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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本规律与教育方针、目的关系

【摘要】:以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共识与趋势。德育德育是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方向。德育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智育的基本任务旨在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真实本领。体育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生理素质基础的教育。

综上所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而生产关系则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性。现代人类已进入新科技革命的时代,生产力达到了比马克思当年所面临的大工业生产更高的阶段,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质前提方面,在发达国家应当是已有相当的条件。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的全面发展却不可能完满实现。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全面发展才有逐步实现的可能。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将不断地得到发展与提高,逐步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在高度技术的基础上,使生产不断增长和完善,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

马克思不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而且论证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

教育与生产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不同的历史阶段,存在不同的关系。

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进行的。当时的生产劳动与教育,都极为简单、贫乏。年轻一代一般只是通过模仿方式向成人学习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教育并非独立的活动,因而还不存在教育与生产劳动是否结合的问题。原始社会的后期,生产力逐渐发展,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也随着阶级的分化而发生变化。奴隶社会的出现,产生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到了封建社会,这种分工更为严格。以剥削为生,不参加生产劳动的统治阶级为了培养下一代的统治者,设立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统治阶级的学校教育,就从生产劳动过程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活动。这样,一部分人可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聚集在一起,专门从事文化艺术以及法律宗教的学习与研究,对文化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因这些专门的教育机构,不承担劳动力再生产的任务,教育内容不需要联系生产实际。这样,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教育,就与生产劳动相脱离。而劳动人民的子女,则仍然只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学习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即使是比较专门的知识、经验、技能,也只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个别传授方式来进行。

漫长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由于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弊病就明显地暴露出来。

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的发达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社会生产领域,要求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科学知识;更要求参与生产过程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专门的科学知识与生产技术。而系统地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掌握专门的技术,就必须通过学校教育,在生产劳动过程之外来进行,为其参加生产劳动做好准备。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既要求对劳动者的教育从生产劳动过程中分离出来,又要求教育要与生产劳动有所结合,使之能承担社会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任务。这种要求,随着生产的发展与科技的发达,越来越强烈。以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共识与趋势。

在现代社会中,生产、科学、教育三者,越来越紧密联系在一起,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当然,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剥削关系存在种种不可克服的矛盾,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条客观规律的要求,难于完全实现。然而,它作为反映现代生产需要的规律,仍然要起作用,只是作用的程度与效果有所不同。在资本主义学校中,一方面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实践,另一方面仍然存在严重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理论与实际相脱离、轻视劳动与劳动人民的意识与倾向,只是把参加生产劳动、掌握生产技术作为谋生的手段而不承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

我国正在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虽然现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的现代化水平还较低,但社会的性质与发展的趋势,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水平。社会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反映社会经济与教育发展的必然规律,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途径,也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方法。

三 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是由德、智、体、美诸种素质的发展所构成,全面发展教育就应包含德育、智育、体育以及美育各个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各有其特殊的任务,而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并以其整体促进人的发展。

德育 德育是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方向。学校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品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德育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要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现实问题,认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振兴中华,逐步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立志献身社会主义事业。

智育 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核心。学校的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教学对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高等学校智育的任务,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多门学科的基础,有比较广博的知识,成为“通才”,也要使学生在通的基础上有所专,掌握所学专业范围内科学发展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有比较专精的现代化专门知识和技能。同时,为适应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必须十分重视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应变的机智和善于调节人际关系的能力。智育的基本任务旨在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真实本领。

体育 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生理素质基础的教育。学校通过体育课和各种体育活动、保健措施,授予学生卫生保健、身体锻炼的知识与技能,促进学生身体正常发展,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养成讲究卫生和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体育的任务不仅要增进学生身体健康水平,而且要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消除脑力劳动的疲劳,使学生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具有精力充沛、 吃苦耐劳、朝气蓬勃的生理条件;还要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的革命意志和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的道德风尚。

美育 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情感教育的重要部分。学校要通过有关的艺术课程和课外各种艺术活动,利用自然环境与校园环境,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完善审美的心理结构。美育的任务,不仅是审美情趣和艺术能力的培养,还在于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养成学生的文明行为,并使学生具有鉴别美丑、抵制社会上不良倾向和低级趣味的能力。

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德智体美缺一不可。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这几个方面的教育都各有其特殊的作用与任务,不能互相代替。不能“以红代专”,也不能“以专代红”;只重视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固然不对,以政治冲击业务也不行;放松体育、忽视美育,也会导致学生的片面发展,从而影响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对此,我们已有深刻的教训。

全面发展教育的几个组成部分,又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对人的全面发展起着整体作用的有机结构。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德育为智育、体育、美育指明正确的方向与提供发展的动力;智育是核心,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体育卫生、审美感受和艺术能力,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知识和智能的基础上;体育为其他诸育的实现提供健康的生理条件;美育则起着协调身心发展,把德、智、体诸方面引向和谐的精神境界,按照美的原则来发展人的素质,使人享受人生的乐趣。实践证明:人的全面发展任何一种素质的提高,都会对其他素质的发展起良好的促进作用;反之,任何一种素质的缺陷,也往往影响其他素质的发展。因此,对全面发展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应予以重视。只有全面促进各种素质充分地、协调地发展,才能保证全面发展教育的实现达到了高水平。

第四节 教育基本规律与教育方针、教育目的的关系(www.chuimin.cn)

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是根据教育基本规律,结合时代精神与国情特点而制订的。正确的方针、目的、目标,必须全面地体现教育外部关系规律与教育内部关系规律的统一性;学习、领会教育方针、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也必须理解制约教育的基本规律,才能掌握它的深刻涵义。上面已分别论述教育的两条基本规律,这一节将进一步探讨两条基本规律的关系,以及各自所包含的诸多因素的关系,阐明它们之间的统一性。在此基础上,简释我国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和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如何体现教育基本规律的统一性和时代精神、国情特点的。

一 教育外部规律与内部规律的关系

如上所述,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是指教育必须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所制约,并对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起作用,以促进社会的进步。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而人的培养,必须遵循教育内部关系规律。所以教育外部规律,只有通过教育内部规律才能实现。同时,人的培养,总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进行,要受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等所制约。例如,在落后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条件下,人的全面的和谐的发展只能是教育家良好的愿望而不可能实现。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大工业生产、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道德水平等等条件下,教育才有可能比较完满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总之,教育内外部规律的关系是:教育内部规律要受教育外部规律所制约,教育外部规律要通过内部规律来实现。

正确地理解与掌握教育外部规律与内部规律的统一性,对教育实践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要认识教育不能不受其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等所制约,无视社会环境或企图摆脱所受制约,“就教育谈教育”,教育活动将无法进行,任何美好的愿望将无法实现。当前,我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办教育就必须面对市场经济的现实,不可能回避这一现实,关门办学。否则,所培养的人才,不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学校就很难办下去,更不可能有所发展。另一方面,要认识到教育是不同于经济、政治的社会子系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必须遵循教育内部规律办教育,不能以市场经济的规律来代替教育自身的规律;必须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规律培养人才,才能真正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学校纷纷想办法以适应市场经济,这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力,是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所起的作用。但是在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中,有的是正确的、积极的,也有的是错误的、消极的。如何判别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其是否符合教育内部规律。如果为“适应”市场经济而降低教育质量,导致知识水平、实践能力、道德品质下降,既贻误青年一代的成长,最终也将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进步。

二 教育基本规律中各种因素的关系

在教育实践上,不仅要处理好教育外部规律与内部规律的关系,还应处理好构成教育基本规律的各种因素的关系。

(一)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必须全面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子系统,处理好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以及人口、资源、民族、地理、生态环境诸多因素的关系。这些子系统和因素之间,又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如果办学只强调与某一子系统或某一因素相适应,而不顾其他方面是否适应,就可能导致失误。建国初期,我国一方面强调教育的政治功能,要求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另一方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在专业设置上,加强理工科教育,特别是增设重工专业,以培养重点建设项目所急需的人才。尽管在照搬前苏联办学模式以及前苏联教学计划与教材上,对文化传统、地理条件等国情考虑不周,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以致后来不得不一再提醒教育要“中国化”。但总的来说,高等教育同当时的经济与政治、形势与任务是较为适应的,因而发展比较顺利,教育质量也较高。后来演变为“以阶级斗争为纲”,批判所谓“白专道路”、“唯生产力论”,忽视高等教育应当为生产力与科技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以政治冲击业务。这就违反了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面性与统一性。不但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发展,也不利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文革”之后,强调教育要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是同以经济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形势与任务相适应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但如果只片面强调教育只要适应市场经济,把教育商品化、市场化了,把教育效益简单化地理解为只是经济效益,提出办教育只要有“商品意识”、“市场观念”就行,要以“市场引导教育”,忽视了教育也要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相适应,也要为科技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服务,就会导致思想混乱,质量下降的失误。从以往的经验教训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指全面的适应,任何只强调适应其中某一方面而不顾其他方面,甚或损害其他方面,这种片面性的“适应”,最终都可能走向全面性的不适应。因此,判别为适应市场经济而采取的改革措施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一条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全面地符合教育外部关系规律。

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子系统、各种因素,都是这个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教育也是这个整体的子系统之一。在进行抽象的理论分析时,我们有必要分别论述教育与经济、教育与政治、教育与文化等等的关系,以便探讨它们各自的内在必然联系。但当抽象的理论分析上升到具体的社会整体考察时,就必须统观全局,认识到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一个子系统与整个大系统的关系。每个子系统都是在整个大系统制约之下,推动整个社会的不断前进,在社会进步中才能不断求得自身的发展,体现自身的价值。

(二)教育的内部关系。

如上所述,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构成全面发展教育的统一整体。在教育实践上,必须促使德、智、体、美协调地、和谐地发展。任何教育活动,都要全面地考虑到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例如,评定学生的操行成绩,要把学习态度、坚持锻炼、参加文娱活动的积极性,作为评定的内容,这样抓德育才有利于智育、体育与美育。又如,在教学过程中,不只是传授知识,还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在体育活动中,要传授运动卫生知识,提倡拼搏精神和集体主义、组织纪律。至于美育,不但要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与艺术能力,更在于协调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它有助于智力的发展,感情的升华,使人的发展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

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往往为了强调某一因素的重要性,提出一些易生歧义的口号,如“智育第一”、“健康第一”、“德育首位”等等,有时还把智育与德育对立起来,动不动就批评教师“重智育,轻德育”。轻德育是错误的,但重智育无可非议。有一个时期,学校对德育有所放松,并不是由于重智育所致。任何时期,学校都应当既重德育又重智育,还应重视体育与美育。总之,要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反对为强调某一方面的重要性而贬低另一方面的重要性。

三 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全面地体现了教育内外部规律的统一性

我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社会的经济、政治的形势与任务,制订了不同的教育方针。1950年,全国解放之初,前教育部曾提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显然,前一句所根据的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后一句所根据的是经济恢复时期及其以后将要实施的国民经济建设计划的任务。限于历史条件,对教育目的没有明确制定。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才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而提出的,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与人的发展的统一性。但似乎既是方针,又是目的,未能准确地表述方针与目的的区别与联系。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才对方针与目的分别做出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其后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党和政府的文件中,对于教育方针的提法,文字表述上常常有所出入,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就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包含教育目的在内的教育方针。但这个方针只提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对于教育也必须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服务不明确。显然与这一时期的指导思想有关,而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不协调。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这一方针的表述,显然比以前的表述全面、正确。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地概括了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科学的时代要求,既保持了方针的连贯性,又体现了方针的时代性;既体现了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又体现了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还将有特定含义的“劳动者”改为“建设者与接班人”,使方针具有更为广泛的概括性并突出时代精神与国情特点。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了这一方针。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级各类教育都必须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