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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与中国:经济技术合作及目标

【摘要】:第五章经济技术合作一、经济技术合作目标在APEC中的提出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一个重要目标,它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并列为APEC的两个“轮子”。这标志着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地位终于在APEC中得到了认可,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马尼拉会议通过的有关宣言和文件,均使用“经济技术合作”。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同样要实行这项原则,各成员要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来寻求一致,达成共识。

第五章 经济技术合作

一、经济技术合作目标在APEC中的提出

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一个重要目标,它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并列为APEC的两个“轮子”。缺了经济技术合作这个“轮子”,APEC就难以前进。APEC中的发展中成员对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非常重视,也抱有很大的期望。他们强调,亚太经合组织应该如同其名称一样,体现出成员之间进行广泛的经济合作这一主题。

然而,APEC中的发达成员更强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这一目标,这显然是为了打开亚太市场。他们认为,经济技术合作只是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一种辅助手段。经济技术合作要围绕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来进行。美国更认为发展中成员强调经济技术合作的目的是要从发达成员处获得资金和技术援助,因此对合作不感兴趣。

1994年11月,印度尼西亚利用担任东道主的机会,在《茂物宣言》中写入了“发展合作”的内容,反映了发展中成员的心声。《茂物宣言》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加强亚太各经济体组成的大家庭内的发展合作。这一目标将使我们能更有效地开发亚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从而使APEC各经济体获得可持续的和合理的发展,同时缩小他们之间经济上的差异并使我们的人民在经济上和社会方面更加富裕。这种努力还将促进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的增长。”[1]

《茂物宣言》推出的经济技术合作势头,在次年的大阪会议上得到了加强。这要归功于东道国日本的努力。日本虽然是APEC中的发达成员,但在经济技术合作问题上,态度却与美国等不同。日本看到,美国已经主导了APEC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这面旗帜,日本欲发挥其APEC第二经济大国的领导作用,只有举起经济技术合作这面旗帜。另一方面,日本作为一个亚洲国家,也希望通过支持经济技术合作来赢得东盟、中国等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认同和尊重,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增强与美国分享APEC领导权的力量。

在大阪会议前的高官会上,日本提出了“前进中的伙伴关系计划”(PFP),指出APEC各成员应在相互尊重、平等和互利互惠基础上建立建设性的真诚伙伴关系,并按此原则在广泛的领域中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同时,日本还宣布捐助100亿日元作为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启动基金

在日本及东亚发展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大阪行动议程》将经济技术合作单独列为该项议程的一个部分,以凸显其意义。《议程》对经济技术合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及领域一一作了说明。

需要指出的是,在《大阪行动议程》中,起草者日本已将《茂物宣言》中所提的“发展合作”更名为经济技术合作。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发展合作通常是发达国家出钱,发展中国家受援的方式,而APEC的发达成员对此抱有成见。至于经济技术合作的提法,由于已经明确了其平等互利的原则,故更容易为APEC各方成员所接受。

《大阪行动议程》虽然强调了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开展合作的13个领域,但却缺乏明确的方针,重点也不突出。成员们对经济技术合作在APEC中的位置,它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关系等仍有意见分歧,故也难以付诸实施。

大阪会议之后,菲律宾利用担任下一届部长会议东道主的机会,积极研究如何落实经济技术合作的问题,决定在马尼拉会议上要有所突破和建树。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在研究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模式问题。由澳大利亚学者牵头研究的“亚太发展合作模式”受到菲律宾官方的重视,其中一些精神后来被用于马尼拉会议的有关文件中。

在菲律宾等发展中成员的努力下,马尼拉会议最后成功地通过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在APEC的发展史上,这是首次就经济技术合作问题通过一个专门的文件。这标志着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地位终于在APEC中得到了认可,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模式

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发展合作”的新模式。这种新模式的要点概括如下:

(一)合作的名称

《茂物宣言》使用的名称是“发展合作”,虽然这种提法更能反映出发展中国家的迫切要求,但由于它与传统的“发展援助”观念相联系,APEC发达成员对此不感兴趣。在《大阪行动议程》中,日本将其更名为“经济技术合作”,以体现出它与传统“发展援助”的区别。这种提法不但容易使发达成员接受,而且也把范围明确化了,即合作的领域是在经济和技术方面。而“发展合作”的范围更为广泛。马尼拉会议通过的有关宣言和文件,均使用“经济技术合作”。这样,APEC合作的名称也最终有了定论。

(二)合作的目的

《大阪行动议程》对此已有所提及,但不够明确。在马尼拉通过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写明,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目的有四个,即:①在亚太地区谋求可持续增长与均衡的发展。②缩小APEC各成员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③改善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福利。④增强亚太地区大家庭精神。在这四个目标中,最主要的是第二个。因为APEC18个成员中,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相当大。而要谋求APEC地区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必须缩小各成员之间的这种差距。而差距缩小的结果便是人民生活福利的提高。可见,缩小差距,提高发展中成员的经济水平应是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主要目的。

(三)合作的原则

《大阪行动议程》初步确定了四项原则。上述马尼拉《框架宣言》又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①相互平等、相互尊重。主要是尊重亚太地区的多样性及各成员的不同情况。②互助互利。APEC的合作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合作,各成员为实现亚太地区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各自的能力作出相应的贡献。③建设性的真诚的伙伴关系。要在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之间建立这样一种伙伴关系,以促成成员间的经济合作。④协商一致。这是APEC的一项基本的行事原则。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同样要实行这项原则,各成员要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来寻求一致,达成共识。

(四)合作的方式

这是该模式最本质的内容。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是在新形势下的合作,一定要走出新的路子,避免走老路。“二战”后的半个世纪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经历了三种不同的模式。第一代模式是以援助国为主来确定合作的内容,受援国被动接受;第二代模式是以受援国为主,开出需要援助的项目单子,由援助国出钱去做;第三代模式是目前正在形成的新的合作模式,即由援助方和受援方共同投入资源,进行互利互惠的合作。

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模式,走的正是这样一条新路子。它不再是由发达成员(富国)向发展中成员(穷国)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援助的“资源单向流动”的旧方式,而是由双方“共同投入资源”(pulling resources)的一种新方式。在这种新模式中,资源是双向流动的,双方共同分享。这些资源不但包括资本、技术、设备、人员等有形资源,也包括经验、专门知识、信息等无形资源。因为在科学知识和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这些无形资源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通过资源的双向流动、相互交流,使合作双方均能从中受益,有助于提高双方开展合作的兴趣。另一方面,这种新方式也可避免在APEC中出现以发达成员为一方的“援助国”和以发展中成员为另一方的“受援国”两个阵营。

(五)合作的机制

APEC是一个官方组织,本身的财力与能力很有限,它在经济技术合作中只能起协调和促进的作用,而难以构成合作的主体。所以,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势必要吸引私营部门参与,由市场机制来驱动。这一点是相当明确的。《大阪行动议程》指出:“在进行经济技术合作过程中,APEC经济体将为市场机制能有效运作而创造有利环境,并将私营工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只要条件许可)融入合作进程。”[2]这里,“其他相关机构”是指有融资能力或能提供技术援助的一些国际金融科技组织。马尼拉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框架宣言》,也再次强调发挥私营工商部门的作用,鼓励私营部门根据APEC规定的目标发起经济技术合作。而政府部门的职能只是直接或间接地为私营部门发挥主动性创造环境。[3]私营部门应该是APEC合作的主体,而要吸引他们参与,必须借助市场机制,用利润动机来刺激其兴趣。例如,发展中成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政府是搞不成的,只有吸引私营部门来投资。但政府部门可以在投资政策等方面起促进作用。

(六)合作的领域

APEC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十分广泛。《大阪行动议程》中列出了如下13个领域:[4]

1.人力资源开发。

通过实施可行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改善现有的及未来的管理人员、企业家和工人的素质,满足区内熟练人力资源的需求。

2.工业科学和技术。

通过科技人员的交流及技术和信息的交流及一些具体的合作活动,来提高APEC各成员的工业科学和技术水平,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3.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亚太地区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APEC各成员在为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方面进行合作,如实施市场导向的、透明的中小企业政策,等等,可以增强它们的活力和灵活性。

4.经济基础设施。

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有赖于经济基础设施的改善。APEC各成员通过合作,为私营工商部门更多地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便利。

5.能源

能源是实现亚太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APEC成员有必要通过共同的政策原则和紧密的合作,谋求经济、能源、环境的同步发展。

6.交通运输。

通过合作,寻求发展一种有效、安全和统一的亚太区域交通运输体系,以提高货物和人员流动的效率,为贸易提供便利。

7.电信

由于APEC成员之间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正在加深,电讯和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要通过彼此合作来加快发展亚太电信基础设施。

8.旅游。

通过合作,促进旅游业对亚太地区环境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9.贸易和投资数据。

APEC各成员通过在使用贸易和投资数据方面的合作,能更好地了解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活动,为分析市场和决策提供依据。

10.贸易促进。(www.chuimin.cn)

通过贸易促进措施,如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举办贸易博览会等,推动亚太区域内的贸易活动。

11.海洋资源保护。

APEC各成员通过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来确保社会经济效益源远流长。

12.渔业

渔业生产所依赖的自然资源(水产品)是有限的。APEC各成员应通过合作促进渔业资源长期、可持续的利用,使经济效益最佳化。

13.农业技术。

APEC各成员农业发展水平不同,通过合作有助于促进亚太地区农业的均衡发展,使农业资源得到保护和有效利用。

《大阪行动议程》所列的上述13个合作领域,范围相当广泛,但重点不够突出。在马尼拉会议上,经过研究讨论,把合作重点放在以下6个优先领域上:

1.人力资源开发。

这是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增强各成员和区域内社会凝聚力的重要财富。

2.资本市场

发展稳定、安全和有效的资本市场,以促进资本流动,并通过扩大金融市场调动国内储蓄,为私人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创造条件。

3.经济基础设施。

为促进APEC成员的经济一体化,特别需要加强电讯、交通运输和能源部门的基础设施。

4.技术开发。

加强技术交流,提高APEC成员吸收现有工业科技和开发未来新技术的能力,以促进信息和技术的自由流动。

5.环境。

通过合作,使经济增长有益于环境,从而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6.中小企业。

增强中小企业活力,使之对自由开放的市场反应更为灵敏。

(七)合作的主管机构

目前,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由APEC经济委员会主管。虽然有一些成员建议设立专门的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来协调和管理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活动,但部长会议并未采纳这类建议。其理由是,APEC在合作中只起媒介作用,没有必要在现有的机构之外再设立新的机构来管理经济技术合作。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出现新的官僚主义。应当利用APEC经济委员会这一现成的机构,通过政策和市场信号来引导私人投资于合作项目,促进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

以上从7个方面概括了APEC经济技术合作模式的主要内容。这种模式体现了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多样性特点,是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学术界将其称为“亚太发展合作模式”。经过短短几年时间,经济技术合作在APEC中被提到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并列的重要地位,从中不难看出APEC发展中成员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

三、对APEC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几点看法

(一)关于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关系

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投资自由化究竟孰重孰轻?应该说,二者应当并重,它们都应是APEC的主要目标,是APEC的两只“轮子”。缺少其中任何一只“轮子”,APEC的进程就会失衡,难以前进。不通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仅仅靠开放市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很难缩小,从而也就实现不了APEC关于共同发展的宗旨。现在,经济技术合作已经有所开展,但项目还不多,资金还不够落实,特别是在帮助后进发展中国家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还不明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并不是对立的,只要处理得当,会起到互补作用。因为前者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其中也包括与贸易投资自由化有关的合作。另一方面,后者对前者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因为自由化进程将有助于减少成员间开展合作的障碍,为成员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因此,既不能将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分割对立,也不能把经济技术合作作为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附属物。这个关系必须处理得当才能使APEC顺利发展。

(二)关于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性质

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性质与传统的发展合作不同,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的“共同投入资源”的新模式。这是顺应时代的发展的。传统的发展合作模式,是一种“给”与“取”的关系。这种模式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起过一定的作用,特别在东亚地区,成效还是比较大的。如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在东亚是富有成效的。但是,长期沿袭这一模式,也产生了不少弊病。如国际社会对非洲一些落后国家的援助,成效就不大。其中贪污、腐败、浪费现象严重,一些受援国养成了依赖外援的坏毛病,经济发展很慢。另一方面,由于资源的单向流动,援助国自身不能受益,时间长了,兴趣也就大大降低了。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在合作观念上必须要有所更新。在我国,传统的合作观念比较深。在APEC经济技术合作问题上,也有一些人认为搞合作就该让发达国家出钱。还有人认为,发达国家要我们开放市场,我们就应乘机逼他们出钱搞合作,否则我们就不搞贸易自由化。这种思路与APEC进程是相脱节的。实际上,合作也可以是平等的。现在我国对非洲的援助方式也在改变,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应当用新的思路来看待APEC的合作。当然,我们也需要促使发达成员在APEC经济技术合作中多作贡献。但同时,应当主动投入资金、人力和技术资源来推动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因为这种合作最终对我们是有利的。

(三)关于APEC经济技术合作方式的选择

马尼拉会议虽然通过关于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框架宣言》,但没有具体谈及APEC合作的方式。显然,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纵观APEC内经济技术合作的现状,结合本地区经济技术发展与合作的特点,我们认为,APEC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方式,从总体上讲可采取自愿原则下的“市场+协调”模式。即把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与各个经济体本身的发展要求相结合;双边与多边合作相结合;单个领域与多个领域共同开发相结合;私营企业、国际金融机构及成员经济体与APEC开发基金相结合;次区域开发与APEC统一协调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方式。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

从本地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践来看,一般都设有相应的机构来保证其运转。在APEC的第二轨道PECC(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内已设有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10个专题组,其业务涉及到APEC大阪会议行动议程中对本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划定的13个领域的大部分领域,并对有关领域已作过长期的研究和深入的探讨。APEC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推动,把目前PECC研究论坛式的专题组的工作引向实际的经济技术合作轨道。APEC也有必要设立APEC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或扩大现有的经济委员会职能,以规划、指导、协调本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目前本地区的产业转型正在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能源依赖的方向发展,较低层次的产业技术需要向外转移。如新加坡在中国苏州和越南的胡志明市建立的科学工业园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自己设立的“新竹科学园区”等,就是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的一种转变。这种转移主要靠的是市场机制的作用,今后这种转移如能通过APEC有计划地进行,将会使本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顺利、合理地进行。

2.建立“APEC经济技术合作基金”。

少数发达成员反对设立合作基金,不愿承担责任,担心经济技术合作成为发展援助。如前所述,APEC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互利互助、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应是援助与受援式的关系。但是,合作基金的设立还是必需的。虽然不宜倡导建立如世界银行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援助基金式的合作基金,但经济技术合作的各个领域的项目研究和审定,项目启动、数据信息库的建立、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环保等领域的共同开发,机构行政开支等都需要建立合作基金来支持。东盟内的经济技术合作或是“增长三角”和“黄金四角”计划中,也都设有相应的合作开发基金。具体操作上,一方面强调发达成员有责任提供一定的基金捐款,承担其应尽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的义务,不能只偏重贸易投资自由化,而背离APEC合作精神。但对此不能寄予太大的希望。另一方面可从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渠道融资。例如,借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社理事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性组织的财力,或争取诸如日本国际合作机构、日本海外合作基金、加拿大国际发展基金等国际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参与。在充分利用日本“进步伙伴计划”的100亿日元的同时,设法利用APEC中央基金。贸易投资自由化内容与经济技术合作有重叠之处,如大阪会议《行动议程》中服务领域的交通、通讯、能源等部门的便利化,就可扩大应用于上述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

3.采取开发合作方式。

这一方式指的是1989年新加坡倡议,由新、马、印尼组成的第一个跨国经济合作区——“增长三角”,和由此在东亚应运而生的一系列“增长三角”:如东盟北部“增长三角”(含马来西亚北部、泰国南部和印尼苏门答腊部分地区);东盟东部“增长三角”(含菲律宾、印尼和马来西亚部分地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中、老、缅、泰毗邻地区合作开发区;地处中俄朝接合部的图们江开发区;环日本海、环黄海的“增长三角”等。80年代我国广东、福建与港台开展的经济合作是最早、最成功的“增长三角”。东亚地区星罗棋布的“增长三角”,将是21世纪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一大特色。这些“增长三角”几乎覆盖了APEC东亚地区所有的成员。每个“增长三角”把有关各方的利益捆在一起,形成经济技术合作的枢纽。从“增长三角”几年来的实践与发展来看,这种方式具备以下几个优势:①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经济互补性。②避开了合作国家在社会制度、国家主权等方面的问题。③“增长三角”的合作具综合性,即集生产、贸易、资金、科技、劳务等于一身。④“增长三角”不具歧视排他性,其他成员也可投资参与。多年的实践说明,“增长三角”模式确实带动了各个三角地区不同程度的发展与合作,很值得APEC予以扶植、重视与推广。⑤扶植有发展前途的新的经济中心。如美国以旧金山海湾地区为中心,面向太平洋的开发,发展很快。这种扶植一个中心,带动一大片的发展方式,可应用于APEC内的经济技术合作。由APEC经济技术合作机构牵头,选择几个有潜力的地区开发起来。⑥联合投资,共同开发。有些领域,如环境保护、能源开发、高科技项目、旅游、渔业、电信、人力资源开发等,仅靠某个成员投资开发不行,几家共同投资,联合调查,共同研究,扬长避短、利益均沾,可大大提高效益。其运行过程可通过APEC经济技术合作机构牵头,各专题工作组提供合作与研究项目,各成员讨论协商的方式来进行。

此外,国际科技合作的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合作方式:①合作研究与发展方式。通过合作研究,共同开发,提高技术水平,创造互利成果。②联合调查方式。通过联合调查,利用各自在自然条件上的特点和技术装备上的特长,获得双方所需要的数据资料,推进对自然环境的研究。③合建研究中心。要根据本国需要,有目的的利用国外援助,加以适当匹配,建立研究中心和各种专业培训中心,以发展自身科研和开发能力。④学术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学习和吸收外国的先进理论、观念和科学管理方法。

【注释】

[1]引自《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第8点,1994年11月15日,印度尼西亚,茂物。

[2]引自《大阪行动议程》第2部分第1节第3段。

[3]参见《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第3章第2点。

[4]详见《大阪行动议程》第2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