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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现状与展望

【摘要】:在服务业内部,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在加大,主要工业国均达50%以上。提高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效率和素质,加强与广东的全面合作,已是大势所趋。[3]本章试图通过深入调研,对粤港两地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探讨两地如何通过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有效提高大珠三角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广东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速度也尤为迅猛,发展势头强劲。表5-3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的比重结构及贡献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产业结构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总趋势。1980~2000年期间,全球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56%升至63%。其中,主要发达国家达71%,中等收入国家达61%,低收入国家达43%。服务业吸收就业比重也呈不断增长趋势,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比重普遍达70%左右,少数发达国家高达80%以上。在服务业内部,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在加大,主要工业国均达50%以上。[1]

所谓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服务性产业,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是经济整体效率提高的重要源泉。生产性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工业化进入后期的重要标志。

中国香港地区(以下简称香港)是一个生产性服务业高度发达的地区。香港依托珠三角这一世界工厂,通过一体化过程中对这个加工生产链条的管理与协调所产生的生产性服务业,向具有运营中心的国际性城市集聚,从而跻身于全球城市的行列。从“前店后厂”的运行过程看,香港服务业主要是一种离岸服务,由此,在香港发展出了最具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大量高端服务业集聚于此,形成了服务业的产业集聚区。[2]

但是,香港的服务型经济向来植根于制造业,由于制造业的大规模转移,出现产业空心化,造成经济结构失衡,缺少制造业这一根基的香港经济,是十分脆弱的,对外界的依附性很强。近年来香港营商成本不断上升,使香港的竞争优势有削弱倾向。同时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也面临升级与转型,“前店后厂”模式弱化,对香港服务业的依赖程度会有所减小。广东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粤港经济联系的进一步深化,促使香港向“服务业中心的服务中心”转型。香港作为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航运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和作用,由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而越来越重要。提高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效率和素质,加强与广东的全面合作,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粤港合作向新的阶段迈进,广东省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与时俱进地推进三个转变。第一,合作模式:“前店后厂”向“共同市场”的转变;第二,合作内容: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合作向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合作转变;第三,合作机制:市场引导下的企业自发合作向市场主导、政府规制和企业为主体的自觉合作的转变。目前,珠三角地区与香港服务业的互动从产业对接走向了产业内对接,即从提供“离岸服务”走向“就地服务”。特别是随着广东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香港服务商直接以商业存在方式进入珠三角地区,提供当地服务。这种“前店后置”的对接,在珠三角地区产生了厂店合一的效果。[3]本章试图通过深入调研,对粤港两地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探讨两地如何通过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有效提高大珠三角地区的国际竞争力。

(一)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

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凭借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广东省以其雄厚的资本力量、不断提高的国际化水平、政府采取的各种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经济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使得广东的经济规模总量走在全国的前列,发展速度迅猛。2007年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0亿元,达到31084.40亿元,占全国的12.5%。三次产业构成由1978年的29.8∶46.6∶23.6发展为5.40∶51.30∶43.30,表现为第一产业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稳步增长、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的特征。其中,第三产业的增加值突破13000亿元,达到13449.73亿元,占广东生产总值的43.27%,占全国的13.4%。生产性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势头强劲,其总量和规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如下:

(1)总量规模较大,增长速度迅猛。首先,在规模方面。2007年,广东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1254.58亿元;批发和零售业为2805.16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926.52亿元;金融业为1798.22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954.87亿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256.95亿元。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总量规模非常大,盈利水平也非常强。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见表5-1)。其次,在发展速度方面。从2000年到2007年,广东省服务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36.36%,7年间增加了两倍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更是达到83.47%,增加了6倍多。同时,广东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速度也尤为迅猛,发展势头强劲。7年间,广东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27.94%,增长了近2倍;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56.75%,增加了近4倍(见表5-2)。生产性服务业的各个构成行业也都有较快的发展,尤其是信息咨询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等新兴行业更是发展迅速。

表5-1 2007年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增加值及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5-2 广东省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速度情况

注:这里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1》和《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2)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贡献明显。2007年广东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38.60%,占广东省GDP的16.70%,对广东省的国民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相比2006年主要生产性服务业总产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5.42%,2007年这一比重提高了3.18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所占服务业的比重更是较上年大幅提高了5.02个百分点,占到13.37%(见表5-3)。尽管其他几个行业所占比重微有下降,但总体而言,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表5-3 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的比重结构及贡献率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7》和《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3)企业数量较多,就业容纳力强。2007年广东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法人和产业单位数分别达到304404个和226742个,说明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在数量上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发展势头良好。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法人数和产业数分别达到54801个和43759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达到19869个和12579个;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分别达到16403个和12187个;金融业的产业数虽然只有1976个,但其法人单位数却多达18238个;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分别为17864个和15526个(见图5-1)。2007年末,广东省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各行业共吸纳了935.51万人,为广东省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为123.94万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6.97万人;金融业为33.47万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79.27万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24.93万人(见表5-4)。可见,批发和零售业吸纳的从业人员最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次之,但其他几个行业吸纳的多是高学历、高素质的知识型人才。

图5-1 2007年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法人和产业单位数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5-4 2007年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数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4)平均薪酬较高,人才吸引力强。2007年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中从业人员总报酬以金融业最高,达210.02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次之,为184.01亿元,最低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72.77亿元。从人均收入来看,金融业最高,为66906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次之,为57805元,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也高达52330元。可见这三大生产性服务行业的人均报酬远远高于第三产业的人均报酬36689元和全省的人均报酬29658元(见表5-5)。因此,生产性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特别是对知识型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比较强。

表5-5 2007年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人员的报酬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统计年鉴2008》整理,中国统计出版社。

(5)建设投资量大,外资利用度高。2007年广东省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高达93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7%,投资力度较大。另外,投资额已接近第三产业基本建设投资额的一半,占到了42.08%。不论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32.34%,还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5.65%都要超过全国平均投资额比重的20.65%和3.49%,只有金融业的投资额低于全国水平。可见,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额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较高。

表5-6 广东省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基本建设投资额及占第三产业比重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广东省是全国利用外资相对活跃的地区之一,且服务业在全国也相对发达。近年来,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越来越大。2007年,广东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71.26亿美元,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36.39%,比上年增长近12个百分点。然而,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5.93亿美元,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9.30%,较上年下降了1.32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利用外资相对比较活跃,它们分别占到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3.12%和3.07%。金融业实际利用外资额相对较少,仅占0.13%(见表5-7)。

表5-7 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部分行业利用外资规模和比重情况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7》和《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表上相关协定的实施,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现代服务业都以不同的方式取消了和逐步削减了外商市场准入的限制,可以预见,未来几年银行、物流、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外商投资将迅猛增加。实际上,服务业引资增长较快已成为广东目前招引跨国投资的重要特点之一。2008年,广东省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增长14.4%,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的37.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实际吸收外资金额分别增长67.5% 和56.7%。

2.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广东的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未能较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要求。这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占GDP比重小,对工业支撑度低。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为生产和市场服务的产出比重已占到了整个服务业的50%以上,美国1998~2003年生产性服务占国民生产总产出的比重都保持在25%以上;英国的生产性服务业则从1992年的19%左右升至2002年的约26%。而广东的生产性服务业在2007年时还未达到GDP的20%,可见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明显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东是我国的工业化大省,2007年工业总产值达14910.03亿元,占GDP的47.97%。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为5191.14亿元,仅占广东GDP 的16.70%,远远小于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滞后于工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工业发展不相适应,就不能为工业发展,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广东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

表5-8 广东省主要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增加值及比重

注:这里的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2)市场化程度不高,内部结构不平衡。在国际上,服务业属于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目前已经出现了服务业的全球化趋势,服务产品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相比之下,广东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低,许多生产性服务行业如保险、科研、教育通信等大多属于各级政府和大专院校的附属机构,属于国家福利型和国家垄断型行业,这些行业尚未进入市场,仍带有福利和公益的性质,缺少竞争机制。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这种低市场化程度不仅会抑制服务的有效供给,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还会影响整个服务业的产业化发育程度,从而直接制约了服务业的经济增长。

其中,邮电通信与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远高于其他行业。从各个行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来看,金融保险业属于高盈利、高收入的行业。同时,由于邮电通信与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保险业产值的绝对数量大,使这两个行业的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和服务密度均较高,充分说明广东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邮电通信、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需求很大,对资金的需求旺盛,增强了这些行业的服务功能。而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服务等“智力密集型”行业,尽管增长速度较快,但产值比重仍然很低,就业规模很小,表明这些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生产性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表5-9 2007年广东省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税收情况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

(3)税收贡献度不足,行业差异比较大。2007年,广东省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额为1767.69亿元,来自主要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总额为518.79亿元,分别占到全年税收总额的40.18%和11.79%,比它们占GDP的43.30%和16.70%分别要低3.12个和4.91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对税收的贡献明显不足。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总税收额也仅占第三产业的29.35%,远低于其他服务业。此外,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的税收贡献也有较大差异。如金融业的税收贡献额比其他四个生产性服务行业税收总和还要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税收贡献率明显偏低。

(4)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发展水平低。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等中心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产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均超过了45%,广州高达47.2%。从内部各行业发展情况来看,邮电通信、金融保险则是各市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优势行业,所占产值比重相对较高,但这些行业中为本地居民服务的成分多于为生产服务的比重。而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以及科研服务业则更多为生产服务,相对集中于深圳、广州、珠海和东莞等中心城市。总体来讲,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各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尤其是一些新兴行业,如信息咨询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而东西两翼和山区城市发展水平则相对滞后,产值和就业仍以传统产业为主导。就全国来看,广东的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不仅远远低于北京的7.6%和上海的4.5%,还低于浙江的2.3%,只占2%,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可见,广东省的科研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在全国还比较低,影响了广东的产业升级与改造。

表5-10 主要省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的比重(2006年)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出版社。

(二)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优势与经验

1.香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模

香港是国际著名的金融、贸易、航运、信息和旅游中心,其产业结构的特点和优势都偏向于都市型的服务经济体系,也是全球经济体系中最侧重服务行业的地区。

不过,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经济还是制造业的天下,服务业占总体经济的比例还很小。1978年后,大批港企转移到珠三角地区,需要大量的服务产业与其配套,从而带动了法律会计、金融、物流等一系列生产性服务产业的发展,这是香港现代服务业的起步。20世纪90年代后,香港服务业进入了国际化发展的高峰,确立了金融、航运、贸易、旅游四大支柱产业。2006年,香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总体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86.3%,共输出价值5623亿港元的服务,主要包括商贸及其他贸易相关的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运输服务、旅游服务等传统服务业。目前,香港服务业总产值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已超过90%,服务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前10名,约有300万香港人从事服务业。香港已经成为世界服务业之都。香港服务业中的物流、金融及电信服务等产业在全球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表5-11 香港与内地主要城市服务业发展比较(2004年)

资料来源:《香港本地生产总值2005》、《北京统计年鉴2005》、《上海统计年鉴2005》、《广州统计年鉴2005》。

2.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优势

2005年,香港商品贸易总值达5871亿美元,相当于其GDP的331%。如前所述,香港处理的口岸贸易亦越来越多。据香港政府统计,2004年香港的离岸贸易总值达2354亿美元。若把这部分算在内,经香港公司处理的贸易总额相当于GDP的460%,由此可见香港作为国际商贸中心的重要性。[4]由于香港公司处理的贸易量甚为庞大,香港已成为亚太地区的主要采购中心。目前,全球已有400多家采购公司在香港常设采购办事处,而在香港的3798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办事处,其中52%,即1983家也是从事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业,向区内企业进行销售和采购。香港本地近10万家的贸易公司多年来在全球各地建立的庞大商贸网络是支持香港贸易蓬勃发展的基本因素。

相对内地其他城市,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主要在于它的服务比较全面和专业,办事效率高、灵活创新。而支撑香港成功的背后因素包括:第一,庞大的贸易集群和国际商业网络;第二,完善的贸易支援和配套服务,包括会展、船务托运、保险、公证人、银行等;第三,公平透明的法律制度;第四,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第五,自由开放的贸易体系。

另外,香港的贸易服务大部分与内地有关,多年来香港已成了海外企业采购内地产品的重要平台。据香港贸易发展局对海外进口商的一项调查显示,82%的欧美日受访进口商表示曾通过香港采购内地产品,其中四成公司表示经香港采购内地产品超过40%(见图5-2)。

图5-2 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产品采购中心的优势

资料来源:《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产品采购中心——买家观点》,香港贸易发展局,2003年8月。

对海外买家而言,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产品采购中心有其特定的优势。据海外进口商调查显示,95%的受访公司认为,优越的电信及运输设施是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产品采购中心的一项“十分重要”或“重要”优势。除“硬件”外,海外进口商对香港的“软件”(亦即香港贸易商的质素)评价甚高。在上述的调查中超过95%的受访者认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专业水平是香港作为采购中心的一项“十分重要”或“重要”优势。[5]香港贸易商除供应产品外,还经常向海外买家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如产品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规划、物色工厂、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出口文件处理及货物并箱等。更重要的是,香港贸易商能有效地为客户提供贸易相关服务。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产品采购中心,还有两项明显优势:一是利用邻近的内地作为腹地/生产基地;二是法律保障完善。由于香港与内地接近,在收集市场或产品信息、协调生产及安排货物运输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

3.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特点

(1)服务业开放度高。由于香港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完善的商业基础设施、高质量的劳动力,以及富有吸引力的自由贸易制度,是各国资本进行投资活动的理想场所,使香港的服务业具有国际性和兼容性

(2)金融保险业高度发达。香港是全球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国际性银团贷款中心、亚太第二大基金管理中心,金融服务涵盖银行、基金管理、证券交易、企业融资、保险等服务行业,金融业产值年均增长19.6%,高于GDP的增速,其产值占香港本地GDP的11%,金融实力雄厚。金融和房地产业是香港最重要的两个行业。

(3)国际商贸服务平台辐射力较强。香港是当今全球资讯流通最自由的国际大都市,也是国际商业贸易、运输中心之一,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香港服务业为整个亚太地区提供融资、贸易、运输、商业和咨询服务。

(4)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人才云集。香港各项经济功能齐全,产生了巨大的吸附力,使其成为跨国公司亚太区总部及地区办事处的集中地和管理、协调中心;同时香港商家具有敏锐的头脑,善于应付世界市场的变化。

4.香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经验

香港在吸收外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所采取的一些促进措施对广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实行低税率的自由贸易政策和投资政策。通过低税率的自由贸易政策和投资政策,大力发展转口贸易,进而带动本地运输、仓储、金融、商业、咨询等服务业的发展。

(2)战略转型与推进“前店后厂”式发展战略。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实施以来,香港大力推进“前店后厂”式发展模式,将增加值较低的生产工序迁移至内地和发展中国家,而专注于管理及相关生产支持性服务,在贸易、航运、融资和其他专业服务方面创造了大量需求,提升了香港的服务业层次和竞争力水平。

(3)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一般不通过经济或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服务业市场发展,而是依靠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和众多行业协会、同业组织,来引导和监督服务业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4)香港政府致力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政府从中介、码头、金融等领域退出,为民间资本提供发展空间,不再与民争利。努力营造公开的商业环境和开明的经济政策,进行适度的监管,提供公正的法律制度。

表5-12 港资企业投资生产性服务的情况

资料来源:DRC数据库

改革开放以来,粤港积极推进服务业合作。截至2007年底,港澳两地投资广东省服务业项目累计达23897个,实际投资372.3亿美元。其中,CEPA实施以来,广东省共批准港澳服务业投资项目9381个,合同利用外资208.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6.1亿美元,项目数、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省第三产业外商投资项目的38.5%、34.6%和27.9%。到目前为止,物流、金融、会展、商务服务业在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物流业的合作现状与问题

1.物流业的合作现状

(1)跨境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完成。目前,粤港澳集中了五大港口和五大机场,中国交通大动脉的“五纵七横”有三纵(京广、京九、京珠)经过该区域,形成了以香港、深圳、广州为枢纽港,由中山、虎门、佛山、江门港等喂给港组成的港口群;形成了由香港、广州、深圳、珠海、澳门机场等组成的空港群;形成了由深港西部通道、文锦渡、沙头角、皇岗、深圳湾、福田口岸、拱北7个陆路口岸和广九铁路等组成的陆路运输体系;基本构筑了跨境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有力地支撑粤港澳物流共同化的发展。

(2)两地两检通关便利化得到了有效推进。海关总署从2006年7月起,全面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积极推进“区港联动”试点工作和电子口岸建设,并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合作积极推进关检合作机制,在部分地方实现了“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验货”,进一步提高了出口通关速度。深圳公路口岸的自动核放系统不断完善,车辆通过海关通道时间由原来2~3分钟缩短为5秒钟以内;皇岗口岸24小时通关运作顺畅,香港到深圳的陆路货运量日均超过4万辆车次;在水路运输方面,进行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试点,对已安装GPS的500多艘试点船舶,允许直航通过中途监管站。在空运方面,广东海关开通了“国际货物卡车航班”,简化了海关申报工作。

(3)两地物流业资本融合不断加强。香港和记黄埔与国内共同投资兴建了盐田港,开创了粤港物流基础设施合作的典范。2006年8月,中央政府批准珠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管理珠海机场,合作后香港机场租用珠海机场的设施,珠海机场主攻货运业务,租赁管理的时间为20年。2004~2007年,共批准港澳投资现代物流项目539个,占同期港澳投资服务业项目的5.8%,合同利用外资20.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6亿美元,分别占同期服务业的9.9%和11.3%。

(4)两地的物流业务技术合作不断深入。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是香港物流的主要生成地。香港集装箱吞吐量和空运货物处理量的70%均来自珠三角地区。两地物流企业的合作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例如,广州华新集团和香港网丰公司的合作,使华新集团由一个传统的批发企业改造成为现代分销配送企业,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物流分销商。此外,物流技术合作也逐步推进。广东和香港分别于2006年成立了广东RFID公共技术支持中心、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围绕粤港物流和通关便利化,积极推动盐田国际、宝供物流、美晨集团、深圳金鸿基等企业开展粤港RFID试点应用。

2.物流业合作的存在问题

(1)缺乏深化物流合作的共识。深化物流业合作符合广东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香港拓展物流业发展腹地、提升香港国际贸易和航运物流中心的地位的客观要求。物流业是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部分香港业界人士一方面担心物流业进入广东,会导致香港物流业“空洞化”;另一方面担心广东物流业发展起来会对香港物流业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这种认识阻碍了粤港物流业的深度合作。

(2)物流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面对粤港经济高速发展所产生的大量物流需求,迫切要求提高两地间的运输通道能力。但目前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公路大动脉只有京珠、广深等高速公路,联通口岸少,有效连接两地的港珠澳大桥仍在规划论证中。主枢纽港与喂给港缺乏合理布局和分工,各港口的小吨位泊位多,大吨位、专业化码头泊位少,港口功能过于单一。

(3)物流标准尚未统一。目前,广东尚未完全推行国际标准的物流条码,影响了广东供应链与港澳的对接。另外,京广、京九两大铁路干线运输量虽大,但因海运与铁路集装箱标准各异,影响了海铁联运的发展。

(4)制约通关效率的因素仍然突出。随着两地物流量的进一步扩大,需要高效便捷的通关效率。但由于检验检疫和边防等口岸部门尚未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平台,不能与海关进行有效对接。另外,公路货物直通车的监管方式落后,水上运输的清关效率低以及进出口货物转关与互认等问题仍然存在,也影响了物流通关效率的提高。

(二)金融保险业的合作现状与问题

1.金融保险业的合作现状

(1)金融机构跨境互设稳步发展。香港进入广东省市场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经营范围逐步拓宽,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银行业方面,截至2007年末,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了59家营业性机构(其中:法人银行3家,分行21家,支行31家,代表处4家),本外币资产总额1028.6亿港元,占全省外资银行总资产的50%以上。在保险业方面,目前已经成立了港资财产保险公司2家,港资保险公司驻粤代表处7家。同时,广东省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港澳市场,“走出去”战略初见成效。广发、招商、中信三家证券公司先后在港设立分支机构并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纪和投行业务牌照,占全国获准赴港设立分支机构证券公司的半壁江山。另外,平安保险集团、广发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期货公司、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均在香港开设了子公司。

(2)资本市场合作得到深入推进。一是香港证券市场成为广东省企业筹集境外资金的首选地。据香港证券交易所统计,截至2007年末,广东省共有65家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其中在主板市场H股、红筹股和创业板上市的分别有12家、16家和6家,总市值达8357.6亿港元。二是广东省证券市场对港澳投资者的开放程度也不断提高。截至2007年末,已有5家香港金融机构取得内地QFII资格,9家香港金融机构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特别席位和特约经纪交易资格。

(3)支付结算合作不断深化。粤港两地随着互设金融机构的增多和资金流动的加快,建立了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建成了粤港港元和美元实时支付系统,开通了深港美元票据双向联合结算渠道,启动了香港人民币支票单向结算业务,并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软件实现了内地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与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的连接,保持了粤港跨境结算系统持续高效稳定运行。目前,已经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实现粤港港币支票、汇票和本票等票据联合结算。2007年粤港实时支付系统清算资金539亿港元,港元票据清算资金103.8亿港元。

(4)合作交流机制不断完善。目前,粤港两地已建立各层次经济金融合作机制,如粤港联席会议制度和粤港金融合作联络机制,推动两地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截至2007年底,共举办粤港金融合作例会6届,就广东省与香港的经济金融形势、联合结算系统建设、人民币清算安排、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和磋商,增进了相互沟通,达成了多项共识。同时,两地银行在人员培训、管理顾问、授信融资、银团贷款、结算代理、资金清算、个人理财、客户资源共享等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2.金融保险业合作存在的问题

(1)合作面临过多的政策性障碍。现有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及分业监管模式,使粤港资本合作的提升必须得到中央的政策支持和“一行三会”的统一部署,驻粤派出机构自主作为的空间不大。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的门槛过高。《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港澳银行必须达到200亿美元的资产规模才能在内地设立分行,必须达到100亿美元的资产规模才能在内地设立独资与合资银行,这是大多中小港澳银行不具备的条件。现行关于“任何涉及资本项目外汇流动的资本市场合作都必须纳入外汇管理范围”的规定,限制了粤港两地机构和居民开展直接对外证券投资。

(2)缺乏多层次的金融交流合作平台。粤港、粤澳政府主导的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因缺乏制度性安排而难以发挥其推动作用,政府的主导性与组织协调性发挥不足,两地金融同业间缺乏合作交流平台,金融互动合作基本上还是民间自发为主,合作意愿明显不足,缺乏应有的相互认知。据调查,有46%的港澳中小银行对于广东省内中小银行只是一般了解,其余54%则是一无所知。

(3)金融合作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人才与货币流通等方面的合作层次远不能适应粤港经济金融的发展要求。跨境支付结算同资金实时结算的需求不相适应,票据联合结算业务品种单一,覆盖区域有限,管理方式落后;电子汇兑清算系统发展滞后,广东省大多数地区的商业银行缺乏横向跨系统外汇清算平台;粤港银行卡交易量小,金融产品品种单一等。

(三)会展业的合作现状与问题

1.会展业的合作现状

(1)业务往来日益紧密。随着CEPA的签署和相关补充协议的出台,内地会展业全面开放,粤港两地会展业务往来更加密切。一是两地参展办展交流合作机制初步形成。如广州于2006年9月与港澳会展业协会签订了《穗港澳会展业合作协议》,深圳也在2006年与香港展览会议业结为会展同盟。目前,两地共同举办或应邀参加的较大规模的展会主要有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香港设计及品牌管理博览会、中小企业国际推广日以及东西两翼和山区与珠三角地区经济技术贸易洽谈会等。通过这些展会的举办,整合了两地资源,在办展机制、展会管理、招商招展方面的合作逐步加强。二是内地赴港参展企业不断增多。据香港展览会议协会统计,1990年赴港参展参会的内地企业寥寥无几,到2000年已有超过2000家内地公司赴港参展,2005年升至7266家,是2000年的3.6倍。其中,绝大部分是珠三角企业。三是展会成效显著。如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广东与香港共签订合同1435个,成交总额1579.4亿元,分别占广东合同签约数和合同金额的43.2%和30.2%。

(2)会展业资本合作不断增多。随着粤港会展业务和交流的深入,会展业合作逐步上升到资本层面,两地企业开始通过多种资本融合方式进入对方的会展市场。一是港澳会展企业在内地的资本合作逐步升级。一批经验丰富的香港会展巨头从最初蜻蜓点水式的浅尝辄止,发展到通过合资、参股、更改或增加经营范围的形式在广东省开展会展业务,迅速融入广东省的会展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10~15家的港澳展览公司通过与广东展览公司合资或参股的形式开展业务,如香港讯通展览公司、笔克远东集团、雅式展览公司、励展展览公司等。更为突出的是部分港澳企业开始在广东省注册开办独资会展公司。二是珠三角地区规模较大的会展企业为了充分利用香港所拥有的全球最发达的服务体系,借鉴香港会展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也纷纷到香港设立分公司。

表5-13 2003年全国展览业主要指标比重情况

资料来源:沈丹阳:《“十五”期间中国展览业发展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8年1月。

(3)珠三角已成为香港会展企业办展的重要场所。近年来广东省会展业迅猛发展,展会规模不断扩大,展馆设施与服务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广州—东莞—深圳为中轴,包括佛山、珠海在内的珠三角展览带,每年举办各类展会达1000多个。其中,大中型国际展约100个,与港澳共同办展或依托港澳会展中介机构招展招商的在八成以上。在“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品牌展会带动下,港资、澳资、外资会展等公司纷纷将目光聚焦珠三角地区。2003~2007年(CEPA签署后)港澳会展企业仅到广州琶洲展馆办展就达35场次,涉及包装印刷、鞋类、皮革、食品、机械、模具、化工类等行业。这批港澳会展企业除重点在广州、深圳独立或联合举办会议与展览外,也看重产业发达的东莞、佛山、中山等珠三角二线城市。如亚洲博闻展览有限公司每年在内地举办31场展览会,其中有15场在广东省举办,展会服务行业涉及珠宝、家具、美容保健、皮革时装及船坞建造等12个行业,特别是每年在深圳、广州举办的中国国际黄金珠宝玉石展览会,已成为香港珠宝展在珠三角地区的“姐妹展”。

2.会展业合作存在的问题

(1)香港对广东省会展业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随着全球制造业基地地位的日益凸显,广东省会展业发展势头迅猛,形成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客观上对港澳地区会展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港澳地区部分业界人士因担心业务分流,未能从合作共赢和全面融合的角度考虑,对广东会展业的发展心存疑虑。

(2)办展模式存在差异。目前,在广东大型展会中除“广交会”、“高交会”、“美博会”等个别展会实行市场化运作外,大多数仍然有浓厚的政府办展办会色彩,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普遍较低。而港澳地区会展业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这种办展模式的差异,严重影响了两地会展业的合作与融合。

(3)宏观管理和立法滞后。香港会展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拥有健全的法规和完善的行业规范服务体系,形成了政府、企业和行业中介三位一体的管理运作机制,做到政府宏观指导与服务、企业自主经营与规范、会展协会沟通与协调。相比之下,广东省政府部门对会展业的规范和管理远远落后于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一是管理不到位。目前各级政府对会展业的管理尚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出现谁都有权管、谁都难管的管理盲区。二是规章制度不完善。目前广东省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和法规对会展业进行规范和指导,造成港澳公司来粤投资办展参展的信心不足,许多展览公司和企业仍持观望的态度。

(4)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广东省产业优势明显,会展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已拥有一定规模的场馆40多个,可供展览面积160万多平方米,排全国第一位;单馆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有12个,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与港澳的专业人才、营销网络、管理优势形成良好的互补。但是由于缺乏深度合作,资源整合力度远远不够,彼此优势特别是广东省基础设施优势得不到发挥。

(四)商务服务业的合作现状与问题

1.商务服务业的合作现状

(1)人才培训合作深入推进。近年来,粤港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和交流等方面密切合作,积极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机制。广东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与港澳合作办学,并与香港职业训练局签订了粤港职业技能开发合作协议书,每年组织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到香港开展交流和业务考察培训,组织一批技师、高级技师到香港进行交流,接收一批香港居民到本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进行“订单式”培训,加快香港行业组织或企业集团与广东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合作。CEPA实施以来,举办了5期广东企业赴港发展高级培训班,组织220多名广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赴港培训,培养了大批企业急需的高端技能人才。同时,加强粤港技工教育合作,共同制定了粤港区域内的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构建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定期举办“粤港技工教育论坛”。

(2)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互认试点有效推进。自2004年以来,广东就在香港、澳门开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与港澳多个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不断增加鉴定种类,提高鉴定级别。目前,鉴定级别由最初的初、中级向高级工、技师等更高级别扩展。截至2007年12月已在港澳地区组织158批次、4511人次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同时,执业资格证书互认工作也顺利推进,两地的专业团体和机构已达成10项专业资格互认协议,并成立工作小组共同推进专业资格互认后的注册和执业工作。(www.chuimin.cn)

(3)业务合作广泛开展。随着CEPA的签订和不断补充,粤港两地之间在法律、会计、建筑等商务服务业方面的业务合作也广泛开展,业务准入条件不断放低。截至2007年4月,香港共核发了各类进入内地的服务业《香港服务提供者证书》1165份,其中法律服务15份,会计审计服务1份,建筑及其相关行业64份,管理咨询服务30份,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机构服务28份。在法律方面,两地初步建立了年轻律师互相培养交流制度,开展相互推介业务。目前,共有20家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驻粤代表机构,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广东事务所联营;同时,有13名港澳居民成为内地执业律师。在会计审计方面,两地深化粤港会计业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大交流合作力度,初步形成了粤港会计业互访机制。在建筑服务方面,建立了两地建筑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建筑专业网站与香港相关部门网站的链接。

(4)投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人才、业务方面合作的深入,粤港两地商务服务业的投资领域也不断拓展,由最初的法律、会计、房地产及建筑业扩展到广告、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医疗及牙医、专业代理、商标代理、信息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人才中介机构等行业。2007年6月新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中,又将投资领域扩展到公共事业服务、安老服务和环境服务等。此外,商务服务业的实际投资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07年4月,获得进入内地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书》的投资者中,管理咨询业的91%、法律业的78%、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业的79%已经或计划在粤开设业务机构。

2.商务服务业合作存在的问题

(1)粤港两地专业资格考评标准不统一,尚未真正建立执业资格互认机制。目前,两地专业人士要进入对方领域从事相关商务服务业,仍然需要经过当地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未实行相关科目的免试政策,执业资格互认机制还很不完善。如会计、法律等行业,由于两地法律制度和专业环境的差异较大,大多数从业人员都难以通过对方现行的考试制度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阻碍了专业人士进入对方专业领域。即使在已建立内地与香港执业资格互认的建筑服务领域,由于国家建设部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已进行了执业资格互认的专业人员,至今仍未注册执业。

(2)在粤设立商务服务机构门槛过高,手续繁琐。CEPA及其补充协议对港澳人士在粤设立会计、法律等商务机构方面已有所放宽,但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粤设立商务机构的准入门槛仍然过高,且限制过多。如规定年收入达到2000万美元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才能在内地成立合资会计师事务所,这对于香港逾千家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能通过这道门槛不超过10家。在CEPA开放的38个服务业行业中,法律、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等行业需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相关部委、机构审批,管理咨询服务和房地产服务需由省或市级外经贸(商务)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主管部门级别高,审批环节和申请事项多,时间长,审批程序不易被港澳人士掌握。

(3)业务范围限制过多,拓展空间有限。由于政策上对港澳进入内地商务业业务范围仍存在较多限制,取得内地专业资格的港澳人士仍难真正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如已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仅能从事涉港、涉澳婚姻、继承的诉讼法律事务及内地非诉法律事务,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法律事务仍无法涉足。又如在设立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门槛较高的情况下,较多港澳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在粤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但代表处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境外客户来中国投资和开展业务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以及为国内有关单位提供外商资信、国际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拓展业务的空间十分有限。

(一)广东省加强与香港在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的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与内地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下,粤港两地的经济合作要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合作的层次。香港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的比重已超过GDP的90%,其中银行、证券、保险、分销代理、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行业正是香港的强项,聚集了大量熟悉国际惯例的专业人才。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急需香港优势的融入。

1.可以进一步提高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

港澳服务业开放度高,具有完善的商业基础设施以及富有吸引力的自由贸易制度,是各国资本进行投资活动的理想场所,具有国际性和兼容性。而且大部分香港生产性服务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其员工的行为操守有约束,能够保障和提高客户利益。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以后,将可为内地服务业在技术、管理方面提供参考示范,从而推动改革和整体行业水平,促进内地服务业向国际标准靠拢。

2.可以加快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步伐

目前,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规模小,层次较低,整体发展速度缓慢。而港澳生产性服务业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以及国际化大市场,加强与港澳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有利于加快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步伐。另外,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其互补性超过竞争性,香港服务业在增加内地同行压力的同时,更在管理经验、业务创新、服务水平以及服务效率等方面,为内地服务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而香港服务企业进入内地时,会将它们的经验和管理制度一并引进,同时通过聘用及培训当地员工,对内地有技术转移的效果。

3.可以提高广东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

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处于高端位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代服务业发达。制造业拼劳力、拼能源、拼材料消耗,附加值有限,且发展不可永续;服务业拼脑力、拼人才、拼知识产权,附加值高,可以永续发展。目前,广东省制造业在国际产业链条中处于中低端,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利益更多地流向发达成员,广东省直接获益相对较少。其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其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高水平的研发和市场营销能力,控制了全球生产网络和价值链,取得了支配权。如果通过加强与港澳合作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水平,广东省将有利于逐步改变这一局面,推动广东省参与国际竞争战略从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的静态比较优势模式向发挥人力资源综合优势和培育人力资本的动态竞争优势模式转变,逐步进入和占领国际产业链的中高端环节,从而能够在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中获得最大化利益。

4.有利于广东吸纳港澳大量的相关专业人才

目前,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服务技术设备和手段落后,专业服务技能差;管理方法落后,经营机制不合理。而港澳各项经济功能齐全,产生了巨大的吸附力,使其成为跨国公司亚太区总部及地区办事处的集中地和管理、协调中心,同时专业人才云集。加强与港澳生产服务业的合作,有利于广东吸纳港澳大量的相关专业人才。

(二)粤港两地可以错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同一区域内应有各种等级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等级不同则服务范围及服务对象不同。以广东省为服务范围,香港服务机构所服务的对象是那些出得起高价钱、更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大型企业以及港资企业;而广州的生产性服务机构则可以服务于省内大量的中小型制造业企业。事实上,CEPA实施后香港服务业所关注的并不仅仅是广东市场,而是整个内地市场。广州的生产性服务水平与香港相比虽然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在国内却是处于领先水平,换而言之,广东的生产性服务中心不仅服务于广东,同时还将服务于国内的更大区域。

(2)从实际的市场需求看,珠三角制造业市场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存在不同的层次。通过对企业调查发现,虽然珠三角的制造业企业都普遍认识到使用生产性服务的好处,但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还未达到需要香港高品质服务的阶段。服务的价格、服务使用的便捷性、已经形成的业务联系等因素都影响着企业对服务提供者的选择。由此可见,广东省内存在不同层次的生产性服务需求市场,广州和香港的生产性服务机构有可能实现广东省内的市场细分。

(三)两地合作需要突破制度性障碍

与内地早期开放时期相比,制度和政策对港澳生产性服务业到内地提供服务造成的障碍已明显下降;相反,资质管理和市场环境问题造成的障碍却日益突出。根据香港贸易发展局在2006年年初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对目前已经在内地有业务的香港企业来说,在内地开展业务时最主要的困难和障碍依次为:第一,内地市场竞争无序和过于激烈;第二,与业务开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未到位;第三,业务范围不够开放;第四,市场准入门槛高;第五,地方或行业存在保护主义;第六,内地与香港的专业行业结构有很大差异。[6]今后,粤港在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中需要突破的制度性障碍有以下几点:

1.资质认定的障碍

香港和内地在一些行业的资质认定上存在很大差异,影响香港专业人员在内地提供服务的机会。例如,在房地产服务业中,内地对建筑师的资格审查方式与香港不同,许多香港建筑设计师不能参加内地的资格考试,无法取得内地执业的资格。理由之一是许多内地的设计院对外并不提供建筑业资格认证考试,导致很多香港企业的员工虽然有能力参加考试,但是不能考试。除了设计资质外,香港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资质在内地也不能认定,不能参加内地的执业资格考试。内地对房地产服务行业所设定的资格认定标准对于香港企业来说也很难满足,这其中有人员要求的因素,也有承建项目的内地认可度问题。香港建筑企业在承建设计及施工任务时,无法以独立承担项目的身份出现,只能通过与内地企业合作的方式获得资格认证。

此外,服务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新兴行业如验房师、注册税务师等,在内地由于仍未发展起来,香港拥有这些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内地就无法得到认定,也不知由谁来认定和如何认定。

2.行业标准及管理的障碍

内地和香港在行业细分上的标准不同,使许多香港公司按照原来的经营性质在内地很难注册公司。同时,内地的专业管理体制和专业体制与国际通用的做法还有一定程度的差距,因为这些差距而造成的障碍是港商普遍反映的问题。

例如,在内地仓储、运输、货代是分开的,而香港货代企业,由于缺乏了解相关的概念,只按照原来在香港的经营性质在内地注册公司,在经营范围只写上货代一项而没有运输,以致在实际开业后,买不到运输车辆,经营范围被缩小,因为内地集装车队营运牌照只给运输类企业。因次,许多香港的物流公司在内地只能做代理或咨询,而不能进行运输营运。

另外,由于内地对房地产服务、结构设计、建筑设计等资质管理非常严,但是由于资质认证的问题,香港企业拿不到资格认证,在公司营业执照也不可以写入“建筑设计”等需要认证的营业范围,只能写入“结构咨询”等。但是这样一来,在投标项目时就不能作为设计公司,影响中标机会。

3.与业务开放的配套政策及措施未到位

在内地经营业务涉及的政府部门很多,包括工商、税务、外汇、海关,乃至保障部门如消防、环保、卫生等。虽然CEPA对香港某些服务业已经开放,但是由于政府各部门欠缺沟通和协调,以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不配套、不到位的情况,影响香港服务企业在内地的正常运作。例如,目前香港法律事务所在内地开设的代表处是可以开出发票、可以接收人民币的,但又要求与其他行业的代表处一样,不能把人民币通过正常渠道汇出,这显然存在矛盾。

4.行政审批的障碍

从港商的抱怨看,市场准入本身并不是最主要问题,重要的是执行效率,这主要产生于内地行政审批制度。突出表现为:第一,政策法规执行过程的不透明,不规范,信息不对称,潜规则过多。第二,审批权过多集中于中央政府,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过长,严重影响“时效”。第三,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够,办事拖拉,缺乏承诺。一些港商只好依赖中介服务公司,不仅增大成本,而且并不可靠。第四,法律环境差,人治现象普遍,尤其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办事机构,掌握政策的随意性使得港商感到困惑。

5.体制及营商环境的障碍

广东与香港两地经济形态不同,广东属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而香港是私人自由经济型的市场经济,在许多运作方式上有较大的不同,两地政府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也有较大区别。例如,内地一些专业服务机构处于市场化的初级阶段,没有脱离政府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香港专业服务机构很难直接在内地开展业务,往往需要与内地的设计院和咨询公司等机构合作。

内地专业服务市场体制不成熟,服务文化理念不同,是香港专业服务进入内地的另一大障碍。例如,内地专业从业人员缺乏市场体制道德传承和训练,亦令市场竞争变得无序。第一,内地专业服务行业协会发展不成熟,对专业服务人员如律师等的行为、职业操守没有约束,而且没有“专业责任保险”的概念,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或者个人都会不管后果、不择手段,甚至讲假话来争夺生意。这一方面对消费者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对其他守规矩、讲操守的企业也带来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市场透明度不够,信息披露不及时,企业信誉不高,市场风险大。第三,缺乏行业技术标准,内地企业重价格,不重质量,香港高水平服务外包企业多服务于外资企业,难以与内地企业对接。

管理体制不成熟、配套服务未到位也是影响香港服务业在内地正常经营的主要障碍。以法律服务为例,在香港和其他发达国家,为了保障消费者或是顾客的利益,律师事务所在银行的公司账户和客人账户是分开的,律师收取客人的费用是先划到客人的账户,到案子终结或双方同意时才把钱从客人的账户划到公司的账户,所以客人的每一笔账的进出会计师可以清楚地看到。但是在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其实是个体经营,公司对他们的行为没有约束,也没有把公司账户和客人账户分开的做法。同时,广东的银行体系对企业与个人的汇款限制也很多,以致香港律师事务所处理公司、委托律师代理与客户之间的费用汇入和汇出困难重重,影响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

总的来说,两地的生产性服务业合作需要制度层甚至文化层的相互渗透,未来更深入的合作还依赖于内地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专业服务市场的培育。

(一)基本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通过承接港澳制造业转移,形成了广东制造业与香港服务业的“前店后厂”关系,从而迅速推进了工业化,实现了经济的腾飞。

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广东省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产业转移升级已经具备内部基础与外部条件,构建世界级都会区平台,承接与积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功能需求日益迫切。目前,现代服务业已成为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在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显著,但是广东省的现代服务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滞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广东经济发展的一大短板,必须“扬长补短”。

当前,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互动关系日益密切。广东作为世界制造工厂的重要基地,工业的技术升级与结构调整有赖于投入更多、更有效率的研发、市场调查研究和预测、产品设计以及创新、质量测评和安全标准、品牌策划、信息、电子商务、现代批发经销、物流、会展、金融等系列生产服务业,使产业价值链由低成本的廉价劳动加工制造向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上游和下游延伸和拓宽。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将会成为广东经济增长的一个新动力源。

2008年,由汪洋书记牵头的《深化粤港澳合作问题调研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各级经贸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用新的视野和思路,重新审视、挖掘和开发利用毗邻港澳这一优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粤港合作,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为原则,在深入实施CEPA的基础上,丰富和扩大合作内容,把粤港打造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加强粤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促进广东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二)重点领域合作

结合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优势、广东省的发展需求以及新时期粤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走势,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五大重点领域的发展思路如下:

1.现代分销代理业

图5-3 利丰贸易的供应链示意图

资料来源:张家敏:《供应链管理:香港利丰集团的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图5-4 利丰分销代理、批发的供应链示意图

资料来源:张家敏:《供应链管理:香港利丰集团的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从香港贸易物流企业的发展趋势看,利丰集团供应链管理代表了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先进发展方向。香港利丰集团从一家从事传统分销代理业的企业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包括通路营销管理、品类管理、存货管理、信息披露、生产质量监管的整合分销服务提供商,充当客户在市场里的“领航员”和“舵手”,提供销售策略和销售渠道,为产品在市场定位并建立品牌,让客户专注于其擅长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管理(张家敏,2003)。香港利丰集团的经验值得广东企业借鉴。第一,要积极发展总代理、总经销批发组织。第二,大力推动批发企业功能转型,以物流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功能,推进分销、批发企业的中介桥梁功能。第三,以内外贸一体化为契机,推动内贸和外贸企业之间的重组,重点培育一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大型批发企业集团。第四,努力培育批发领域商业品牌,实现广东品牌由工业品牌向工业与商业品牌组合的过渡。第五,优化改造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信息集成、价格形成、引导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形成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商品采购中心、会展贸易中心。

2.物流业

(1)确立两地物流融合发展的观念。粤港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两地物流从合作向融合转变,要求两地政府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角度深刻认识粤港物流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达成融合发展的共识。从打造世界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国际物流中心的角度出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分工、优化布局,促进物流共同化。

(2)建立两地政府联动机制。融合发展需要两地政府积极参与。在两地政府物流主管部门之间建立粤港物流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粤港物流总体发展规划,明确两地融合发展定位和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并做好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

(3)推动物流资本融合。物流资本融合是两地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支持和鼓励两地资本共同投资包括机场、港口、公路、铁路以及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构建一体化物流网络体系;鼓励两地物流企业相互投资,以独资、合资、参股、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融合方式,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企业。

(4)建设枢纽物流园区。两地物流融合发展,需要以供应链管理为纽带,实现物流服务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这就要求在区内建设若干个“中转枢纽”物流园区,实现两地物流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借鉴日本、德国等物流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在香港、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建设“铁路中转枢纽”物流园区;在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建立“公路中转枢纽”物流园区。

(5)扩大“区港联动”试点。国际贸易是两地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区港联动”是提高国际贸易流通效率的有效手段。推广深圳盐田港实施“区港联动”的经验,在广州港、珠海港和白云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规划建设集加工、保税、物流功能为一体的“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

(6)实施物流“大通关”。物流“大通关”是促进两地物流融合发展、提高物流效率的重要手段。全面实施两地口岸“一地两检”查验制度,将国际空港和海港、国际物流园区与海关的查验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国际物流通关的“绿色通道”。推进粤港电子口岸建设,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步伐,提高货物报关通关速度。

(7)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是有效整合物流资源的重要载体,是两地物流业融合发展的有力保障。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整合两地物流信息平台资源,建设粤港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资源共享。

3.金融业

(1)推动深港金融政策体制的融合。对金融合作体制进行专门立法,弥合深港、珠澳金融法律的差异。建立政府金融管理协调服务合作、金融监管合作和金融企业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深港、珠澳金融资源自由流动融合。争取在深圳、珠海开展全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

(2)深化粤港支付结算领域合作。一是继续完善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争取尽快增设美元票据单向结算,以后逐步开通美元、欧元票据双向结算;逐步把非贸易项下的票据纳入联合结算范围。二是加强和改进粤港票据联合结算业务的管理。建立粤港票据联合结算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粤港票据结算资金的性质、流向和流量;建立票据通报制度。三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广东省银行间外汇清算系统,并与香港即时支付系统连接。四是以香港银行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为契机,提高粤港银行卡业务合作水平,逐步实现互联互通,提高跨境银行卡交易量。五是建设包括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政策类、数据类和分析类信息资源在内的粤港金融信息交流网络,实现经济金融信息的共享。

(3)进一步利用好香港资本市场。降低金融准入门槛,将深圳、珠海作为首批试点区域。开通港澳银行在广东设立分行的绿色通道,鼓励香港金融机构和企业参股广东省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利用港澳资本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建粤港合资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汽车消费信贷公司等,弥补广东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不足,促进广东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港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收购港澳中小银行。鼓励广东金融机构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拓宽粤港资本市场合作领域,支持广东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债券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推动广东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加快建设广东信用体系。信用是金融业生存的基础。要以信用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借鉴香港健全的信用机制,加快广东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完善规范化的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信用制度,加快发展各种信用担保机构。

4.会展业

(1)推动会展资源整合。建立粤港两地政府及有关机构组成的“大珠三角会展共同区联盟”(以下简称会展联盟),从区域全局出发,制定区域会展业发展规划;制定区域行业规范,建立统一的会展资质评估体系,维护会展业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区域会展环境。大力引进港澳知名会展机构来粤设立办事机构或分公司。鼓励广东会展企业、主要会展场馆与港澳会展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进行产权合作。建立粤港会展信息资源交流平台,实现三方网站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资源共享。

(2)联手打造大珠三角国际会展品牌。创新广交会、中博会等大型展会办展机制,推动粤港两地联合办展。借助港澳地区会展业的办展优势,积极引进国际大型会展到广东省办展。创新办展模式,共同推进会展与活动一体化,推行展中有会、会中有展、以展带会、以会促展的发展模式,使会议和展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合。以会展联盟为平台,积极开展展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逐步在国际经贸界和展览界树立起大珠三角会展共同区的良好形象,扩大品牌效应。

(3)共建横琴会展经济新增长极。充分利用港珠澳大桥未来横跨香港、澳门、珠海的便利条件和珠三角经济发达、市场活跃的腹地资源,以及澳门旅游、博彩业的发展优势,吸引港澳和外国资本在横琴经济合作区投资现代化的博览展馆,引入港澳及国际知名品牌会展公司,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负责运营和管理,促进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会展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培育大珠三角会展经济增长极。

5.商务服务业

(1)加强人才培养与培训合作。加强两地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合作研究,充分发挥两地高校优势专业(课程)资源,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师资和实践基地的相互借鉴与充分交流,实行学分、学历互认,共同培养两地所需的商务服务专业高级人才。推进粤港两地职业教学联盟,共同开展商务服务职业资格培训。建立两地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培训机构校际协作,建立互认的“双证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推动粤港两地商务服务机构与高校之间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践基地,实行“订单”培养。

(2)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推行统一的鉴定机构质量认证标准,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制订两地统一的职业技能资格考核认证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共建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和信息交流平台,建立认证质量保障体系,推进考评人员本地化,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区域技能人才的交流。

(3)推进执业资格互认。规范两地商务服务专业教学质量评估,建立与人才资格认证和职业准入制度挂钩的统一专业评估制度,制定两地互认的职业实践标准、考试标准和补充测试标准。在专利代理、会计师等商务服务执业资格互认协议和互免安排的基础上,签订《粤港澳商务服务执业资格互认互免协议》,建立统一的认证文件体系、认证标准、认证程序、管理办法、专家筛选办法。参照国际惯例,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试点。加强两地资格认证专业人员培训,系统提高在新的协议框架下的认证专业能力。

(一)通过制度创新,加强专业服务的制度协调

鉴于两地法律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师制度、律师组织制度以及其他专业服务制度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是两地专业服务市场一体化最大的障碍。为了推动两地专业服务合作向纵深发展,建议两地共同成立“两地制度协调委员会”,共同探讨两地合作过程中的制度协调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广东要建立专业服务自律监管的体制,完善各种行业协会的职能,建立与香港行业协会对话和沟通的平台,加强两地专业服务制度的协调,促进内地专业服务行业的运作和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另外,广东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轨,逐步按国际惯例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统计系统和研究机构,为政府发展服务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广东省需要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

市场准入门槛对于一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决定了一个产业的产业组织形式,同时也决定了一个产业的平均企业规模,是政府规制一个产业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的产业发展的特点,广东省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门槛是一个产业顺利成长的保证。对于律师、会计、咨询等这些小规模经营的行业,应该提高准入门槛,避免无序竞争。而对于邮电、运输等行业,则要降低准入门槛,促进竞争。这里的降低门槛不是放宽服务质量,而是对不同所有者资本一视同仁。凡是向外资开放的生产服务领域,都要向内资和港澳企业开放。

(三)加强香港与内地的人才互补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支持。首先,要加强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广东省政府要制定人才发展目标,创新吸引人才政策和引进人才机制,积极吸引包括港澳人才在内的海内外高级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到广东工作定居。另外,香港政府则要进一步简化内地人员来港工作、培训的入境政策和手续。其次,两地政府要鼓励粤港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培养国际规则的生产服务业专业人才。最后,要加强和落实粤港就业资格认证的互认。特别是广东省借鉴香港的经验全面推进国际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生产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尽可能与国际接轨。

(执笔人:陈海权[7])

参考文献:

1. Greenfield H.,Manpower and the growth of producer services,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6(2).

2. OECD,The Service Economy,Business and Industry Policy Forum Service,Paris,2000.

3. Paolo Guerrieri and Valentina Meliciani,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in producer services,The SETImeeting in Rome,2003.

4. Hansen,N.,The Strategic Role of Producer Services in Regional Development,International Regional Science Review,1994.

5.《建立香港与内地服务业产业链的战略构想与对策研究》课题组:《香港与内地服务业产业链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6.郑天祥、李郇:《粤港澳经济关系》,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7.李红梅:《香港经济的主导产业——服务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段杰等:《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研究》,《地域研究与开发》,2003年第3期。

9.吴智刚、段杰、阎小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空间差异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3期。

10.钟韵:《粤港澳合作新阶段香港服务业发展前景分析》,《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11.邵学言、陈静宁:《KPO,广东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机遇》,《大经贸》,2008年第3期。

12.关秀丽:《香港服务业与广东制造业优势互补、合作互动的现状及前景》,《经济研究参考》,2007年第9期。

13.王子先:《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报告2007》,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14.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千帆竞发万木争春——广东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统计分析》,2008年8月19日。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加快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61号。

17.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推动粤港澳金融、物流、会展、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合作与融合调研报告》,2008年。

18.蔡勇主编,陈容秋、钟剑虹副主编:《广东工业商贸经济分析与对策》,广东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

19.张文献主编:《广东流通业竞争力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0.陈海权、张文献、周潇潇:《现代流通业自主创新的机制及其广东的实践》,《财贸经济》,2009年第4期。

21.张建平等:《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制造业优势互补、合作互动研究》,《国际贸易》,2007年第1期。

[1]Guerrieri,Meliciani.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in producer service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SETI meeting Rome,2003.

[2]《建立香港与内地服务业产业链的战略构想与对策研究》课题组:《香港与内地服务业产业链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3]王子先:《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报告2007》,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第247页。

[4]王子先:《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报告2007》,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页。

[5]王子先:《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报告2007》,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第212页。

[6]“香港贸发网(经济论坛)”,http://www.tdctrade.com/econforum/tdc/chinese/tdc060901c.htm。

[7]本章执笔人系日本中央大学博士、暨南大学现代流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海权。参与写作的还有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文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黄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