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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当代高等教育宏观结构解析

【摘要】: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各国的文化基础和历史状况不同,因而各国的高等教育宏观结构也是不同的。在不同的国家,具体实施各级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不同的。法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比较特殊。②第一级高等教育规模超过第三级高等教育规模。也就是说,不存在某种各国一致的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模式。三国外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一)高等学校类型结构。

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各国的文化基础和历史状况不同,因而各国的高等教育宏观结构也是不同的。但是,高等教育宏观结构的建立和发展都有其规律性,许多问题又是所有国家所共同存在的,因此,了解和学习国外已取得的经验还是有益的。

一 国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育分级的有关定义,可以将高等教育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这三个层次,大体上分别相当于我国的高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在不同的国家,具体实施各级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不同的。

在美国,副学士级(也称协士)为美国最低一级高等教育。学生在社区学院、初级学院完成约近两年学习计划,或在四年制大学完成前两年学习任务即可获得副学士学位。学士级为第二级高等教育,学生按规定完成四年但不超过六年的中学后教育即可获得学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第三级高等教育,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教育。

日本,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第一级由短期大学、大学专科和高等专门学校(专门课程)组成,第二级由大学本科(学部)组成,第三级由大学进修科和研究生院组成,深受美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印度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也与此类似。

法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比较特殊。两年制短期高等职业教育为第一级。大学第一、二阶段和大学校教育为第二级。其中,大学第一阶段为基础学习阶段,学制两年,经考试合格,可授予大学普通学习文凭;大学第二阶段为专业化学习阶段,学制两年,第一年和第二年学习结束成绩合格者分别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导致取得博士学位的大学第三阶段教育和某些专门教育(如医学)的高级阶段为第三级。各级、各阶段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贯通。

俄罗斯[1]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在国际上被认为是由以下3个部分组成:中等专业教育的最后阶段为第一级;修业年限4至6年的本科教育为第二级;研究生教育为第三级,包括副博士生(即硕士生)教育和博士生教育。

德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3个部分是:高等专科学校教育为第一级,授予专家文凭的本科教育为第二级,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教育为第三级。

根据20世纪80年代的统计资料,美国、日本、法国等国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状况表现如下(表3—1)。其特点是:①第二级教育(主要是大学本科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其毕业生人数一般占总数的50%以上。②第一级高等教育规模超过第三级高等教育规模。③各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表现出明显差异,不存在某种各国一致的高教层次结构模式。俄罗斯、日本第三级高教规模最小,法国、美国的第三级高教规模最大,德国、英国居中。

表3-1 发达国家三级高等教育毕业生结构比例

①三级比例指第一级毕业生数∶第二级毕业生数∶第三级毕业生数。

②德国为原西德的数据;俄罗斯为原苏联的数据,且第一级毕业生含中专生。

二 国外高等教育科类结构

各国关于高等教育科类的划分是不一致的。

在美国,经1976年修改后并沿用至今的《高等教育教学计划分类》一书将高校授予的各级学位分为24个科类。概括成大科类便有文科、理科、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工科、农科、医科、艺术、教育等9类。

日本的高等教育科类结构由11个部分组成,它们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商船、家政、教育、艺术、其他。

法国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根据法国教育部的理解,可以分为法律、经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医药科学、工程科学、农业科学等7个科类。前五类教育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后两类主要由大学校实施。

俄罗斯高等本科教育可分为文理(综合大学科类)、工程、农林、卫生与体育、法律和经济、师范一艺术、艺术7个科类。

印度的高等教育科类结构由人文科学、教育、美术、法律、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医学、农艺学9个科类组成。

为了便于比较,这里仅就第二级高等教育各科类毕业生分人文、社会科学等七个科类进行分析(表3-2)。其特点是:①各国的科类结构差异极大,不同国家的某些科类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有时可以相差七八倍(如美、德的医科)。也就是说,不存在某种各国一致的高等教育科类结构模式。其原因主要在于各国产业结构的不一致及其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印度,由于第二产业不发达,工业部门难以吸收大量工程技术人才,因此,其工科类毕业生只占总数的3.4%,为表3—2中所有国家最低的。②多数国家占第一、二位的是社会科学、工科和教育等科类,农科和医科处于倒数第一、二位的位置。

表3-2 六国第二级高等教育各科类毕业生占总毕业生数的百分比(%)

[注]同表3-1。

各国高教科类结构总的趋势是:在第二级高等教育中,人文科学科类多数趋于减小,社会科学科类多数趋于大幅度增大,工科类多数趋于减小,教育科类多数趋于减小,其他科类或变化不大或无明显的共同趋势。在第三级高等教育中,社会科学科类多数趋于减小,工科类多数趋于增大,其他科类无明显的共同趋势。

三 国外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

(一)高等学校类型结构。

高等学校的类型结构是由学校的性质、培养目标、水平等因素决定的。世界各国高等学校的类型结构有共同性,也各有其特殊性。这是由于学校类型结构反映各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缘故。

美国大学的类型结构反映了美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多元化。美国的大学规模宏大,巨型大学居世界之冠,同时也有世界上班级规模、学科门类最小的高校,美国拥有世界上质量最好的大学。同时也拥有世界上最差的大学。具体说来,美国的高等学校分为五大类:①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这类学校又分为研究型大学和博士授予大学。研究型大学的特点是学校的科研成果贡献大,培养的博士质量高。②综合大学和学院。③文理学院。④两年制学院,包括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等。⑤专业学校和其他专门机构,如牧师学院,牙科专门学校等。

英国大学类型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五类:①古典名牌大学,如牛津、剑桥。②新名牌大学,如伦敦大学等。③现代大学,即二战后创办的大学。④多科技术学院。⑤高等教育学院,培养中小学师资。1986年,英国有大学45所,④至⑤类高校730所,在校生分别为44万人、53万人。

法国高校的类型结构有自己的特点,即把全国分成28个大学区,每个学区分设不同数量的下述四类高校:①综合大学。②大学校,培养高级工程师、农艺师等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目前,法国共有300所大学校。③短期技术学院和技术员班。④公共科学文化机构,亦称大机构,实施有限的、系统的高等教育。(www.chuimin.cn)

德国高校的类型结构,是以综合大学和科技大学为核心。分为:①综合大学,又分古典综合大学、专门学科大学、新建综合大学。这类大学实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培养学术性的高级科研人才,1986年,原西德部分(下同)共有此类学校59所。②师范大学,11所。③神学院,15所。④艺术和音乐大学,26所。⑤高级专科学校和综合高等学校,培养地方急需人才,130所。总计,241所。

在日本,高等学校类型结构分为四类:①学部大学,即四年制大学。这类大学又分为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综合大学是日本高等教育机构中的主体。②短期大学。③高等专门学校。④专修学校(专科课程)。据日本文部省统计,1990年,日本拥有的上述高教机构数量和在校生数量分别为:大学507所,学生1988575人;短大593所,学生473195人;高专65所,学生(四、五年级)19415人;专修学校(专科课程)2731所,学生611 534人。

印度的高校分为三类:大学、不属于大学的独立学院、高等专门学校。其中,大学往往附设几十个学院(如加尔各答大学有214个学院),这些学院分普通教育学院和专门教育学院两种,前者进行文学、理科、商业等教育,后者进行医学、工学等教育。

高等学校的类型结构与其水平结构是一致的。有的学校只实施第一级教育,如日、美等国的短期大学、社区学院;有的学校只实施本科生教育,有的学校只实施本、专科生的教育,也就是第一、二级连续进行的教育;有的学校则实施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即包括了二、三级高等教育。各国的高等学校一般都属于这三种中的一种。从这一点来看,国外高校类型的多样化,反映了社会对专门人才的需求的多样化,社会既需要一般的初级职业技术人才,也需要经过正规教育、知识面宽广的中级专门人才,同时更需要一批能代表国家未来科技水准的高、精、尖人才。而各类人才的数量(即结构比例)最终取决于社会各部门的实际需要量、对人才的接收能力和高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培养能力。

(二)高等学校的授学形式结构。

以上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所提供的是以面授教学方式为主的、全日制的正规高等教育。为了满足社会上所有希望接受高等教育或已受过高等教育而又希望继续学习某一方面学业的人的要求,各国在正规、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之外兴办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等机构,通过函授、广播电视教学、自学等非面授为主的方式开展非正规高等教育。

俄罗斯的非正规高等教育以函授业余高等教育为主,学制比全日制高校多一年。目前,非正规高等教育学生占全俄大学生总数的1/3左右。

美国的非正规高等教育呈多样化的态势。为了培养人才、更新知识,使更多的公民享受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美国大力发展函授教育、广播教育、电视教育和电子教育等。不仅有全日制的学习计划,也有部分时间制的夜校及校外学位计划。不仅有高度技术性和理论性的个人提高学习计划,也有为刚刚开始在学术领域工作的人准备的、短期的、定向性的部分时间制个人学习计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电视高等教育颇具特色,而且非常发达。目前,全美已有一千多所正规大学和学院将电视台开设的高等教育电视课程作为本校的部分教学内容,部分正规学院联合开设大学学历电视课程,为公民提供高等教育。

德国非正规的高等教育机构主要包括职业学院和遥授(函授)大学。这些机构的规模不大,其所收受的学生总数不到全日制高校学生总数的4%。

日本的非正规高等教育主要通过函授的方式进行。日本的广播电视高等教育起步较晚,1983年才成立广播(电视)大学,1985年正式招生18650名。由于从1990年以后,日本的高等教育适龄人口骤减,非正规高教招生人数呈下降趋势。目前,不包括广播大学学生,日本函授高等教育的学生数占日本所有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的5%左右。

非正规高等教育不仅办学形式多样,而且包含的范围极广。它开设各种水平的课程,授予各种资格和证书。它是使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途径,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受本身的特点和条件所限,它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开设多种课程和专业有困难,学生的质量不高。因此,这种授学形式的高等教育不能具备与全日制高等教育完全相同的水平。

(三)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结构。

世界上各国的高等学校,按照办学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两部分。

根据各国公、私立高校数量和在校学生数的比重,可以将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结构概括为私立主导型、双轨型、公立主导型这3种类型。

1.私立主导型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结构。其特征是,在整个高教系统中,私立高校所占比重高,两项指标[2]均高达70%左右,高教经费以私源为主,公立高教所占比重较低。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有日本、印度、巴西、韩国、菲律宾等国。

2.双轨型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结构。在整个高教系统中,私立、公立高校所占比重比较相近,其经费来源并无多大差别,两项指标基本一致,各占50%左右。属于这种模式的国家,多数是福利国家和地区,如比利时、荷兰、香港等。在这种结构中,公、私立高校的地位和作用是平等的。

3.公立主导型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结构。在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公立高等学校占绝对优势,其在校生数占70%以上,私立高校所占比重较小。美国、法国、瑞典、英国、德国等属于这种形式。

上述3种结构模式各有千秋。私立主导型模式有利于吸收私人资金,调动私人办学的积极性,促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立高教的质量;其弊端是,由于办学经费的限制,使众多私立高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国家整个高教的水平。双轨型模式则有利于保证公、私立高等教育的平等和质量,促进高等教育的民主化;其问题在于,政府包办公、私立高校经费容易滋长公、私立高校的惰性,产生相互依赖的心理,不思进取,难以形成办学特色。公立主导型模式有利于保证国家和地方重点、急需人才的培养,维护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利;其不利之处在于,难以吸收广泛的私人资源,影响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只有克服上述弊端,扬其所长,才能建立起优化的高教办学形式结构,使高教事业发挥多快好省地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之功能。

四 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结构

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结构,一般说来,是与各国的国家管理体制一致的。它是各国的政治、历史、社会、传统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经过长期演化而逐步固定下来的。

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自治体制。就美、法、俄、日、英、德等国来讲,法国、俄罗斯属于中央集权制,美国、德国属于地方分权制,日本、英国则属介于这两种类型之间的自治体制。

在美国,联邦政府对高等学校没有直接的管辖权,只是依据国会制订的教育法规,通过教育拨款,对高等教育施加影响,进行间接控制。州政府对本州的高等教育具有广泛的权力。州政府通过行使这种权力,对本州的高等学校的管理、教学、财政等方面,施加直接的影响。①通过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对州立院校行使两项重要的权力:批准州立院校建校的必要章程和为新建院校发放许可证。②私立院校为自治机构,但其建立必须得到州政府发放的执照。③社区学院一般由地方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管理。④利用民间鉴定机构评估高等学校,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与美国相类似,德国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限不大,管理权主要在州。州教育部通过拨款、批准高等学校的课程、任命高校的领导人和教学人员、确立州立高校的师资标准等,对高校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施加直接影响。

法国的高等学校受中央一级的教育部和地方一级的大学区双重管理。教育部在高等教育方面的职责是:制订方针政策,审批各校和各专业授予国家文凭的权力,批准对教授和讲师任命及其他人事安排,分配各校经费,等等。大学区的主要职责是,推动并监督中央有关政策的执行。

日本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国立大学、短期大学和高专由文部省直接管理;公立高校则主要由都、道、府、县和市的地方政府,依据文部省的有关标准实施管理;私立高校,相对来说,有较大的自治程度。但是,无论哪种类型的高校,都必须接受文部省的监督,遵守文部省的有关章程。文部省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作用是:制订教育规划和改善高等教育的措施,确定高校设置标准,批准、认可新建高校,管辖国立高校,任命高校领导人员和国立高校教员,审查教科书,拨发教育经费等。可见,这种高教管理体制结构兼有中央集权制和分权制的特点。

在英国,大学是不受教育科学部或地方教育机关控制的,但必须遵守皇室宪章的规定。每所大学是一个自治团体,它有自己的行政组织。它的管理是由立法会议及法庭所制定的行政规章法则所制约的。大学的课程、规格、全体教职员的任命及其他一些事务都要得到这种行政组织的批准。大学拨款委员会(UGC)曾是位于英国中央政府与大学之间的法定中介机构,它负责将政府的高教经费拨发给各大学,并帮助大学履行自己的义务。

国外现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结构尽管对各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各国都对高教管理体制结构做了调整和改革。总的趋势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通过扩大地方和高校的权限、广泛建立咨询审议机构等途径,逐步实现管理的民主化,以加强对中央政府权限的制约,提高中央政府决策科学性。实行分权制的国家,则先后建立教育部,以加强中央政府对教育尤其是高教的管理权。另外,运用拨发高教经费的手段,来体现中央政府的意图和国家重点,从而使高等教育纳入国家的战略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