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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的几个问题-《人民法院报》

【摘要】:杨润时[2]我讲的题目是,关于新闻写作的几个问题。

杨润时[2]

我讲的题目是,关于新闻写作的几个问题。

一、《人民法院报》新闻报道范围及重点

这里强调的是新闻报道,《人民法院报》还有理论版,有理论宣传的任务,这部分内容不包括对理论宣传的一些基本要求。

二、《人民法院报》对新闻稿件的需求

“新闻是关于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是我们党的新闻理论关于新闻这个概念的最经典表述,做这个表述的是我们党的新闻事业创始人之一陆定一同志。1942年在延安整风时,陆定一同志发表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在这篇文章中,陆定一同志第一次提出了这样一个科学命题。新闻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场合、不同范围内使用又有不同的含义。

《人民法院报》对新闻稿件有哪些需求呢?从体裁式样说,基本上是三类:一是消息。《人民法院报》一版、二版、四版基本是以消息为主,消息主要分为动态消息、经验消息、综合消息,此外还有简讯,这是报纸需求量最大的。二是通讯。通讯又有事件通讯、人物通讯、工作通讯、特写、侧记等,相比较而言,通讯的写作比消息有更多的要求。三是述评。包括工作述评、事态述评、司法调查等等,述评作为一种新闻体材,是夹叙夹议的一种式样。

此外,新闻体裁里还有一种式样叫新闻散文,就是以散文化的手法,来写新闻稿件。20世纪80年代,有些同志就用新闻散文的形式写了很多好作品。但这类体裁不易把握,也不是报纸上较多运用的体裁,不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三、新闻报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较长时间以来,从我们收到的稿件中,感觉到存在这样几个问题,需要大家注意。这些问题不仅在法院系统的作者中存在,社会上的作者中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好,确实影响《人民法院报》的办报质量。

(一)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不强

新闻必须注意时效性,新闻界同行竞争中,对于时效性的关注,是个突出的事情,谁能在第一时间里报道重大事件,对提高这家报纸的声誉,扩大这家报纸的影响,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报》对时效性的要求还没到这种程度。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许多新闻稿件没有明确的时间概念,如:近日,最近以来,去年以来,这类时间表述就不符合新闻报道对时效性的基本要求。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可能作者是奉命作文,稿件带有工作总结的性质,叙述的事实时间跨度很大,没有把握住“新近发生的事实”这一基本要求,这就影响了稿件的新闻价值,影响了被编辑采用的可能。

(二)主要新闻事实陈旧

主要新闻事实陈旧,与第一个问题有关联,但又有不同。主要新闻事实陈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比如,5月9日的报纸报道5月8日的事情,导语中说:“5月8日上午,某当事人来到某法院,握着法官的手说,‘太感激你们了,帮我们追回了欠款。’”这很好。但此文笔锋一转,在新闻主体中说了,“自2000年以来,民一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现在是2007年,消息中用的都是前几年的事实。有的人物报道的稿子,也有这种新闻事实陈旧的情况。这就严重削弱了稿件的新闻特性,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三)简报化、公文

很长时间以来,《人民法院报》都遇到这样的批评,反映我们登的稿件像简报公文一样,没有新闻特点。什么是简报化、公文化呢?比如:“最近某法院为了解决审判时间拖延的问题,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制定了关于提高审判效率的××条规定……”以下基本上是介绍这个文件的具体条文,这样的报道就是简报化、公文化,等于是文件摘抄,这样的消息新闻价值是不高的。什么情况下,一个重要文件的发布可以成为新闻呢?比如说,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出台了23项举措。以消息的形式发布这一文件的重要内容,不但在全国法院系统,在全社会都具有重大影响。但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这类的文件就不能这样宣传。去年10月,《人民法院报》一版头条连续发表了三篇关于“浙江法院落实三项承诺,53项举措”的述评,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通过这次连续报道,《人民法院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系统进一步受到关注和欢迎。这组稿件怎么来的呢?去年的五六月份,浙江高院的主管副院长到报社告诉我们,省高院近期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内容是关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全省两会上作出的三项承诺,以及为落实三项承诺所制定的53项举措,希望《人民法院报》能配合做一次宣传。看了材料后,我们和高院领导交换意见说:第一,这是个好题材;第二,如何宣传报道还可再商量。因为真正成为新闻的是三项承诺和53项举措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效果。新闻发布会在当地可能有影响,但是《人民法院报》发消息只能是动态性消息。我们建议,等一段时间,三项承诺、53项举措抓出成效了,我们再去采访报道,那样会更生动更有说服力。去年10月份,报社派员会同省高院记者站站长,浙江高院两位同志,从杭州开始一路召开座谈会,每天有现场考查、不同人物的座谈,前后采访了七天,回来发了三篇报道,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浙江高院立足于司法为民,以创新的精神推进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新成绩,引起社会各界对浙江高院落实三项承诺、53项举措成果的密切关注和强烈反响。如果我们当时只是把浙江高院新闻发布会简单报道一下,那样的报道就是公文化,简报化的,产生不了预期的效果。我们后来发表的三篇报道共计1万多字,尽管篇幅略长,但因为有丰富的内容,有大量鲜活的事实,是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同时还配发了二篇言论,三篇述评,二篇言论,构成了一组重大经验的报道,也是一组组合式的深度报道,读者满意、浙江高院满意,这组稿件还被评为报社当年的优秀稿件。当然,篇幅长也是缺点,但为了重大典型的宣传,拿出一定的版面也是必要的。同样的一个新闻事实,不同的处理方法,效果是不同的,按照前一种思路来处理,结果必然是简报化、公文化的报道。这一点同志们一定要给予注意。

(四)贪大求全,空洞无物

在经验性的消息中,工作性的通讯中,这种贪大求全的情况有越演越烈之势。要说这家法院好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各个审判领域都取得巨大成绩,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到法院改革再到司法为民全面推进;一写经验性报道就是全方位、全景式的,其结果是贪大求全,空洞无物。新闻和工作总结有明显不同,新闻、消息一般一两个新闻点,一两个重要事实就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如果想在几百字、上千字的消息中,囊括那么多的东西,必然是贪大求全,空泛无物,没有一件生动活泼的事实,这样的稿件没人爱看。贪大求全是新闻报道的一大忌讳。新闻报道要善于抓亮点、抓特点,抓能够给人留下印象的新闻事实,这跟写总结不一样,千万不要把新闻报道特别是经验性的消息写成工作总结,那样一来,就影响了新闻作品的质量。

(五)数据过多、繁琐堆砌

现在很多同志越来越注重用数字说话,包括调查研究中也注重定量的描述,这是好的,但是有些稿件数据堆砌,缺少分析,让人不得要领。比如,一条消息中讲调解率多高,然后同去年比,和前年比;调解结案率中,撤诉多少,又和去年比,又同前年比;通过调解结案后,上访率减少多少,其中又和去年比,又和前年比。这么一件事,弄了四五组数据,结果把最应说清的事实淹没了。另外,说某法院去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就用了一大堆数据,什么收案上升多少,结案上升多少,申诉上访下降多少,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降了多少等等,数据运用过滥,堆砌,又缺少画龙点睛的分析,让读者没法看下去。这种情况不但造成内容混乱,同时也影响了主要新闻事实的叙述。希望大家在数据的运用上要特别讲究,要恰到好处。(www.chuimin.cn)

(六)新闻要素不全

一篇合格的新闻报道,应该具备五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有的短消息可以适当省略,但是何时何地何事要交待清楚。有的来稿新闻五要素不全或者五要素不清,就影响了稿件的采用。一般来说,简讯有何时何地何事就可以了,但作为一条规范的消息,五要素至少前面的四要素是要具备的。

(七)写法陈旧、文字干瘪

这种毛病特别在通讯报道中比较常见。要写一个法官意志坚强,就是有病不去看病,带病坚持工作;要写他无私奉献,就是爹妈生病打电话让他去,他说我在开庭不能去,等他有时间去了,他爹妈的身体状况已经很不好了;要写一心扑在审判事业上,孩子生病老婆叫他,他说,还有案子等着办,现在不能回去,等等。写法很陈旧,缺乏生动活泼的东西,这样的作品读来十分乏味。大家可能有个误解,认为文学的手法不能用到新闻写作上,其实不是,新闻写作中常常要用文学的种种表现手法,如人物的描写、景物的描写、心理的描写、对话的描写,等等。我们报道黑龙江省女法官金桂兰,发了长篇通讯。金桂兰是最高人民法院宣传的典型。报道中典型人物怎么出场亮相是有些讲究的,一般以为,一定要选一个最有冲击力,最能催人泪下的场面或者情节。这篇通讯开篇记者是怎么写的呢?“写记者和金桂兰一起坐火车回东宁法庭,金桂兰抚摸着自己肿胀的手背,长叹一声说,咳,人来世上就是来受罪的……金桂兰癌症手术后,留下一个后遗症,一只胳膊肿得很粗很粗,经常是疼痛难忍。金桂兰家住牡丹江,工作在东宁法庭,如果有时间每周回趟家。”记者写金桂兰的第一次亮相,是一个很低调的形象,同时给读者感觉是一位有血有肉、可亲可信的人。再往下写,用了一种对比的手法,作品情节真实生动,很有说服力。当地人纷纷传看,认为金桂兰是这么回事,这不容易啊。这篇作品在材料的选择和人物的刻画上是很有特点的,不落俗套。

安徽记者站记者采写的《赵家忠,在天堂你还办案吗》那篇报道也感人至深,文章采取了一种白描的手法,选择了几个十分感人的事实,有几部分夹叙夹议,对读者造成强烈的心灵震撼。《人民法院报》在发这篇稿子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还不知道赵家忠事迹,稿件见报以后,法院内外、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最后命名赵家忠为“全国法院模范”。直到今天,报社同志们说起这篇报道来,都称赞不已。

(八)一些稿件存在业务性、技术性差错

为什么把差错分为业务性和技术性呢?业务性主要是指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方面的问题,技术性主要是指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比如,按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不能调解,有的法院对行政诉讼中的和解方式进行探索,在报道中却表述为行政调解率是多少。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就是业务性差错;还有的超出法律规定提出一些改革举措,结果引起社会的争议。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报纸一定要避免业务性的差错,否则会出笑话

技术性差错,主要是标点符号、错别字、病句,等等。现在网上流行的语言与书面语言有很大区别,网上语言形成了一种特别的风格,但不是规范的汉语语言,网上语言将来能否成为日常语言有待观察,但至少目前,我们给报纸,给新闻媒体提供稿件的时候,还是要按照一般的汉语规范来表述,不能把网上那种省略、新造的词汇用到书面上去。现在的语言教学不是很严格,一些不规范的表述也容易被年轻人视为时尚。《人民法院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机关报不能随意,业务性差错和技术性差错都要避免发生。

(九)导语太长、空话太多

导语就是消息的第一个段落,导语引领全篇,是新闻报道的一种特殊形式,很多新闻学者愿意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导语的重要地位:“立片言以据要,乃一篇之警策。”导语这种结构的产生,是与新闻技术设备的演变相关联的。导语历来为记者所关注。《人民法院报》刊发的消息中导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导语偏长。一般说,在导语里有一个新闻事实,就差不多了。有作者贪大求全,把什么都往导语里放,使导语拖长,影响了导语的作用。另外一个情况请大家注意,在导语里面添油加醋,塞进很多空话。比如:“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打造和谐城市,某法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最近他们在诉讼调解上取得了新进展,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民事审判中调解结案的上升了百分之十七……”这里的新闻事实就是“今年与去年相比,民事审判中调解结案的上升了百分之十七。”其他全是牵强附会的空话。再比如,“为了让农民工兄弟高高兴兴过一个和谐幸福的春节,为了使农民兄弟尽早拿到拖欠的工资,某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快审快执。最近有208个农民工从这个法院领到了执行款。”这段文字中,前面也是空话。这类的导语比比皆是,新闻要讲事实,不是讲概念,要在选择重要事实、叙述事实上下工夫,坚决防止假大空不良之风的影响。

要想写好新闻,一定要在导语上下功夫,一篇新闻抓人不抓人,导语的作用很大的。希望大家切实改进新闻写作中导语偏长,贪大求全,内容空洞的现状。

四、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四条途径

1.多学习新闻业务知识,提高写作水平;

2.多读报纸多读范文;

3.深入工作实际,努力把握全局;

4.多和编辑保持联系,认真听取编辑的意见。

【注释】

[1]本文写于2007年8月。

[2]作者时任人民法院报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