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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浪漫主义文学:外语学术普及系列

【摘要】:至18世纪,一个重要的转折是崇高被视为“客体的一种内在品质,尤其是自然现象和自然景物的品质”,而不再被认为是源自作家创作的修辞效应。再者,17、18世纪的“大旅行”风尚直接催生了这种浪漫主义的“崇高感”。伯克和康德是系统论述过“崇高”的两位哲学家。任何能引发痛苦和危险感的东西,或者说,任何令人恐怖、或与恐怖相关或给人恐怖感的东西,都是崇高的根源。

“崇高”(Sublime)最早是一个修辞学概念,由古希腊人朗吉努斯(Longinus)在《论崇高》(On the Sublime)一文中提出。1674年法国理论家布瓦洛(Nicolas Bioleau-Despréaux)将该文译成法语后,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批评和美学范畴,用来描述伟大的思想、庄严的情感、修辞上崇高的意象和象征等。至18世纪,一个重要的转折是崇高被视为“客体的一种内在品质,尤其是自然现象和自然景物的品质”(26),而不再被认为是源自作家创作的修辞效应。英国文人和哲学家,比如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丹尼斯(John Dennis,1657-1734)、第三代沙夫茨伯里伯爵安东尼·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1671-1713)等,都将崇高理解为庄严壮丽的大自然所激发的强烈情感效应。

研究者将这一转向归结为启蒙运动带来的意外后果,“实证科学认定可以从自然体系中发现宇宙的神圣计划,然而,研究却恰恰证明物理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和莫测”。(27)戴维爵士(Sir Humphrey Davy,1778-1829)曾这样表达他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困顿感:“尽管可以用实验仪器观察、发展、甚至制造无数种细微现象,我们却无法把握控制这些现象的普遍法则,试图定义普遍法则只是让我们迷失在对未知力混沌而崇高的想象中。”(28)希思和波尔汉姆认为戴维爵士的反应本质上是浪漫主义的,“崇高感”被“越来越多地用来表达人类有限的理解力与不可思议的无限宇宙之间的鸿沟”。(29)再者,17、18世纪的“大旅行”(Grand Tour)风尚直接催生了这种浪漫主义的“崇高感”。“大旅行”流行于英国和北欧上层社会,旨在作为青年教育经历的一部分,是一种漫游欧洲的长途旅行,“尤以罗马那不勒斯为理想的目的地”(30)旅途中,旅人得以直接与粗犷的大自然对峙,领略到高山、峡谷、激流和荒野的壮丽风景,尤其是穿越阿尔卑斯山脉时,可感受到一种伴随敬畏和恐惧感的强烈震撼。未被驯服的荒野和自然显然是对启蒙理性和秩序的直接挑战。

伯克和康德是系统论述过“崇高”的两位哲学家。伯克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the Beautiful,1757)中将崇高与美加以对照:美与“小”、“精致”、“光滑”相关,而崇高取决于“巨大”、“混沌”和“宏阔”;美带给人的是爱与愉悦的感受,崇高召唤起崇敬、敬畏、敬意和惊奇的感觉。任何能引发痛苦和危险感的东西,或者说,任何令人恐怖、或与恐怖相关或给人恐怖感的东西,都是崇高的根源。然而,这种恐怖又夹带着快感(a delightful horror),因为观察者置身于一个安全的距离,这种恐怖并不对他构成直接的威胁。伯克认为,体积庞大的、外形上不规则的、空间上巨大的、混沌、隐晦、朦胧之物,比如高山、哥特式建筑、自然现象、工业化景象、乃至密尔顿和莎士比亚作品中的某些场景,都能给人崇高之感,令个体感受到自身的有限性。继伯克之后,康德在《论优美感和崇高感》(Observations on the Feelings of the Beautiful and Sublime,1764)和《判断力批判》(Critique of Judgment,1790)中进一步对崇高做了论述。康德将崇高分为数学的崇高(the mathematical sublime)和力学的崇高(the dynamic sublime),前者指对象体积的无限大,而后者是对象令个体洞悉自身在自然伟力面前的微不足道。但康德认为崇高感存在于“做判断的主体心灵”之中,与想象力和理性的协调相关,观察者在领略崇高的力量时,感性的想象力不足以对“无限”做出把握,因而必须诉诸理性,最终洞见“无限”和“绝对”的超越性理念。因而,“崇高感就是理性功能弥补感性功能的欠缺的胜利感”:“它先是由于对象‘无形式’、不可把握而引起不愉快、无能感和瞬间恐惧,但因为它最后又归于某种更高的合目的性,意识到人有一种掌握无限的超感性能力而引起对自身的自豪和崇敬,两种对立情感的交替形成心情的激动。”(31)换言之,崇高感是主体内在的创造性活动,它一方面显示了人类的有限性和缺憾,但在与“无限”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对峙时,人又彰显出自身异于自然的优越性。(www.chuimin.cn)

18世纪后半叶,崇高日益成为一种被刻意追寻的审美体验,甚至出现了所谓“崇高崇拜”(the cult of the sublime)的风尚,深刻影响了这一时期的绘画和文学。艾迪生、丹尼斯、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和霍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1717-1797)等文人艺术家都曾游历过阿尔卑斯山,抒写崇山峻岭在心间激起的敬畏、恐惧感和无垠、巨大、壮阔的感觉。对恐怖感和敬畏感的追寻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哥特式复兴”潮流,哥特式小说家热衷于描绘自然和建筑场景以及人物行为所激发的愉悦的恐怖感。这一风尚参与形塑了浪漫主义的情感和观念,对18世纪末兴起的浪漫主义运动具有深远的影响,“富于才情的个体与崇高大自然之间的对峙是很多浪漫主义作品的核心所在,这在很多浪漫主义作家那里都能看出,如威廉·华兹华斯、塞缪尔·柯勒律治、威廉·布莱克、拜伦爵士和珀西·雪莱等”,而华兹华斯和雪莱尤其敏感于大自然的神秘和伟力所激发的崇高感。尽管个体作家对崇高的阐发不尽相同,但“它一般被理解为一种直觉超验存在的途径和挑战既定文学规则的手段”(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