不下逶迤腾浪的一座座“岭”,因此记者常常刻意寻找峻拔突兀的“峰”。

这就涉及到了传播学上“媒体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问题。媒体在不得不“片面”报道世界的同时,无形中也是在“建构”一个世界,即使排除主观的建构譬如“妖魔化”,读者通过媒体所了解到的世界,实际上与现实世界是有一定距离的。不但是有一定距离,而且因为要有所取舍选择,媒体实际上是“放大”了世界的被报道的那一方面,正如杨润时社长在一次座谈会上所说的,过多的案件报道无形中放大了社会冲突的一面。“建构”、“放大”本是以求真为奋斗目标的记者所不愿看到的结果,却往往不得不去看到,奈何!奈何!

二、关于小题大做(www.chuimin.cn)

除了大题小做,这次“两会”我还小题大做了两把,一篇是《精心“磨”议案》,一篇是《绘就“十一五”》,两篇稿子都不到六百字,前者是“被逼无奈”的结果,后者则是本人的主动追求。

以前上“两会”,我老觉着写言论是后方编辑分内的事儿,一线记者分内的事儿是写现场新闻,因此不怎么注意写言论。今年“两会”刚开始的一段时间,稿件花色品种有些单一,值班的王连印主任吩咐我们把采访过程中的一些“喜怒哀乐”写成小言论,并且不止一次这样吩咐过。可能是因为跑得有些疲沓,我除了感到累以外,心如止水,好像没有什么喜怒哀乐。但社领导既然已经吩咐过了,就得“为赋新词强说愁”,挖空心思找题目。

有一次采访湖北团的赵吟秋代表,她偶然提到去年提交的一份立法议案,不但已被列入立法规划而且人大常委会已审议过一次,联想到人大常委会这几年对代表议案质量问题的关心以及今年采取的新举措,居然没费多大事就憋出了六百字,我这才觉得一线采访实际上完全可以抓到一些有较大言说空间的鲜活由头。但这个题目有些敏感,我们不便指责代表议案的质量问题,再加上版面紧张,所以最后一段的“变相说教”就被砍掉了。

《绘就“十一五”》则是本人的主动追求,因为我觉得像“两会”这种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每年都有一些历史标志性的事件,譬如去年的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譬如今年的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不但需要大书特书,而且对于那些历史性的瞬间时刻,最好能用特写的方式给它来个定格。

特写本是个摄影概念,拍面部而不拍全身是特写,突出面部的眼睛而不是整个面部就更是特写,关键看拍的是不是“节骨眼”。文字上借鉴来的特写同样是把“节骨眼”放大,但因为只是个“节骨眼”,也放不太大,所以特写一般是小特写。

今年批准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只用了几分钟时间,但我写这几分钟却用了好几十分钟,短短的六百字写得很辛苦。为什么要自讨苦吃?不是因为自信能写好,只是因为既然“十一五”是自己分工把守的阵地,到时候就不得不使用一种适合这个时候的兵器,不管擅长不擅长。

最后要说明的是,说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并不表示我本人反对大题大做与小题小做。猪往前拱,鸡往后刨,各有各的道儿;刀走刚猛,剑走轻灵,各有各的招儿。少林断骨腿,八卦游龙掌,十八般兵刃,各有优长,运用之妙,何可胜道!

【注释】

[1]本文写于2006年4月。

[2]作者系人民法院报社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