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四、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
2024-01-20
七、物价变化
若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和设备费。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1. 价格指数调整法
(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
式中: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o——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不调价部分的权重;
B1 、 B2 、 B3 、…、Bn——各可调因子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 、Ft2、Ft3、…、 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 、 F02 、 F03 、…、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八、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4)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①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www.chuimin.cn)
② 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③ 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九、不可抗力
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十、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十一、误期赔偿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十二、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暂列金额支付相应的费用(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费、工程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费用等)如有剩余,则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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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2.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注意14天的规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2024-01-20
发承包双方办理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收回的价款。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按合同约定核算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该笔费用应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应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
2023-10-04
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前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2.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第一种是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计日工作单价计算。第二种是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件,应按合同中的约定计算。......
2024-01-20
发承包双方办理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收回的价款。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按合同约定核算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造成损失的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该笔费用应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应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
2023-08-20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对中标候选人全部名单及排名进行公示,而不是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中标价的10%。考点3 合同价款的约定一、......
2023-08-18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2023-10-16
考点2 国际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价款的约定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原则1)经济性和效率性。双方应在投标有效期内签署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将合同副本送世界银行。......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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