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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研究综述及国内外成果

【摘要】:下面我们看看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我们的综述以分析大思想家们的研究阶段、研究风格的转换为主,以普通学者的二手文献为次,因此虽然以专论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著作为主轴,但并不限于此。海德格尔的标志性文章“黑格尔与希腊人”一文与伽达默尔的《黑格尔的辩证法》一书成为这一系研究者们的标杆。

下面我们看看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我们的综述以分析大思想家们的研究阶段、研究风格的转换为主,以普通学者的二手文献为次,因此虽然以专论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著作为主轴,但并不限于此。按照这个标准,可以归进来的研究著作虽然算不上“汗牛充栋”,但数量也不少,因此难免有遗漏者。

1.在国外,黑格尔之后,专门研究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著作并不多,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的《黑格尔青年史》(部分)、《十九世纪精神史》(部分)、《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立》,拉松(Georg Lasson)和雷泽(Kurt Leese)的两本同名著作《作为历史哲学家的黑格尔》(以及后者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的《黑格尔的存在论和历史性理论》、潘能(Johann Plenge)的《黑格尔与世界历史》、毛勒(Reinhart Klemens Maurer)的《黑格尔和历史的终结》、霍茨(Harald Holz)的《历史中的精神》、鲍茨(Timo Bautz)的《黑格尔的世界历史学说》和弗略特(Hans H.Flöter)的《历史之历史性在德国观念论哲学中的奠基》是其中的代表。[52]这些著作都部分地涉及本书的讨论,下文中会在相关的部分对这些著作分别进行述评。由于本书的研究并不限于《历史哲学》,还扩展到《精神现象学》与《逻辑学》,故而应将讨论范围扩大。但这种扩大并不是及于所有研究黑格尔的二手著作,这类著作不计其数,笔者只能对与本书主题有关的、相对较为著名的研究著作作一点介绍。

黑格尔去世后,他的体系的一些根本点除被“老年黑格尔派”消极保护了若干年之外,被“青年黑格尔派”以相当激烈的方式抛弃了。[53]对它的主要指责有这样两方面:(1)他的“绝对精神”及其诸多附属概念是抽象的、脱离生活的或者超越性的,与实际的、有限的生命无涉,或者至少是矛盾的。他们一方面认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要抛弃的,另一方面则认为,他的辩证法则是要加以保留的。(2)基于此,他的历史观念与政治观念是一种虚假的乐观主义,是基督教神学的残余,不值得维护。甚至有人将其与普鲁士政府挂钩,黑格尔哲学为“普鲁士国家哲学”的说法不胫而走,几已成为“公论”。这两方面的指责至今仍然是一般研究者对黑格尔的印象,然而根据我们下面的研究,这两种指责都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黑格尔哲学有问题的话,那也是他的整个体系之结构与立场的问题,而不是某一部分的问题,这背后实际上是时代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黑格尔的理论的问题,问题不是将精神简单丢掉或者替换以“现实生活”就可以解决的。

狄尔泰认为与黑格尔进行意气之争的时代已经过去,已经有足够的历史距离对黑格尔进行更客观的研究了,他首倡发掘青年黑格尔的思想资源之风,并详尽考察了柏林时期黑格尔的思想环境,功不可没。但他除了借助部分黑格尔资源大力发展他自己的“生命”、“精神”概念与“历史”概念之外,似乎与黑格尔的历史观念本身并没有直接挂钩,并形成深层对话——正如他自己承认的,他的学说主要是接续雅可比一系的。

在新康德主义时代,新黑格尔主义也在德、意、英、法、荷等国悄然兴起。出身新康德主义阵营的克罗纳在其《从康德到黑格尔》中强调了黑格尔哲学中的非理性特点,驳斥了扬康德、抑黑格尔的做法,挖掘了黑格尔的“生命”概念,然而他走向神秘主义的做法在黑格尔哲学的比照之下似乎是思想的一种不彻底。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一系的思想家与学者们则打开了黑格尔研究的新局面。海德格尔的标志性文章“黑格尔与希腊人”一文与伽达默尔的《黑格尔的辩证法》一书成为这一系研究者们的标杆。[54]海德格尔将黑格尔视作形而上学的完成,有其深层理据。黑格尔以并不完全符合古希腊思想家们原意的方式对他们进行了解释,但恰恰是这一解释,成了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降整个形而上学史之内在思路的最好总结。伽达默尔力倡研究《逻辑学》,他具体而微地表明,从康德开始,古代的客观辩证法、生命原则得到了复兴,而黑格尔正以其绝对主体性的改造,成为这一复兴的顶峰。

洛维特(Karl Löwith)与其老师观点分歧甚大,他将西方历史类型划分为古希腊的循环历史观和犹太—基督教的末世论历史观(或者说线性历史观),始终认为黑格尔历史哲学是犹太—基督教神学资源的世俗化。但停留于这种外在的类型划分,恐怕适足以遮蔽真正的问题,忽略时代之间的差异。

马尔库塞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便在他的著作中首次将对《逻辑学》的考察与生命、历史等概念联系起来。他虽然彰显黑格尔早期的“生命”概念,但或许是囿于他自己对《存在与时间》的理解,认为黑格尔中后期的“精神”概念与《逻辑学》使得生命因素消失了,这种做法企图在黑格尔的早期和中晚期之间制造一种分裂。与伽达默尔相比,由于马尔库塞的考察视域并未扩展到生命概念在古希腊的源头,缺乏老师那样宏阔的眼光,也没有就“生命”概念在《逻辑学》与《历史哲学》中的延续进行积极的评价,所以仍然留下了许多问题。

珀格勒的《黑格尔关于一种精神现象学的观念》一书对相关思想史的梳理相当精详,值得参考。[55]

伽达默尔的学生杜辛(Klaus Düsing)在其《黑格尔与哲学史》一书以及《黑格尔研究》上的若干文章里集中突出了黑格尔的绝对主体性概念,对这一主体性与康德、费希特、谢林的主体概念之间的渊源关系,分析得相当细致。他将黑格尔早期分作“实体阶段”和“主体阶段”的观点富有创见,让人理解了黑格尔将斯宾诺莎纳入他的“实体”观念的过程,以及“实体”与“主体”的交织过程,但笔者认为不可过分拘泥这一划分,否则会误认为黑格尔那里有一个突然的转折,而不是从其哲学生涯开始就同时有了两个原则的萌芽。伽达默尔的另一个学生布珀纳在《历史理论与行动规范》中对黑格尔历史观在思想史上的定位有深入的看法,富有启发。[56]

耶施克在其于《黑格尔研究》与《黑格尔年鉴》上发表的若干文章,以及《黑格尔手册》和他的博士论文的相关章节中也涉及了这些方面的问题,他并不认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犹太—基督教神学的世俗化,值得注意。[57](国外期刊上的相关文章参见“参考文献”。)

2.在国内,大陆学者当中,最早写出黑格尔历史哲学专论的是朱谦之先生(《黑格尔的历史哲学》),[58]朱先生的著作成书极早(1936年),但从研究水平上讲,并不比同时代国外的相关二手著作差。该书利用了德、英、日文的资料,虽然全书只有几十页,却深刻地讨论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历史哲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所占据的综合与总结的地位、历史哲学的基本概念、精神史观、英雄史观、国家主义史观、世界史阶段说。朱先生虽然有将黑格尔抽象化,并以国家主义误读黑格尔的嫌疑,但却深刻洞见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一些本质,足令后学惊叹——他在末了总结说: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贡献和缺陷都在于基于逻辑主义的动态历史观。但朱先生似乎对西方的现代性批判关注不够,他主张将黑格尔的历史逻辑主义和孔德的历史心理主义相结合,以便改善黑格尔历史哲学。

其他相关的研究著作还有:

张颐先生的博士论文,[59]对黑格尔的伦理学说有深入的考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www.chuimin.cn)

侯鸿勋先生的《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60]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介绍比前人更全面,但其意识形态味道似乎比较浓重。

薛华先生的《黑格尔对历史终点的理解》[61]反对那种认为黑格尔持“历史终结于普鲁士国家”观点的看法,在当时的研究条件下,论证极其充分有力。我们即便在如今资料更充分的条件下,所得出的结论也与薛先生的相似,足见先生的学问功底。

王树人先生的《历史的哲学反思——关于〈精神现象学〉的研究》[62],对于《精神现象学》的历史内涵多有抉发,对于本书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李秋零先生的《德国哲人视野中的历史》,对本书研究的问题都或多或少有些涉及,可供参照,但这部书因为讨论的对象太多,篇幅又有限,似乎有些失之宽泛而不深入。

王连喜的《历史的规律与人的活动——黑格尔历史哲学新探》(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黑格尔历史哲学》(后者是前者的修改发表版),[63]以理性(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历史的规律”)为经,以人的活动为纬,使两者在国家和进步中交织,接着还梳理了黑格尔之后的历史哲学,其研究又比前人更全面了一些。但在观点方面,作者批评黑格尔没有从历史本身出发来看历史(这一观点是很可疑的,详见本书的论证),而是外在地从意识形态出发来看待历史,这可能恰恰反映了作者的意识形态前见太深。

舒远招的《理性与激情——黑格尔历史理性研究》,[64]在文献方面非常充实,令人钦佩。该书围绕理性与激情的问题,以逻各斯与奴斯二分的模式来介绍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他将黑格尔的历史观看作神学史观的某种变体,却似失当。

衣俊卿的《历史与乌托邦——历史哲学:走出传统历史设计之误区》[65]与本书的主题有间接的关系,该书按照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思路,试图走出传统的乌托邦历史设计,走向新的历史观:总体的人。

另外,韩震在《西方历史哲学导论》[66]的部分文字中对黑格尔的历史观也有介绍。

国内学者的学位论文与期刊论文中(从改革开放恢复学位制度算起),除上述王连喜的博士论文外,另有若干学位论文,以及一些期刊论文,与本书的主题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复旦大学张双利的《乌托邦、死亡和历史的终结论》(博士论文),对于布洛赫的思想述评甚详,成为本书讨论黑格尔的历史终结论时的参照。

黑龙江大学陈宁的《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审美维度研究》(硕士论文),从所谓的“审美维度”(实际上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所理解的审美的感性的、解放的功能)来和黑格尔历史哲学中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挂钩,似乎很牵强;江西师范大学刘汉一的《黑格尔历史发展动力观述评》(硕士论文),从理性与人的二分入手,分别将二者称为历史的“源动力”和“现实力量”(另外还将利益需求称作历史的“直接动力”),来构建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作者在黑格尔历史观中只看到了“矛盾和悖论”,说黑格尔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黑格尔思想的唯一意义似乎就是包含了“接近唯物主义理论的闪光点”,这些说法比较武断,原因大概在于,它们的前提就是成问题的;武汉大学刘超的《论海德格尔对黑格尔历史观的超越》(硕士论文),接受一种思想史的进步论,站在作者所理解的海德格尔的立场上,批评黑格尔的历史观是一种理性主义目的论,是一种事先规定好的目的论过程,远离了人的实际生活,这些结论从下文的分析来看,都是成问题的;山东大学崔凯的《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比较》(硕士论文),从经过抽象二分的“精神、理念”与“现实的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来考察黑格尔与马克思二人历史观的对立,其成问题之处和上述几篇硕士论文是相似的。(大陆相关的期刊论文大都比较关注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关系,篇目较多,我们只择要列出,详见“参考文献”。)

台湾学者对这个主题的研究相对较少,目前笔者只搜集到如下篇目:李荣添先生的《历史之理性——黑格尔历史哲学导论述析》[67]、蔡美丽的《黑格尔》(部分)[68],这两部著作以一般性的介绍与评价为主;台湾的学位论文则比较多,而且研究主题非常细致,笔者到目前为止搜集到的与本书有关的有:东海大学程诺兰的《黑格尔历史哲学研究》(博士论文,1998年);政治大学蔡庆桦的《历史与目的——黑格尔政治哲学与历史哲学研究》(硕士论文,2000年);中国文化大学陈韵如的《从黑格尔的历史理念探究艺术时代精神》(硕士论文,2003年);文化大学陈飞苍的《黑格尔世界精神之意义及其展现》(硕士论文,1997年);文化大学陈仁益的《黑格尔〈法权哲学〉中的自由概念》(硕士论文,1994年);中山大学叶瑞茗的《由黑格尔之国家理论探讨国家本质与功能》(硕士论文,2006年);中正大学王庆苹的《个体自由与爱国心: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硕士论文,1997年);台湾大学江玉林的《作为法理念的自由——以康德与黑格尔的法哲学为中心》(硕士论文,1993年);台湾大学黄柏诚的《客观精神的教养——黑格尔国家理论的一种诠释》(硕士论文,1996年);台湾大学吴锦勋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之意识发展与个体教养》(硕士论文,1996年);台湾大学赖晓黎的《黑格尔的时间概念》(硕士论文,1985年);台湾大学萧高彦的《市民社会与国家——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之研究》(硕士论文,1987年);台湾大学徐文瑞的《知识的内在批判——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历史性与方法》(硕士论文,1986年);台湾大学贺瑞麟的《黑格尔的自由理念——〈法哲学原理〉研究》(硕士论文,1989年);政治大学林瑞旭的《黑格尔国家论之解析》(硕士论文,1986年);政治大学林静秀的《黑格尔的承认理论》(硕士论文,1997年);政治大学梁瑜琍的《论理性与自由的辩证关系——黑格尔的计划与马克思的批判》(硕士论文,1993年);辅仁大学李德良的《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法哲学原理研究》(硕士论文,1990年)。(台湾学者的期刊论文,目前笔者只找到一篇庄明哲的《孙中山、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历史观之比较研究》,详见“参考文献”,相信还有相当数量的相关论文,笔者尚未发现。)

由于条件的限制,上述学位论文中笔者只觅得两篇全文,并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因此无法对所有论文的内容作出评判,这项工作或许要留待他日。另外,香港方面相关文献的信息,目前笔者还无从获得,也是一大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