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研究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两种不同甚至对立的线索观,分别是文学史的他律论和自律论的线索观。这样两种不同观点的对立状况,为我们进行文学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照和启迪。文学史是对于文学历史的叙述,在叙述的对象方面体现了一种过程性,这就使叙述时涉及对象的发展线索的问题。......
2024-01-18
文学是最讲求创新的部门。“文无定法”,我们不能像培养工程师、科学家那样培养出作家。甚至,我们可以期望用学院授课的方式培养出画家、钢琴家,虽然他们日后的成就与学院就读期间的成绩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在大学的文学系科可以举办“作家班”,但这并非是培养作家,它是把已走上创作道路的人集中起来,进行大学的系统知识学习而已。
文学也是最讲求因袭的部门。在科学的知识系统中,不断有新的知识充实到原有知识系统,取代旧的知识,而在文学领域中,古代作品也许会由于语言变迁而与当代读者产生疏离,然而只要读者掌握了古代语言,或者将它翻译为现代语言,那么古代作品就仍可能具有美感魅力。
文学的创新性与传统性是对立的两极,两种反差极大的性质都统一在文学上,这从基本的辨证关系理论也可以给出一些解释,但对于具体的文艺问题来说,则还应揭示它的特殊关系,以下我们进行较为具体的分析。
文学传统是范围更大的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或一方面,那么,要说明文学中的传统,就有必要先来审视“传统”一词的普遍含义。
美国社会学家希尔斯,在对传统一词作了多方面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传统意味着许多事物。就其最明显、最基本的意义来看,它的涵义仅只是世代相传的东西,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的东西。……决定性的标准是,它是人类行为、思想和想象的产物,并且被代代相传。”[1]在这里可以将自古而来,留存至今的事物视为传统,也有一些只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可能成为或正在成为传统的东西,如春节除夕观看文艺晚会、每年“五一”、国庆的七天长假导致的旅游经济等。因此希尔斯补充了一个说明:传统是要持续了三代以上的。这里的“代”不是父子之间的世代,“以一所学校为例,因为学生在那里学习了4年,一代就只4年之长。一个传统,例如,谈论教师的方式,或一种游戏的玩法,用年数计算,也许是很短暂的,但是,对其接受者来说,它可能是一种‘老传统’”。[2]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传统既可以是过去传过来的,也可以是今天传下去的。
传统无所不在,它既是我们今天正在接受的事实,也是我们今天正在创造的事实。对于文学来说这一情形的适用性如何呢?当我们谈及文学时,我们往往是从一部作品的独特之处来立论,然而这并不能抹杀文学也包含了传统性的事实。文学的传统性问题,虽则文学理论也讲到了“文学的继承与革新”而有所涉及,但人们更注重创新,传统并没有多少积极意义,只不过是无法规避的事物而已。弗莱指出了这一现象的内在缘由,“在我们的时代,由于版权法宣称任何一部艺术作品都是足以获得专利权的独特创造,文学中的传统因素便被大大地遮蔽住了。因此,现代文学的传统化力量就常常被忽略掉”。[3]人们在言说一部作品的价值时,往往是说它提供了什么独创的东西,这一指认在评价作品价值时也是必要的,但是一部成功之作的更多的方面则不能不是它从传统中继承来的东西,结果给人的印象就仿佛成为该作品价值在于对传统的突破,而实际上该作品最有价值的部分,倒可能正是从传统中继承而来的东西,至于创新的方面,其价值主要还在于探索精神,在水平上往往是稚嫩的。
我们在认识文学传统时,对传统的理解大多与它的因袭、保守等含义联系起来,至少,在不带感情色彩的理解上,我们也是把它看做创新的对立面,是在新的现实中不得不沿袭下来的东西。而实际状况是,传统既是从前代继承下来的,同时也在今天有现实基础,所以它才能在今天产生影响。在传统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架构中,人们大多只看到了前代影响而较少看到现实依据。赵树理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二黑结婚》,与张洁写于70年代末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同样都是写的农村婚恋故事,都写出了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农村婚娶中的重要性。那么在40年代就已作为落后面来写的内容,为何在70年代还在发生呢?从《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由于生产力低下、物质生活条件的匮乏,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精神落后等因素,使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低下,生养女孩的家庭,把女孩当成累赘来看待。将女孩抚养成人后嫁与他人,是为他人提供了劳动力。这种经济上的考虑,使得有女孩子的人家,必然要掂量男方的聘礼价值,这使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成为偶然。因此,这种婚姻,从代代相续的角度来看是一种传统,可从现实状况来分析,它其实也具有强烈的现实依据。仅仅从思想上来对这一传统加以批判是不够的。
与此相反,传统的东西也可能以其新颖的一面来显示其特色。中国五四时期的新文学运动,周作人是当时的主要参与者,他针对该运动的性质作评说时认为:“我已屡次地说过,今次的文学运动,其根本方向和明末的文学运动完全相同。”[4]这一评说可能与多数人的理解有出入,但我们可以看到明末文学以小说崛起作为突出标志,对原先诗文占据文坛中心的状况造成了冲击,那么,五四新文学也同样是现代的白话小说的成就更为突出;明末的文学革新体现了新兴市民文化的思想,它对原来“诗言志”,即以文学来传达主流意识形态的倾向是一种反拨,而五四新文学以启蒙作为主导,它也对中国的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猛烈抨击,从这一相关性上我们可以理解周作人之说的合理性。如果说这一例证还不足以服人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唐、宋两代都有古文运动,它对文坛的革新意义是非常明确的,但他们却祭起秦、汉散文风格的旗幡。同理,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口号是:“回到希腊去!”它带动了欧洲乃至整个世界走向了新的时代。在这些运动中以复古为革新,也许有策略考虑的因素,不过,也正是由于传统具有二重性,它才能够做到以传统的沿袭来施行传统的具有现实生命力的方面。
由以上辨析,可以得出一个初步认识,即文学领域中传统的内涵是复杂的,对这种复杂性状况,我们以下再作具体论说。
文学中的传统是整个文化传统中的一个子项,它可以是大的文化传统在文学领域中的折射,诸如“忠君”作为文化传统可以在文学中找到具体表现;它也可以是文学在发展过程中自身形成的一些惯例、规则、章法等,如在中国格律诗中的律诗,在全诗八句里,要求中间四句构成两个对联句式。如果我们要进一步分析文学中的传统,则还应看到文学中传统的类型状况,它包括:显在而正在消逝的传统、隐性的传统和虽不明显但正在形成的传统。
所谓明显存在但又正在消逝的传统,即一种有着深厚历史根基,但在现实的文化条件下,其传统根基受到动摇,因而其现实存在的合理性逐渐匮乏了的传统。这类传统包括文学的风格化追求的传统,作者的“代言—立言”传统,文学评价秩序的等级化传统等。
风格化是作家创作树立个性的结果,它在文学中伴随着作者署名权而来。一种个人风格是作品独特性的标志,它可以满足读者的多样追求和作者在文坛显姓扬名的成功幻觉。而在文学的产业化的进程中,文学的风格与商业的利润联系了起来,一位作者的某一作品在文坛走红之后,出版商马上竞相与作者签约。结果,原来是个人化的,甚至是独特标志的风格被复制和批量化地生产出来,当该类风格的作品已不被图书市场看好后,又转向另一类作品,风格化被商品潮流中的类型化所排挤了,这一情形在美国好莱坞的类型化电影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作者的“代言—立言”传统,是作者在文学表达中要成一家之言,可这作者的一家之言在文坛存在的合法性首先就要受到检视、受到审查,即使他的言说不被人怀疑和拒绝,却也因人微言轻而缺乏权威性。因此,作者有时要采取“代圣人立言”的笔法来进行讲述,既能增强讲述的合法性,又能在代言中传达出自己的见解。这种本身是作者话语策略的初衷,也成为历代主流意识形态对作者提出的义务。而在西方近代以来,像大仲马、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等人,他们把自己作品推向市场来赢得声誉,不是采用代言方式。这是文坛的一个转向。中国在新时期以来,文学也有了自我立言的方式,如王朔的作品就通过建立市场影响之后再形成文学上的影响,王朔式的调侃既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道统”,也不符合知识分子的“文统”。王朔之后的一些另类写作也有类似状况。
至于文学评价的秩序,一般来说,文学评价等级与该作品主要读者的社会地位大致吻合。如在诗的读者中,基本上要排除未受教育者即文盲,也就是说,诗的读者的社会地位普遍较高。《红楼梦》中有一段对饮酒行令的描写,众人约定都以“女儿悲”作为开头。座中薛蟠的酒令叫满座大讶之余是满堂大笑,这就在于颇有社会地位的公子薛蟠,他的诗的水平与其社会地位反差太大,有一种让人的阅读期待落空而产生的戏剧效果。而在当今的图书市场,一些传统上看来高雅的书,如《世说新语》、《聊斋志异》等摆上书摊,而另一些原先认为没有品位的武侠小说可能放进大书店的殿堂。于是,原先是“俗”作品的读者,现因成为代表大众审美时尚的“大款”,他们所青睐的作品就可能受到书商重视。接下来,至少面对市场的文学评价秩序就得调整。这一状况,体现了马克思指出的经济因素要对文化因素起到最终制约作用的原理。
文学中还有隐性传统,从字面看是指存在着的但并不明显的传统。原因在于它隐藏或依附在其他传统中,难以被人正视。
以南宋岳飞的《满江红》来说,它被视为一首爱国主义词作。而从该词写作背景来看,它写的是“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在这里实则是忠君情愫的表达。按照弗罗姆的理解,爱国主义并不只是对自己国家、乡土的热爱,至少我们现在所说的爱国主义,是伴随着中世纪教会力量的式微,人们由对神的敬仰转到世俗的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的一种思想体系。在该体系中,任何个人的利益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那么以此来看宋代徽、钦二宗,也应对之进行批判,岳飞念念不忘的只是“靖康耻”,这只是忠君思想而不是爱国思想作为基本出发点。
当然,这只是以弗罗姆思想作为依据来作的分析,并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只能作为参考。到20世纪,岳飞的词作因抗日烽火的点燃又被人广为传唱,这时,人们意识中已没有“靖康耻”的观念了,是以接近于弗罗姆所说的那种爱国热忱来读解该词作,它是对该词作的创造性误读。这里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即欧洲国家的爱国主义是从对神的崇敬转移而来,可中国社会按照梁漱溟先生之说,是“以道德代宗教”,[5]中国文化中没有超世俗的个人偶像,帝王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中国的爱国主义就不同于欧洲爱国主义所依赖的文化基础。既然中国文化没有欧洲的那种神权统治和神性崇拜的传统,那么由此线索就得思考中国文化训导出的族群归属感了。欧洲文化中有一套“个人”的价值观念,所谓群体是若干个体的叠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体只有成为群体的一员才有价值,中西文化中关于个体于群体的观念是相反的。那么,《满江红》中体现的,就是族群利益受到伤害之后个体成员心理受挫的反映。因此,对该词理解的忠君也好,爱国精神也罢,其实背后都有个人的族群归属感这一文化传统在起作用,它是一种倘不与欧洲个人主义价值观作对比就难以发现,难以自省的因素,它是一种隐性的传统。(www.chuimin.cn)
在文学中还有一种传统,它没有悠久的历史根基,但它已经反复出现,并且可以预期它在一定时间内不会中断,它就是一种正在形成的传统。当代传媒的批评就包含了这类传统。从常例说,对一部作品的褒贬有不同效果,它会引导人们的评价。但当今是大众传媒的时代,传媒报道中引人注目的是有争议的事件,于是本来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否定性批评,可以诱使受众去了解作品,从而拉动该作品的图书销量,而图书出版业恰恰需要销量指标,因此否定性的批评有可能为作者下一部作品的出版奠定有利基础。
中国新时期文学,就有在“文革”中被否定的作家、作品,知名度与文坛地位比以前大为提高的情形。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整个80年代,诸如“朦胧诗”、“现代派小说”等,早先作为一种负面意义的对象提出来,在讨论中有不同意见的激烈交锋,并没有结论性的意见,可这讨论本身就造成了广告效应,扩大了作品影响。到90年代,小说《废都》在未出版前,媒体就进行了炒作,大肆宣传;当其问世后,又是以批判成为主调。另外,文坛上“二王”(王蒙、王彬彬)的论争,“二张”(张承志、张炜)关于“拒绝投降”的呼吁等,都有为作者提高知名度和为作品提高销路的作用。上溯文学史,也有类似的情形,诸如《红楼梦》曾被视为淫书,《水浒传》被归为反书,甚至一度遭禁,但这些作品终于获得承认,主要在于自身的艺术成就;反观新时期文学由受批判而走红者,很难说它有持久的魅力和高度成就。可以说这是正在形成的新的传统。
文学传统如上述有几种类型。当我们作类型状况的描述时,它们是静态的、界限分明的;而它们在实际存在中则是动态的,相互交融、冲突与纠缠着的。因此有必要在类型状况分析后,再对它们的“对话”关系作出分析。
上文对文学传统分出了三种类型,由于对话的最基本的层面是双方共同参与,那么,对话在上述分类格局下就呈现为三种状况:甲和乙的对话、乙和丙的对话、甲和丙的对话。
悠久的然而正在消逝的传统与隐性的传统之间存在着对话。在第一类传统中,我们列举了风格的传统、“立言—代言”的传统和文学评价秩序的等级化传统,应该说这都是文学中的传统,并且它正在逝去时,并不是说它面临指日可待的消亡,而是认为它有一种由理应如此过渡到尚且如此、只能如此的转折。以“立言—代言”传统来说它的代言是对传统中某种权威性的借用,而这种权威性诉诸社会的公众话语才适用,当文学表达进入私人话语即日常生活话语的领域时,这一代言就不再是针对权威,而是俨然以读者的代言人姿态出现,以唐人李益的短诗《江南曲》来看就有此特性: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朝儿。
这是以一个商人之妇的口吻来写的诗,意指丈夫作为商人常年外出,自己只是在家坐守空房,这种主妇在家独居的状况在渔家也常见,但渔家是以鱼汛作为作息安排的依据,渔妇可以根据鱼汛季节的周期来推断丈夫的归期,而商人则行踪不定,主妇朝暮期盼,盘算归程,可“朝朝误妾期”。在这一代言中没有子曰诗云的权威,如果说“不学诗,无以言”的话,看不出该诗体现了《诗经》的何种意义,可是再看该诗的苦诉,作为思妇之诗,它与另外的思妇诗就有不同,试看以下两则,分别是征人之妇和官人之妇的怨情诗:
打起黄莺儿,莫叫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肯到辽西。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叫夫婿觅封侯。
在这两首诗中,征人之妇的诗是在“怨”中表达对夫君的无穷思念,官人之妇也有怨,但在“怨”中体现出一种惆怅中的自得。再反观《江南曲》,作为商人之妇的怨情表达,它在“怨”中真正是一种悔恨。那么,这里对商人、征人和官人的不同家庭的写照,体现了中国重农轻商的文化传统。以上三首诗,都是代妇人立言的口吻,其中就有中国文化传统的积淀,它是代传统立言。如果说代言是中国诗歌创作的传统,或者代圣人立言,或者借“香草美人”来抒发心绪,那么在这代言中,结合某一题材后就有文化观念范式作为隐性的传统发挥作用了。
在中国当代文学中,近年来出现了一种“私小说”,它是把原属个人隐私的生活展现出来,从这类小说难以看出代言性质。其实换一角度就能洞察其中底蕴。丹尼尔·贝尔曾指出,现代社会是鼓励人自律、自立、自励的,是崇慕成功者的社会,但在“二战”以来,人们已逐渐转向崇慕“他人”,向芸芸众生看齐,这是对自身孤独体验的克服。[6]那么,中国自改革开放后已进入了一个竞争的时代,个人被纳入紧张的生活中,同时,城区的单元式构造的住房阻隔了邻里交流,人们主要的信息渠道由交谈演变为看书报电视,甚至交谈也可以是在电话中完成,它使面面相对的促膝谈心的亲切感荡然无存,这使人们陷入普遍的孤独感。所谓“私小说”,是让读者从阅读中窥见与之相近的他人,产生克服孤独感的幻觉。因此,这里的代言由对权威负责转到了对公众负责。对权威话语的代言是文学中的传统,它的背后还有一个隐性的传统,即文学之外的因素对文学产生影响的传统。
至于正在消逝的传统、隐性的传统,它们与正在兴起的传统也有类似对话。文学史上,作者曾享有很高声誉,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左传》曾有立功、立德、立言的“三不朽”之说,这种对作文的看重体现了书面语言在社会话语权力秩序中的等级地位。书面语言在物质形态上是“白纸黑字”,它可以广泛而持久地传播,更为关键的是,它可以被保存起来作为一种凭据,就像契约、合同那样,体现出证言性质。在古代社会,书面语言只是文化人所专有,他们在社会中往往有较大权威性,书面语言高于口头语言以及作家声誉较高,与此是有关联的。而在当代文化中,影像传媒产生了重要影响,丹尼尔·贝尔指出:“青少年不仅喜欢电影,还把电影当成了一种学校。他们模仿电影明星,讲电影上的笑话,摆演员的姿势……”[7]青少年模仿电影本来只是对角色的崇敬,但角色需由演员扮演,崇慕感就可能迁移到演员身上。杰姆逊则认为,20世纪发生了两次传媒革命,一次是无线电技术的发明,它可使一个消息瞬间传递到远方,起到将现场无限扩展的效果;第二次传媒革命是电视的发明。这两次革命都意义重大,甚至可能影响政局。[8]当年希特勒竞选德国总理,就是最大程度地利用了无线电广播,它使德国成为了全民政治狂热的现场,同理,苏联在抗击法西斯的战争中,斯大林在红场的讲话通过广播传达到全国,也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至于电视,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美国大选,肯尼迪与尼克松竞争总统职位,从广播听来尼克松更有辩才,可在电视画面上,尼克松双眉紧锁、忧心忡忡,而肯尼迪显得年轻、自信、潇洒,更有魅力,最终肯尼迪赢得大选。在当今,除电影明星外,电视的节目主持人也成为万众瞩目的公众人物。在图书的市场化进程中,由电影明星和电视主持人著书,可以预期有较好的出版收益,于是近年来明星或名主持人纷纷写回忆录,它一方面是新的正在兴起的传统向作家著书的旧传统的冲击,同时也是明星或名主持人通过著书来表明自己的文化档次和社会影响力,在这一方面来看,它是对著书立说以“名垂青史”的传统权威的认同。在这背后,又有争取话语权力的隐性的传统在起作用。
以上对文学中传统的论说,考察了它的定义、类型、相互间的对话等,最终想提出一个观点,在文学领域,单纯将传统与创新对立起来是不合适的,甚至将它们辨证地看成互补的两方面也解决不了问题。
对一部具体的文学作品而言,它处在时间之流,总会受到前代创作的影响,并且如果富于艺术魅力的话,也会对将来的创作产生影响,这样,文学总是在一种传统的延续中发展的;同样道理,一部文学作品公之于世,被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时,也应该有它自身独特性的标志,它必须不是对此前已发表或出版的著作的抄写,否则,它就是一部抄本而不是创作,因此,在这一微观的分析中可见出,文学中的传统与创新是一个统一体。传统只能以一种创新的方式呈现才具有生命力,而创新也只有在传统的格局中生长才有合理性,只有借助于传统才能够在文学史上留传。
如果一部具体的文学作品是这样的话,那么由若干具体作品组构成的,处在时间之流中的文学史也应该如此。人们之所以将二者作出分割,与人们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惯例有关。正如特·霍克斯所说:“‘二元对立’概念显然是结构概念的基础。事实上,这一原则对任何语言都是适用的。正如罗曼·雅各布森和莫里·哈莱指出的,对二元对立的辨认是儿童‘最初的逻辑活动’,在这种活动中我们看到文化对自然的最初的独特的介入。”[9]所谓“二元对立”,就是在语言中分列出两种相关的同时又是对立的极端,以此作为坐标来衡定对立状况的语言表达方式,如高—低、大—小、左—右、黑—白等,这一表达方式对于人在描述事物时提供了方便,但正像现代语言哲学所揭示的,语言既是人所运用的得力工具,也是束缚人思维和感受的囚笼,如黑—白的对立就可能掩盖了黑—红与白—红的对立。语言的表达方式会很自然地成为人在思考问题时的一种限度,在语言中不被表达的就会成为思维中的盲点。文学中传统与创新的关系问题,也正是一种二元对立的语言框架所构设的两端,一旦人们用语言来表达传统—创新的关系时,尽管可以指出这两方面可以在一个过程中统一起来,但毕竟要将此两方面看成是不同性质的事体。其实至少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这两方面绝不仅是一种二元对立性质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融合和渗透的对话式的关系。
由上文我们指出了文学传统的若干类型,以及这不同类型之间的对话关系,在这种分析框架中,文学发展进程就不只是传统的延续或创新的表达这类简单的判断了,实际上文学发展进程总是在传统给定的某一框架中进行的。同理,文学在延续传统的进程中也总是有它自身创新的因素,对于每一具体的文学作品而言,我们所要做的不过就是分析几种类别的传统在运作过程中的对话格局,在这一对话中,总是有新的问题或因素被激活,也不妨说被激活因素的外在显现就是我们强调的文学的创新因素了。我们不应只是在理论上对传统与创新作辩证关系的论述,而且应在认定该关系基础上,对前人提出的问题作出更深一步的发掘。
有关文学史哲学的文章
文学史研究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两种不同甚至对立的线索观,分别是文学史的他律论和自律论的线索观。这样两种不同观点的对立状况,为我们进行文学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照和启迪。文学史是对于文学历史的叙述,在叙述的对象方面体现了一种过程性,这就使叙述时涉及对象的发展线索的问题。......
2024-01-18
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为了一切实用的宗旨,对我们和对目前一时来说,历史便是我所知道的历史。当它作为史学家的意识时,旁人无从知晓;因此史学家所想的,所知道的历史,说到底又是他所表述的历史。以下从文学史的述史机制来作出论析。拆构型的述史机制,是相对于建构型而言的。这一模式在他看来代表了文学史中更新的一种撰史倾向。......
2024-01-18
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往往就是取决于人们阅读的态度。那么文学或许可以比作园丁种植、养护的花卉,它包括一些花、草,木本植物,在植物分类关系上它们之间完全不是同类,甚至在生物竞争关系上有敌对性质,然而,在供人观赏的价值上,它们可以集合为一个整体,那么,文学也就与此类似。门类文学史可以说就是这样一种工作。......
2024-01-18
在进一步思考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过时与再生”也是一种文学机制,并且是一种维持文学发展和保持文学创作有旺盛活力的机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能够在历史上留下痕迹。但是,这样一种经久不衰的文学价值,有一套特殊的经典化的机制来起作用。文学中的“过时”机制有其认识论上的根源,即人们所看的只是人们能够看到并愿意看到的东西。正因为过去的文学会“过时”,才会召唤当今的创作,才会给当今的创作留下一席之地。......
2024-01-18
当达尔文用“进化”解释地球上各生物物种的起源、发展问题时,他本身所做的只是生物学上的研究,他也许没有想到会给整个人类的世界观带来如此巨大的变革。进化论的乐观主义使各种远远脱离了生物学范畴的人文学科也纷纷向它挂靠。然而在进化论图式中还有一个例外,可能也就只有文学艺术的领域了。达尔文学说诞生以来便在各个人文科学领域都引起了连锁性反响。......
2024-01-18
文学史有“史”的观念,也有“文学”的观念,其中应以文学的观念来贯穿史的观念。而宗教史、科学史的这些特征是同具体阐述对象相对的,那么对于艺术史来说,它又应有自身特性。与宗教史相比较,可以说文学史是一部精神上的价值坐标转型、演变的历史。从这个意义来说,宗教史是各教派以旧有的教义、宗师为本,文学史是以各作家或流派新创的文学为本,两者有着不同的价值标准。文学史又截然不同于科学史。......
2024-01-18
从一方面来看,文学史是对已经发生了的文学现象的记录、整理和研究。在文学史的架构中,它会依照时间线索来编排材料秩序,梳理出前后次序和影响关系等。作为由后来者真正决定,并且不断地根据后来者的看待和理解的变化,而不断得以改写的一个学科领域,文学史是由退行性规则所支配的。这种结构化的工作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文学史的经典化......
2024-01-18
文学史的述史模式有多少种?下面以文学史上不同时代之间文学的关系作为坐标,提取几种具有典型性的述史模式加以讲述。荣格指出,原型“并非仅仅由传统、语言和移民传播,而是自发地、不论何时何地、不需任何外部影响地重现”。从原型的观点来看文学史,那么,文学史就成为人的历史循环的文学记录;或者说以文学循环的方式来展示了人类的历史进程。经典模式与原型模式的差异当然是明显的,但是它们也有共同点。......
2024-01-1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