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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知觉的发展-《学前心理学》

【摘要】:二、方位知觉的发生发展方位知觉是人对自身或客体在空间所处的方向或位置的知觉反映。

第三节 学前儿童知觉的发生发展

一、形状知觉的发生发展

物体无论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都有一定的形状,有的是规则图形,如三角形、正方体、球体等,有的是不规则图形,不管规则与否,立体还是平面,物体的形状是客观存在的。人脑对物体形状特性的反映便是形状知觉,是空间知觉的一种。形状知觉是以视觉为主,辅之以动觉和触觉的协同活动而形成的。

(一)形状知觉的发生

大量研究表明,出生不久的儿童已经产生了对形状的知觉。他们对不同的图形注视的时间不同,说明他们已能辨别这些图形。

范兹用视觉偏爱的方法研究婴儿对形状的辨别和偏爱。在实验中,他设计了一个“注视箱”,让儿童躺在小床上注视挂在头顶上方的不同形状的物体(如三角形和靶心图),观察者通过小屋顶部的窥测孔,记录儿童注视不同形状物体所花的时间。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儿童是带着观察复杂模式超过简单模式的偏爱而出生的;儿童喜欢看清晰的图像;儿童更喜欢注视曲线,不喜欢注视直线或角。

格林堡也做过过类似的试验研究儿童的形状知觉。他以6—11周的婴儿为对象,给儿童出示复杂程度不同的三类图(圆点图、方格图和线条图)。结果发现:不同年龄儿童对不同复杂程度的图形注视的时间也不同。年龄小的儿童,倾向于注视中等复杂程度的图形,而年龄大的儿童,则倾向于比较复杂的刺激。这些结果表明,不同年龄的儿童可能有选择与自己水平相适应的刺激,且具有处理这些刺激的能力。

(二)形状知觉的发展

学前儿童的形状知觉发展非常迅速,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儿童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认识各种图形,即先认识平面图形后认识立体图形,儿童在认识平面和立体图形时也有一定的顺序。认识平面图形的顺序是:圆形→正方形→三角形→长方形→半圆形→五边形→梯形→菱形;认识立体图形的顺序是:球体→正方体→圆柱体→长方体。

第二,儿童对图形名称的掌握经历了配对——指认——命名三个环节。配对指找出与给定范例相同的形体(例如,请幼儿找出与给定图形——正方形相同的图形);指认则是按成人口述形体的名称找出相应的形体(例如,请幼儿从不同的图形中找出正方形);命名则是说出给定形体的名称,用抽象的词来称呼相应的形体(例如,请幼儿说出某物是什么形状)。也就是说,儿童首先认识的是图形本身,然后才能说出与之相应的图形名称。这也就引出了儿童形状知觉的另外一个特点。

第三,学前儿童在认识各种图形时,起初常常把这些图形和具体的事物联系起来,他们会在感知图形或物体的过程中,自发地用语词来称呼它们,如小班幼儿常常用“太阳”“皮球”等词语来称呼圆形或圆形的物体。

总之,学前儿童的形状知觉发展很快,通常情况下,小班幼儿已能辨别圆形、正方形和三角形,中班时能把两个三角形拼成一个大三角形,把两个半圆拼成一个圆形。到大班时还能认识椭圆形、菱形、五角形、六角形和圆柱形等,并能把长方形折成正方形,把正方形纸片折成三角形。成人应根据儿童形状知觉发展的特点给予正确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各种图形,在儿童眼里,文字也是一种图形,所以儿童良好形状知觉的发展还有助于其对汉字的认识。

二、方位知觉的发生发展

方位知觉是人对自身或客体在空间所处的方向或位置的知觉反映。如上下、前后、左右、东、南、西、北等。与形状知觉、大小知觉相同,仍然是空间知觉的一种。

(一)方位知觉的发生

孩子出生后便有依靠听觉定位的能力。研究表明,婴儿出生后,已经能够对来自左边的声音做出向左侧看或转头的反映,对来自右边的声音则做出向右侧看或转头的反映。即虽然婴儿两耳之间的距离比成人短,声音到达两只耳朵的时间差比成人小,但是,婴儿已有听觉定位能力。

(二)方位知觉的发展

据大量研究证实,学前儿童方位知觉发展的特点是:3岁儿童能辨别上下方位;4岁儿童能辨别前后方位;5岁儿童开始能以自身为中心辨别左右方位;6岁儿童能够完全正确地辨别上下前后四个方位,但是左右方位的辨别能力仍未发展完善,要到小学以后才能逐渐掌握。即学前儿童按照上下→前后→左右的顺序掌握方位概念。这其实与各方位的复杂程度有关,上下方位是最容易理解的,因为无论人怎么转,上下始终是不变的,天在上地在下,前后方位则不同,如当老师面向学生时,黑板就在老师的后面,学生在老师的前面,当老师转过去背对学生写字时,黑板则在老师的前面,学生则在老师的后面,前后方位随着参照物的变化而变化,左右方位更是复杂,所以学前儿童在掌握方位概念时遵循从易到难的原则。除此之外,儿童方位知觉的发展还有一个特点,即从以自身为中心向以客体为中心转变,如儿童首先能辨别的是自己的前后左右,其次才是物体的前后左右。

三、深度知觉的发生发展(www.chuimin.cn)

深度知觉是指人对物体远近距离即深度的知觉。

(一)深度知觉的发生

儿童的深度知觉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习得的,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关于儿童深度知觉的测查,最著名的是吉布森和瓦尔克设计的“视崖”实验。他们制作了一个大的玻璃平台,中间放有一块略高于玻璃的中央板。板的一侧玻璃上铺有一块格子形的图案布,因为它与中央板的高度相差不多,看起来似乎像“浅滩”。在中央板的另一侧离玻璃几尺深的地面上也铺上同样格子形的图案布,使儿童造成一种错觉,这里似乎像“悬崖”。然后把36名6.5—14个月的儿童放在中央板上,让孩子的母亲分别在“浅滩”和“悬崖”两边轮流召唤孩子。结果发现:大多数儿童只爬到浅滩,只有3个孩子爬到“悬崖”,即使母亲在“悬崖”一侧呼喊,孩子也不过去,或因为想过去又不能过去而哭喊。该实验说明儿童很早就有了深度知觉,但还不能由此断定深度知觉是先天的,因为也有可能是在生活6个月内习得的。

为了探究儿童的深度知觉是否是天生的,坎波斯和兰格采用更为灵敏的技术研究儿童的深度知觉。他们选用2—3个月甚至年龄更小的儿童作为实验对象。结果发现:当被试被放在“悬崖”一边时,其心跳速率就会减慢,当被试被放在“浅滩”一边时则不会有此现象。这很可能是由于婴儿把“悬崖”作为一种好奇的刺激来辨认。如果把9个月的婴儿放在“悬崖”边,他们的心率不是减慢而是加快了,因为经验使他们产生了害怕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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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视崖”实验

(二)深度知觉的发展

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对儿童深度知觉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丰富的经验促使儿童深度知觉的不断发展。游戏和体育活动也能促进儿童深度知觉的发展。这些研究成果都为乳儿具有深度知觉提供了佐证。可以确定的是,深度知觉即使不是天生,至少也是在生命的最初几个月里就发展起来了。婴儿的深度知觉的能力与其早期的运动经验有关,尤其与婴儿爬行的经验有关。早期运动经验丰富的婴儿,对深度更敏感,表现出的恐惧也越多。

四、时间知觉的发生发展

(一)时间知觉的发生

时间非常抽象,它本身没有直观形象,看不到摸不着,我们无法直接感知它,只能通过一些中介来认识,如钟表、日历等。时间本身的复杂性使得学前儿童的时间知觉发展比较慢。最初儿童并不能像成人那样依靠钟表、日历等时间标尺来认识时间,只能依靠生理上的变化产生对时间的条件反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生物钟”所提供的时间信息来产生时间知觉。如到了吃奶的时候,乳儿会自己醒来或哭喊,这就是孩子对吃奶时间的条件反射。

(二)时间知觉的发展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生活经验的丰富,儿童逐渐学会借助于某种生活经验(作息制度、有规律的生活事件等,如儿童知道不用去幼儿园就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了)和环境信息(自然界的变化等,如幼儿知道“天快黑了,就是傍晚”“太阳升起来就是早晨”等)反映时间,到了幼儿晚期,在教育影响下,儿童才开始有意识地借助于计时工具或其他反映时间流程的媒介认识时间。

研究表明,学前儿童的时间知觉发展慢,水平低,表现出了以下特点:

第一,时间知觉的精确性与年龄呈正相关,即儿童的年龄越大,对时间认识的精确性越高。7—8岁可能是时间知觉迅速发展的时期。如我国学者黄希庭(1963)对时间知觉的研究结果表明:5岁儿童时间知觉极不准确,极不稳定;6岁儿童时间知觉基本上与5岁儿童相似,只是对短时距知觉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有所提高;7岁儿童开始利用时间标尺,但主要利用外部时间标尺,能利用内部时间标尺的很少;8岁儿童已能主动地利用时间标尺,时间知觉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开始接近成人。

第二,时间知觉的发展水平与儿童的生活经验呈正相关,即儿童的生活经验越丰富,时间知觉的发展水平越高。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在儿童的时间知觉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学前儿童往往依靠作息制度来反映时间。例如,“早上就是上幼儿园的时候”“下午就是午睡起来以后”“晚上就是爸爸妈妈来接我们回家的时候”等。因此,成人因合理安排儿童的生活,养成有规律的作息制度,进而促进其时间知觉的发展,培养时间观念。

第三,学前儿童对时间的知觉遵循“由中间向两端”“由近及远”的原则。例如,大量研究表明,儿童最先认识的是中间的时间单元“天”和“小时”,然后才是更大或更小的时间单元“周”“月”或“分”“秒”等。在“天”中,也是先理解“今天”,然后才是“昨天”和“明天”。同样,对于与时间有关的三个常用副词“正在”“已经”“就要”的理解也是从“正在”开始,然后才是“已经”和“就要”。总之,学前儿童对时间的知觉是从中间开始,然后向两端延伸。

第四,学前儿童理解和利用时间标尺的能力与其年龄呈正相关,也就是说儿童年龄越大对时间标尺的理解也就越准确。前面谈到,儿童最初只能依靠生理变化、作息制度、生活经验等认识时间,还不能理解时间标尺,更谈不上利用时间标尺,研究表明,到7岁左右,儿童才能开始利用时间标尺估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