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后台湾社会的基本性格是在一九五○年前后形成的。战后接收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在中国的内战中确定失败以后,只能以台湾作为它的统治范围。由于韩战的爆发、国际局势的转变,美国决定保护台湾,遂使得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稳定下来。国民党在台湾的“失败”,又更加促使许许多多的台湾知识分子在国、共内战中倾向共产党。......
2024-01-11
一
中国文学的表达媒介,在文学革命以后由文言文变为白话文,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一般人总以为,这是一个既简单而又明白的事实,人人都知道,人人都“懂”,没什么好深究的。其实,在这个简单的事实背后,蕴藏了极复杂的问题,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之外。
首先,我们要问:什么叫“白话文”?按照一般的理解,应该是:用我们讲的“话”写成“文字”、写成“文章”,就是“白话文”了。这样的“白话文”,和我们讲的“话”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不像“文言文”,和我们讲的“话”有很大的差距,好像是另一种语言一样。
这样的理解,初看好像没有问题,仔细一想,就知道并非如此。譬如,同样都是中国人,上海人讲上海“话”、广东人讲广东“话”、闽南人讲闽南“话”、客家人讲客家“话”,把这些“话”都写下来,是否就是“白话文”了呢?显然不是。只要是读过书的中国知识分子,不论他们讲的上海话、广东话、闽南话、客家话多么的不同,不同到彼此听不懂,但他们所写的“白话文”,却大同小异,彼此都可以看得懂。
为什么会有这种奇特的现象呢?原因很简单:他们除了讲自己的“家乡话”(方言)之外,还讲一种彼此都可以听得懂的“官话”(现在大陆叫“普通话”、台湾叫“国语”)。所谓“官话”,顾名思义,就是“做官的人讲的话”,其情况正如现在的公务员在公式场合必须讲“国语”一样。这种“官话”,因为历史因素的影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古代的士大夫、现代的知识分子,都会讲这种“官话”(即使讲得不太好,至少也会读、会写)。所谓的“白话文”,较精确地讲,主要是指:把“官话”(或普通话、国语)写下来的那种“文字”。胡适在讨论“白话文”问题时,曾这样说:
我有一个侄儿,今年才十五岁,一向在徽州不曾出过门,今年他用白话写信来,居然写得极好。我们徽州话和官话差得很远,我的侄儿不过看了一些白话小说,便会做白话文字了。[1]
这一段话就很明显地把中国知识分子“讲”方言(家乡话),“写”官话(白话)的矛盾现象表现出来了。
在最极端的状况下,一个人可能只会讲家乡话,完全不会讲官话;他的“官话”完全是从“白话文学”上学来的,因此,他会的是“写”的官话,而不是“讲”的官话。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白话文”实际上并不是他自己真正的“白话”(口语);这时候我们说他写的是“白话文学”,实在是有一点矛盾。
对这种矛盾现象认识得最清楚的,是日据时代的台湾知识分子。由于和祖国的割离,许多知识分子并未到过大陆,没有机会学官话、讲官话,他们的官话其实是通过“书本”学来的,是“书面语”,而不是“口语”,因此,在台湾新文学运动时期讨论“白话文”问题时,即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白话文拿到台湾已经不是白话文”。[2]
当然,这种情形可以说是特例。一般而言,在台湾以外的中国各地区,知识分子多少总是会说一点官话,对他们而言,官话不会变成“纯粹”的“书面语”。到了现在,通过普及教育,“国语”或“普通话”(即“官话”)普遍推广到中国各地,这种特殊状况已经差不多绝迹了。
不过,普通话(“官话”)变成“书面语”的矛盾现象虽然已经极少存在,另一个较小的矛盾却永远不会消失,那就是:一个人既讲方言(家乡话),又讲普通话,但他所写的,却主要是以普通话为主的“白话文”;而实际上,就他最熟悉的“口语”(白话)而言,第一应该是方言,其次才是普通话。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最道地的“白话”文,应该是以方言为主的白话文,而不是以普通话为主的白话文。
如果我们抛开不讲汉语的少数民族不谈,只谈讲汉语的、占中国人口绝大部分的汉族,那么,汉语方言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官话系统,即与官话相当接近的各种方言(如北方各省及四川等地);第二类是非官话系统,即和官话(普通话)有极大差距的各种方言,最著名的如:吴语(苏州话、上海话)、粤语(广东话)、客家话、闽南话等。
从以上的分类我们不难想到:讲官话系统方言的人,不论是讲、是写,运用起普通话来较为顺口;非官话系统的人,当然就要困难一些。这是因为,对官话系统的人来说,普通话虽然不完全是他们的“白话”(口语),但已经相当接近;但对非官话系统的人来说,普通话简直是另一种“语言”,有的人甚至会认为,学起来只比外国话好一些而已。
胡适等人所以坚持要用“白话文”来取代“文言文”,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他们认为,“白话文”是活的语言,只有活的语言才能写出活的文学。如果要把这种立场推至极端,那么,我们可以说:真正最“活”的语言,是各地区从小所讲的方言,而不是他们上学读书以后所学的普通话。对方言和普通话有极大差距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
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现在通行于中国各地的“白话文”,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真正的“白话文”;他们最熟悉的“言”(语言),是和这里白话“文”不甚一致,或者甚不一致的。对许许多多的中国人来说,“白话文”实际上并没有达到胡适等人所希望的“言、文一致”的理想。
二
新文学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如胡适、鲁迅等,他们知不知道这种矛盾呢?当然知道。胡适讲的徽州话、鲁迅讲的绍兴话,和普通话的差距都不小,他们当然会了解到,普通话不是他们最彻底的“白话”(口语)。但是,我们如果要他们贯彻“言、文一致”的原则,要他们写“徽州话”、“绍兴话”等“真正”的、属于他们自己的“白话”,而不要去写普通话那种“白话文”,他们会不会同意呢?回答是:绝对不会,而且想都没想过。不只他们如此,所有新文学的作家也都如此。
第一个原因是:他们都知道,只有通过这种不彻底的普通话的“白话文”,全中国的人才能彼此相互沟通、相互了解。如果没有这种“统一”的“白话文”,就没有“中国”。只要想象一下,闽南人只讲闽南话、只写闽南话,客家人只讲客家话、只写客家话,广东人只讲广东话、只写广东话,就可以知道,这样的“中国”不可能还是“一个”国家,而是分裂成好“几个”国家。而且,也不再有所谓的“中华文化”,而会变成“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广东文化”等等。这样的方式完全违反了几千年来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重“统一”的发展模式。我们可以说,“白话文”虽然远较“文言文”合乎“口语”,但是,在全中国“言殊方”(语言各地方不同)的情形下,它们同样扮演了“书同文”的角色与功能。
具有长远历史的“书同文”的传统,反过来又使得各地方言“文字化”的工作变得困难重重,或者变得没有必要。这也是胡适、鲁迅等人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们的家乡话写成“白话文”的第二个原因。
“书同文”的形成,其实是“文化中心区”逐渐往各处扩散的结果。“文化中心区”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它的文明影响到各方言区;各方言区的特殊文明也可以被吸收到“文明中心”里,而成为“文明中心”的一部分。所有这种文明的产物,譬如人所创造的各种物质的、精神的事物,基本上是以“书同文”的“文”(古代所谓“雅言”、现代所谓“官话”、“普通话”、“国语”)来记载的,而不是以方言来记载的。说得更谨慎一点,“雅言”或“官话”所记录下来的,远超过方言所记录的。方言所传达的,主要是日常会话的部分。譬如“总统”这个词,先是以“官话”的方式把某一外来语定型下来;当它传到各方言区时,各方言不过以各自的“语音系统”重新把它“发音”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想象,假如要把各方言“文字化”,那么,实际上属于各方言的独特的“日常会话”(及少数特别名词)的部分反而比较小,而属于“雅言”或“官话”记录的部分反而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方言的“文字化”是否有其必要,就值得我们思考了。用吴语写的小说《海上花列传》,凡是叙述的部分还是用官话,只有在对话时用吴语,其道理也就在这里。
再以日本的例子来作为类比。在唐代,中国文化强烈影响日本时,日本的文字才真正定型。日本文字中的平假名,主要是记录日本自己的语言,凡是属于中国文物、日本语言所无法记录的,或者直接用汉字,或者用片假名。到了近代,日本开始接受西方文明,对于西方文明的新事物,日本也是以汉字或片假名来处理。我们一读日文,到处充满了汉字或片假名,愈属于学术范围,愈是如此。如果我们要创造“闽南话文”、“客家话文”或“广东话文”,结果也就是如此:一小部分是特殊方言,一大部分是“雅言”或“官话”,而我们一律以“汉字”来书写,不像日文有三种区分(平假名、片假名、汉字),其难以阅读也就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就会觉得,讲两种“话”(方言和普通话)、写一种“话”(普通话),反而是较“省事”的。
再进一层来讲,有人也许会认为,我怎么讲,就怎么写;我讲什么话,就写什么话;既便捷、又迅速,何乐而不为?这种观念其实是大有问题的。任何语言,只要跟历史和文明有关,就不可能只是讲和写。我们读历史、读文学、读哲学,都是要“读”、要“思考”的,这些不是“我手写我口”就能解决的。中国长远的历史既然已经形成了汉族这种讲两种语言、写一种语言的习惯,顺着这种习惯比违逆这种习惯,对学习文化与继承文化来讲,可能是更合理的。
假如有人要说,我才不管什么文化,我甚至讨厌这种文化,我就是要抛弃这一切。我喜欢写我讲的话,我只要这一些,其他我都不管。如果是这种态度,那么,我想是不必再讲什么道理了。那就如火星人碰到木星人,彼此沉默算了。
三
从以上两节可以知道,现在的普通话的“白话文”,和文言文一样,具有“书同文”的功能;但是,这种“白话文”,因为是以“活”的普通话为基础的,某种程度上来讲,确有“白话”(口语)的特质,和“死”的“雅言”的“文言文”还是不一样。从这方面来看,比起“文言文”来,“白话文”的确有它的“进步性”。
但是,我们不免要想,在很久很久以前,“文言文”是不是也是一种“活”的“官话”的“白话文”,只是它愈来愈“独立”起来,既不随着“官话”的演变而演变,也不随着其他“方言”的实际状况而演变;文人、学者觉得“活”的“官话”和“方言”“鄙俗”,不值得借鉴,只有这种代代相承的“文字”才“雅”,才“高尚”;这样,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一种和任何活语言没有直接关联的“死文字”了。
同样的,“白话文”“成形”以后,也可以逐渐脱离“活”的普通话、“活”的方言,而“独立”起来,慢慢地变得半死不活,甚至完全“死”掉的。我们只要想一想蒋介石晚年,别人代笔所写的各种“文告”,就可以了解,“白话文”不是不可能走上这样的道路的。
那么,“白话文”怎么样才能永远保持“青春”,保持着“活语言”的因素与状态呢?我相信,这个问题也远比大家想象的要来得复杂。关键就在于:我们怎么理解“普通话”、怎么理解“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
我们说过,普通话是从北京话脱胎而来的。但是,我们要特别提醒,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譬如,我们看电视记者访问北京女孩子,她们一口“京片子”,讲得又快又“滑”,“珠圆玉润”,动听极了。这是道道地地的“北京话”。但是,我们听记者播报新闻,不论是大陆的、还是台湾的,都是一板一眼,咬字可以既正确、又标准,不过,就少了那么一点“味”儿。这就是“普通话”。听这种“标准的普通话”,我们有时宁可喜欢林洋港那种充满“台湾腔”的普通话,我们觉得那更生动一点。试比较下面三句话:
珠儿,好样的!(北京话)
陈宝珠,你是个模范生!(标准普通话)
阿珠,“赞”!(台语)
在这三句里,最“文”、最“雅”的是标准普通话,但就文学表现的生动性而言,效果最差的可能也是这一句。
从这个比较中就可以看出,普通话是一种去掉方言特殊语气与特殊语词的“规规矩矩”的语言。把这种语言应用到最好的时候,可以写成一种既文雅、又简洁的白话文。但是,用这种语言来写小说或戏剧(这里面有许多对话),肯定不会是太好的作品。
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普通话“规定”为一种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语”,那么,它就会被抽去口语中最传神的部分而了无生机。如果我们把普通话看作是一个最基本的语法和词汇架构,讲任何方言的人都可以在这上面加上特属于这一方言的语气和字句(其程度不能超过其他方言的人的理解范围),那么,普通话就会和各种方言保持“活络”关系,生机绵绵,永不止息。用数学术语来讲,我们不能把普通话看作是“最大公约数”,只取其“同”;我们应该把普通话当作是“最小公倍数”,可以在上面添加各方言之“异彩”。[3]
所以,普通话和方言应该是一种“互相交往”的辩证关系。方言是“活水源头”,通过它们的供应与支援,普通话一直处在“成长”与扩大之中,而不会停留在“静止”状态。反过来讲,方言也可以从普通话里吸收到“中心文明”的养分,可以丰富自己的词汇与内容。如果把普通话与方言截然划分,则普通话会逐渐变成干干净净、“无菌状态”的“死”语言,而方言也会因为限于一隅,虽生动而俚俗,天地变得非常狭窄。
四
从新文学的历史发展、从现代“白话文”的建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上述说法的具体实践例证。
新文学革命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使用“活语言”。在后来的发展中,最能够发扬这一理想的,无疑要数左翼文学。左翼文学家至少在理论上都认为,最活泼的语言就是人民的语言。人民的语言是作家的源泉,也是作家的准则。不过,在创作实践上,真正能够达到这一理想的,实在凤毛麟角。所以,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针对这一点批评说:
(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对于人民群众的丰富的生动的语言,缺乏充分的知识。许多文艺工作者由于自己脱离群众、生活空虚,当然也就不熟悉人民的语言,因此他们的作品不但显得语言乏味,而且里面常常夹着一些生造出来的和人民的语言相对立的不三不四的词句。[4]
在左翼文学的发展史上,在这方面作出突破性的贡献的是赵树理。试看《李有才板话》里的一段叙述文字:
阎家山这地方有点古怪,村西头是砖楼房,中间是平房,东头的老槐树下是一排二三十孔土窑,地势看来也还平,可是从房顶上看起从西到东却是一道斜坡。[5]
在赵树理之前,一般小说家只有在对话时才用口语,叙述文字则不然。周扬和郭沫若都看出这一点,郭沫若说:
最成功的是语言。不仅每一个人物的口白适如其分,便是全体的叙述文都是平明简洁的口头话,脱尽了五四以来欧化体的新文言臭味。[6]
因此,赵树理的小说读起来通篇的“口语腔调”,如闻其声,非常的生动活泼。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推想,假如一篇文章从头到尾都以“口语”写成,那么,他的“腔调”和“语气”一定会呈现出他所说的那种方言,以及那种特殊方言味的普通话的特质。譬如说,山东腔的普通话,和山西腔的普通话一定各有其味道,正如蒋经国江浙腔的普通话截然不同于林洋港台湾腔的普通话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作家,以完全“口语化”的普通话来创作,自然而然就会显出他的地区口语的特质来。
因此,当赵树理的语言风格的影响扩大开来以后,就产生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贡献:让各地的方言“腔调”和普通话结合起来,在不同地区的小说家作品里,产生了各具特质的普通话。把这些各各不同的普通话并列在一起,我们就看到五彩缤纷的、多元化的、众音齐鸣的普通话“整体”。这样的普通话,整个看起来,是多么的丰富而多变化啊!
我们先举三段叙述性的文字作例子:
西场和北院的两盘私人家的碾子,不光小,还没棚,使用起来既费工夫又挨冻。所以人们都抢东头的那个大的、有棚的官碾子,用牲口套或笸萝簸箕站队,一户挨一户地往下轮;轮到白天就白天使,轮到黑夜就黑夜使。(浩然)[7]
罗汉大爷怒骂着,对着黑骡长方形的板脸铲出一……黑骡挣扎着,后腿曲成弓箭,秃尾巴扫地嚓啦有声。大爷瞄准骡脸,啪地一响,正中骡子宽广的脑门……(黑骡)到底撑不住,隆一声倒下,像倒了一堵墙……天亮了,从东边的高粱地里,露出一弧血红的太阳,阳光正正地照着罗汉大爷半张着的黑洞洞的嘴。(莫言)[8]
任凭人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她是该乐就乐,该玩就玩,生生要把人气死。气死也活该,她很快活。外面的传说她全知道,又全不放在心上。她的心很宽,既是从来没有的事,何必恼?这一恼倒像是真有了。(王安忆)[9]
第一例的浩然是河北人,他的话最接近普通话。第二例的莫言是山东人,属官话系统,但味道和前例稍有区别。第三例的王安忆从小在上海长大,江南女子的爽脆悦耳跃然于纸上。即使我们没听过河北官话、山东官话与上海官话,但上面三段话,不同的口语性质多少还是可以体会出来。
不同的口语特质,如果是从对话中表现出来,那就更明显了,譬如下面二例:
您别拦,听我说。这银子连同我给您办铺盖,都不是我白给你的,我给不起。咱们不是搭伙作生意吗?我替你买材料卖烟壶,照理有我一份回扣,这份回扣我是要拿的。(邓友梅)[10]
黑天良的,遭瘟病的,要砍脑壳的!渠是一个宝(蠢)崽,你们欺侮一个宝崽,几多毒辣呀!老天爷你长眼呀,你视呀,要不是吾,这些家伙何事会从娘肚子里拱出来?他们吃谷米,还没长成个人样,就烂肝烂肺,欺侮吾娘崽呀……(韩少功)[11]
邓友梅写的是京片子,韩少功写的是湖南某山区的方言,他们的不同面目一读就能分辨。韩少功所写的湖南方言的面貌我们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韩少功并没有“如实”记录这一方言,如果是那样,我们一定半懂不懂,或者甚至大半看不懂。韩少功只是把方言因素渗进普通话里,所以,基本上还是维持普通话的架构,我们因此一方面看得懂,一方面又能体会得出:这有特殊方言的味道。
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我们讨论的是,如何用方言的特质来丰富普通话的内涵,而不是把方言如实地书写出来,而成为道道地地的方言文学。
从小讲闽南话的也许会说,上面所举的例子,也许原来的方言距离普通话不太远,所以,仍然可以维持普通话的架构。但是,像闽南话与普通话,简直是天差地别,有可能这么做吗?
最近读陈芳明的《谢雪红评传》,刚好找到一个例子,足以说明,即使是闽南话,也可以把它的方言味“渗进”普通话里,而让其他非闽南系统的人看得懂。《谢雪红评传》引述了苏新的口述回忆录(经人整理的),其中有一段批评谢雪红的话:
她大概是惊(怕),她没本事,她一个女孩子,也无读册(念书),也无受什么教育。在工作能力、事业方面要胜过我,当然是不可能的……她要是好好做,而我也是拥护她的,她又何必呢?那么惊,向这个说坏话,向那个说坏话,报告过来,报告过去,搞得乱糟糟……[12]
熟悉闽南话的人都可以体会到,这一段话实在很传神地记录了闽南话的特殊语气。如果把“她”改成“伊”,把“女孩子”改成“查某人(女人)”,那么,苏新那种既不屑、又不满的口吻就更加鲜活了。
然而,蕴涵了许多特殊的闽南话语气的这一段话,仍然是普通话,非闽南系统的人仍然可以看得懂,而且多多少少可以体会,这是夹杂了特异方言味的普通话。(www.chuimin.cn)
五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充分看出,以普通话作为“最小公倍数”,以其他方言作为“源头活水”,可以让普通话的内涵变得多么丰富,可以让“白话文学”的道路变得多么宽广。大陆作家(特别是小说家)在这方面的成就相当惊人,值得我们效法。
不过,我们马上可以问:为什么大陆作家会往这一条路走,而台湾不会?
首先,在意识形态就不可能。“反共”的国民党,不但不会去提倡以人民的语言为基础的白话文学,而且还要加以压制。不管作家有没有受到党的政策的直接影响,从五十年代以后,台湾作家对“白话文”是有一种异于五四传统的理解的。试看余光中在五六十年代之交所写的一段话:
……“白话文学”只是起码的文学,它只合为新文学、为现代文学奠基,如果始终徘徊其上,俯仰其间,而沾沾自喜,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其中,则“白话文学”可以休矣……纯粹的白话,俚俗的白话,毫未加工,仍停留在原料阶段的白话,不能成为新文学的精美语言。[13]
这一段话,很清楚地流露出余光中对口语式的“白话文学”的轻视。他重视的是“白话”的精练,而不是“白话”的“源头活水”,其偏重点和大陆文艺观点的区别,再明显不过了。
当时的作家,不只是余光中有这种看法,许多人也都是如此的。可以说,四九年以后台湾文学的发展,在“反共”的大背景下,逐渐疏远了“白话文学”是基于活语言而来的这一极重要的五四“理念”。
然而,台湾的“白话文学”和活语言的关系逐渐疏远,并不纯粹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可能是,国民党对方言的态度。
由于国民党是以少数外省人来统治多数台湾人,而且,在治台初期,又和台湾人发生大冲突;为了防止台湾人“本土意识”的滋长,就大力地压制台湾最重要的两种方言:闽南话和客家话,使这两种语言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非法”语言的性质(对闽南话尤其如此)。其结果就是:受教育程度愈高的闽南人和客家人,愈不熟悉自己的方言。[14]
这种政策的另一结果是,普通话(国民党叫做“国语”)变成一种严格的“规范语”:你只能讲这个,而且必须讲得标准。因此,直到最近以前,闽南人还都因为自己满口的“台湾国语”而自惭,甚至充满自卑感。
在外省人里面,虽然没有歧视他们方言的政治问题,但实际上,他们的方言也若有若无。因为,迁来台湾的外省人毕竟不多,若以各种家乡话来分类的话,讲每一种方言(如山东话、四川话、湖南话等)的人数更少。而且,每一种方言的人还不一定住在一起,更可能是分散在各地。在这种情况下,常常只有老一辈外省人会讲成套的家乡话,第二代以下的大多半懂不懂,甚至几乎不会讲。凡是在台湾南部长大的外省小孩,特别是母亲是本省人的,从小在闽南语区活动,他们的闽南话大都远胜过家乡话,就是另一种证据。
所以,台湾“没有”方言,不只是两种主要“在地”方言受到严重的压制;而且还是因为,其他外省方言几乎没有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后面这一点,很少人想到,但其影响之深远,其实并不下于前一点。
两岸交流以后,只要到过大陆而又稍微留心语言问题的,一定会有一个令他极为惊讶的大发现,那就是:大陆各省的人都讲两种话,普通话与家乡话,在日常应用上,家乡话比普通话还重要,几乎只有在跟不同方言区的人交谈时,他们才讲普通话。
听大陆各省的人讲自己的家乡话,你才会深切地感受到,那真是活的语言,流利顺畅至极,完全不像台湾受教育的闽南人在讲自己的话时那么结结巴巴。听到那么多种活泼、生动的方言,才真正了解到,大陆的“白话文学”为什么会发展成那种令人赞叹的宽广大道。反过来,你会觉得台湾不论哪一种方言的人都很悲哀,在语言方面,我们没有那么大的“活水库”。
六
因此,台湾文学语言最主要的来源(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来源),就是普通话,即“国语”。而在这方面,问题之严重决不下于方言的“缺乏”。
从写作方面来讲,一般人学普通话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讲”,不论是听别人讲,还是自己讲,从“讲”之中学习词汇、惯用词、句法以及修辞法等等。一方面是“读”,从读书,特别是读白话文学作品中去逐渐学得有关普通话的知识(如上面列举的那些)。
在语言学习上,“读”的重要性可能要远超过于“讲”(包括听别人“讲”)。因为,日常会话所涉及的词汇、句法及修辞一般要比写下来的作品来得窄。从“作品”之中,我们可以学得许许多多在日常会话中比较难以学到的东西。
对于讲闽南话与客家话的人来说,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读”所起的作用尤其重要。在日常交谈中,他们“听”、“讲”普通话的机会,顶多和“听”、“讲”自己的方言相当。即使国民党严禁在“公式”场合说方言,他们通过日常活动学习普通话的机会还是比外省人少。在这种情况下,借着“读”来弥补先天上的缺陷就非常重要了。
但是,正是在“读”这一方面,国民党做了一件可能远比压制方言还要具有严重后果的事,那就是:把新文学革命以来的绝大部分作品在台湾禁绝掉,不准流通,不准阅读。
在新文学革命之初,“白话文”的根基尚浅,对于如何写作白话文学的问题胡适做了一些具体建议,并说:
中国将来的新文学用的白话,就是将来中国的标准国语。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定国语的人。[15]
这就是说,已经创造出来的优秀的文学作品的“白话文”,会成为后代学习国语的范本。实际情形也就这样,只要想想我们从小到大有多少普通话是从各级语、文课本学习而来的,就可以了解胡适的话的意义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国民党不准阅读一九四九年以前绝大部分白话文学作品的影响就再明显不过了。台湾各级学校的学生,不论在课内、还是课外,都很难阅读到最好的白话文学作品,日积月累下来,在普通话的修养上,不能达到较好的水准,当然也就可以预期了。
这种情形,又由于中、小学国语、文教育的不良而变得更加严重。台湾中、小学的国语、文课本,在很早的阶段就开始选录文言文。但是,在学生接触文言文的时候,他们的白话文根基(最基本的词汇和句型)并未打好。这个时候,新加进来的文言文教育只会扰乱了他们并不扎实的语文基础。[16]台湾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能够写“通”白话文,在用词和造句上不出毛病的,我相信比例可能很低,其原因也就在这里。在台湾南部地区,日常会话几乎全用闽南语,国中毕业生的普通话能力(不论是讲还是写)普遍都不好,台湾中、小学国文教育的不良政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深远。
由于从小没有优秀的白话文作品可以阅读,也由于中、小学国语、文教育施行的不当,一般人的普通话修养大概都不好。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再去读充满欧化句法的翻译作品以及报纸,也就没有能力去“抵挡”这些毛病。久而久之,真正能够欣赏、能够写作优秀白话文的人也就愈来愈少了。
六十年代的作家,如余光中、王文兴等人,有时会感慨“白话文”不够用,在创作上非常困难,他们企图以文言来增加表达能力。最极端的如王文兴,在炼字造句上花上许多工夫,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依我看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方面,台湾的普通话无法从口语及方言中随时汲取养分(见前一节);二方面,台湾长久以来读不到大批的、真正优秀的白话文学作品。
现在台湾的白话文,如果借用郭沫若的话来说,到处充斥着“欧化体的新文言臭味”,常常令人无法卒读,病根不可谓不大。我的一位朋友曾经在谈天时说,台湾所翻译的外国小说,最大的毛病不在于外文不好,而是在于:中文不佳。这是很值得我们玩味的话。
七
台湾的作家,对于他们所使用的语言所存在的重大问题,有真正的、深刻的认识或感受的,似乎还不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目前热心提倡“台语文学”的人,可以列入这些“为数不多”的少数人之中。这种说法初看起来十分“怪异”,但仔细分析,却自有其道理。
前面已经说过,台湾南部地区,日常会话差不多全用闽南话,而中、小学的普通话教育又具有重大缺陷,因此,南部中学毕业生的“国语”,不论是说、还是写,程度普遍都不好。[17]
我自己是在南部长大的,对这一点有深刻体会。我家刚搬到台北时(那时我读国小六年级),我在学校里的“国语”成绩远远落后于他人。一直到现在,讲起普通话总还觉得不顺畅。至于写文章,我颇有自知之明,决不敢在文字上耍花招、玩辞藻,只求“文从字顺,意思清楚”;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是:一定不要在内容上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想法,要写自己的想法,希望以此来弥补“文章不漂亮”的大毛病。
我相信一直在南部读到高中、甚至大学的闽南人,他们在应用普通话上的困难要远比我大得多。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南部学生在各种联考上,常常在作文成绩上吃大亏。至于南部人在台北读大学,因国语表达能力不佳,以致在公众场合不敢讲话的,在我们那个时代,也是比比皆是。
近二十年来,闽南人的政治地位高涨,大家不再以讲“台湾国语”为耻,在许多公众场合,大家也开始用闽南话交谈、演讲。以我个人而言,只要没有不懂闽南话的人在场,我总是乐于和朋友讲闽南话(有时夹杂普通话),我觉得那要比讲普通话顺畅、自然得多。我虽然在南部长大,但住在台北已长达二十多年,习惯尚且如此,那么,一直住在南部的人的情况也就可以想见。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人热心提倡“台语文学”,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也许以为,他们提倡“台语文学”是因为他们支持台湾独立,或者因为国民党长期压制方言。这些理由都不能说错,但是,我相信,他们应用起普通话来有相当大的困难,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他们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我相信,可以用这种“半潜意识”的心理原因来解释他们的行为。
我个人并不反对“台语文学”的尝试,但我相信,如果想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台湾文学所存在的严重的语言问题,可能是走错了路。提倡“台语文学”的人也许认为,我讲这种话,讲得既顺畅、又过瘾(讲普通话绝对不会这么过瘾),当然就要用这种话来写文学作品,这样才道地,才是真正的“台湾风味”。
在第二节里,我已经从中国长远的“书同文”的角度来说明方言“文字化”的困难,这里就不再重复。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只写用闽南话“讲”得出来的部分,那么,我们必须想象,这样的“文学”有多狭隘。譬如,现在“台语文学”的试验,诗远多于小说,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诗“短”小说“长”,只要是想要表达的愈多,愈复杂,用“台语”来写作就愈困难。
这绝对不是因为“台语文学”的历史尚浅的缘故,也不是因为“台语”长期遭到压制的缘故。事实上,只要在汉文化的范围内,讲任何地方话的人都是通过学习官话(或雅言)去获取知识,并以官话来思考、来表达的。这已经是汉族的一种“宿命”,即使台湾最后真的独立了,也无法逃避这种宿命。提倡台语文学的人不妨想一想:真正在面临复杂问题的“思考”时,你们“脑”中所活动的语言是普通话呢?还是闽南话?这样一想,就可以知道,“台语文学”的问题绝对没有一般设想的那么容易,那么“理所当然”。
在日本人长达五十年的异族统治之后,在国民党三十年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高压统治之后,不可否认的,“台湾人”学习普通话的过程甚为艰辛。但是,现在客观条件已经大为改善,我们差不多已经可以自由地使用地方话,而且,只要有心,也可以阅读到各种极为优秀的白话文学作品。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朝着方言与普通话的相互支援的坦途上去走,要远比“方言文字化”的道路轻易得多。解决台湾文学的语言问题的较佳方法,应该是在此而不在彼。
八
最后,我想很简单地谈一下个人对于“学习”白话文的一点看法。根据我的阅读经验,我觉得最佳入门书是四十年代以后,大陆那些优秀的、非常口语化的白话小说,即第四节所论到的、深受赵树理影响的那个小说传统。
其次,就是经典白话小说,特别是《红楼梦》、《水浒传》和《今古奇观》。
再其次才是二十、三十、四十年代的白话文学作品。这个时期的文学,在气魄和深度上虽然较胜于四十年代以后的作品,但白话文还在尝试阶段,文白夹杂、新文艺腔或欧化新文言体的情况相当普遍。就学习白话文的角度来说,以较晚接触为佳。
我相信,只有以上面所说的三类文学来大幅度地扩充我们的阅读范围,台湾文学的语言问题才能有效地获得改善。假如我们还像以前那样的被限制在国民党长期所塑造的框架内,或者:以“非理性”的方式去反对国民党的框架,那么,问题就永远不能解决。
《台湾社会研究季刊》十二期,一九九二年五月
【注释】
[1]《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见《中国新文艺大系》第一集134页,业强出版社,一九九○年,台北。
[2]负人:《台湾话文杂驳》;引自游胜冠《台湾文学本土论的兴起与发展》,25页,东吴大学硕士论文(自印本),一九九一年,台北。
[3]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的比喻是依中研院史语所龚煌城教授的建议而使用的。又,本文所以用“普通话”来代替台湾习用的“国语”,就是因为“普通话”比“国语”较少规范意味。
[4]《文学运动史料选》第四册,521页,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七九年。
[5]《赵树理文集》第一卷,17页,工人出版社,一九八○年,北京。
[6]《读了〈李家庄的变迁〉》,《赵树理研究资料》,190页,北岳文艺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太原。
[7]《浩然选集》三,637页,百花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天津。
[8]《透明的红萝卜》,214页,林白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台北。
[9]《雨,沙沙沙》,199页,新地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台北。
[10]《邓友梅集》,292页,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福州。
[11]《空城》,134页,林白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台北。
[12]《谢雪红评传》,559页,前卫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台北。
[13]《掌上雨》,60页,时报出版公司,一九八○年,台北。
[14]周恩来曾说:“我们推广普通话,为的是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方言是会长期存在的。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禁止……”(引自周长楫《闽南话与普通话》,8页,语文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北京。)比较之下即可看出国民党语言政策的僵硬与错误。
[15]同注,131页。
[16]我教过中学,发现中学生的作文,句法颇受“文言译白话”的那种“白话体”的影响。
[17]这里举最特殊的南部为例,相信情况并不仅限于南部(当然程度有所不同)。又,讲客家话的地区我不熟悉,只好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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