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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十三种谬误,解决方法揭秘!

【摘要】:他在《辨谬篇》中区分出十三种谬误,对这些谬误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解决它们的方法。亚里士多德把谬误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赖于语言的谬误,另一类是不依赖于语言的谬误。亚里士多德认为,同一个表达式在分开说与合着说的时候,意义常常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有两种谬误。这些谬误是与希腊语的语法形式紧密相关的。

1.2 区分谬误

亚里士多德关于谬误的论述也是非常出名的。他在《辨谬篇》中区分出十三种谬误,对这些谬误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解决它们的方法。著名的亚里士多德学者罗斯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这个理论“考虑了许多推理所面临的最难以捉摸的危险。在这方面,如同在他的整个逻辑方面一样,他是先驱”[5]

亚里士多德把谬误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赖于语言的谬误,另一类是不依赖于语言的谬误。依赖于语言的谬误有六种,不依赖于语言的谬误有七种。这里我们主要看他关于依赖于语言的六种谬误的论述。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表达的时候,有些词是有歧义的,因此会造成两种谬误,一种是语词歧义,比如“知道口信的人才能获知传达给他们的口信,因此知道的人获知”,这里,“获知”这个词既可以表示使用知识来进行“理解”,也可以表示获得知识,因此是有歧义的。另一种是语句歧义,比如“谈论无声是困难的”,这个句子是有歧义的。如果“无声”作“谈论”的宾语,表示谈论的对象是无声的,意思可以是“关于无声的谈论”;而如果“无声”作“谈论”的“状语”,表示谈论本身是无声的,意思就可以是“无声地谈论”。

亚里士多德认为,同一个表达式在分开说与合着说的时候,意义常常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有两种谬误。一种是合谬,比如“一个人能够端坐和行走,能够写字和不写字”,它给人一种感觉,似乎可以边坐边走,可以同时写字又不写字,这显然是荒谬的。另一种是分谬,比如“5是2和3”,用5表达的东西用“2和3”来表达是不合适的。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论述了两种依赖语言的谬误,一种是错放重音,这种谬误与句子的读法有关,当有些词在重音读法发生变化时,会导致句子的意义发生变化。另一种是变形谬误,这种谬误涉及阳性、阴性和中性词的变化,涉及动词和分词的变化。这些谬误是与希腊语的语法形式紧密相关的。这里,我们用不着进一步分析就可以看出来,他的这些分析研究是与语言分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www.chuimin.cn)

从亚里士多德关于这六种谬误的区分和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他主要是根据希腊语的语法特征进行了分析和论述,而且主要是为了澄清词的意义和句法结构的意义,可以说,这是典型的纯粹的语言分析,甚至可以说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言分析。澄清语词的歧义,确定语词的意义,对哲学研究和论证无疑是有帮助的。亚里士多德这方面的论述非常多,因此我们可以从这里走得远一些,就他关于区分多义词的论述再多说几句。

在《论辩篇》第一卷第十五章,亚里士多德专门详细论述了如何区分多义词。他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方法,这就是:看一个词T是不是多义的,可以看它的反对词、矛盾词、属词、种差词、定义词等等(比如T1),然后根据反对、矛盾、属、种差、定义等规则,根据T和T1的关系,来确定T是不是多义。他一共讲了十八种这样的方法。[6]应该看到,这里,亚里士多德不是在纯粹的语言学意义上分析多义词,就是说,他不是经验地完全根据词的具体含义来确定一个词的意义,而是依据一套逻辑方法。我们仅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他的方法:

如果一个词T指谓对象A,并且指谓对象B;A的属是G1,B的属是G2,G1不等于G2,并且G1和G2互不传递,那么T就是多义的。

比如“donkey”一词可以指“驴”,也可以指“牵引车”,“驴”属于动物,“牵引车”属于机械,动物和机械既不等同,也不互相递属。这样,“donkey”指的东西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属中,因而是多义的。

此外,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关于命题的表述形式也有许多论述和分析,这些论述所形成的理论被称为是他的逻辑学说。在他以后,人们常常应用他的这些理论进行语言分析。关于这一点,我们就不说了。总之,亚里士多德系统地分析语言的论述和与语言分析有关的论述是非常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