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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结构调整与体制创新

【摘要】:第5节1997年至今:结构调整与体制创新阶段一、政策出台背景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最富有活力的增长点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乡镇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重要阶段,乡镇企业要加快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名特优新产品。

第5节 1997年至今:结构调整与体制创新阶段

一、政策出台背景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最富有活力的增长点之一。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方面,国内的供求关系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再加上市场转轨因素的影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另一方面,从国际环境来看,亚洲经济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际市场环境恶化,外贸出口受到冲击。市场格局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使得乡镇企业自身存在已久的问题开始显现,乡镇企业的发展在1997—2001年间陷入低潮。

在步入新世纪后,对乡镇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件事就是2001年末中国加入了WTO,这给乡镇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乡镇企业在面临平等的竞争机会、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时,也不得不承受国外企业和产品竞争带来的压力和挑战。

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在这一发展阶段内,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自2004年以来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给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政策内容

1997年是乡镇企业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1月1日,中国历史上首部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开始实施,乡镇企业的规划和管理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会上指出,要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发挥优势,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不断完善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全面提高素质,推动乡镇企业再上新的台阶。同年3月11日,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业部关于中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技术进步效益、科学管理效益和结构优化效益,走一条投入少、产出多、质量好、效益高的发展路子。东部地区要突出提高,在提高中发展;中西部地区要突出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并提出了乡镇企业要采取的八项措施: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努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坚持实行大中小企业并举;积极引导集中连片发展;继续推进东西合作;重视资源和环境保护

这一时期,在国家对乡镇企业扶持政策中,工作的重心有三个:

(一)以科技为依托全面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改善管理,全面提高乡镇企业的素质和效益。要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兴办集约型农业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发展名牌产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乡镇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重要阶段,乡镇企业要加快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在《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中提出引导乡镇企业继续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实现新的发展。2003年,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指出,科技、农业、乡镇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开发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的重要途径。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加快技术进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减轻乡镇企业的负担,多给予信贷支持

2001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重点清理整顿涉及乡镇企业的收费、集资和摊派,2001年6月底前要全部取消不合理收费,同时抓紧制定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和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3月18日,《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乡镇企业的负担实行监督管理。200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信贷工作。对乡镇企业,只要产品有销路、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管所有制形式如何,都要一视同仁给予信贷支持。要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市场融资、利用外资、技改项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要对乡镇企业的税外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企业负担。

(三)主张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壮大县域经济

2004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2006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加强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壮大和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这一阶段的政策演变路径如表11—9所示。

表11—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镇企业政策变迁(五)(www.chuim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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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效果评价

中国乡镇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素质不断提高,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结构不断优化,布局趋向聚集,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力量和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一个增长点。

从“十五”时期末的数据来看,2005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突破46 000亿元,比“九五”时期末翻了一番半,年平均增长11.5%,超过计划目标8.2%。“十五”期间,乡镇企业利润总额、上交税金年平均增速分别为11.62%和15.62%,与速度指标基本趋同,2005年分别达到11 200亿元和4 200亿元,均比2000年翻了一番。目前,国内生产总值的近30%、工业增加值的45%、出口的34%都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形成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两翼齐飞的局面。

乡镇企业率先顺应“两个趋向”,已经成为工业反哺农业最直接的方式和最便捷的桥梁与纽带。到2005年末,乡镇企业职工达14 180万人,年平均增加272.8万人,比计划目标多增400万人;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工资性收入2000年为760元, 2005年达1 100元,年平均增长7.68%;五年间乡镇企业支农补农及农村各种社会性支出累计达780亿元,平均每年支出156亿元。在乡镇企业主导产业改造升级的过程中,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乡镇企业增长的支撑点逐步驶入规模经营和品牌提升的轨道。2005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乡镇企业达到18.1万家,在年收入过千万的企业中,有65%以上的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创造了38.6%的乡镇企业增加值,形成了一批拥有自我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

中国乡镇企业步入“十一五”时期后,不断发展壮大,继1984—1988年、1992—1997年之后,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2007年乡镇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7 800亿元,占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35%,同比增长14.17%;完成工业总产值220 000亿元,销售产值208 000亿元,产销率达94.70%,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产销衔接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0 000亿元,同比增长14.08%;利润总额17 000亿元,增长14.56%;上交税金7 200亿元,增长14.73%;从业人员总数突破1.5亿人,农民收入中乡镇企业的贡献达到36.3%。在新一轮的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乡镇企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性明显改善,与“三农”的关联度明显增强,产业集群式发展,产业转移和经贸合作明显扩大,循环经济发展前景明显看好,涌现了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的典型,提高了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