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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理创新案例-《人民法院报》理论卷

【摘要】:法院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张德淼[1][2011年12月29日第5版]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人类进行社会活动实现某种目标必要的手段。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是当今中国正在进行的伟大社会实践。汉江中院遵循审判规律,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审判方式改革创新,创新性地提出了构建法院管理工作的“四大工程”的思路与举措。

法院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张德淼[1]

[2011年12月29日第5版]

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人类进行社会活动实现某种目标必要的手段。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是当今中国正在进行的伟大社会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这一社会管理格局中,人民法院是中坚力量之一。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解决争端、裁判纠纷只不过是审判工作的初级功能,对社会行为进行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则是审判工作的终极功能。因此,法院审判管理蕴含着社会管理的职能,也是一种社会管理。同时审判管理活动更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优劣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法律的尊严与正义的实现。

汉江中院遵循审判规律,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审判方式改革创新,创新性地提出了构建法院管理工作的“四大工程”的思路与举措。细细研读这一系列制度,发现“四大工程”主题突出,目的明确,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这盘棋、突出执法办案这条线、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本、确保和谐稳定这个标。“四大工程”令人耳目一新而又实在管用,这一系列工程以其系统而严谨、全面而缜密、前瞻而务实、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等特点,有力地践行了社会管理创新,科学地推进了司法改革的进行。

随着经济结构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社会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的剧烈转型带来的结构性利益冲突此起彼伏,这使得本来就不十分乐观的司法能力与社会公众的迫切期待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此距离如不尽快加以缩小,就会使公众对司法产生失望感,司法也会因得不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尊重与权威。在这一过程中,法官的作用不可替代。一方面,法官直面群众,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法院的形象甚至是司法的形象。“夫法之善也者,乃在用法之人,苟非其人,徒法而已”。没有高水平的法官实施运作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体系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文字,毫无实际意义。另一方面,服判息诉、胜败皆服的目标要求,需要依靠法官高超的司法技巧、娴熟的司法技能、良好的司法作风、完美的司法人格来实现。因为利益的切身关联会从情感与理智两方面影响到一个人的推理与判断,大凡“割肉之痛”,要理智以对,并不容易。法官能力堪忧,是难以担负起如此厚重的责任的。因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汉江中院“四大工程”就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创新审判管理、完善审务管理、丰富学习制度、强化廉政制度,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引导中突出法官职业特色,在激励中形成良好法官意识,在陶冶中贴近法官生活,在塑造中成就法官骄人业绩,全面提升法官的职业道德、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www.chuimin.cn)

我曾经有幸受邀参加了汉江中院举办的“法官品质与司法公信力”和“自由裁量与司法正义”审判论坛,参加会议期间,与汉江中院的法官多有交流,让我受益匪浅。法官们表示,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四大工程”中的一些制度,如每周一次的“三新夜校”、每月读二本书、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等等,厚积而薄发,明显感觉自身司法能力有能较大提高。我还有幸阅读过汉江中院的一些裁判文书,发现在“四大工程”的作用下,该院的裁判文书不仅语言通畅,逻辑清晰,层次分明,而且文书中对概念的理解,原则的贯通,条款的应用,法律和事实的阐释等确实让人叹服,管窥见豹,“四大工程”带来的效果可见一斑。

“四大工程”既是立竿见影的“治标之策”,又是正本清源的“治本之举”。说它是治标之策,因为“四大工程”并不是一个个各自为政、互不隶属的个体,而是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整体。该工程用严密健全的制度体系、缜密周到的工作安排、严格细致的检查督导、严谨扎实的业务监管实现了一种精细化管理,杜绝了管理的漏洞与死角,使每名法官都不敢有丝毫懈怠,奋勇争先,在百舸争流中形成了法院工作发展的正面推力,建设了高素质法官队伍,打造了高质量精品案件;说它是“治本之举”,因为“四大工程”并不同于一般的规章制度,仅仅着眼于制度表面的奖励和惩处功能,而是在制度约束中植入法官良知、修养、责任等文化基因,强调文化的作用。“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没有先进的文化作为支撑,任何完美的制度都只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才能充分发挥文化的正本清源的功能。汉江中院从建院之初就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去年提出了“以学立院,以文化人”的新理念。从汉江中院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四大工程”可以看出,该院文化建设工作已经摆脱了零散、自发的状态,走向了指引规范、组织有力、保障可靠、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健康发展道路。不论是“1231金凤凰育人工程”所体现的学习型文化,“廉政文化清风工程”所彰显的廉政文化,都表明了汉江中院通过文化建设精心培育法官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使法官的思想境界升华,形成职业群体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产生职业自豪感、集体归属感、工作荣誉感,从根本上提高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能。

“四大工程”另一突出特点是强调法官学习的重要性。这是对汉江中院“以学立院”的具体阐释,对此我深以为然。一个案子的判决,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深刻了解社会,熟悉国情,洞察民意。要想成为一名让群众信服的法官,就要不断学习,不断丰富自己,因为学习是固本之举。学习能力的高低,决定着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决定着说话办事的底气和根基。法官要想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类案件纠纷,就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四大工程”就是这种强调学习重要性的一系列制度,包含了内容丰富的促学、励学机制,如每周一次的“新政策、新法律、新知识”三新学习夜校,每月推荐法官读二本书,每年举办三次审判论坛,法官撰写廉政读书心得,定期举办案例讲评会等,无不突出学习二字。“四大工程”的运行与实施,必将全面提升法官的法律智慧,完善法官的知识结构,使法官更好地胜任工作,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

【注释】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