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这一流派继承了中国传统小说中的志怪、传奇、讲史、神魔、讽刺、谴责、人情、狭邪、侠义、公案等题材的衣钵,又以反映都市生活为主。......
2023-12-05
四、对鸳鸯蝴蝶派的重新认识
1.鸯派是否代表了封建思想和买办阶级
鸳派的作品反映出他们对封建专制制度、封建文化意识是不留恋的,对封建伦理道德应该说也是有不满情绪的,但因为他们长期受封建文化思想的熏陶,和广大民众一样,至少形成了循规蹈矩的个性特征,所以缺乏冲破封建桎梏的勇气,最终只能囿于封建伦理道德而不可能冲破封建礼教的罗网,造成其作品大多以悲剧结局。从总体上说,他们的作品还是反封建的,但又明显暴露出他们受封建意识支配的浓重阴影。从他们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可以看到他们决不是封建地主阶级、封建专制制度自觉的顽固的维护者,也不是旧道德的虔诚信奉者,但也决不是彻底的反叛者。徐枕亚的《玉梨魂》便可说明这些。
周作人在否定《玉梨魂》描写的肉麻内容时,同时也肯定鸳派提出了男女爱情婚姻问题。这一问题提出的本身,起码表明他们对“男女授受不亲”、“近女色乃大耻也”等封建礼教的不满情绪和反叛行为;说明他们并不是封建的卫道士。虽然包天笑说过,他“所持的宗旨,是提倡新政治,保守旧道德”。但纵览该派多数成员的创作历程,与此言并不十分相符。因此,我们可以把他们对封建伦理道德、封建礼教的反叛划归为初级阶段,或者说是他们一种朦胧的觉醒。因为一到关键时刻,他们的主人公常常“止乎礼”而不敢彻底反叛。
另外,长期以来,对鸳派的批评都立足于他们在政治思想上代表封建买办阶级这一认识上。其实,综观鸳派的创作,可以发现他们的作品大多具有爱国反帝的思想内容。最典型的作家要算该派重要成员周瘦鹃,他在《我的经历和检查》中自叙道:“自从当年军阀政府和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了21条卖国条约后,我痛心国难,曾经写过《亡国奴日记》《卖国奴日记》《南京之围》《亡奴家的燕子》等好多篇爱国小说,想唤醒醉生梦死的同胞,同仇敌忾,奋起救国,以致引起了上海日本领事馆的注意,把我列入黑名册,曾派特务到报馆找我,险遭不测。”鸳鸯蝴蝶派的作品虽然以写哀情、艳情为主要内容,但在抨击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揭露国民党统治的腐败方面态度也是积极的。在反对清王朝、反对袁世凯称帝和军阀统治、拥护武昌起义等问题上,该派的主要代表作家徐枕亚、包天笑、周瘦鹃、陈蝶仙、胡寄尘等表现出的政治立场与改良派还是有区别的。这些都促使鸳派的作家在作品的思想内容上有较大突破,包含着较浓的社会批判色彩,如张恨水的《八十一梦》、秦瘦鸥的《秋海棠》,都具有代表性。这种爱国精神,在鸳派中还是有很大代表性的。在民族危难深重之日,该派的《礼拜六》等刊物刊登过许多翻译和创作的爱国作品,用以激励国民的爱国之心。1936年前后,在全国人民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参加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在周瘦鹃的《亡国奴日记》的封面上清晰地印着“毋忘五月九日”的字样。后来他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的洪流中,参加了文艺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足以证明他爱国反帝的立场。包天笑列名于《文艺界同人为团结御侮言论自由宣言》,张恨水更是以自己的创作表达了他坚定的抗日立场。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该派成员并不代表官僚买办阶级。
尽管他们不是官僚买办阶级的代表,但反封建又不彻底,他们的这种犹疑、矛盾的行为,尤其是在“彻底”二字上,仍与“五四”时代精神相悖,在摧枯拉朽的新文化运动到来之时,在新文学倡导者彻底否定封建道德、封建文学面前,他们是不合时宜的,更何况新文学还具有启蒙民众、振奋精神、改革社会的功用。
2.关于鸳派的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
中国现代文学几乎从一开始就在寻找一种取代封建文学的正宗文学。“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胡适提出以白话为文学的正宗,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平民文学》也提出要描写“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的为人生的文学主张。这些显然是要发挥文学为人民大众的功能。但从“五四”文学的整体格局看,还处在一个多元开放的时代。文学研究会的出现更强调了为人生的文学功能,然而其内涵却日渐趋于被压迫阶级的血和泪的文学范畴。到了左联时期,便进入了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时代,从而完成了寻找文学正宗的任务。从此,中国现代文坛以革命文学为主宰,文学的功能则突出其政治和教化作用;而在特定的战争年代的要求下,唯革命文学独尊,对其他文学思潮则采取一概排斥的态度,由此开始向文学的一元化格局发展。抗战以后,这种一元化格局日益鲜明。其实,鸳派的受众也是人民大众,不过,主要是大都市的市民阶层。这些作家把文艺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遣,追求趣味性、娱乐性和消遣性,嫖学、赌经和黑幕均是他们描写的内容,他们公开宣称“不谈政治,不涉毁誉”。他们时时把握大众的心态,迎合读者的口味,重视和适应市场机制的商品意识,调整创作主体的表现方式,以适应市民阶层的审美要求,但他们在调整过程中是始终不会改变趣味性、娱乐性和消遣性的审美意趣的。鸳派反映的是大众文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能代表整个大众文艺。固然,它赢得了属于大众中市民阶层读者的青睐,其作品畅销不衰,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文学功能的某些作用,但其审美意识却并不完善。
文学的功能是由各种因素构成的,任何一种文学都具有多种功能,且各有主次之分。鸳派同样如此,它不仅具有游戏、消遣、娱乐的功能,而且也具有寓教于乐的感化功能,不过前者是主要的。鸳派的杂志《眉语寅言》就明确表示:“锦心绣口,句香意雅,虽曰游戏文章,荒唐演述,然谲谏微讽,潜移默化于消闲之余,亦未始无感化之功也。”《〈游戏杂志〉序》说:“当今之世,忠言逆耳,各论良藏,束诸高阁,惟此谲谏隐词,听者能受尽言。故本杂志搜集众长,独标一格,冀藉淳于微讽,呼醒当世。顾此虽各属游戏,岂得以游戏目之哉!”可见,鸳派的作品不仅具有娱乐消闲的文学功能,同时也还追求具有在“潜移默化”中感化教育的作用,使人们在茶余饭后受到警戒和教诲,这即为通常所说的“劝俗”的作用。这种方式是适合市民心理的,由于他们受自身文化素养、生活习惯以及职业工作等方面特点的制约,更多的读者形成了他们工作之外便是娱乐的人生价值观,因此面对具有多种功能的文学艺术的选择,他们往往选择具有以娱乐为主功能的文学形式,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在娱乐过程中,灵魂受到善恶的拷问,于潜移默化之中,匡正和改变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人生追求。而在今天看来,这种文学功能还是无可指责的。
鸳派的审美意识是具有民族性的。该派实际上可归属于通俗文学类。朱自清在《论严肃》中对此作了精辟的阐述:“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的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中国小说一向以‘志怪’、‘传奇’为主。‘怪’和‘奇’都不是正经的东西。明朝人编的小说总集有所谓‘三言二拍’。‘二拍’是初刻和二刻的《拍案惊奇》,重在‘奇’得显然。‘三言’是《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虽然重在‘劝俗’,但是还是先得使人们‘惊奇’,才能收到‘劝俗’的效果,所以后来有人从‘三言二拍’里选出若干篇另编一集,就题为《今古奇观》,还是归到‘奇’上。这个‘奇’正是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的。中国小说正是从口头文学、说故事、讲传奇开始的,是一种茶余饭后的消遣,这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8]鸳鸯蝴蝶派正是从这一方面体现出了民族性的特色。另外,它注重市民社会的审美要求,即讲究故事情节的曲折惊险、跌宕起伏、新奇怪诞和叙述线索的清晰、简洁,使之既富有刺激性和趣味性,又注意市民性和人情味的交融,在形式上较好地体现出审美感受、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和价值。(www.chuimin.cn)
3.鸳派是不是“一股逆流”
文学史上曾经众口一词地认定鸳鸯蝴蝶派是“一股逆流”。其理由仍然是从他们一元化的审美意识认定的。事实上,鸳派作家是能顺应历史潮流的新派人物,他们决不是顽固的抱残守缺的遗老遗少,更不是封建制度的卫道士。正是他们具有对时代变革的敏锐性,而又能摒弃旧的套路,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瞬息即变的社会现实,他们这一流派才得以延续40年之久。白话流行时代,他们积极用白话写作,而且也能像新文学一样注意妇女问题、劳动问题、新旧思想冲突问题,《小说月报》改革后,加强评介外国文学作品的工作,他们中的代表人物也一直积极从事翻译介绍西方思想和文学作品的工作,周瘦鹃在这方面是早有贡献的,他第一个把高尔基的作品译介到我国来,1917年出版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是经他翻译的,其中有数十位欧美作家的作品,还包括高尔基的《叛徒的母亲》。鲁迅、周作人肯定他“用心颇为恳挚,不仅志在愉悦人之耳目,足为近来译事之光”。并说,在当时出版界犹为“昏夜之微光,鸡群之鸣鹤”。就在胡适发难文学革命而发表《文学改良刍议》的同时,包天笑也改革语文,创办《小说画报》,卷首语是:“盖文学进化之轨道,必由古语之文学变而俗语之文学……自宋而后文学界一大革命,即俗话文学之崛然特起。”在编者《例言》第一条则提出:“小说以白话为正宗,本杂志全用白话体,取其雅俗共赏,凡闺秀、学生、商界、工人,无不咸宜。”该刊于1917年1月便面世了。其实,包天笑早在戊戌之后便创办有白话刊物,所以,他说“提倡白话文”,“比胡适之那时还早数十年呢”。鸳派是清末民初,中国门户开放后,随着工业的发达和现代大都市的形成、人们对报章杂志需求的滋生而发展的,它明显具有时代的特征,它总是迎合并适应时代新潮流,不断调整主体去满足客体的需求。赵苔狂在《花前小说》中说他们“力求能切合现在潮流”,“以现代现实的社会为背景,务求与眼前的人情风俗相去不甚悬殊”。这说明他们注意到了时代性,但他们所指的现代现实情景,是为创作适合市民阶层需要的审美情趣的文学作品,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视野狭窄的缺陷。新文学倡导者正是看准了他们忽视了中国当时是一个“到处是荆棘,是悲惨,是枪声炮影的世界”,如“武昌的枪声,孝感车站的客车上的枪孔,新华门外的血迹……”因而认为这时代不适宜专写游戏、消闲、趣味文学。
可见,他们迅疾地接受新潮流,除了具有商品意识的敏锐性外,应该看到他们并不是从政治上主动而自觉地承担改造社会、革新文学的重任的,也没有具备主动地去思考如何推动社会前进的思想准备。因此,他们对国事采取的仅仅是以个人利益为轴心的态度,他们关心的只是他们个人写作的成败、报刊销售的多少。显而易见,尤其是在他们的兴盛期,他们顺乎潮流只是被动地为了自身的利益,说白了,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精明的出版商群体、优秀的“文字劳工”,而并非逆潮流而动的团伙。
另外,从文学本身来看,鸳派小说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也有其独特的贡献,不能简单地视为新文学的逆流。首先,在梁启超标举“小说界革命”的大旗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鸳派曾经反对过这场“革命”。他们是以游戏、消闲的目标打通了小说潜移默化作用于民众之道,使小说真正进入到市民阶层。其次,“五四”文学革命以后,鸳派小说从正统文学转入通俗文学领域,并没有对“五四”文学革命构成威胁;同时它的大众化文学追求的实绩却是新文学作品难以企及的。还有,鸳派早期的文学刊物,曾是新文学作家的创作园地:当时鸳派的文学主将都很重视外国小说的翻译,不仅在题材上敢于突破,吸收了西方小说技巧;同时,他们也抨击文言,提倡白话。所有这些对新文学都起到了催生的作用。
长期以来对鸳派的政治批判太盛,认为它是新文学发展中的一股逆流而给予它三条“罪状”(三顶帽子):“封建地主思想和买办阶级的混血儿”;“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的派生物”,这些判断是缺乏科学分析的。经过我们上述的反思与剖析,对鸳派应该取得如下崭新认识:
(1)与新文学的倡导者相比较,鸳派在翻译外国文学、倡导白话、开通民智等方面与新文学是一致的。
(2)鸳派是受过西洋文学洗礼而仍然虔诚地膜拜传统道德规范的最后一群中国作家,他们以儒家道德观的基准改良礼教而进行劝善惩恶,也竭力地满足人们的娱乐消遣需求,并不能简单地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租界的畸形胎儿画等号。
(3)应当将鸳派看作颇具特色的中国现代通俗小说的典型个案,进行一些关乎流派研究的根本性的全面性的考察。
(4)鸳派小说实际上吸收了西方小说的结构和描写方法,注意对话的使用,大量描写人物心理活动,撷取生活片断,运用倒叙手法等,由此进一步动摇和瓦解了“歧视小说”的正统文学观念,为中国现代小说艺术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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