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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术普及系列:浪漫主义文学揭秘

【摘要】:随浪漫主义文学向“抒表论”转向,阐释创作发生机制的理论也随之出现了明显的范式转换。柯勒律治播散并阐发了德国批评家施莱格尔提出的浪漫主义有机论。“植物”这一意象贯穿了柯勒律治的有机论体系,通过对植物属性的充分阐发,柯勒律治彻底革新了浪漫主义关于艺术“生产、分类、解剖和评价”方面的观念。继柯勒律治之后,雪莱在《诗辩》中进一步发展了有机论。

浪漫主义文学向“抒表论”转向,阐释创作发生机制的理论也随之出现了明显的范式转换。艾布拉姆斯将这一范式的转换界定为从“机械论”向“有机论”的转变,即以有机植物替代原来的机械喻象来阐发艺术的创作机制,植物的意象深入浪漫主义诗人的心灵,比如,济慈曾说,“如果诗歌不能像树木抽枝长叶那样自然生成,那还不如不写”。

柯勒律治播散并阐发了德国批评家施莱格尔(A.W.Schlegel)提出的浪漫主义有机论。柯勒律治对机械形式(mechanic form)和有机形式(organic form)进行区分,指出前者为固定的、既定的形式,如将模子套在湿泥上一样,而后者是“内在的,它从内部衍生的同时发挥形塑作用,在自身获得充分发展时,其外在形式亦臻于完善”(23)。有机形式是由诗人的想象力赋予的。在理论著作《文学生涯》(Biographia Literaria,1817)中,柯勒律治着重论述了想象力的性质,他将想象力(imagination)与幻想(fancy)区别开来,将想象力描述为一种综合的神奇力量,具有内在的生机,将一切融合联结为一体,形成自身的形式;而幻想只能将事物、意象和思想等机械地聚合起来。柯勒律治以想象力内在的有机法则(organic laws)取代了新古典主义既定的外在“规则”(rules)——诗歌作品不是被外在的、人为的规则界定和规整,而是像有生命的植物一样,依循内在的、自然的法则发展出自身完美的形式。换言之,好的诗歌应该像植物一样凭借内在的能量生长,发展出有机的整体感,整体离不开部分,而部分与整体也互为依存。“植物”这一意象贯穿了柯勒律治的有机论体系,通过对植物属性的充分阐发,柯勒律治彻底革新了浪漫主义关于艺术“生产、分类、解剖和评价”方面的观念。(24)继柯勒律治之后,雪莱在《诗辩》中进一步发展了有机论。在雪莱这里,艺术创作基本上是自发的,无意识的,艺术家只是作品发生的媒介或脱胎的母体。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对这一系列依托植物属性而阐发的观念做了概括,这里简述如下:(25)(www.chuimin.cn)

浪漫主义的有机论影响了后来的新批评流派,布鲁克斯(Cleath Brooks)等人关于诗歌自足、和谐、统一、整体等观念与浪漫主义的有机论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