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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主义发展及代表作家

【摘要】:和正式的长篇大论不同,蒙田的随笔轻松散漫、浅尝辄止,主观性强,具有抒情色彩,其宗旨是坦诚地描写世人,尤其是他本人。再者,这一时期,尤其是在浪漫主义时代,随笔这一文体与英国对自身民族性的认识和界定也存在关联。至浪漫主义时期,期刊杂志市场持续繁荣,不断有新刊物问世,尽管不少只是昙花一现。浪漫主义时期最杰出的随笔作家当属查尔斯·兰姆、威廉·哈兹里特和托马斯·德·昆西三人。

一般认为,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是随笔(the familiar essay,或译小品文)这一文体的开创者。1580年,蒙田将自己的首部文集命名为《随笔》(Essais)——“Essai”这一字眼在法语里为“尝试”(attempt)之意,由此开创了一种融趣闻、逸事、个人生活与智性沉思于一体的写作方式。和正式的长篇大论不同,蒙田的随笔轻松散漫、浅尝辄止,主观性强,具有抒情色彩,其宗旨是坦诚地描写世人,尤其是他本人。继蒙田之后,由于培根和蒙田随笔英译本(1603)的影响,随笔这一文体在英国扎根,至18、19世纪发扬光大,俨然成为一种本土文学传统。不同于蒙田的是,培根的随笔篇幅短小、语言精炼,具有说教性,与读者保持距离,而非拉家常式的亲切随和。亚伯拉罕·考利(Abraham Cowley)和威廉·坦伯(Sir William Temple)是17世纪两位重要的随笔作家,两人都继承了蒙田的传统。尤其是考利,其优雅流利的文风为随笔树立了重要典范。但两人的作品直到18世纪才被广泛阅读,对后世随笔的发展产生影响。18世纪和19世纪是随笔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随笔的大发展与报刊杂志市场的崛起、识字率提高和中产阶级读者群的形成密切相关。随笔短小灵活,是与报刊杂志相得益彰的文体,刊物市场的扩张不断刺激着随笔的发展,随笔日渐成为一种面向大众的流行读物。再者,这一时期,尤其是在浪漫主义时代,随笔这一文体与英国对自身民族性的认识和界定也存在关联。随笔轻松、随意、重常理,与英国国民对自身的想象相契合,因而,在英格兰的自我想象里,随笔成为一种可以代表本民族精神和气质的文体。另一方面,英国又较早形成了一个中产阶级,随笔随即成为“一种尤为妥帖的文体,将阶级归属感与随和好相处的个体形象结合在一起”(3)

18世纪早期名噪一时的两份期刊为艾狄生(Joseph Addison)和斯梯尔(Richard Steele)合办的《闲谈者》(The Tatler,1709-17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712,1714)。艾狄生和斯梯尔假托斯威夫特笔下人物“艾萨克·比克斯塔夫”(Issac Bickerstaff)和虚构的“旁观者先生”(Mr.Spectator)在期刊上品评世事人情,就文学、戏剧文化政治社会、人生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抒发自己的见解,如良师益友般侃侃而谈,笔调轻松自如,富于机智和戏讽。18世纪的随笔总体上讲求社会和道德功用,这在塞缪尔·约翰逊的《漫游者》(The Rambler)和《闲人》(The Idler)中表现得更明显。尽管这些文章读来轻松自然,很接近于早期的随笔,但实际上有别于蒙田所开创的传统,作家并不在文章中呈现自我、剖析内心或讲述个人生平,也不追求蒙田式的亲密随意,对读者推心置腹。究其原因,在于“18世纪的气候,尤其是所适用的批评标准,有悖于亲密式随笔的发展”(4)。蒙田开创的传统大约被遮蔽了一个世纪。至浪漫主义时期,期刊杂志市场持续繁荣,不断有新刊物问世,尽管不少只是昙花一现。至1820年间,期刊杂志市场已臻于饱和,其中最负盛名的有《绅士》(the Gentleman's,1731-1914)、《布莱克伍德的爱丁堡杂志》(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1817-1980)和《伦敦杂志》(London Magazine,1820-1829)。繁荣一时的杂志为随笔的创作和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此间,因刊物多样化的要求,随笔内容题材更为丰富多变,形式上具有更自觉的探索和创新意识。其中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在获得新发展的同时,随笔又重新贯通了蒙田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说,浪漫主义的随笔是“具备教育背景的知识人‘尝试’以感官自我作为首要的媒介和阐释者在特定环境或社会中诠释全新的经验”,因而,它对观念和事件的解读往往是印象式的,且专注于心灵或意识的反应。实际上,随笔的蒙田传统的复兴与浪漫主义对主观性和主体意识的强调是一脉相承的,与以华兹华斯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诗歌和这一时期兴起的自传体裁都有共通之处,“这也说明为何在这一时期,尤其是1800年之后,或明或暗的自传式随笔盛极一时”(5)。浪漫主义时期,随笔名家辈出,广为人知的有利·亨特(Leigh Hunt)、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威廉·哈兹里特(William Hazlitt)、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约翰·威尔逊(John Wilson)等人。这些作家以各具特色的方式运用自白技巧,在题材上尽显随笔的亲密性和私人性,常致力于书写看似琐屑的日常细节和个人关注,抒发一己之见,或沉湎于各自的情怀和意兴中。另一方面,尽管常以自我为中心,随笔也并不意味着自我沉溺,它往往见微知著,于平常琐屑中见真知,由具体细微之处抵达宏大而普遍的意义。(www.chuimin.cn)

浪漫主义时期最杰出的随笔作家当属查尔斯·兰姆、威廉·哈兹里特和托马斯·德·昆西三人。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在《伦敦杂志》上发表随笔文章,后将文章收录在《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1823)和《伊利亚随笔拾遗》(Last Essays of Elia,1833)两个集子中。兰姆专注于描写个人生活及所思所感,诸如童年岁月、亲朋好友、对文学和戏剧的观感、对世相人心的体察等等。兰姆的文风亲切、精巧,温文尔雅,饱含幽默温情。他善于在怀旧中捕捉旧日的瞬间、印象和意象,使过去蒙上传奇色彩。今天,兰姆的作品依然是英语随笔的典范之作。哈兹里特才华横溢,思维活跃,在随笔写作上推崇蒙田,著有随笔集《圆桌谈》(Round Tale,1817)、《席间闲谈》(Table Talk,1821-1822)和《直言者》(The Plain Speaker,1826)。他的文章将书面体和口语体有机结合起来,富于情感和激情,偏好长句、长段落,有汪洋恣肆之感,其间穿插着悖论、警句、典故和引语。他形容自己的散文为“实验性”而非“教条式”的,擅长以谈话的方式探讨日常经验。哈兹里特更以文学批评著称。托马斯·德·昆西的《一位英国瘾君子的自白》也是浪漫主义时期影响深远的散文名篇,最初以随笔形式于1821年分两期发表在《伦敦杂志》上,1822年成书出版,1856年修改后再版,是一本自传性质的作品。书中有关于他少年经历的记载,主体部分包括“鸦片的乐趣”和“鸦片的痛苦”。该书文风多变,文字富于表现力,尤其是对服食鸦片酊后梦境的描述,更见作家的功力,文字瑰丽奇异,逼近诗境,把读者带入梦幻和潜意识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