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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思维方法与艺术技巧

【摘要】:第十六章创造者的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是理性思维活动,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进行逻辑思维的方法与艺术。这是创造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思维方法与艺术,因为任何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最后都离不开运用其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来整理和表达其创造成果。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体现着创新工作发展进程的辩证法。同时,思维活动所固有的动态性,又决定了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动态性。

第十六章 创造者的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是理性思维活动,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进行逻辑思维的方法与艺术。它是和静止的、片面的、孤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相对立的。具体地讲,它包括一般与个别、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具体与抽象、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等思维方法与艺术。此外还包含着非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这是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中的重要范畴。这是创造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思维方法与艺术,因为任何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最后都离不开运用其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来整理和表达其创造成果。

第一节 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是一个体系,为系统了解和掌握这一思维方法与艺术体系,首先必须深刻理解这个体系的内涵。

一、什么是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指人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时,遵循辩证逻辑的法则,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思考和解决实践问题的抽象思维方法与艺术。辩证思维方法是指思维时,一要坚持唯物论,二是坚持辩证法。而辩证思维艺术是指思维时,要特别寻求和关注在辩证思维过程中的关键点,即找准“火候” ,以保证辩证思维的彻底性。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体现了实践活动的客观性、辩证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实践活动本身就具有客观性。各项实践活动都是受客观环境制约的,而辩证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正是从这种工作的客观规律中高度抽象出来的。它同实践相结合,使思维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了客观性。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体现着创新工作发展进程的辩证法。工作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总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为适应这种发展变化,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才能解决和处理好创新工作中的许多具体问题,所以,创新工作系统发展的辩证性决定了思维方法与思维艺术的辩证性。

二、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的特点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与具体科学思维方法和哲学的思维方法相比较,有其自己的特点。这在实践中表现为:

(一)实践性

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是以创新工作的实践活动为依据的。凡符合客观实践要求的辩证思维方法,又都是在创新工作的实践中,借助科学的思维方法进行的思维活动,使思维的实践内容与科学方法相结合,从而在思维中达到了实践性和辩证性的统一。

(二)连续性

辩证思维方法的连续性是由创新活动的连续性决定的。创新活动是由实现创新实践活动总目标规定下的对象、环境、手段等所构成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创新活动的各项具体构成要素在总目标的统辖下,依据一定的内在逻辑顺序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创新活动具有连续性。创新活动的连续性又决定了创造者辩证思维方法必须与之相一致,都是遵循客观活动的内在逻辑关系,依次对各项活动加以思考和研究,从而保证创新的正确实施。

(三)动态性

创新工作活动本身就具有相对的动态性。这种思维客体的动态性,直接决定着思维活动的动态性。同时,思维活动所固有的动态性,又决定了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动态性。

第二节 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所以,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哲学思维方法与艺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无论是创新工作、领导决策还是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这种哲学思维方法与艺术。

一、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一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里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许多具有个性的事物中存有的共同属性,可称其为一般;二是指许多事物中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亦可称为一般。

个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里也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属性的单个或特殊事物;二是指许多事物或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具有与其他事物不同的个性,亦可称其为个别。

一般思维方法与艺术是人们掌握和认识客观诸多事物的共性和规律的思维方法与艺术。它是在思维和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带有个别属性的客观事物中,认识它们的共性,即认识事物的一般,从而指导认识工作内在本质属性的方法与艺术。

这种方法与艺术是在实践中认识规律,并拿来指导工作实践的方法与艺术,我们常用的搞试点、抓典型、以点带面以及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都是这种一般思维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其中,所谓艺术性,主要体现在寻找“一般”时,那种取材技巧和在寻找一般时对事物状态的适变性、机遇性的把握上。

个别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深入认识个别事物,掌握具体个性的方法与艺术,是在认识事物过程中,在认识事物的各方面的属性后,从中找出认识对象与其他类事物的不同点,即个性,进而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殊性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在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普遍动员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就是在把握对象的个别特性的基础上,解决个别问题的思维方法与艺术。其中,所谓艺术性,就在于如何将“个别”与“一般”准确地辨别清楚,并真正划清“个别”与“一般” ,通过个别巧妙地认识一般。

二、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一般与个别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因此,要将二者统一起来使用。

运用一般与个别相结合方法的思维机制是:从个别到一般,然后从一般到个别这样一个无限循环的链式机制。

(一)从个别到一般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在创新思维过程中,运用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时,是从具体的个别事物属性中找出一般性本质的过程。这一思维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思维搜集个别材料阶段。即把科学研究、领导决策等方面的创新主题所涉及的各方面的材料,特别是那些能够表现出对象的特殊性的实际材料搜集在一起,加以科学思维分类、比较、鉴别,然后组合起来。

第二阶段是分析研究阶段。即把第一阶段获取的丰富的具体的思维材料加以分析和研究,从中形成对事物共性的思维。

第三阶段是理论概括与表述阶段。经过周密的思维后,将从个别思维到一般思维的结果,加以科学概括和总结,并且用准确语言加以恰当的表述,完成从个别到一般,最后形成结论。

(二)从一般到个别思维方式与艺术的运用

在思维中的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与艺术,就是在一般的指导下,深刻思考个别事物的特殊性,并针对特殊事物的具体情况实施有效工作。这一过程在思维中也表现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掌握一般阶段。即要全面思维和把握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中所形成的事物的一般属性,得出一般结论。

第二阶段是把抽象的一般和具体的个别事物相结合阶段。即要用业已形成的抽象的一般结论,去指导我们充分认识和考查客观的个别事物的特殊性,以达到对个别事物的生动的、具体的认识和求实性的指导。

第三阶段是形成个别结论阶段。即对个别事物实行特殊政策或做出特殊结论,从而指导个别事物走向规范。把一般与个别相结合,再将生动的、具体的个别事物的深刻内涵充分显示出来,有助于全面地、准确地指导创新的具体工作,确保领导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 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思维过程中的一种基本的加工处理事实材料的哲学思维方法与艺术,也是在创新思维中常用的一种思维方法与艺术。

一、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确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归纳,是从一些个别事物概括出一般性结论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演绎,是从一般到认识个别事物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归纳思维方法与艺术和演绎思维方法与艺术是统一使用的。归纳和演绎思维方法与艺术在思维活动中,虽然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思维运动方向,但各有其功能的特征,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互为前提的。在思维过程中,二者之间又是互相渗透、相互转化的。

归纳思维的前提是个别性的知识和材料,但经科学的归纳后,再形成新的一般性的结论,这时就远远超出了前提的知识范畴,从而比较接近普遍意义。用这种思维方法与艺术可以帮助人们很快进入领导角色。

归纳的思维运动方向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感性具体上升为理性的抽象。如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时,从一个个具体的事实出发,从具体的个别事物出发,概括出对某一事物的一般性的结论以指导和推动创新工作。归纳法是由归纳的前提材料多与少来决定结论的可靠程度的。

归纳的前提越多、越充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反之,归纳的前提少,考查的范围小,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差。

演绎思维的前提是一般知识和个别的结论的凝聚。演绎的结论蕴含在前提之中,它没有超出前提的范围。它只是把前提中的知识和结论加以具体化。(www.chuimin.cn)

演绎的思维方向是从一般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的运动。即它的前提是抽象的一般性知识,而它据此得出的结论是个别的具体,是对具体事物的科学思维的具体。

演绎的结论正确与否,既取决于作为出发点的一般性知识和结论是否正确,又取决于所选取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是否正确。如果前提与我们所遵循的演绎过程都是正确可靠的,那么结论就一定正确。

总之,从方法的角度,要重视其各自的思维路线和功能作用;从艺术的角度,则更多的是注重二者的结合和转化,以期统一两者功能于一体,形成对创新工作的科学思维。

二、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在运用归纳与演绎思维方法与艺术分析问题时,首先要对工作中的具体事物的简单性和复杂性进行综合分析,既要坚持从简单入手,又要解剖复杂性,以求全面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

其次要将对象中的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分析结合起来,既要运用归纳法抓住矛盾的特殊性、个性;又要运用演绎法,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共性。真正做到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实现较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在运用归纳与演绎思维方法与艺术获得科学判断时,首先要求人们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坚持把来自各方面的、分散的不系统的个别事实和意见加以归纳整理,然后采用演绎方法进行推理判断,得出一般结论。

其次要求把这一般性结论拿到群众中进行实践检验,在实践中修正、丰富、升华。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经过几次反复,获得科学判断。

在运用归纳与演绎思维方法与艺术时,一定要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在了解这两种方法的局限性的同时,充分发挥这两种对立统一思维方法的功能。

第四节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在思维活动中意义重大,它可以使人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具体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使创新工作更加符合实际。

一、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进行认识和思维的方法与艺术。

综合,是把对事物各个部分的认识有机结合,形成对事物整体认识和思维的方法与艺术。

分析思维方法与艺术和综合思维方法与艺术,是统一思维过程的两个侧面。它们在思维过程中各自发挥其独特的思维功能。分析思维方法与艺术是以对事物的外部观察和思维为出发点,然后深入到事物内部探求其本质。综合思维方法与艺术,则从事物本身出发,通过事物内部联系把各个部分综合成为整体。

一般说来,分析是以具体材料和事实为基础的,是从思维的具体到思维的抽象。由于所分析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时需借助定性和定量分析法、因果分析法和过程分析法,以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揭示。

而综合是把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规律与外部形态相结合,从思维的抽象达到思维的具体,从思维事物的内部本质出发,去认识事物的外部表现及其整体的思维运动。综合借助的材料,可以是感性的具体材料,而主要的是抽象的具体材料,可以说是以经过分析加工之后的间接材料为依据而进行的思维活动。综合得出的思维结论比分析提供的认识成果更加深刻。因为它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恢复了事物的本质联系,达到了对事物的全面的、整体的认识,从而克服了分析的局限性,揭示了分析时所不曾显示出来的事物的本质。

分析和综合是互为前提、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其思维运行规律是: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构成一个互为条件的思维过程。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分析与综合的思维过程是思维方法与艺术相结合的过程。创新者善于分析具体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善于综合从现象和个别事物中得出一般结论。其中“善于”就含有思维艺术因素,这种思维艺术是融于分析与综合过程之中的技巧。

二、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在运用分析与综合思维方法与艺术时,首先要认识到这是获得新材料、新经验、新知识的一种科学思维方法与艺术,通过这种理性思维的分析与综合,对客体的经验材料逐一考虑,揭示其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把现象与本质联系起来,从整体认识它,并进而得出新结论,获得新知识。其次要认识到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分析和综合也是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

在运用分析和综合思维方法与艺术时,其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对象的客观性,不要从主观愿望出发,要做到通过分析与综合得出的结论具有客观性。其二,要坚持从创新工作的全局出发,通过分析与综合从总体上把握客体的运行规律,切忌片面性。其三,通过分析与综合,从根本上把握对象中诸事物发展变化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以便做出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富创见性的创新决策。

分析和综合思维方法与艺术是贯穿于思维过程始终的思维方法与艺术。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既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又不要只见森林不见树木,这就是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第五节 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思维方式与艺术,是认识事物深层次本质属性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是达到以对具体事物的具体认识,而达到具体真理的最佳思维方法与艺术。

一、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抽象,是指把客观事物的某一方面特性与其他特性分离开来,给予单独考虑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具体,是指对客观事物多样规定性的统一思维,达到理性具体的思维方法与艺术。而理性具体是对于事物内在规定性的本质联系的反映,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理解到的。思维的目的就在于达到理性具体。

抽象与具体的思维方法与艺术,作为辩证思维方法与艺术的一对范畴,是密不可分的。抽象与具体是相对立的,但二者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

抽象是客体某一种规定性在思维中的再现,而具体又是客观多样规定性的统一在思维中的再现。抽象与具体统一于领导者的一个完整的思维运动周期之中,同时也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因此,具体—抽象—具体就反映了人们思维活动的实践过程,这也是领导思维方法与艺术的机制。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过程中,需要选择中介,中介就是指事物间的联系环节。如何选择中介环节问题,既含有方法因素又内含艺术因素。

二、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运用抽象与具体思维方法与艺术时,首先要把握抽象和具体的完整思维过程。抽象和具体作为思维的不同阶段而统一于思维活动之中,成为思维方法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离开任何一个方面都不会得到完整的思维结果。其次,创造者要充分意识到无论从具体到抽象,还是从抽象到具体,都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反复发展的循环过程。

在运用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时,一要认识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方法,其实质是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这就是要坚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此方法,应做到先获取第一手材料,再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最后形成思维抽象,这是一个实践过程。二是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总的认识规律,避免实践的盲目性。

在运用从抽象到具体思维方法与艺术时,一要努力寻求抽象规定性到具体规定性的出发点,即寻求能反映客体中那种最普遍、最一般、最基本的规定性。二要集中实现新的思维具体。只有达到新的思维具体,才有实践意义。否则,就是脱离实际的空谈。

抽象和具体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思维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种实践方法与艺术。运用这种方法与艺术时,一定要站在哲学高度,真正掌握从具体到抽象,然后再从抽象到具体过程的实质,从而实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正认识。

第六节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是一种尊重历史过程,追踪历史足迹,依据必然的逻辑关系,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与艺术,这对创新工作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一、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含义

历史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指按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历史进程和规律,来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是指以概念体系的理论形式,来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历史与逻辑的思维方法与艺术,作为哲学方法的一对范畴,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作为创新思维方法与艺术,二者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创新工作的逻辑进程和客观对象的历史发展过程是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逻辑进程和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也是相统一的。

历史思维方法与艺术是对客观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作历史的依次考查。但这种考查并不是历史材料的简单的、机械的堆积和记录,而是通过历史发展过程,对其重大事件的历史性考查和事物的本质的揭示。因此, “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指国家问题——引者注) ,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查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在发展中经历了哪些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查这一事件现在是怎样” 。

逻辑思维的方法与艺术,虽然也是以事物发展的历史进程为依据的,但并不是完全追随其历史的自然进程,或只看历史的一些细节,而要撇开历史进程中的曲折性和偶然性因素,通过对事物发展历史进程的基本线索进行思维和研究,抽象出它的本质和规律,并用概念体系将它再现出来。可见,逻辑思维方法的本质主要是以理论思维来分析事物,以概念体系来揭示和再现客观事物的本质与发展规律的,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人们的科学思维运动。

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与艺术的运用

运用历史与逻辑思维方法与艺术时,首先,要认识到历史与逻辑的方法是统一于人的每一认识过程之中的,只是在思维中略有先后而已。

其次,在思维过程中,因为客观事物都有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本质和规律也是隐含在历史进程之中的。所以必须运用历史思维方法与艺术。同时,又由于客观事物的发展历史多具有复杂性和曲折性。要排除在历史进程中的一些偶然因素的干扰,进而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运用逻辑的思维方法与艺术。

最后,在解决创新工作中各种复杂问题时,往往是先通过历史分析方法,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性质、过程,以及以往解决的情况。而要真正解决问题,还必须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在充分调查材料的基础上,摸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在预测未来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实际的客观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